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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来临的那一夏-出书版-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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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低下头去,我闭上了眼,心中一阵潮水缓缓涨上,又慢慢退下,一种锐利的、几近不可抑制的痛,刹那间蔓延全身。 
              多久,已经有多久,没有过这种情绪了? 
              不知谁说过,当一个人总是怀旧时,就证明他(她)老了,为什么,为什么,我最近老得特别快? 
              为什么,当我已经决定把过往的一切全部留在G大,一丝一毫也不带走的时候,往事还是如影随形地跟着我? 
              是的,我和秦子默、沙沙、夏言是故友。或许,还应该加上唐少麒、唐少麟兄弟俩,从我十六岁到二十岁之间的这一段青春年华中,我的生命和他们是纠缠在一起的。 

              只是后来,后来…… 
              
              沙沙和夏言两家是多年世交,我和沙沙是同学兼手帕交,秦子默、夏言、唐少麒是好兄弟兼多年同学,唐少麟和我们是同班同学,而我呢,我和秦子默,是怎么认识的? 

              就是因为这套叫做《莎翁全集》的书。 
              那年我十六,他十九。 
              我们是典型的不打不相识。 
              记得从我们念初三开始,十四五岁的小男生小女生们,逐渐开始褪去青涩。尽管中考在即,班里仍然轰轰烈烈地开始议论起学校里哪个男生长得帅、哪个女生长得漂亮,或是谁谁穿了什么新衣服。教室里整天叽叽喳喳的,那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总是让给我们上生物课的、孙子从小就被带到相隔万里的美国去的老太太,每每看到我们就眯起眼满足地笑。 

              就在此时,我突然发现,我的密友、初三五班的杜沙沙同学,仿佛一夕间成为了展阳中学公认的校花。一时间,沙沙鲜花巧克力收到手软,求爱信多得看到麻木,出去游玩的邀约也接到不知凡几。 

              但奇怪的是,沙沙在产生惶恐、不安、窃喜等等复杂情感后没过多久,突然在某一天庄严宣布:从今天起,我、杜沙沙,决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闲杂人等,非请莫近。 

              最初死活不信,要知道,杜爸是我们市的人大主任,杜妈是一家大医院的院长,作为独生女的沙沙同学娇纵异常,从小到大,唯一不上心的就是学习。并且,她一早就放言,考不上国内大学的话,她就出国镀金去,因此,学习从来就是她丰富多彩生活的小小点缀。 

              但是,既然连外星飞碟都时不时来造访一下地球,凡事,还是皆有可能。 
              更何况,以我俩多年来的革命友谊,举凡她积极上进的任何决定,我历来无条件支持。早在我跟沙沙念幼儿园时,她老爸老妈仕途心正浓,压根就无暇管她,每次都是一个看上去就没什么战斗力的老阿姨来接她。再加上沙沙小时候长得漂亮,经常被其他小孩莫名地欺负;而我呢,从小就被哥哥熏陶得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喜欢充好汉强出头。为了她,我跟那些臭小孩们打过好几架,从此,把这个沉重的大包袱扛上肩,就此再也甩不掉,一路被她缠着直到初中。 

              所以说,我们两人,十多年来,从来都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记得当杜沙沙声情并茂地向我发布这个特大消息的时候,我正在宿舍里心无旁骛地吃晚上加餐的方便面,听到她的话,咳咳数声,差点呛到:“你是说,你真的、要、好、好、学、习?”我是十万个不相信。 

              “真的!”杜沙沙同学神色坚定地看着我。 
              “你可以不逛街不看电影不听广播不看小说不聊天?”我仍然没当回事,边继续吃面边调侃她。 
              “当然!”杜沙沙同学挺挺胸,史无前例地永往向前。 
              轮到我呆呆愣住。 
              不出三天,根据我的冷眼旁观,加上杜沙沙自宣布那天起就违背誓言,每每在夜晚我与周公约会开始的那一刹那,就开始同步转播的滔滔不绝声中,我很快就发现了一个绝对是铁板钉钉的事实:杜沙沙同学根本就不是转性,而是暗恋上某人了。暗恋上了一个成绩优异、秀外慧中、眼高于顶的高三男生,在纯纯恋慕之心的驱使下,为了缩短彼此之间的距离,正在孜孜不倦于一项Mission 
            Impossible(不可能的任务)。 
              也正是从那时起,我从沙沙口中知道了在Z市另外一所重点高中——扬风高中念书的两个男生的名字:夏言和秦子默。 
              夏言自不必提。夏家和杜家是多年世交,彼此之间熟得不能再熟,而且,夏言同学在杜沙沙同学口中历来风评不佳:“你不知道他那种男生,仗着自己聪明点儿,家里有点钱,从来不把女生当回事。有时候我上午和下午看到他,身边一起逛街的女生都不是同一个人,哼哼……”沙沙不屑地撇撇嘴,一脸的鄙夷。 

              少女情怀总是诗,人人都想当被徐志摩一辈子铭刻在心的林徽因和佟振保心口那颗永远的朱砂痣,夏言那样的不纯情分子,在沙沙心中自然率先三振出局。 

              真正让沙沙却上心头的,是秦子默——夏言的同学,两个天之骄子中的另外一个。根据沙沙同学如潮水般层出不穷的形容词,再加上我一向擅长的归纳总结,那就是:如果说夏言是火,绚烂夺目,那么秦子默就是冰,清冷晶澈,但永远拒人于千里之外。再加上篮球、足球、排球举一反三,琴棋书画样样皆通,温文有礼,对人永远保持距离又不失风度,是沙沙心中典型的、完美无缺的、独一无二的白马王子。 

              我有些疑惑地问过她:“喂,请问你们见过吗?而且,有这么熟?”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种十全十美的人咧?偶不信,一千个一万个不相信。 
              杜沙沙笑得很是灿烂,“在夏言家见过两三次,路上还见过一次,其他是听夏言说的呢!夏言眼光高,他说好,一定不会错。”她眼里闪烁着星星点点的光,“他是来我们这借读的哦,家在杭州,西湖、断桥,多浪漫的地方啊!” 

              眼看小妮子把自己幻想成了和许仙断桥相会的白素贞,我不忍打断她的思绪,只是暗暗撇嘴,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高中生而已,用脚指头想也不会有那么出色。呃,当然,我们学校那头狮子就是异数,但也早就被贴上了“非我族类”的标签,想来也不太令人羡慕。 

              作为标准的警察家庭的一员,从小到大听到的稀奇古怪的案件多了,所以,我的家教一向就是:越是表面绚烂夺目,内在就越是不堪一击!再加上我那个在法院工作的哥哥,一旦技痒起来,有事没事经常抓住我分析讨论经济、政治、生活各类案情,导致豆蔻年华的我,似乎从来就没有这些浪漫的想象,好像也真的有些不太正常。 

              杜沙沙同学仍然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对我说的话恍若未闻。 
              自此,虽然我一直未有幸见过这两位,但拜杜沙沙所赐,小到他们的生辰八字,大到身高喜好,我都了然于胸,而且一年后,第一时间就知道他们上了N市全国著名的重点大学——G大。 

              
              高一那年,正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一直担任展阳中学文学社编辑之职的我,喜欢写一些现在看来幼稚得倒牙的豆腐块;繁重的课业之余,爱逛书店。 

              高一升高二那年暑假的一个星期天,我没事又晃到了离家不远的一家小书店,心不在焉地走进去,百无聊赖地看了一圈,正在到处乱看毫无收获中。突然,眼前蓦地一亮,找了N久但久盼未得的一套《莎翁全集》显现在眼前。呵呵呵,上帝啊,阿门,圣母玛利亚啊,我爱你。我胡乱在心中祈祷着多时的愿望终于实现,我积攒N久的零花钱也终于可以寿终正寝了。说起来,还应该感谢我那个有点多愁善感的老妈,中和了我的部分基因,我狂爱看书,什么杂七杂八的都看,不求甚解,但求痛快。莎士比亚全集啊,罗密欧和朱丽叶,李尔王,王子复仇记…… 

              书啊等着我,我来了…… 
              我极其兴奋,两眼放光地朝那套书飞奔而去,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闲杂人等,但是……但是,用周星星的话来讲,我猜到了开头,却没有猜到结尾…… 

              在我离那套书还有0。01厘米距离的时候,我眼睁睁地看着一只修长的手臂突然间就横了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地取走了那套书。 
              
              我愕然愕然再愕然,片刻之后,机械地转过眼去。 
              一张无比冷静的脸映入我的眼帘,年轻、完美、书卷气,但是,没有一点温度,冷冰冰地带着挑衅瞥了我一眼,转身离去。 
              如果不是那种略带藐视的眼神,如果不是那审视一只蟑螂般的临去秋波,我也许就会找个角落黯然神伤,慨叹命运之不公去了,但是…… 
              如果时光倒流,我宁愿没有但是,也就不会有后来…… 
              但是,当时年幼无知的我,显然不知道什么叫做尽人事、听天命,只见,我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立刻就向那个人扑了过去,“喂,这本书是我先看到的!”懂不懂先来后到,女士优先啊! 

              冰山先生转过身来,依旧用那种冻得死人的眼神看着我,眼里还是有些微的挑衅,慢吞吞地开口:“可是,它是我先拿到的。”说完,他扬扬手中的书,还刻意地瞥了一下我的脑袋,慢条斯理地补上了一句,“而且,我觉得它在我手里,可以发挥更大的价值。” 

              我愣了一下,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老半天才转过弯来,敢情他在讽刺我脑容量小,愚笨没文化? 
              我心底一阵恼怒,虽然我貌不惊人学艺不精,但好歹也是教语文的孟老夫子最得意的弟子啊。 
              不可动气不可动气,我脑海中立刻浮起老爸常说的:审犯人的时候,一定要迂回、转折、破军,九九十八弯后,再杀它个措手不及。 
              关键是策略,除了策略,还是策略。 
              毕竟,这么多年来遇强则强生生不息的林氏家风,不能一朝没落在我手里。 
              于是,我只是稍稍思忖,便定下心神,一下凑到他面前。我的这个举动,似乎让他稍稍一愣和些微躲闪,但是,我没空仔细研究,只是“呵呵呵呵”假笑数声:“那就是阁下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脑容量异于常人了?”我瞄了他出现几分变化的脸一眼,又不怀好意地补上一句,“就是不晓得是空心部分多,还是积水部分比较多啊?” 

              凑近后才发现,这个人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长得还真不赖。只可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本小姐我一向就最最瞧不起跟女生斗的男生! 
              他原本轻松的眼神瞬间犀利了起来,眼中光芒一闪即逝。他看着我,表情中似是带有几分意外,还有一些我分辨不清的其他情绪,一掠而过。 
              他就那么站在那儿,静静地没有表情地看着我。 
              我不为所动,哼了一声,再接再厉:“现在,恐怕是充血部分比较多了吧。”看着他的脸再度出现细微变化,我心里极其痛快,哼哼,who怕who。就算书拿不到了,出口气也够本。 

              我向来都是恩怨分明,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最好别惹我! 
              大概是两尊神杵在面前,极其防碍财神爷造访,坐在我们身后的老板娘开始不耐烦了,尖声喝道:“到底谁要?!” 
              “我。”他的声音。 
              “我!”我更高的声音。 
              而且,我从头到尾一直在瞪他,如果眼光能杀死人,他早就已经死无全尸了。 
              但是,这个定力超人的冰山男似乎压根就不屑于跟我过招,他只是冷冷地从头到脚,再从脚到头梭巡了我一番,接着回头对着老板娘,口齿清晰、无比冷静地说:“我买,加价50%。”说完,潇洒地掏出钱包,准备付钱。 

              我瞠目。这个疯子啊,钱多也不是这么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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