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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总裁爱上我-第3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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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香腻在叶承欢怀里,“老公,我只是让你替我出出气,你下手也太残忍了。”话虽这么说,可这妞的脸上没半点儿害怕的样子,相反的,每次看到自己心上人杀人的时候,她都会有种别样的快感。
    叶承欢撇撇嘴,又一巴掌结结实实的拍在女人的屁股上,这妞居然还好意思说自己残忍,刚才她用高跟鞋踢别人脸的时候怎么不说了。
    要是就这么走了,司马兄弟实在不忿,司马洋带头要上去找到天龙,把他大卸八块,给马王爷报仇。
    但邱健鸿担心夜长梦多,毕竟这里是天龙帮的地盘,真要是打草惊蛇,就算这帮人有三头六臂也别想走掉。
    更何况天龙说的清楚,风云会里有内鬼,他惦记老爷子的安全,事不宜迟,必须赶紧回去。
    他们出了洗浴中心,不怎么费事,便干掉了外面的天龙帮马仔,上了车,风驰电掣般冲出西区,来到和平医院。
    到了医院时,风云会和马王党的人已经散去了大半,只留下小部分人善后。毕竟这里是燕京市区,各路大人物的眼皮子底下,像这样黑帮大规模聚集,很容易引起警方注意。
    司马风云已经带人回到东区,马岳峰也带着马王党的人回到自己帮会。
    长年在国外享受闲适的求学生活,刚回燕京不久,在一天之内,便遭遇了人生大转折,先是父亲被杀,紧接着被司马风云一句话推到帮会老大的位子上,对他来说,这一切都像场噩梦。
    但身为马王党的新一届坐馆,不管心里有多苦,为了父亲的在天之灵,为了帮会的几百个兄弟,他都必须咬牙挺着。
    帮会里一大摊子内忧外患都等着他去面对,何况他除了面对之外,别无选择。
    邱健鸿对留在医院的马仔们做了番安排,便带着丁香、叶承欢他们离开和平医院,赶往风云会总坛。
    路上,邱健鸿给司马风云打了电话,简要说了下去天龙帮的事,听到他那边安好的声音,才稍稍放下点儿心。
    叶承欢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难怪司马风云对邱健鸿会如此信任,他对司马风云和风云会的确是忠心耿耿。
    汽车一路奔行,穿过钢筋水泥的丛林,眼前的地貌渐渐的清晰起来,叶承欢隔着车窗一看,他们已来到一片古朴的民居区域。
    一条条小街和胡同蜿蜒曲折,纵横交错,一座座古老的砖墙,一道道斑驳的痕迹,一扇扇镶满铜钉的大门,一个个高大的门楼,都在许多着一个个古老的故事。
    推着小车卖年糕的,卖冰糖葫芦的,吹糖人的,捏面人的,挑着担子卖水果的,还有跳皮筋的小女孩,玩弹球的小男孩,踢沙包、滚铁环,凑在一起叽叽喳喳,这些现在都市小孩不曾有过的回忆统统可以在这里找到,还有过道里骂孩子的,门楼底下唠闲嗑的,倒尿盆的,应有尽有,一副浓郁的市井画面在眼前徐徐展开,仿佛世外桃源,将都市的滚滚红尘隔绝在外。
    不像那些冷冰冰的钢筋混凝土建筑,这里到处都是人情味,到处接着地气,在繁华喧嚣的燕京难得能有这么一处让人回味的地方。
    叶承欢目色有些迷离,好像穿越了时空,一下子扎到过往的某段时光,还有那段不堪回首的童年里,偶尔一两次让人开心的绽放!
    他不是一个喜欢活在过去的人,相反的,尽管他杀过很多人,做过很多被道义不容的事,但他永远健康,永远积极,永远乐观。
    否则,那个曾经被世界遗忘的孩子不可能活到现在。
    他的嘴角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丝自嘲的笑意。
    “老公,你怎么了?”旁边的丁香看出他有些变化,于是关切的问道。
    一句话,把他拉回到冰冷的现实中,他怔了怔,才道:“哦,没事。我只是觉得奇怪,你老爸安排在这里请客还好理解,难道风云会的总坛也在这里?”
    “是的。干我们这行的见不得光,风云会之所以会选择这种偏僻地方,就是这个原因。但是,你要是以为这里的价格很便宜,那就错了。”
    叶承欢对如今燕京的事情并不是很清楚,“就这破地方也很值钱吗?”
    “当然。”丁香嫣然道:“现在燕京抄得最热的房产就是四合院,正以空前的高价进行交易,交易价格多在1000万元至数千万元神州币之间,甚至还有九千多万元的豪宅。
    市区的四合院价格已经升到了每平方米5万到16万元神州币,院子面积在150到2000平方米。如果进行租赁,200平方米的四合院月租金在2万到3万元神州币。
    目前,随着城市开发,燕京的四合院已经不到16万座。其中只有3000座归个人所有,由于是可直接买卖的对象,业界人士非常关注这些四合院。
    所以说,现在的燕京,最贵的不是别墅,而是四合院,在这里居住的个个都是千万富翁!”
    叶承欢翻翻眼睛:“二手的旧房子房都值上千万,估计我做保安时租的筒子楼也能值个几百万吧。”
    丁香笑道:“那种破楼十万都没人要。这些四合院大多是从祖辈传下来的,很好的保留了神州古民居的精华,神州像这样的建筑已经越来越少了,所以才显得弥足珍贵。”
    两人聊着,车子已经在一条东西老街上停了下来,一行人下了车,一头扎进一条深深的胡同。
    走在古旧的青石板上,满眼都是剥落的痕迹,两边是一座座青堂瓦舍,气派点儿的门楼前有的还有石头狮子和栓马桩,虽然现在早已失去作用,但它们见证过的时光要远远超越人类。
    这片古民居里的胡同十分驳杂,一般人第一次到这里,没一会儿就会被那些七拐八拐的胡同给转蒙了,这里的胡同纵横交错,绵延曲折,似乎永远都走不到头似的,更像是一座超级大迷宫。
    叶承欢一边走一边想,难怪司马风云会把总坛放在这里,如果遇到敌人攻击的时候,这些古民居和胡同就是最好的掩体,错落的地形让敌人根本无从发起进攻,狭窄的胡同很容易变成一夫当的战斗堡垒。
    不得不说司马风云的眼光和见地都十分独到!
    不过这点儿小地形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黑暗风暴任何一个佣兵都经历过苛刻的地形训练,再陌生的环境,只要走过一遍,就算闭着眼睛都能摸回原路。
    他们七拐八拐的来到“王府胡同”,丁香介绍说,因为古代的一位郡王爷曾经就住在这里,故此得名。
    而那个郡王爷的府邸现在成了黑道枭雄的老巢,为此,司马风云支付了足足八千万神州币,而且还动用了各种非常手段,才从原主人的手里搞到的。

第500章 给大爷叫一个
    由此可见,它实际的价格远远不止八千万!
    来到一个高大气派的门楼前,一抬头便看到“郡王府”三个大字,尽管历经了几百年的风雨,此刻看上去还是隐隐透着岁月的威严。
    门口一左一右摆着两头大石狮子,昂首挺胸、张牙舞爪,做傲天怒吼状。
    上马石和下马石都磨得油亮亮的,不难想见当年这里宾客如云的景象。
    厚重结实的大门板上,镶着几十颗大铜钉子,有的地方已经锈迹斑斑,门上的朱漆也都剥落不少,但一眼看上去还是显得无比庄严。
    这块郡王爷的旧居,是一座有三进式正院和偏院的大宅院。
    整座院落是燕京典型的富豪之家的传统院落。
    一边往里走,丁香一边给他介绍,据说该院平面布局是依照“凤凰双展翅”的格局布置的。
    凤凰向前可吃到米粮市的米,向后可喝到贺兰桥下的水,是古人眼中的一块风水宝地。
    一进院门,就看到“米颠拜石”的砖雕影壁,刻的是北宋著名画家米芾面对奇状怪石躬身作揖的故事,影壁题材反映了主人之高雅情趣。
    拐过影壁为第一进院落,两侧有厢房各三间,正对的过厅以前是家庭休息、待客之用的空间。
    从过厅东面窄道可进入第二进院,院落较小,只有两边厢房各一间。再穿过一道门往里走,就到了内院,正房面阔五间。
    底层是窑洞,正房角窑炕围画《西厢记》故事,色彩很绚丽。
    院内门窗上的雕花玻璃刻满了吉祥精美的图案。
    二层是双坡硬山顶瓦房,房屋用通天柱筑出深深的前廊,很有气势,柱间雀替上的镂空木雕刻有云龙图案,石鼓、石栏板上也雕刻着奇灵异兽。
    登上二楼,可以细看对面厢房屋顶传说中的奇兽“朝天吼”的砖雕烟囱帽。
    在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古代社会,四合院内宅居住的分配是非常严格的,内宅中位置优越显赫的正房,都要给老一代的老爷、太太居住。
    北房三间仅中间一间向外开门,称为堂屋。
    两侧两间仅向堂屋开门,形成套间,成为一明两暗的格局。
    堂屋是家人起居、招待亲戚或年节时设供祭祖的地方,两侧多做卧室。
    东西两侧的卧室也有尊卑之分,在一夫多妻的制度下,东侧为尊,由正室居住,西侧为卑,由偏房居住。
    说到这儿,丁香发现叶承欢的表情有些古怪,不禁脸上一红:“你在想什么?”
    “还是封建社会好。”叶承欢玩味的感叹。
    丁香羞答答的转过脸去,当然明白他肚子里的小九九。
    叶承欢又补充一句:“怪不得四合院会这么贵,现在有钱人越来越多,有钱人的财富和情人是成正比的,谁不想把所有女人都放在一起住,每天想睡谁就睡谁。”
    丁香无奈的瞧他一眼,“男人想的只有自己,他有没有想过,女人之间要怎么相处。”
    她来到一口古井边上,流连的徘徊一圈,道:“这口井叫做美人井,据说当年郡王府的一个侧福晋就是因为被正房逼迫,最后跳到这口井里自杀。”
    说话的时候,她睫毛微颤,秋水般的眼眸里凝着淡淡忧郁,刚好一阵北风,头上的落叶哗哗的落下,一副凄凉美景。
    叶承欢哑然无语,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他也只是当笑话随便说说而已,没想到从不多愁善感的丁香居然动心了,此刻,她复杂的思绪恐怕连她自己都说不清。
    不过她很快浅浅的一笑,拉起叶承欢的手,“我们走吧,里面还有好多好玩的东西呢。”
    叶承欢干笑一下,丁香这种刚烈阴狠的女人从来不会轻易爱上一个人,但只要她爱上了,就是一段飞蛾扑火般的壮烈爱情。
    她一面是叱咤风云的黑道大佬,另一面是女人,她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愉快的和不愉快的点滴,但不管什么时候,她在自己面前总是把自己不快乐的一面隐藏起来,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他快乐。
    在外面,只有别人讨好她,她从来不会讨好任何人,但对自己的心上人,她可以放下身价,甚至放下尊严,不计一切代价的讨好他,甚至让叶承欢有时候都觉得难以招架。
    在爱情方面,这个女人有着近乎偏执的单纯。
    林佩珊是一座冰山,丁香则是一团火,一团随时可以把叶承欢烧化的烈火。
    院子的建筑很别致:石头路坑坑洼洼,走廊弯弯曲曲,墙壁上有孩子稚拙的涂鸦,不经意的拐弯处又赫然出现一个个小小的院子,坐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在暖棚里种着辣椒与西葫芦。
    “张婆婆,你好。”丁香对老太太打招呼道。
    老太太半晌才反应过来,大声道:“你说什么?”
    丁香笑着摇摇头:“我说您今天好漂亮!”
    这句话老太太倒不耳背了,笑的好似少女般灿烂。
    女人,无论什么年龄的女人,最离不开的,就是夸奖。
    “那位老太太是谁?”叶承欢不理解在黑社会老巢怎么还会有个老太太。
    “她曾是这座宅子里的小姐。”
    叶承欢有点儿不可思议的眨眨眼:“小姐?她就是传说中的大家闺秀?”
    丁香抿嘴笑着点点头。
    叶承欢好奇心起,大声向老太太问道:“老人家,您高寿?”
    “你说什么,我不高,也不瘦”老太太耳朵又出毛病了。
    “我问你多大年纪了?”
    “哦,哦,我还小呢,今天才108岁。”
    叶承欢倒抽口凉气,仔细打量一番,怪不得丁香说她是大宅门的小姐,看她一对伶仃的小脚,八成还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要是照她年龄推算,她至少也是晚晴民国时候的小姐。
    丁香指着面前的一座木制阁楼道:“这就是张婆婆当初住的绣楼。”
    叶承欢抬头一看,阁楼十分别致,红绿相配合,花纹也细致多样,只不过那漂亮的扶手上已挂满了洗过的衣物。
    “虽然现在宅子已经被我父亲买下,但原来宅子里的人也都搬了出去,但这是张婆婆从小长大的地方,她怎么舍得离开。我父亲也没勉强,便把这座绣楼和院子留给她住。”丁香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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