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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地坐在床边,我努力地说服自己接受这完全超出意想的事实。
“对不起,丹青。”他扶起我的下颌,让我对上他那双漆黑的眸子:“你不可能去到里斯本了。”
“你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放我走,对么?”我有些疲惫地问他。
他点头:“是的。纵使你不断在我身边提醒,我比不过凯撒,我不是你心目中喜爱的强者,但是我还是不会让你离开。丹青,很早之前我就说过,你是我最重要的礼物。”
“如果到了亚历山大,我留下来不跟你走呢?”我推开他的手。
“你不会的,丹青。无论你多么抗拒,你的血管中,都流着元人的血。”他拉起我的手腕,与他的一起并排举在阳光之下:“人类体内百分之七十是水,地球也只有百分之三十不到的陆地。也许,人类踏上陆地,一开始就注定了血液里不安的流浪性格。”
“你的未来,绝不是留在葡萄牙某个乡下地方定居。而是要同我们一起,经历无数的海上风浪,回到中国,回到我们祖先生长的地方。那是你的命运,也是我的命运。”
一阵热血涌上我的心头,那是对故土的眷爱,对血脉的记忆。是啊,为什么要去那从来未曾涉足的葡萄牙呢?跟着他,走向那蓝色的大海与金黄的沙漠,未尝也不是一种选择。再说,在这在凯撒已经抛离我的世间,他,也是许是我最后可以依靠的人。
终于,我叹息出声:“既然你已经帮我定好了前行的方向,那我还有什么话好说呢?斯蒂文·冯·亚谢巴哈,这次,你是吃定我了。”
“是吗?”他含笑看着我:“但我还觉得不够,因为,我现在,还肯定没有达到你需要的那种强大。”
、第二部 亚历山大 第五章 万里黄沙
第二部 亚历山大
第五章 万里黄沙
(一)
我叫亚历山大,今年十七岁。我的名字,来源于与我同名的城市。
二十年前,我的母亲萨凡娜在这里邂逅我的父亲,一个不知名的印度船长。那时他的船上有无数贵重的香料和明亮的钻石,英俊而多金,是亚历山大港里十年内少见的多情男子。母亲在一个月夜里遇到了他,然后和他生下了我,然后一年后,在他们相遇的那个码头,挥手和他告别。
母亲死去,大约是我七岁那年的事,她得了海湾人很容易得的痨病,身体瘦成薄薄的一片,每天拼命地咳着,脸上泛着奇异的潮红。那时,我已经学会在酒馆里为人家点水烟筒打短工,每周拿了微薄的薪水回家,她却不许我去买药,只是帮我存起来,说是自己死后,我去印度找父亲的旅费,就全靠它们了。
她的病渐渐很重,每天要咳血好几次。但每次缓过气来,却总是拿着那柄镶着孔雀石的镜子,仔细地看着水银中的自己。
“亚历山大,你知道吗?我和你父亲刚见面的时候,脸也是这样的绯红……那时候,我是全亚历山大城中最美的女子。”她就那样徒劳地回忆着,有时候,甚至会用小指蘸着手绢上那成团的血,当作口红,轻轻地涂在她那苍白的唇上。
这个时候的她,总是显得特别的美丽,特别的圣洁。我不忍心打扰她最后的幸福,于是,便一直坐在窗棂的阴影下,静静地听她讲述父亲当年的故事。
她终于在一个闷热的午后离去,是克拉奥帕特拉码头上的工头帕法索带人来安葬了他。多年来,我们家的生活一直靠他照顾,偶尔他也会谈到我的父亲:“咳,那可是个好人啊。知道你母亲不会用钱,临走时,特地给了我一颗绿宝石,托我卖了时常接济你们……”
我记得那颗绿宝石,有小指头那么大,在日光下会闪出奇幻的光芒。母亲刚开始生病的时候,帕法索带着我去一个巴格达商人那里,以六袋钱的价格卖出了它。
后来,我就跟着帕法索在码头上做杂工,等他的腿脚渐渐不方便行走起来,我便接下了他的工作,开始学习当一名引水员。帕法索说那是除了水手之外,最有前途的一项工作,除了收入稳定,还能借此结识不少的船长,其中没准就有认识我父亲的——尽管他从那一年离去,就再也不曾有过消息。
帕法索的经验没错,四年之中,我就有过四次机会搭乘商船去到印度。看到那片燠热土地的一刹那,我才发现母亲是多么的愚蠢,因为她只知道父亲的名字叫阿什利,是一个乌德人。而乌德,在当地的土语中,就是小渔村的意思,全印度绵长无际的海岸线上,大约有上百个叫做乌德的村镇,上万个叫做阿什利的男人。
当海员的报酬很不错,特别是在我们回到埃及,能带回大量的肉蔻、象牙与茴香时,船长总会拿出极丰富的奖金让大家平分。但我仍然愿意回到了帕法索的身边,心甘情愿地做着引水员,因为,我不想像父亲那样漂泊,在别的城市和陌生的女子生下孩子,又将他们狠心 地离弃。
但帕法索总是对我的想法不以为然。“亚历山大,海上的事是永远说不清的。你的父亲不会抛弃你们母子,否则就不会给你们留下那么大的一颗绿宝石。他或许死在某一次风暴之中,或许因为什么特别的原因不能回来……不要怪他,因为人类,是无法和大海对抗的。”
有的时候,我也宁愿相信他说的是真的,因为在港口区,我时常可以看到那些带着孩子乞讨的风霜女子,她们都是海员的妻子,在某次风暴中,那曾经深爱过她们的人,从此就一去不回。如果幸运,还会有同船的人带回他的零星遗物。但大多数时候,她们能看到的,就只有一波波寂寞海浪上的无尽虚空。
于是,我更坚定了做引水员的信念,这是一份寂寞的工作,但是安定而幸福。我几乎以为自己以后,就要像帕法索那样终老于克拉奥帕特拉码头,一直到1503年的夏末,我原本平静如小溪的生活,却突然象山洪爆发一般,出现了巨大的改变。
八月二十一日,我还记得那个特别的日子,那一天,天空特别的明亮,群星如宝石般光华夺目。十七岁的我,已经开始喝一点小酒,躺在码头石阶上的时候,有小风微微地吹着,分外地凉爽。
那几天,我的心情一直很坏。因为我最近打听到消息,一个和我父亲同名,而且长得很像的男人,曾经在孟巴(注,孟巴系印度第一大港口孟买的古称)出现。如果是以往,我一定就立刻跳上前往印度的商船去往孟巴,但这一次,我没有钱可以支付船资,因为帕法索刚刚死去,我全部的积蓄,已经用在他的葬礼上了。
生平第一次,我有点恨自己为什么不是个水手,这样只用干活,就可以免费搭上去孟巴的航向……但,我的钱实在是太少了,我不愿失去这次找到父亲的重要机会,但又对惨淡的事实无能为力。每天的忧愁烦闷让我哀声叹气,直至一周之前,另一个引水员拿给我一瓶号称能解千愁的茴香酒,立刻,我就爱上了它。
酒的确是个好东西,它能让我完全忘了母亲哀愁的脸,也让我有勇气做出平常想也不敢想的决定,那便是偷窃。乘着酒兴与夜色,我爬上了贝督因人(注:在撒拉逊半岛和北非沙漠地区从事游牧的一族撒拉逊人,以凶猛好战著称)的商船,偷到了一袋腹蛇胆。也只有他们,夜里敢把贵重货物随便放在商船上,不派人看守。因为贝督因人以杀人如麻著称,谁要是想偷他们的货物,真的是不要命了。
但今夜,我就是那个不要命的人。把装着蛇胆的袋子系在腰间,沿着缆绳,我悄悄地滑下船去。心里想着这么大的一袋蛇胆,如果卖给欧洲的商人,船资是绰绰有余。正当我为得手而兴奋时,雨点般的毒箭向我雨点般地射了过来——我被发现了。
虽然我也信奉伊斯兰教,但这些以凶狠著称的贝督因人,绝不能称之为我的撒拉逊兄弟。因为他们最恨偷盗,更何况,这次我偷的,是他们部落首领迈哈德的珍藏。于是我撒腿飞奔,却觉得肩上猛然一痛,伸手摸去,长长的箭杆后面渗出了热呼呼的鲜血。但是我仍然必需跑,因为我知道,一旦被抓住,我会受乱石击死的酷刑,那是贝督因人惩罚小偷的方法,无人可以例外。
但,麻木的感觉,却从肩头慢慢扩散到了全身。跑在通往海港的路上,我的眼前越发模糊,渐渐可以听到身后追赶的贝督因人的叫嚷之声,脚步慢慢疲弱下来,有如千斤般沉重。
不能停!要跑!我告诉自己,无奈思维渐渐迟钝,双腿也有如铅一般沉重。
眼前一群黑衣人出现,直觉告诉我,那是我唯一可以逃出生天的契机。拼尽最后一点力气,我扑向离我最近的那一人。
“救我!”我用微弱的声音呼救。
冰冷的水滴在我的前额上,像尼罗河女神的生命之吻,一点一滴地,唤醒我迷乱的神智。
朦胧之中,我会看到无数头发如金丝、眼眸如猫眼的女子向着我微笑,她们全都长着相同的美丽脸孔,像是神庙中伊西斯女神的雕像。
当眼光渐渐能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装饰华美的床上,身旁有一个穿红衣的褐发男孩正在照料我。看到我醒来,他扶我起身,喂我喝一种奇怪味道的草药。当他放下我时,我发现自己的右肩肿得像一只水桶,沾着乌红的的鲜血的箭头已经被拔掉,伤口已经包扎好。
“为了偷这包蛇胆,你差点没命。”一个如夜莺般悦耳的声音响起,“你中了毒箭,又那么用力奔跑,要不是我用药及时,等毒液到了心脏,你的小命就没了。”
我睁大眼,找寻那天籁之声的方向,一个美丽的金发女郎站在我面前我竟然找不到有什么形容词能传神地描摹她的绝色——她就是我刚才迷蒙中见到的女神,倾中倾城、美艳无双,那一双碧绿如水的眸子,简直同我父亲留下来的那颗祖母绿一模一样。
“是你救了我吗?”我呆呆地问。
“是啊,丹青姐姐为了救你,还要我们跟那帮撒拉逊人打了一场呢!”接口的是那褐发男孩。“他们哪里打得过我们元人,立刻就……贝督因
“克林特,别说了。”她阻止那男孩再多说话:“现在你已经没事,我们就可以放心离开,桌上放得有药,一天三次,你自己按时换药。”
“等等。”我叫道:“你们不问我为什么偷东西么?”
“每个人做事都有自己的理由,你向我求救,我就救了你,至于你为什么偷东西,我可没空关心。”她绝美的面容上有一丝漠然。
“那你能不能再帮我一个忙,把我交给任何一个商队,带到红海边的随便一个港口去?”我恳求,“随便哪个商队都好,只要不是贝督因人的。我偷了他们首领的东西,那些人肯定不会放过我的!”
“早知如此,你为什么要要偷人家的东西?小鬼,我们已经帮你够多了,你要去红海,就自己去吧。” 男子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子正站在门口,披着黑色绣着狮纹的斗篷,黑发黑眼,及肩的长发有如狮鬃般威武。
不知为何,我直觉,救了我的那位叫做丹青的女郎,一定会帮我。于是,我不理那黑衣男人的拒绝,拉住她长裙的下摆,苦苦地哀求着她:“我失散多年的爸爸在印度,现在终于有了消息,我一定要到红海搭船去找他。如果你们放我在这里,就算贝督因人不找我麻烦,等我病好了能够行动,西南季风也过来,我就到不了印度了!”
她一直耐心地听着我说话,当我提到“父亲”两字时,她的眼中闪过一丝光亮,于是我知道,事情有了转机。
“斯蒂文。”她转身向着那个长得像狮子一般的男人:“我们正好要从红海边的拉斯迦里卜取道去印度,为什么不顺便带上他?他只是一个小孩而已。”
叫做斯蒂文的男子在对她说话时,似乎不那么严厉,语声中带着几许温柔:“他是个小孩,但是也是一个得罪了贝督因人的小孩。刚才你出手救他,我就不太同意——你不知道在埃及,撒拉逊人对基督徒多么的憎恨。我们一行两千多个元人,出现在这里,本来就危险重重,你刚才已经为他和贝督因人冲突了,还要带上他一路跟我们去红海,那不是自找麻烦?”
“没有什么麻烦。斯蒂文,他是要去找他的父亲,我们如果帮了他,他会一生感激我们的。”长得像伊西丝女神的她极力为我说项。
“丹青,你理智一点,这种谎言你也相信吗?”
“他说的不是假话,我看得出来。”她肯定地说:“不知为什么,我就是愿意相信他,我要带他跟我们一起走。斯蒂文,这是我的决定。”
“你是以公主的身份命令我,还是以你丹青的名义请求我的帮助?”他突然这样问她,那一瞬间,我感受到了他们之间的暗流澎湃。
她想了许久,慢慢地开了口:“我已经跟你来了亚历山大,斯蒂文,你又何必问这些呢?”
我似乎看到有一丝欣然掠过那个叫做斯蒂文首领的眉间,他转向我,语声中有些无奈:“那你就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