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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起床都看见教主在吃药-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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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奇怪的,睡觉,睡一觉就好了。”
  
  韩锦在被子下的手摸上了自己变得“奇怪”的那个地方,来回蹭了几下,突然一个激灵,从床上坐了起来:“呀,好奇怪!”
  
  丹阙又羞恼又无奈,板起脸道:“锦锦,快躺下。”
  
  韩锦发现了新鲜的事物,哪会这样容易罢休,将被子一揭,伸手去摸丹阙腿间。如今的丹阙全无反抗之力,被他摸了两下,顿觉头皮发麻,忙道:“住手!我让你睡觉!你不听我的话了么!”
  
  韩锦的呼吸很急促,脸色微红,喃喃道:“难怪义父说那里不能乱碰,碰了竟会有这般奇怪的感觉,好像生病了……”
  
  在高聪明八岁的时候,有一次他顽皮地翻墙,一不小心摔了下来,腿间那物撞到了一根插在地上的杠子,立刻疼的满地打滚。待他缓过来之后,哭哭啼啼地说要拿刀将那累赘之物切掉,不然有碍行动,也不利于练武。卢雅江知道后,哄了他半天,告诉他那东西十分重要,需要好好的保护着,平时不能随便乱碰,也许现在还没用,但是以后总会有用的。
  
  高聪明听了卢雅江的话以后,十分紧张,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拉开裤子检查一下那东西还在不在,睡觉的时候也要用枕头捂着,生怕叫别人把他的好东西给偷走了。
  
  过了不久,高晟风送给高聪明一个带锁的红木锦绣盒,告诉他可以将他珍爱的玩具藏在盒子里,这样就不怕弄丢了。高聪明每天保护着他腿间的小东西,弄得自己患得患失的,收了高晟风的礼物后当场脱下裤子就要拿刀把那东西切下来收进盒子里。又是卢雅江把他抱走哄了半天,告诉他那东西必须长在他的身上才是好东西,切了就毫无用处。而且那物他自己不能乱碰,也不能让别人随意碰。那之后,有那么几年的时间里,高聪明因害怕将那东西碰坏了,连尿尿的时候都要小心翼翼地用一块丝帕包着手才敢去捏自己的小鸟。
  
  丹阙被他闹的面红耳赤,也没听清他口中所说的“义父”,只能不断地重复要韩锦躺下睡觉。
  
  韩锦却不听他的,直接将手□丹阙的裤子里,抓住他那物拿捏揉搓起来。丹阙试图挣扎,却是半点成效也没有。
  
  不一会儿,丹阙的那根东西也在韩锦手里渐渐变大变硬了。
  
  韩锦抽回手,倒抽了一口冷气,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丹阙:“哥哥的小鸡鸡也会变大!”
  
  丹阙一巴掌抽死他的心都有了,有气无力地说:“闭嘴!睡觉!”
  
  韩锦一脸纠结:“可是……锦锦又觉得……好像有些舒服……胀胀的,不摸就难受,哥哥会吗?”说着一只手继续揉捏自己的家伙,另一只手又要往丹阙裤子里伸。
  
  丹阙咬牙切齿地威胁道:“如果你再用手摸那里,你就要死了!”
  
  这句话果然有效,韩锦一愣,手上的动作立刻停了下来。
  
  丹阙假模假式地胡编乱造起来:“你爹没有告诉过你那里不能随便碰吗?那里是习武之人的死穴,当你抚摸那里,感觉到的其实是濒死的快感。等你摸到一定程度,哪里会喷出一股白液,那股白液就是你的‘命髓’,失去了命髓,人就会一命呜呼!因此那里不能随便碰!也不能给别人碰!”
  
  韩锦倒抽了一口冷气。害人的父亲和义父!害人的师父和师伯!这些不靠谱的长辈为什么没有一个跟他说过这件事?!万一从前在无人的情况下他一时兴起把自己的‘命髓’摸出来了怎么办?!他能安安全全活到十七岁简直是命大!
  
  韩锦立刻将两只手都收了回来,在被子上擦了擦,硬邦邦地躺了回去,惶恐道:“不摸了,再也不摸了!”
  
  丹阙松了口气,翻了个身背对他,闷声道:“睡觉。”
  
  韩锦苦大仇深地闭上眼睛,满脑子还是“命髓”的事。他突然想到:等一等,丹阙这个家伙会不会是在骗他?!不然如此重大的事情四个不靠谱的长辈不告诉他也就罢了,为什么小左小右也从来没有跟他说过?是不是丹阙不喜欢被人碰到那个地方才想出这种借口来骗他这个“傻子”?刚刚摸了两下真的好舒服哦!不行,丹阙的话不值得相信,还是明天写封信寄回出岫山问问父亲和义父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想通这些,韩锦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很快就睡着了。
  
  小傻子睡着了,却苦了丹阙。他拼命克制着去摸那里的冲动,假借翻身的动作在床上蹭了蹭,效果却只如同沧海一粟。他从前也没有试过□上头的滋味,有时难得有些感觉,却一定会有更重要的事情让他去做,因此他从来没有将心思放在这事上过。更何况,从来也没有一个人能够让他看得上眼,情愿与之交欢。如今他什么也没有了,只剩下背后有一个暖烘烘的小傻子,那滋味就变得难以忽略了。他和韩锦一样对自己的身体感到好奇,忍不住想试试射出“命髓”是什么滋味。可他刚才已经对韩锦说了那样的话,此时若是自渎的话,身后人一定会察觉的。
  
  丹阙恨恨地磨了磨牙,心道:都是这该死的傻子的错!……可是刚才他摸的两下还真是挺舒服的……啊啊啊啊不能再想了赶快睡觉!





☆、第二十章

  19。
  
  翌日一早,韩锦和丹阙几乎是同时惊醒的。
  
  丹阙感到自己股后湿了一块,迷迷糊糊地用手一摸,黏糊糊的。他一愣,旋即意识到那是什么,猛地回头去看韩锦。被子已经被韩锦掀掉了,他正低着头盯着自己那根半翘的玩意儿看,那玩意儿还往外冒着一丝丝白水儿。
  
  韩锦脸上的表情如梦似幻,有不可思议,有惊恐,有绝望,有垂死挣扎。他极缓地抬起头看着丹阙:“我什么也没做,早上醒来就这样了。”
  
  丹阙知道,他这是梦遗了。
  
  韩锦痴痴地将自己腿边和丹阙屁股上还未干涸的白液用手指刮了下来,揩到手心里。他只不过十七岁,这十七岁里前八|九年都是傻的,后八|九年里也有一半时间是傻的,根本不通人事,这还是头一回梦遗,因此出的量着实不少,将丹阙的大半个屁股都洇湿了。他咽了口唾沫,晃了晃自己满手心的白液,用一种古怪的表情看着丹阙:“如果我把命髓喝下去,还有活路吗?”
  
  丹阙分明是遭了他的猥亵,此时此刻,看着韩锦那如同被恐吓的孩子一般极端惶恐的神情,却觉自己的良心受到了谴责。他艰难地开口道:“其实……人的命髓不止这么点,你流掉这些,不会伤及性命。”
  
  韩锦一愣:“我不会死?”
  
  丹阙郑重地把头颅点了下去:“你不会死。”
  
  韩锦像是被人抽干了力气,僵直的背脊瞬间软了下来,如魔似幻地盯着手里的“命髓”笑了起来:“啊哈,啊哈,我不会死!锦锦不会死!”
  
  其实丹阙也有点被韩锦吓着了,他从来没见过韩锦如此凝重的表情,连语气也变得正常了,居然自称是“我”。看来在性命受到威胁的时候,连一个傻子都会发生变化。方才的韩锦,不像个傻子,更像个疯子。
  
  丹阙大清早就被韩锦弄了一身的粘液,他行动不便,于是韩锦打了水来,替他将身子擦了一遍。刚擦完,福伯就来了,叫韩锦赶紧去吃早饭,吃完了就要去帮工。
  
  虽说丹阙已经向他保证他的性命无虞,但韩锦多少还是有些担心,跟福伯一出门就急急忙忙问道:“福伯,你可知道命髓是什么东西?”
  
  福伯见他神情不痴了,说话不傻了,与正常人无异,愣了愣,摇头:“命髓?”
  
  韩锦困惑地皱起了眉头。究竟是只有习武之人才有命髓呢,还是丹阙从头到尾都是骗他的?他不死心地接着问道:“就是这里出来的,白色的,”指了指自己的腿间,“摸几下就会出来,哥哥说,流了命髓人就会死。”
  
  福伯又是一愣,然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继而捂着肚子哈哈大笑,笑到几乎站立不稳,只能将身上的重量压在墙上。他气喘吁吁地重复道:“命髓?流了会死?哈、哈哈、哈哈哈哈……”
  
  韩锦的脸色变了几变,心里把丹阙骂了个狗血淋头,故作天真地问道:“那究竟是什么?”
  
  福伯一抽一抽地回答道:“放心吧孩子,你是死不了,顶多死几个儿子。”说完哈哈大笑着走着,竟然不愿意同一个傻子解释。
  
  韩锦愣了一会儿,虽然还不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不过看福伯的反应他明白他被丹阙骗了个彻底。他气急败坏地冲到墙角边上刻了五只猪头,这才赶去吃早饭去了。
  
  上午的活比较清闲,福伯要韩锦将一天用的柴火都劈出来。由于他们是开饭馆的,每天要烧的柴很多,从前都是前一天晚上将第二天中午要用的劈完,第二天一早起来再将晚上要用的劈完。然而韩锦的速度极快,劈柴就像切菜,一把斧头抡的赫赫生风,一眨眼的功夫就把柴劈完了,别说一天的量,徐记里所有的柴火都让他给劈了。
  
  苗易过来视察韩锦的工作情况,看到满地垒好的柴火简直目瞪口呆。如今时间还早,他便叫了韩锦倒一旁聊天。
  
  苗易和颜悦色地问韩锦:“你哥哥的情况怎么样?”
  
  韩锦乖巧地道:“哥哥很好。”
  
  苗易又道:“锦锦,你是天生力气便这样大吗?还是练过武功?”
  
  韩锦眨了眨眼睛,自豪地抬了抬胳膊:“锦锦天生力气就很大。”
  
  苗易笑了起来:“哦?是吗?让我摸摸看。”说着伸手摸上了韩锦胳膊上的肌肉,捏了捏,笑道:“看不出来,小家伙挺结实的嘛。”说完手沿着韩锦的肩膀上去,又摸了摸他的脸,道:“模样长得也不错。”
  
  韩锦愣了愣,觉得他的态度有些奇怪,唯有报以傻笑了之。
  
  苗易像是无事可做,拉着韩锦又说了许久的话,问他家里的情况,问他丹阙的病,问他喜爱吃的食物,显得对他十分关心似的。韩锦却很不耐烦。要知道让他一个聪慧无双的人装成不懂事的傻子是一件十分吃力的事,韩锦在丹阙面前装的时候只觉得兴奋有趣,可在别人面前就觉得不耐烦。
  
  在苗易又自顾自起了另一个话题的时候,韩锦突然大叫一声:“呀!蝴蝶!”说着丢下苗易冲向了院子里的一角。
  
  苗易被他吓了一跳,拍着胸口抚平惊魂,又往韩锦所在的角落里走了过去:“锦锦……”
  
  韩锦带着内力的指风射向停在墙上的蝴蝶,蝴蝶猛地飞了出去,韩锦又一声大叫:“呀!蝴蝶跑了!”说罢就追了出去,跑出院子,远远地将苗易丢在身后。
  
  忙完了午市之后,韩锦和饭馆里的七八个帮佣的伙计一起吃饭。吃饭的时候,这些工人们七嘴八舌的聊天,韩锦听得了不少消息。这苗易是徐家的倒插门女婿,他老丈人只生了一个女儿,因此就把徐记饭馆传给他了。但是徐家时运不济,先是徐老爷子因病去世了,紧接着苗易的夫人也跟着去了,两人只留下一个女儿,如果要把徐记传下去,又得找一个倒插门女婿。
  
  韩锦自小生活在山上,没见过什么世面,因此听别人的故事都觉得有趣,听得津津有味连饭都忘了吃,不停追着问之后的事。听者热情,说者来劲,一顿饭的工夫,几个伙计就把掌柜的老底掀的干干净净。
  
  一个叫柳平的伙计地说:“你们知道夫人去世以后,掌柜的为啥一直不找个续弦的吗?”
  
  韩锦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为什么为什么?”
  
  柳平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扯了扯自己的袖子,做了个切的动作:“因为咱掌柜的是这个!”
  
  韩锦愣愣地跟着他做了个切袖子的动作,一头雾水:“这个?”
  
  柳平眼珠子左右转,扫视众人,表情严肃:“我曾经亲眼见过掌柜的和小五大半夜在院子里那个那个。”说着左手握成圈,右手的食指在圈里进进出出。——小五是从前的一个伙计。
  
  众人轰然,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我早就知道。”“我也看出来了。”“上次掌柜摸我的肩膀,我就觉得不对劲。”“……”
  
  只有韩锦一个人瞪得眼睛快要脱眶,也拿手指做了个进出的动作:“这个这个,又是什么?”他聪明归聪明,可惜却不是聪明在这个地方。关于这方面的事,他可说是一窍不通。
  
  几人哄笑,柳平捧腹笑道:“傻子就是个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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