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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你哥是你?”
丢下这么一句,宋美英随即也朝楼上走去。儿子这样,她可没有试衣服的心情了。
“很疼啊。”
夜未晨无辜地摸了摸自己的头,这就是偏爱啊偏爱,赤裸裸的。
不过,从小到大,她早就已经习惯了。谁叫大哥是这么出色呢?哪像自己,做什么都不行。如果不是夜氏的大小姐,夜未晨想自己八成会饿死。不过,有哥哥在,她相信自己还是可以一直风光下去的。像那些自认为学识过人的千金小姐们暗地里看不起她,笑她无知的事以为她不知道吗?不过,有哥哥在,哪个当面不是巴结着她的?
老妈也真是的,虽然哥哥面色似乎真的有些不好,不过,八成是累着了。像哥哥这样的人,有什么事能难得着他的?
想了一会儿,夜未晨就乐观地丢下了心中的一咪咪担心。
这个哥哥,从小到大,小没有任何事能打倒他的。
“阿姨、阿姨,别做事了,快过来帮我看看,哪一件好看?”
“来了,小姐。”
听到夜未晨的呼唤,在夜家帮佣的吴嫂丢下了抹布,赶紧跑了过来,笑呵呵地道。
“小姐天生是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的。”
“那也有最好看的,你等着,我穿出来你看看,告诉我哪一件最好。”
夜未晨兴致勃勃地道,今天晚上,她绝对要抢尽那个死女人的风头。背地里嘲笑她不学无术,那也就是了。那些留过学,自认为高人一等的女人,估计背后没有嘲笑过她的大概不多。可是,谁叫偏偏给她听到了。
那个鲤鱼精,今天晚上绝对死定了。
也不看自己长得啥德性?
那整出来的眼睛、鼻子,哪个看不出来?
还敢随便乱说别人?
今天就让她瞧瞧,什么叫真正的天然美人。她不是好像喜欢那个什么英明建设的二公子吗?哼,今天晚上叫她哭都哭不出来。
夜未晨就如同花蝴蝶似的,换了一件又一件,如同T台上的模特儿似的。今天晚上的这个Party,可是至关重要的,绝对不能马虎。
宋美英上了楼,轻轻敲了敲夜未央的门。
“儿子,我进来了。”
走进房里一瞧,夜未央正仰躺在椅子上,神情有些说不清的复杂,他手边的几上,却是有一小半杯酒。显然,刚才已经喝了一些了。
这个儿子,对酒并没有特别偏好。在外头为了应酬也就罢了,回到家里,如果不是陪他爸爸,还从来没有见他大白天的就喝过酒。
听到声音,夜未央张开了微闭着的眼睛。
“妈。”
宋美英在他旁边的另一张椅子上坐下,担心地看着他。
“儿子,怎么呢?工作不顺利吗?怎么好像很没有精神?”
“嗯。没事,妈,我想一个人休息一下。”
夜未央一边说一边坐了起来。
“好,那要不要我给你弄点东西上来吃?”
宋美英提议道,公司里的事,她也是一窍不通的,能做的也只有这个了。
“不用了,午饭的时候别来叫我了。”
夜未央摇了摇头,他现在没有什么吃东西的心情。
“真的累的话,就再休息几天吧。”
宋美英劝道。
夜未央点了点头。
宋美英这才出了房间,并关上了门。下楼时,心里仍有些担心,这个儿子,一向公是公、私是私,以前就是家里再困难的时候,也从不曾见他将公司里的不快带回家里来过。虽然别人都说他冷酷无情,但在家里,他却是最好最体贴的儿子。究竟会是什么事呢?偏偏她对公司里的事又一窍不通。但也从来没有听那些夫人说自家公司出问题了啊?那些三八的嘴可碎得很,若是夜氏出了什么问题,儿子不愿意回家来说,那些三八也绝对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的。
夜未央又抿了一口酒。
就这么扔下夏明珠,夜未央倒并不担心。
那个女人,不会是被这种小事难倒的女人。
只是刚刚离开,却又有些不自觉地想起那个女人,她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呢?这是他第一次对一个家人以外的人有了情绪。
不过是一场游戏而已,为什么会在意她下意识地排拒呢?
夜未央心里有些堵得慌。
那个女人,对自己而言,与其他人是不同的。
而自己,对那个女人而言,却似乎什么也不是啊。
什么也不是。
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心里却涌起一阵不甘。不想被她这么忽视,不想成为一个在她的心里什么也不是的人。
不管对她的情绪是什么,夜未央只知道,他绝对不允许,在她的心里,自己仅仅只是那样程度的路人。
拿起手机,下意识地想打电话给她。却发觉,他的手机里只有上次向金秘书问的她家里的电话。连她的手机号都没有。而那个女人,现在却并不在家里。
不由又是一阵挫败。
他真不喜欢这种感觉。
“金秘书,有一件事要你去做。”
医院精神科
“夏明珠小姐,该你了。”
护士甜美而亲切的声音传来。
夏明珠站了起来,在门口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才毅然地推开了门。就算是为了二哥也好,这件事不能再拖下去了。
一进门,却听到一个热情的声音。
“夏明珠,果然是你。我还以为是另一个跟你同名的人呢!”
这,是什么状况?
第二卷 第三十七章 卷毛狗
“你是谁?”
听到这一句问话,陶砂后退几步,睁大了眼睛看着夏明珠。
这,这,这,说的是什么话?
陶砂简直是大受打击。没有搞错吧!竟然有人会忘记她陶砂的名字,不是别人,而是她陶砂耶!
向来走在路上,经常有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人,大声地同她打招呼,说是她什么幼儿园还是书画社的朋友的陶砂耶!
这么惨绝人寰的事如何可以发生在她的身上?
从小到大,她可是公认人缘最好,被称为最想成为朋友的陶砂耶!怎么可能有人会忘记她陶砂呢?虽然,夏明珠貌似不怎么参加班级的活动,这些年的同窗会那是一次也没有来参加过,可好歹她们从小学到中学,可是足足同窗了五年啊!
怎么可以连她的名字也记不住呢?
这个错误,一定要纠正,陶砂握紧双拳,点了点头。
她陶砂可是公认的好人缘,而这个光荣记录,绝对不能消失在夏明珠这里。
夏明珠,我决定了,从今以后,我陶砂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我们要一起喝茶、一起买衣服、一起聊天……
陶砂的眼中由于对未来美好的向往露出了金光闪闪的万丈光芒,耳边似乎传来“哈里路亚,哈里路亚”的声音,她痴痴地盯着夏明珠,嘴角流出了一种透明的液体,看起来好像某种被称为口水的东西。
半天不见这位貌似认识以前的自己的医生回话,而且,面前个子娇小,卷毛狗似的头发,娃娃脸的女医生看着自己的眼光就像一头饿了的小狗盯着的骨头一般,脸色潮红,呼吸急促,好像马上就要对着自己扑过来似的。
夏明珠开始打起了退堂鼓起来了。这个神经科的医生怎么有些怪怪的?听说,神经科的医生因为压力太大,最后,自己也成为病人的情况貌似不少,为了安全起见,她,还是换一个医生吧。
夏明珠可不想自己的小命莫名其妙地给某个可能患神经方面疾病的医生一不小心给就这么了结了,而且,还是名正言顺的医疗事故,都不用负什么责任的。
那实在是太冤枉了。
夏明珠十分确定,她对自己好不容易捡回来的小命还是十分珍惜的。
“那个,我突然想起来好像还有点事儿。要不,下回,我再来看吧!”
夏明珠迅速地说完、果断地转身,打算离开这个口水已经开始滴下的高危人类——人类?真的是吗?
不过,显然这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眼见夏明珠打算离开,陶砂一下子急了。
到嘴的骨头,如果放过了,她以后就绝对不叫“卷毛狗”!
不过,貌似“卷毛狗”也不是什么好听的外号吧?
陶砂一下子就使出了她修练已久的成名绝技,一个陶式狗扑第一式,就将夏明珠的腰牢牢地给抱住了。不过,依她不到一米五的娇小身材,完全不足以将夏明珠给阻拦住。夏明珠迈着坚定的步伐继续朝外面走去,一边试图用手掰开陶砂抱住的腰的双手。
不过,她显然是低估了陶砂的韧性了。
虽然阻挡不了夏明珠,不过,陶砂整个人就像只小熊般紧紧地缠在夏明珠的身上,任由夏明珠拖着她向门口走,死不松手。摆明了,要走可以,连我一起也带着走吧!
她是谁?
她可是有着“卷毛狗”之称的陶砂啊?
而狗的特性之一是什么?
当然是一咬住目标就死不松口啊。
她,身为爱狗家族的一员,并且外号就是“卷毛狗”的陶砂,绝对不能辱没自己的名声。夏明珠,你就乖乖成为本尊的患者和未来的死党吧!
已经到了门前了,夏明珠的手已经搭上了门把手。
“放不放手?”
夏明珠最后一次问道。
再不松手,真走出去了,陶砂这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可比她这个患者要丢脸多了。而且,就算自己不投诉她,看到的患者和医院里的人员看到的也不少,造成不良影响了,只怕会对陶砂的工作不利吧!
夏明珠就不相信,陶砂会想不到这些。
陶砂自然也晓得,不过,却紧紧地闭上了眼睛,她看不到,她什么也看不到。
反正,她就是不要放开夏明珠。
不知道为什么,陶砂就是有这种直觉。如果自己这个时候松了手,那么,她就再也别想接近夏明珠了。
门扭动的“吱呀”“吱呀”的响声在一片寂静之中特别响亮。
夏明珠低头,看到陶砂的睫毛在微微地颤动,显然不是不紧张的。
那抱住自己的手却是如此坚决。
真的用力的话,是能甩开这个女人的;真的不想跟这个女人纠缠的话,就这么拖着这个女人走出去,也自会有医院里的人来将她强行带离自己的身边。
可是,不知为何,对这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人,夏明珠却有些心软。明明是个乱七八糟的人,可是,自己好像有些喜欢这个女人呢。
当她像刚才这样紧紧抱住自己的那一瞬间,夏明珠发觉,自己却不像对别的人一样,有那么深的排斥感,反而有些熟悉。
似乎有人曾经这么经常对自己这么做过似的。
那个人,好像是自己很亲近的人。
自己,好像总是拒绝不了似的。
明知道陶砂并不是那个人,可是,夏明珠仍是无法纯然将她当作一个并不相关的陌生人来对待。
又是那莫名其妙却又如此真实的感觉啊!明明以前自己应该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应该是另一个自己才对。夏明珠在房间里找过,没有一丝自己存在过的痕迹,房间里用的东西,写的日记,穿的衣服,除了看起来似乎是另外一个自己的相片让自己感到熟悉之外,没有任何觉得亲切的东西。可是,这些感觉,却又如此真实。真实得让夏明珠觉得,似乎自己以前也应该存在过似的。
夏明珠叹了一口气。
“松手吧!我不走了。”
“真的不走呢?”
陶砂小心翼翼地问道,待夏明珠肯定地点了点头之后,她才依依不舍地放了手,不过,还是紧紧挨在夏明珠的旁边。
一旦确定要将夏明珠变成自己的死党了,陶砂就立马付诸于行动了。
成为死党第一步,通过亲密的肢体动作,造成既定事实。
“我们,先从看病开始吧!”
既然决定留下了,夏明珠就不想拖延了。要么就不信任这个人,一旦决定信任,那么,就不再怀疑。
而自己的问题,也确实需要一个专业人士来帮忙就是。
陶砂既然是连萧飒也极口称赞的神经科医生,能在这个不夜城最负盛名的医院里zhan有一席之地,那么,肯定有几把刷子。
原本,夏明珠并不想同自己的主治医生有私人的往来,所以,才想离开,现在既然离开不了,那就信任她吧!
而一听到夏明珠说到看病,陶砂立马表情一变,正经起来。
她离开夏明珠的身边,坐回了医生的位置。
在这个时候,夏明珠不是她未来的死党,是她的病人。夏明珠需要的是她最专业的意见。陶砂深深地明白。
夏明珠暗暗地点了点头。
看来,自己选择信任她并没有错了。
第二卷 第三十八章 日 出
夏宅所在的地方是一片高级的别墅区,临山靠水,风景优美。住在这里的基本上都是不夜城里有点地位的人家,光只是有钱,还未必能在这个地段拿到一块地皮。
清晨,天微微透出一丝亮的时候,夏家的众人还在梦乡之中。
而夏明珠却怎么也睡不着,于是决定偷偷溜出来一个人出来慢跑一会。
这个时候还是太早了一些,路上基本上不见什么人影,可是夏明珠独爱这份清静,仿佛世界上只有自己一个人似的。
清新的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