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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男友-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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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偏偏头,对他说:“把眼睛闭上。”
  他照做。
  她从篮子里摘一颗葡萄。“嘴巴打开。”
  他很配合,她把葡萄丢进去,他嚼了几下。
  她问:“是什么东西?”
  “葡萄。”
  “很好,那这个呢?”她拿出苹果,在他鼻子前面晃。
  闻到淡淡的香气,他很熟悉。,“苹果。”
  “答对,这个呢?”她用手指压压他的脸,他伸手将她握住,睁开眼睛说:“阅阅的手。”
  “是喽,很多事情,不能只靠眼见为凭,还要靠你的嗅觉、听觉、触觉……和你的心去认真体会。”
  他点点头,沉默。
  她把头靠在他肩上,轻声问:“仲岗,你体会到了吗?”
  “体会到什么?”
  “体会到我越来越喜欢你,我觉得你是一个大好人,我想,有这样的男朋友是一种奢侈行为。”
  他笑开怀。
  是的,他体会了,并且因为这个“深刻体会”而快乐。
  他扶正她的双肩,让她面对自己,郑重且珍惜地在她眉间落下一吻。
  他也希望她能体会,他和她一样,越来越喜欢她,一样觉得她是个大好人,而且一样的感觉,有这样的女朋友是种奢侈行为,即使,她是个小小偷……
  他陪阅阅回国小找汪老师。
  上次汪老师暧昧问她,岳仲岗是不是她的男朋友,害她很尴尬。
  说不是嘛,他明明就是,当众否认,很伤人心;说是嘛,这个爱情期限又只有短短的一个月,她可受不了在往后的两三年被汪老师逼问:“你那个男朋友怎么不见了?”
  因此这次她自己进去找汪老师,把岳仲岗留在学校围墙外面。
  他没有太无聊。
  应该说,大部分时间,他都在讲电话,吩咐温秘书这个那个,要求下属达成这个那个,要父亲阿姨放心这个那个,报告母亲,他完成了这个那个。
  认真说来,都不是顶要紧的事,可他每天都为着这些不顶要紧的事,让自己忙得团团转。
  岳仲岗想过,如果他在这个位置上失踪,公司会怎样?
  会怎么吗?也许不会,顶多群龙无首、某些职位空个几天,但适应新上司后,自然就一帆风顺了。
  他在不在,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他之所以必须存在,原因只有一个——他是江慧君的儿子,公司未来的接班人。
  他喜欢这个工作吗?不确定?他讨厌吗?不至于。
  从小到大,母亲为他安排一切,总说这是为他好、最适合他,他乖乖顺顺的照着母亲的意愿做了,却没想到,父母亲离异,在他平顺的世界里投下第一颗震撼弹。
  如果母亲的决定总是对的,她怎么选择父亲又放弃父亲?
  那个暑假,是他人生中短暂的叛逆。
  他在这里学会打架、骂脏话,学会对爷爷、奶奶说的每句话都回答NO!并且觉得这种全然的解放让人很兴奋。
  他为所欲为,放纵的享受跳出框框限制的人生,而爷爷奶奶给了他无尽的包容。
  然后他又回到原来的生活、遵守着同样的秩序,在强势的母亲手底下长大,他的抗压性比一般人高。
  他不反抗,一方面是同情母亲,一方面……他猜,自己的血液也流着和母亲相同的强人的基因,或者就如母亲所言,这真是最适合他的人生。
  于是,他走在“最适合”自己的道路上,战战兢兢,不快乐,却充满成就。
  他从未自己要求过假期,这回是第一次,也许是“第一”吧,母亲居然没有反对,只淡淡地丢下一句——该做的工作不要延迟,然后就不现和他讨论这个话题。
  卖鸡蛋冰的小贩来了,他要了一枝,本来想买两枝的,想想,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出来,阅阅很能聊的,陌生人打错电话,她都可以和对方聊上老半天,最后留下资料,对方变成她的客户名单。
  所以鸡蛋冰……他独享。
  第4章(2)
  她和他不一样,她永远在工作,乐在生活。
  她说:钱是人生最美丽的收获,她想当有钱人,想要再也不必担心存款簿里面的数字,能不能维持到她死掉那一天。她信誓旦旦说,她这辈子只会生一种病,那种病叫做金钱缺乏症。
  为了不让这个病反覆发作,她必须很拼命、卯足劲,嫌钱嫌钱再嫌钱……
  他说,他没那么答案乎金钱,她直觉回应,那是因为,你存款簿里面的数字多到就算它不断下降,也不会让你死于心脏病发作。
  阅阅对钱很贪婪,并且贪婪得理直气壮。
  鸡蛋冰答案嘴里融化,甜甜香香,那是记忆难忘的味道。
  “嗬,小气,你只买自己的,不买我的。”
  阅阅出校门,看见岳仲岗正答案舔鸡蛋冰,马上跳过来要抢他手上的冰。
  但他手长脚长,就算是弱鸡,她一样抢不到。
  “你会鼻子过敏,少吃冰。”
  “你胃癌都可以吃冰了,我为什么不能吃?”哼,真是有嘴巴说别人,没嘴巴说自己。
  “我是为你好。”
  她跳起来,他把手举高,这是高个儿欺负矮个儿的世界。
  “谢啦,你对自己好就好,不必为我好。”
  她像无尾熊攀上他的背,他不理会身后挂上一个,直接把冰棒啃掉大半根。
  “喂,小气、小气鬼,不过是一根冰棒。”她尖叫。
  “对啊,不过是一根冰棒,计较那么多干什么?”他满嘴冰,话说得含含糊糊。
  很幼稚也很无聊,可他竟爱上和她抢食的快感。
  阅阅跳下他的背,冲到他面前,在他把最后一口鸡蛋冰吃进嘴里之前,凑上去……
  说时迟,那时快,冰在零点一秒时进入他的嘴巴,而她赶路不及的嘴巴贴到他的唇上。
  就这样,在成为男女朋友的第二个星期四,他们接吻了。
  她尝了一下下,和记忆里的味道一模一样,甜甜的、冰冰的、香香的,舍不得松开他,她又尝一下,小小的吸吮,触发他的悸动。
  他回吻她,软软的唇瓣、软软的温暖,他们认识在六月份的南台湾,那个地点、那个温暖,融化他心底的漠然。
  等阅阅意识到他们正在接吻时,她的味道已经烙入他胸口。
  “我、我们……”她推开他,一向伶牙俐齿的她指着岳仲岗,半天说不出话。
  “很正常啊,我们是男女朋友。”
  他急着合理化所有行为,刻意说得理所当然,没想到他的理所当然,竟惹红了她的眼。
  “哪有正常,我们才认识两个礼拜不到,坐太空梭都没这么快好不好。”她拼命用手背抹去他的味道,她只是想吃冰、吃冰啦!
  他扬了眉毛看她,她一定没听过一夜情,两个礼拜、一个吻,在这个时代半点都不夸张。
  可是……他想起她的第三任男友,他们不知道交往过多久,连结婚都谈到了,竟然还没接吻,所以她生活在维多利亚时代里?很好,他喜欢保守的女孩,比起开放的女性,他更喜欢她。
  “——是你自己扑上来的。”他开始逗她。
  “我是吃冰,又不是要吃你。”吃他?他喜欢这个吃法。“为了吃冰,什么都不顾?”他挑眉问。
  “对,为了鸡蛋冰,什么都可以不顾。”
  “那个冰没有你想像中那么好吃。”它不过和记忆重叠,不过是……香料加色素。
  “谁说,鸡蛋冰是全世界最好吃的东西,鱼翅鲍鱼都比不过它的甜蜜。”
  “好……吧……既然那么好吃的话,它不贵,你为什么不去买个十枝二十枝,把自己吃到想吐。”
  “你笨啊,我又不能买。”她气到跺脚中,跟外星人沟通就是这点困难。
  “为什么不能买?”
  “我答应岳岳了,不能自己买鸡蛋冰吃。”她瘪了嘴,低眉。
  不能自己买鸡蛋冰……好半晌,他终于想起来了。
  那天,他的母亲来接他,母亲在屋里和爷爷奶奶谈话,他在院子里面和闹别扭的阅阅话别。
  “你真的要到美国去?”
  她白白的布鞋早就变成灰色,和他光亮的皮鞋摆在一起很不搭,但没人说布鞋和皮鞋不能当朋友,所以阅阅和岳岳也可以变成好朋友,而且啊,他们这个好朋友是要当一辈子的。
  “我妈妈是这样安排的。”
  他把口袋里面的巧克力掏出来,放进她的口袋。
  “不去可以吗?”
  她的手指头在口袋里勾画着巧克力的形状,舍不得他离开。
  “应该是不行。”
  “你还会回来吗?”
  “会,放暑假就回来。”
  “那我等你回来请我吃鸡蛋冰。”
  “好,我们约定好了,除了岳岳买,阅阅不可以自己买鸡蛋冰吃,有没有问题?”
  “没问题,打勾勾。”她在笑,但眼角有湿湿的液体往下飘,她举起拇指和小指,用力和他盖印章,一个承诺、一个誓言,就此成立。
  会约定,是因为他想到,她每次吃完冰都会揉鼻子,她的过敏发作起来,会让她眼泪鼻涕齐飞。
  他不在,谁给她递手帕?
  约定,源自于不舍,而非为了制约。
  可是她竟然那么遵守约定,而他却彻底忘记约定。
  飞到美国,他适应新环境、新学校,他忙着追上母亲的期待,没了父亲,母亲的希冀全落在他身上,他无法有片刻的放松。
  一年一年过去,在他几乎遗忘的这个小地方,这个过敏起来会眼泪鼻涕齐飞的女孩子,她依然牢牢守住约定。
  心抽了、痛了,疼惜与不舍涌上心头。
  “走。”他拉起她的手往前走。
  “要去哪里?”闷闷的,她还以为自己的初吻不甘愿。
  “去追卖鸡蛋冰的伯伯。”
  他要给她买很多枝,牛奶、柠檬、鸡蛋、梅子……各种品味都买,如果她真那么爱的话,他愿意把整个摊子都给她买下来,至于她的过敏体质,没关系,他带她去看中医,听说中医治过敏很有效。
  不自觉地,小小的笑容在她嘴边扩大。这是宠溺吗?被人宠着、哄着的经验,已经离她很遥远。
  他开车,从国小追到国中,追啊追,追到菜市场边,他们终于看见卖鸡蛋冰的老阿伯。
  他们尖叫、大笑,他们冲下车,一口气买下各种品味的冰球,一人抓五、六枝,坐在菜市场外面的台阶上。
  阅阅舔舔梅子再舔舔柠檬,“好好吃。”她深吸气。
  “真的吗?”
  他舔着她舔过的地方,好吃,但更好吃的是她嘴边那个,他快速靠近、快速瞅一下,在她脸色爆红的时候,回味着唇舌间的滋味。
  “你做什么?”她拧了眉头,斜眼瞄人。
  “学你。”
  他说得脸不红气不喘,好像偷香不是偷,而是一种快活行动。
  “学我什么?”
  “学你从别人的嘴里抢冰吃。”
  “岳仲岗!”她大吼一声。
  “怎样?”他挑衅地挤挤眉,伸手,弹了她额头一个爆栗。
  不痛,有的只是熟悉,一个熟悉到让她想掉泪的动作。她咬唇,讨厌自己在不知不觉间将岳仲岗和岳岳重叠。
  笨蛋,他们分明是不一样的两个人,仲岗温柔、岳岳冲动,仲岗是弱鸡、岳岳是猛男,除了他们常常跟在她身边,除了他们一样爱吃鸡蛋冰,除了他们都爱弹她的额头,他们有什么地方相似?
  她忙着说服自己两人是不同人,反而忽略了这些“除了”。
  “不怎样。”她低头。
  “不高兴了?”他蹲到她面前,勾起她的下巴。
  “没有。”她架起笑靥。
  “联想到什么吗?”
  她猛然抬头。他是扫瞄机?怎么可以把她的心思猜透透。
  “不要用那种眼光看我,说吧,我洗耳恭听。”
  她想了想,用力点头。“记不记得我的第一任男朋友?”
  “做饭店业那个。”
  她知道,岳岳不是用来谈的,是用来想念的,但是面对岳仲岗,她觉得……谈谈也好。
  “嗯,他叫岳岳,我叫阅阅,岳岳、阅阅,天上一双、地上一对,我觉得我们一定要变成一对的,我当他的妻子,给他洗衣服烧饭、摺被子,他当我的丈夫,给我捶背揉腿、提包包,我们要一起去上班、一起赚大钱,给我们家的小王子、小公主嫌学费。”
  那个时候她才几岁,就想得很远,难怪都说女孩子早熟。不过,他喜欢她的计划,也许可以试着盗窃。
  “很好啊,这些话,你对他说过没?”他不会又忘记了吧,他开始怀疑自己有年老痴呆症。
  “没有,但是我有告诉他,我很喜欢他。”
  岳仲岗松口气,幸好,他的脑袋不必去照电脑断层。但她说过喜欢他……他在脑海里面尽情搜寻,然后一个、一个小小画面跳出来。
  他买冰请她时,她一面舔着冰棒一面说:“岳岳,我好喜欢你。”
  他推她荡秋千,推到高处时,她尖叫着说:“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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