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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浩哲是怎么了?真忙到连打个电话的时候都没有了?”陈珍不由得嘀咕着。
“可能吧,他们大公司事情本来就多,再加上如果是一些突发的紧急事件,那处理起来是很棘手的。”凝蓝反过来安慰陈珍。
“那个林小姐怎么会突然出现在他公司啊?”陈珍突然冒出的一句话,令凝蓝愣了片刻。
是啊,林晴微怎么会出现在他公司呢?依照他们那天重逢时的情况来看,浩哲对她的态度似乎不是那么热络,反而冷淡得很。
浩哲是个很情意,很讲义气的人。特别是对以前一些“共患难”的朋友尤其好,只是是他能帮忙的地方,他一定二话不说。
虽然那天他们并没有说什么不寻常的话,但从他乍然见到她时那瞬间的紧绷感,就很不寻常。像意外,又似乎还包含着某种不一样的感情。
凝蓝自己的也不清楚,那只是一种感觉,或者说是一种直觉,女人天生的直觉。她摇了摇头,摇掉脑中可笑的想法。
她暗自斥责自己一声,是该好好改改自己过于敏感的老毛病了,总是这样草木皆兵的,到头来不只自己受累,更苦了别人。
“珍姐,他们是一起长大的朋友,想到探望也是很正常的事啊。”话是说给陈珍听的,倒更像是在说服自己什么。
可,是什么呢?凝蓝自己也不是很明白,只是内心深处那股被她压抑在欢乐背后的不安,又开始隐隐欲动。
“对对对,朋友嘛,相互联络是很正常的事,瞧我在瞎说些什么呢。”小蓝已经面罩愁云,她还把心中疑虑问了出来,真是太笨了。陈珍一边说着圆滑话,一边偷偷斥责自己。
“嗯!既然浩哲他忙没空,珍姐,不如你陪我去看吧?”她不能事事都依赖他,要学会分享,也要学会分担。
“好啊,反正,今天下午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我打个电话去请假就行了,我陪你去。”一听凝蓝的要求,陈珍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谢谢珍姐!”有一个懂自己的人,真好!
“傻丫头,这有什么好谢的呢?”对她笑了笑,便拿起电话开始拨号。陈珍是个直性子,大大咧咧的,说风就是雨。这种性格的人,很容易相处,很值得交心,像古代的侠女一样。
凝蓝再一次深深感谢老天爷,感谢它派一个那么那么好的天使来守护她,照顾她。她现在真的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运的人,也是最幸福的人吧?!
其实,幸福真的无处不在,只要细心点,你就会发现幸福是飘浮在空气中的。只要闭上眼,深吸一口气,你就能拥有满满的幸福。
不是幸福不曾眷顾过她,而是她将幸福推开了,推得远远的,远到自己以为再也触摸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幸福并不像她想像的那样就此离她而去,而是以另一种方式让她去感觉它的存在,它的不离不弃。
现在她终于懂了,幸福不是靠运气得来的,是自己努力的结果。只要有那份心,那份情,那种愿意感觉的情怀,幸福就会像风一样飘散在四周。
只要伸手一抓就是一大把,它会让你感动久久,满足久久,惊喜久久,快乐久久……
从今天开始她要学会如何接受幸福,如何分享接受。以前她是一个人,一个半残缺的灵魂,所以不在乎是不是很幸福,她只渴望宁静和平淡。
现在不一样了,和她灵魂相契的另一半已经出现了。所以,她要很努力很努力去感受幸福,使他们缺失的灵魂,变成一个完美的圆。
她即将要成为别人的新娘了,所以,她必需先让自己幸福起来,才有能力给予别人幸福。凝蓝绽开一朵轻浅的笑花,暗暗对自己说:加油!
“浩哲中午了,我们去吃饭吧?”意思意思敲了一下门,也不管别人是否让进,便迳自推门走了进来。
“不行,我把在二点之前把这些文件批完。”回答的同时手上的动作并没有停下的迹象。
“那怎么可以呢?俗话说呀,人是铁饭是钢,不好好吃饭,怎么有气力工作呢?”不顾孟浩哲难看阴沉的脸色,自顾自地抽走他手上的笔,迫使他不得不停下来。
“晴微,你自己去吃吧,账单寄给我。”刚开始的一点点愧疚已经被她越来越任性的举动快磨光了。
“那怎么可以?走啦,走啦,工作是永远做不完的,总不能一直不吃饭吧?!”不是故意不懂,还是似装不懂,林晴微一边将孟浩哲自旋转椅上拉起来,一边抄起他的西装,就这样半推半拉地走了出去。
那模样看在旁人眼里就跟正在打情骂俏的恋人没什么两样,林晴微还特地挽起他的胳膊,悄悄将头靠在他肩膀上,看起来就像一对正沉浸于热恋中的男女。
这就是她要的效果,也是她死皮赖脸硬要呆在这里的原因。她要给公司员工们一个假象,让他们以为她才是未来的总裁夫人。
在来之前她已经彻彻底底打听清楚了,孟浩哲为了保护那见不得人的瘫子,从来没有带她进过他的公司。
尽管他已经大张旗鼓地筹备婚礼,可到目前为止还没人“有幸”亲眼目睹总裁夫人的庐山真面目。他还真把她保护得滴水不漏。
哼,说保护是好听的,还不是因为她那副样子见不得人。一个连自己都照顾不了的瘫子竟然枉然飞上枝头当凤凰,就算想飞上枝头也要先有翅膀才行啊,而她呢?连路都不能走,还枉想飞,也不惦惦自己的斤量。
如果不是她离开了,她怎么可能有机会接近浩哲?不过没有关系,现在她回来了,她会拿回属于她的一切,包括她一直梦寐以求总裁夫人的位置。
只有她才配得上总裁夫人的光环,她要美貌有美貌,要身材有身材,要交际会交际,要温柔体会她也会……她才是浩然集团总裁夫人的不二人选。
而且,这一切原本就是她的,是她放弃才让她有机可趁的。现在她回来了,谁也休想再从她手中夺走什么。
她承认以前是她傻,是她笨,是她眼光不用锐利,看不出他身上蕴藏着的巨大潜质。她穷怕了,她渴望金钱来安抚那颗彷徨不安的心,渴望用高级的物质享受来摆脱被遗弃的阴霾。
她要让所有都羡慕她,妒嫉她,让那些曾经嘲笑过她,捉弄过她的人都来巴结她,奉迎她。她要告诉别人,她已经不再是那软弱可欺,可以被人随意抛弃的小女孩。她已经长大了,大到懂得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去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
要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生存本身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要出人头地就更是难上加难。人人都只看得到你头顶上艳光四射的光环,谁会在乎你背后曾付出过多少努力呀?
也许,她的行为在某些假道学家的眼里,是很不耻的。那又如何呢?那些什么羞耻心、自尊心、尊严……都是有钱计较的东西,是他们这些从小就一无所有的人玩不起的游戏。
社会是那么那么现实,只要有钱,谁管你是偷的还是抢的,不照样结巴?如果没钱,就算出身再怎么高贵,修养再怎么好,别人还不是连看都不看你一眼。
从小到大的经历使她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的东西就要去争去抢,它是不会自动跳到你手上的。
只有绞尽脑汁去争去抢去夺,才能得到你想要的。过程怎样很快就会被人们善变的记忆所遗忘,结果却是自己的,是可以拥有,可以享受的。
只要是自己看中的东西,她才不管过程,她只要结果。她顾不了别人是不是会因此受伤,如果不是别人受伤,那么就是她自己受伤,是傻瓜都知道要如何选择啦。
其实,这些年在外漂泊的日子并不好过,她也时常想起和孟浩哲那段青涩却甜美的恋情。那时候物质上虽然很匮乏,但精神上却是充实的。她不知道那算不算是爱,但她很喜欢很喜欢那种感觉。
这么多年来她也接触过不少男人,也碰到过很多有钱有势的富豪,她总觉得他们身上少了点什么。至于少什么呢?她也说不上来。
不过那些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的孟浩哲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一文不闻、一穷二白的落难王子了,他已经是一家堂堂大集团的总裁了,拥有了上亿的身价。
他不仅仅可以给她极其奢华的享受,还能让她戴上一顶光彩照人的光环,那才是最最重要的。
她受够了当别人情妇的屈辱,尽管她不是很在意别人的目光,但如果没有了那些鄙夷,多一些尊重不是更好。不用偷偷摸摸的,可以光明正大、大摇大摆地走在阳光底下。那样的感觉是她这些年来一直寻求,却始终得不到的。
原来她还以为依他今时今日的地位,她会有一个很强的对手,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一个人。
曾有一度她甚至迟疑过孟浩哲是不是被她伤得太深,走不出阴影才去找一个不会走路的人来当老婆。不过,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有哪个女人傻得要放弃啊?还不是有多紧,抓多牢。
经过她近段时间的“明察暗访”,她发现孟浩哲对他那个瘫痪的未婚妻,还真宝贝得很。事事体贴入微,处处照顾不说,还为她筹办了那么一场盛大豪华的世纪婚礼。不管哪一方面都用最好,最贵,最豪华的。
哼,凭她那副样子也配得到这些?这叫她怎么能咽得下这口气,这一切的一切通通都是属于她的,是她一个人的,谁都不能夺走!
林晴微小鸟依人般紧靠着孟浩哲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大方方地一同走入电梯。她示威般地扬起胜利者的微笑,却在孟浩哲低头时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就她所知,这些年来她是唯一一个与他共处在同一个办公室里的女人,也是员工心目中最靠近他们总裁的女人。
他们甚至有人认为她就是他们未来的总裁夫人,频频对她现殷勤,孰不知他们那“神秘”的总裁夫人根本就不敢出来见人
呵,自古英雄就应该配美人。而孟浩哲在他们的心目中就相当于是他们的英雄,他是那么聪明锐智,才能超群。每一个决策都比别人要来得精准,每个决定都能为他们创造一笔可观的财富。
他们崇拜他,他们敬重他,他们钦佩他,同时也忠心耿耿地跟随着他。他们也希望未来的总裁夫人可以是一个内外兼修的大家闺秀,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这样才能配得上他们俊逸潇洒又智谋双全的总裁。
虽然这是孟浩哲的私事他们管不着也管不了,但舆论的压力是可怕的。以他保护的那女人的态度来看就知道,她也是个经不起打击的人。
那么她现在要公司先做好形象,等以后员工们一见到他们真正的夫人时……哈哈,那场面不知要跌破多少双眼镜。
“人比人,气死人”,她再怎么样也不会比不过一个瘫子吧?!到那时看她还有什么颜面,坐上总裁夫人的宝座。
哎,被抱上去的总裁夫人,她还从来没有见过呢!到时候肯定特好玩,特搞笑,不过,她是不会让事情发展到那地步的。
她的梦想就是婚礼如期在一个月后举行,但新娘不是那个连路都不能走的瘫子,更不是某某某,新娘就是她林晴微。一定是,一定是的。
短短的一段路林晴微走得“步步有风,风光无限”,想着自己心中打的如意算盘,她不由得笑出声来。
“怎么了?”望着身边突然发出傻笑声的林晴微,孟浩哲不解地问,
“呃,没……没什么,就是突然想到一些小时候的事情,不由得笑起来。”林晴微面不改色地扯着谎,还装出一副深陷回忆中的陶醉模样。
“现在想想,小时候虽然条件有限,但大多数时间还是挺快乐的。”孟浩哲露出一抹怀念的笑。说真的,对于那段别人称之为“悲惨”的孤儿生活,他并不觉得有多惨多可悲,就是生活落差大了些,总的来说还是挺纯真、快乐的。
“是啊,还记得我们常常半夜肚子饿,就找厨房找东西吃,有时候连生菜都吃了。院长妈妈以为是老鼠吃了,还开展了一次”灭鼠运动“,呵呵,现在想想真好玩……”那生菜的味道,现在想起来就想吐。
“童年的时光回忆起来总是有那么多美好的场景,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家变的遭遇故然教人难以忍受,还好有那么一帮好朋友、好兄弟在一起,他才能那么快走出阴霾。
“那时候呀,我们都好傻好天真,以为只要长大了,就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谁知道,人往往是在事情发生后才后悔,没有好好把握,好好珍惜……”她意有所指地说着。
“童年的时光已经过去了,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好好珍惜当下的拥有。”孟浩哲还以为她又想起自己不幸的身世,赶忙激励她一下。
“浩哲,你说做错了事,后悔还能再挽回失去的吗?”她试探性地问。
“看什么事情吧。有些事是无法挽回的,有些事是可以把握的。”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如果是伤害呢?你会原谅一个曾经伤害过你的人吗?”望着他刚毅俊美的侧脸,她竟感到心跳有些急骤。
“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再追究一点意义都没有,我们还是珍惜好眼前。”对那些瓜分掉他父母留下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