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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来临的那一夏-出书版-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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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笑着叹气:“买吧。”然后看看自己两只被占住的手,“钱包在右边口袋里,自己拿。” 
              我掏出钱包付了钱,欢天喜地抱着那只小小的缸和缸中那只懒洋洋的乌龟。 
              刚想把钱包塞回他兜里,心中突然一动,把缸抱到一边手臂,有点费力地翻开里面夹层,摸索一下,咦,硬硬的一小片,拿出来一看——一张照片。 
              一张显然是从更大尺寸照片上剪下来的照片。 
              因为上面几乎就是一张脸,头发飞扬、笑得傻乎乎有点张牙舞爪的脸。 
              那是我的脸,但是应该是刚上高中那会儿,因为那时候,我的头发是短的。 
              那张照片显然被保存得很好,因为还过了塑。 
              我呆了呆。我看着他,他脸色潮红。那神情,像一个小偷被现场捉拿。 
              我把钱包放回去,思索了一下,“子默,你是不是应该解释一下?” 
              我百思不得其解,照片上的人显然是我,但是他是如何得到的? 
              他神情忸怩了一下,不答,头扭向另一边。 
              想糊弄我,门都没有。 
              他头转向东,我也跟向东;转向西,嘿嘿,我就跟向西。如此往复几次,他实在无奈,“好吧,我招。” 
              我满意地笑,嗯,早该如此。态度决定一切。 
              他低头,踢踢路边的石头,“帮沙沙补课,从她书里拣到的。” 
              我突然想起来了。高中三年,我们班级活动的次数屈指可数,好不容易去了趟千岛湖,沙沙和我不要命地拍了一大堆照片,洗出来之后两人又都不满意,就堆在书架上,看书没书签的时候,随手就去抽一张暂代,然后夹在书里,发现已然不知流落何方的时候,就再去抽一张。 

              我和沙沙一向都这么不拘小节。 
              那张照片,应该就是沙沙丢失的书签之一。 
              不过,被他拣到,这种概率,哼哼,应该比被雷击中还要小。根据合理推断,应该是某人趁人不备悄悄偷的。看他现在又红又白的脸色就知道了。 
              我的心中,刹那柔软。 
              于是一秒钟之后,我得了失忆症,“子默,帮我抱一下乌龟,快点快点,我肚子饿了,要继续吃棉花糖。” 
              吃棉花糖能填饱肚子?才怪。 
              不是没发现有人松了一口气。 
              即便在这么幸福的时刻,我也很快发现,子默很少、很少、很少提到他的家庭。 
              我只是从他的只字片言中,知道他家原本在T省,初一的时候和母亲一起搬到杭州,和一向疼爱他的姨父姨母生活。他们并无子嗣,视子默如同己出、关爱有加。 

              后来高一时,母亲因病去世,他的全部世界全部依靠,就是他的姨父母。 
              再后来,姨夫心疼因丧母而心情抑郁的子默,联系昔日老同学,将子默转到了这里的扬风中学,希望新的环境会给他带来多一些快乐。 
              怪不得他总是一副郁郁不乐、沉默寡言的样子。他很少跟别人交往,路上看到父母亲带着孩子游玩、嬉戏,他的眼里总是带着微微的若有所思。 
              也就怪不得向凡会说,实际上子默非常非常脆弱。 
              所以,下意识的我也从不跟他提我的家庭。 
              每每我看到他的那种眼神,我的心里就一阵疼痛。 
              子默一提起姨父姨母,总是深情依依、感激有加,他实在是个孝顺的孩子。但是,对于他的父亲,他只字不提。从来如此。 
              我也不问,我想到他想说的时候,一定会说。 
              只是,没想到…… 
              一周后,子默依依不舍地离开Z市,回到了杭州。 
              他走了。 
              我这二十五年来,最最快乐的日子,也被他随之带走了。 
              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更快乐一些。 
              至少,留给今天的回忆,会更美好一些。   

            第十章 青春无悔(1)   
              时间一天一天地继续流逝,最近以来的我,一直在忙着给学生上课,还有复习考博。在学习和工作的双重忙碌中,我几乎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想别的什么。这也正是我所希望的。 

              而自从唐少麟正式来到C大之后,我们时不时会见个面,间或在我复习期间,他还不顾我的婉拒,来帮我做一些诸如借参考资料、领准考证之类必不可少但极其耗时的事情,而让我能够安安心心地、抽出更多的时间来准备考试。 

              大姐在见过他之后,也对他很是欣赏,几乎赞不绝口。 
              他实在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一直都是。 
              有人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能修到唐少麟这样的朋友,我上辈子肯定什么事都没干,就光顾着回头了。 


              我终于还是成了灭绝师太。 
              为顾及师母的心脏,我没敢将这个噩耗告诉她。 
              也许工作再加上学习,足以填满我整个生命的忙碌,会让我在每天早上推开窗户,看着窗外郁郁葱葱的那片树林的时候,涌上心头的是由衷的喜悦。然后,是一天的好心情。 

              希望能够如此。 
              自打我领到录取通知书那一天起,唐少麟和雷尼尔一直都嚷嚷着要好好给我庆祝。 
              我也一直都在极力推脱。 
              在中国这个五千年文化熏陶下的传统社会里,即便是现今二十一世纪了,家里出了个女博士,再加上待字闺中云英未嫁,给社会和家庭增加的心理压力原本就非常人所能承载,一家老小亲戚朋友恨不得聚在一起抱头痛哭也就罢了,实在是没什么好庆祝的。 

              再说,若不是情非得以,若不是……我也绝没这份求学上进的兴趣。我一向就不是一个很喜欢读书的人。 
              但是饱受西洋风气熏陶的那两个人,显然不信这套。 
              再加上很明显的,雷尼尔一直对上次的那顿接风洗尘的美味中餐、滴滴香浓,意犹未尽。 
              于是推托来推托去,推托到最后,在唐少麟显然是多次旁敲侧击的暗中提点下,雷尼尔慨然出面,对我晓以大义谆谆教诲,并将其上升到考验我对国际友谊是否忠诚的顶尖高度,在这顶险险就要扣下的大帽子面前,我最终无奈只得让步。 

              恭敬不如从命。 
              于是我们三人,再加上亲爱的大姐,兴师动众来到C市最著名环境最优雅的一家饭店。 
              但是我显然应该在出门前看看皇历,是不是不宜嫁娶不宜沐浴不宜动土不宜出行。 
              因为这次,老天又没有帮我。 
              冤家路窄,我们竟然又碰到了童妙因和秦子默这两个人。 
              不出意外,得知我们聚会的原委,在童美女一迭声的盛情邀请下,六人拼成一大桌。 
              “林汐考上,我们当然也高兴,一起庆祝一起庆祝。子默,是不是?”她笑眯眯地看向脸上淡淡的秦子默。 
              她总是很热心,一如昔日的沙沙。 
              伊人的男友依然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 
              我仰首向天,极端怀疑老天爷在搭通天地线的时候,神经错乱,才会总搞这种乌龙事件。 
              这就是无神论者必须付出的代价。 
              这一段时间以来,在学校里几乎天天见到,那是不可避免,我也就忍了。而在今天,在我痛下决心、挥一挥衣袖不带走昔日半片云彩、开始崭新的忙碌生活的时候,相信我,我实在没有太多的心情说话。 

              坐在桌旁,只听到大姐和妙因在笑着相互介绍、寒暄。间或唐少麟、秦子默和雷尼尔也说上几句话。我只是坐着垂下眼,只字不语。 
              我想我的沉默寡言,夹在一堆笑声和寒暄声中,应该十分明显。 
              因为不一会儿,妙因就看向我,问我:“林汐,你没事吧,是不是前一段时间复习太辛苦了?”她又来回看了我和唐少麟好几眼,笑道,“还是跟唐教授……闹矛盾了?” 

              她一向就不相信我和唐少麟是清白的。 
              我只是微笑了一下,并不出言解释。 
              现在的妙因极像以前的沙沙,善良而体贴。因此我对她,一向如同姐妹手足般,再加上对沙沙的歉疚,她在我心中分量很重。 
              我希望她幸福快乐。就算她现在和他,宣布要走上红地毯的彼端,我想我也会发自内心地祝福他们。 
              至于我的幸福,早在七年前,就已经遗失在不知何方…… 
              我的心中,一阵潮水缓缓袭过。 
              唐少麟招了招手,请服务小姐给我上一杯热茶,然后了然地看着我,伸出手在我额头一搭,微笑道:“还好温度不高,可能前两天累了,回去休息一下就好了。” 

              我分明看到大姐和雷尼尔眼中的笑意,妙因眼中的些微诡谲。 
              而我对面坐着的那个人,神色淡然一言不发。 
              原本就与他无干。 
              现在的我们,只不过是路人甲和路人乙。 
              突然间好长时间没有插嘴、估计听得也很费力的雷尼尔盯住秦子默看了好久,然后用不太标准的中文、有些迟迟疑疑地问:“请问,你是不是曾经在温哥华工作过?” 

              秦子默显然也有些吃惊,“是的——”他的神色幽暗了一下,接着问,“你怎么知道?” 
              雷尼尔不答,改用英文,继续问:“three years ago, did you stay in law school of 
            McGill University ” 
              (三年前,你在麦吉尔大学待过吗?) 
              “Yes。”秦子默飞快地答,他也仔仔细细打量了一下雷尼尔,仿佛联想起了什么。 
              果然,雷尼尔咧嘴一笑,有些得意地说:“your classmate, James, is my brother, I have 
            seen your photo from him。” 
              (你同学詹姆斯是我哥哥,我在他那儿见过你的照片。) 
              秦子默一怔——世界果然太小。 
              在加拿大时,雷尼尔的哥哥和秦子默是同班同学。他们也曾经是同一间律师事务所的同事。 
              雷尼尔看向秦子默笑道:“我哥哥说你去年突然不辞而别,他很难过。” 
              很难得地我看到秦子默脸上现出了丝笑意,“后来我联系上他了,”他喝了口茶,闲闲地又补了一句,“而且他就要来中国拓展业务,我们很快就可以见面。” 

              雷尼尔听闻此言,愤愤地说:“他要来中国,我怎么都不知道?”他转过头来看向我,口气依然不善,“这大概就是你们中国人常说的,什么什么头、什么什么尾的?” 

              我想了想,又想了想,小心翼翼地看向他,“神龙见首不见尾?” 
              “对对对,就是这句!”他满意地看着我裂开嘴笑,对我的领悟力表示赞赏。 
              大家都笑了。 
              我也只好跟着笑。 
              不经意中,气氛逐渐开始融洽。 
              我和秦子默,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一个字。 
              倒是唐少麟,一直十分自如地和他谈笑着寒暄着,说起他在普林斯顿小镇上六年来的求学和生活经历,以及一些在美国的趣事和见闻。 
              他也是淡淡地,有礼貌地回应着。 
              间或他掏出ZIPPO打火机,点上一支烟,神色自若地抽着,闲闲地说着他们事务所的近况,或说说他回国以及到C市以来发生的一些情形。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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