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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满枝桠(原名:莫愁)-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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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民不与官斗,凡事一扯到高官,哪怕是高官的外戚,那么简单明了的事也能变成芝麻糊,糊成一团没法下手了。
我虽然踌躇满志,自以为理在自己这边,但在事实面前,还是萌生了一些许无力感。
阻碍太多,告他的难度可能有点大。
我正色道,“叔叔,我心里有数了,我会掂量着办的。”
叔叔肃重地点了点头,说道,“我已经托人带话给那小子了,他现在在外地,知道你来了,况且他的导师也听到了些风声,有些沉不住气了……”叔叔顿了顿,“莫莫,他想见见你,跟你谈一谈。”
我点头表示明白,“他不躲我最好,他不来我也要找他的。”
叔叔啜了口茶,“不要说你,他的博导这几天也在找他。”叔叔笑了笑,“出这档事,最急的恐怕是博导,下头的学生博士学位取消不说,博导资格也有危险,以后在这一行的名誉也算完了。”
刘叔叔继续气定神闲啜茶,我细细咀嚼他的话,再度沉默。
叔叔是明白人,提供所有信息给我,要我自己拿主意。
脑子有些乱,我站起来走到阳台上好好静一静,理理纷乱的思路。
我真的把事情想得过于简单了。
假如我告了方其,师兄会站在哪边呢?是我还是他的小舅子?
如果师兄出于同门情谊,站在我这个小师妹这边,那么方菲会怎么想呢?她本就对我胡乱猜测,态度不善,一旦师兄顾及我而不顾及小舅子的情面,不要说方菲,就是林白岩,还有其他人,他们会怎么揣测我这个师妹呢?
大概以为我是趁着他们结婚的节骨眼来捣乱的吧。
况且,师兄也不大会站在我这边,于情于理,我只是他处了一年的师妹,还四年未见,他犯不着为我扰了亲戚间的和乐。
我抬头眺望远方灿蓝的天,不知不觉深深叹了口气。
他走了四年,从没有一个电话一封书信,可见这所谓的师兄妹情分,在他眼里,单薄地很。
望着这个城市的上空,我突然心生凄然。
走一步看一步吧。
晚上我早早睡下了,还有些发烧,婶婶给我煮了点下口的粥,肚子觉得舒服了些,洗了澡,全身暖和放松,像是回到了家。
住在林白岩家,我找不到家的感觉,小心翼翼的,生怕摔着这摔着那的。
不知道几点的时候,手机铃声唱了起来,我睁着困乏的眼瞄了眼黑漆漆的窗外,怕是深夜了。
手机显示的是深夜11点03分。
一个陌生号码,兴许是打错了。
“喂?”
那边不说话,我拉了拉被子捂住暖气,烦躁得扒扒乱发,“喂?你哪位?”
正当我想挂电话时,那边熟悉的男低音传来,“莫愁,是我,师兄。”
我混沌的大脑一下子清醒过来,惊讶地眨了几下眼睛,“……师兄。”
现下,从我嘴里蹦出的“师兄”二字,实在让我纠结地厉害。
“是不是吵着你睡觉了?我记得你爱早睡。”
“恩,师兄竟然还记得。”
“……怎么会忘记呢……烧退了吗?”
“哦,退烧了,没事的。”
“好,那就好……现在住在哪里?”
“……在我刘叔叔家,他是我爸多年的好朋友。”
“……莫愁,有什么困难就找师兄好吗?不要太为难自己……”
听到电话那头他诚挚的口气,我楞在那里,说起来,倒是我为难他了,我又怎么好意思求他跟自己的小舅子作对呢?
“师兄,我,我没什么困难,没什么事的话,我先睡了。”我急着挂电话。
“莫愁等一下……再听师兄最后一句话好吗?”
“师兄你说。”
“……莫愁你听着……师兄不想你跟白岩走得太近……”
“为,为什么?他是好人。”
师兄在那头似乎冷哼了一声,似乎在轻轻呓语,“他是很好,好到让我恨他……”
这一夜我睡得并不安稳,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梦,我在荒野上乱跑,急的团团转,懵懂醒来时天已快亮,城市弥漫着薄薄得晨雾,我透过窗望出去,远方A大的古老图书馆若隐若现,还是儿时那圣洁的样子。
小时候我经常去图书馆玩,和陆丝猫在哪个偏僻的角落看小人书,还偷偷躲起来观察那些来来去去的大学生,捂嘴傻笑。
那时她妈还没死,他爸也没爬上我妈的床,我们两家人住一个院子,相安无事其乐融融。
我摇摇头,景还是那个景,可是人事,已经全非了。
第二天下午,我的手脚还是控制不住,似乎远方那熟悉而圣洁的气息在强烈召唤我,让我回去看看。
我两手空空走向A大,脚步铅一般重,心潮澎湃着。
16岁之前,我天天泡在这所大学里,追赶过水塘里的青蛙,跟踪过清秀的年轻大学生,还曾因为推翻了整个书架的书而被我妈抓去面壁思过。
几乎每一个地方都曾有过我的身影,那时,我人如其名,莫愁,真的什么也不愁。
那时,我想当然地以为自己必定会考上这所赫赫有名的大学,然后成材走向社会,就像这里的每一个大学生一样,而现在,八年以后的我,孤零零站在校园林荫道上的我,甚至没有上过一堂大学里的课。
命运怎么把我推到了这般尴尬的境地呢?
前方不远处的篮球场哨声大作,随即是一阵热烈的加油声,洋溢着青春热血的气息。
我循声迈着步子朝那个方向走去,沉重的心稍稍有些放松下来。
看样子篮球赛在管理学院和机械学院间展开,双方实力相当,比分咬得很紧,再加上观众们的加油声此起彼伏,使得整个比赛颇有观赏性。
我站在边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不过相比其他偷瞄球场帅哥的小姑娘,我算是个比较纯粹的观赏者了。
机械学院投中了好几个三分球,管理学院的男生们也发了急,抢篮板抢得凶悍起来,其中那个五号的高个子,大冬天的,跑得满头大汗,却看不出一丝疲惫,脚步仍然疾速奔跑着。
我突然被他那股不服输的劲头所感染。
拼杀得太激烈,球不断被抢断,正目眩神迷间,忽的球就拐了个弯,直直朝这边飞来,下一秒,球就砸在了我身边那个一直呱呱乱叫的小姑娘身上。
小姑娘受了惊吓,不过还好反应快,用手适时挡了一下,只是尖叫的分贝有些刺耳,边上另外两个小姑娘也跟着尖叫,吸引了全场所有人的目光。
五号那个高个子男生转头扫了这边一眼,抬手擦了一把额上的热汗,走过来捡球。
他走近我才看得更清楚些,他有张年轻阳光的脸,白净,像是冬天盖了一层雪的雪山,远远望去,找不到瑕疵。
我多看了他两眼,依稀记得,小时候我和陆丝跟踪过的男生,就有一张这样阳光白净的脸,瘦削,却蕴含着蓬勃的朝气。
我往边上退了退,因为身边的女孩子有些激动,急着往这边挤,还悄声交头接耳,“夏捷过来了过来了。”
那个叫做夏捷的男生朝女生含糊地道歉,然后抱起球重新走向球场。
女生们见他的目光,竟是含水微微露春的,腼腆地瞥了眼他,笑容轻轻。
我不自觉也笑了。
尽管管理学院力挽狂澜,可是机械学院还是笑到了最后,以五分之差赢了比赛。
赢的人兴高采烈,输的那一方也雍容大方,沮丧不多,这一场角逐,实在是够尽兴。
人流开始渐渐散去,我转过身也要走,这时,肩膀被谁轻拍了一下,我本能地转头看去。
是那个五号,夏捷。
他仍旧流着汗,面孔却白皙中透出健康年轻的红润,笑容微微腼腆。
我纳闷地望着他,一头雾水。
他笑得扭捏,挠挠头说道,“你好同学,我可不可以问你要电话号码?”
我“啊”了一声,呆若木鸡,平生第一回遭遇搭讪,竟然什么也反应不上来。
而夏捷身后,他的同学们吹起了不安分的口哨,更有个大嗓门的男生嚷道,“黄老师,你快过来看看,夏捷这小子发春了哈哈哈哈。”
笑声大作,我脸一热,尴尬到只想挖个洞钻下去,我狠狠瞪了眼满脸通红的夏捷,转身抬腿就跑。
这时身后却响起了一个尖细急促的女声,“莫愁!莫愁!”
我再度停下来转身,下一秒,一个凶猛却娇小的身子扑进我怀中,牢牢锁住了,在我头昏眼花之际,一双手重重拍在我的脑门上,黄薇薇怒气冲冲的小脸映进我的眼,“你个没良心的,这八年你都死哪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大家,昨天没更,昨晚情绪低落,早早睡了。
唉,生活中总有烦心事,烦到啥也不想干……
那个莫愁同志是美女啊……
按照大家的要求,虐老妈,虐师兄,一票人都不让他们好过哈哈哈哈哈
最后,祥林嫂附身: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一群霸王霸王我……
恩,表扬出水的童鞋!晚安。
19
19、十九 。。。
黄薇薇还在使劲捶我,我愣愣地任她捶着,那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让我眼眶一热,一把抱住她哽咽道,“田鸡……”
自小因近视而得绰号“田鸡”的黄薇薇气呼呼地又捶了我一下,闷闷却又愉快的声音响起,“讨厌,人家不当田鸡好多年了。”
松开拥抱,我仔细打量这张八年未见的脸,厚厚的眼镜真的不见了,棕色的眼瞳倒影着我惊喜的脸,我感伤地再度搂过她,“田鸡现在好漂亮呢。”
“……讨厌,讨厌死了你,失踪那么久……”薇薇紧紧搂着我,也无限感伤,“你再不回来我就要恨你一辈子了。”
“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我和薇薇相识一笑,我无意中往后一看,她身后十几个大男孩张口结舌地围在球场边观望着我们的重逢,那个高个子夏捷拿着球笑眯眯走过来,看了看我道,“黄老师,你朋友呀?介绍介绍吧。”
这个男孩让我怪不自在的,薇薇挡在我面前,笑着为我挡驾,“去去,一边去,不要妨碍老师和老朋友叙旧……”
夏捷有些不服气,脸胀得通红,却还是嘻嘻哈哈像个孩子,“老师,你们能老朋友重逢,我也有功劳啊。”
薇薇瞪了眼夏捷,牵起我的手,回头灿烂一笑,“可是大功劳,赶明老师介绍个外语学院的小姑娘给你。”
“哎,老师你别啊,我……”
“还挑三拣四上了?就这么说定了。”
十分钟后,我和薇薇坐在A大外面的咖啡馆里,我喝不惯咖啡的苦味,但是薇薇挺钟爱,优雅地用小勺搅拌着,一股咖啡香洋洋溢出,我们相视无言,有千言万语堵在心头,一时惘然不知怎么开口。
长长的八年,分别时我们还是花季少女,再相聚时,她已为人师,举手投足间稚气已经不再,卷发优雅垂下,已是成熟女子。
可我还被别人当成孩子。
我微皱眉喝了口咖啡,先是觉得一阵苦涩,但随后齿间一股余香游荡开,再喝了一口,我开始有点迷恋这余味。
放下杯子,我抬起头,而薇薇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我扑哧一笑,“看什么呢?放心吧,我不是山里出来的妖怪,吃不了你。”
薇薇颇为正经,“莫愁,你跟你爸真的去了山里?”
我点点头,“是山区的一个小镇,四面环山的,说起来还挺快,八年了。”
“太好了,这么说你们打算搬回来了?”
“……没有,我这次来A市是办点事,办完就走。”
薇薇恼了,突地拍了下桌子,桌上的两只杯子震了震,引来周边几个顾客的注目。
她却全然不顾及,声音高了八度,说得有些急也有些哽咽,“莫愁,我恨死你了,我真的恨死你了,你知不知道你有多无情,说什么‘田鸡我到了马上给你写信’,‘我会回来看你’……”
薇薇的眼眶已经湿润,闪着冬日的盈盈热光,“你知不知道我等你的信等了两年,我搬家的时候你知道我有多难受吗,我觉得我们俩之间断了,彻底断了,我找不到你,你也找不到我。”
我鼻头一酸,低头呐呐道,“田鸡,对不起,发生了太多事情,我……”
她倔强地扭头看窗外,不让我看见她的泪水,刚才激动的声音蓦地冷静下来,“莫愁,你根本不能体会我的心情,我把你当成最好的朋友,可是你呢,就因为陆丝,二话不说就和我们这些同学断了所有联系,你说我能好受吗?”
我忍着泪不说话,将迷蒙的视线定格在墙上的画上。
花了好半天,我才把眼泪逼了回去。
“田鸡,对不起,我那时不懂事,也没有顾及你们……嗨,怎么说呢,那时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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