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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风暴:苹果与谷歌的科技之战-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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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版本实际上是可行的!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在包括台式机和网络的各种平台上开发过软件,iPhone操作系统给我的权力是最大的,它留给用户界面设计的提升空间也最大。

  只有一件事妨碍了我把事情做得尽善尽美:屏幕太小了……我需要同时显示两栏以上信息。我无法在屏幕上安放足够的工具来支持任何高级的创意工作。照片太小了,我没办法拿来向我远视眼的父母显摆。网络要求太多的移屏和放大才能阅读。除了Facebook之外,我在iPhone上常用的大多数应用也都受到了这样的限制,比如谷歌阅读器、Instapaper,以及所有的图像、视频和文字编辑工具。最重要的是,很多在iPhone上很可爱的应用,在iPad上可以变成具有完整功能的强大工具,让你忘记它们在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上的原有版本。我们只需把它们发明出来。

  与iPhone的开发速度快于原先计划的情况不同,苹果公司的硬件、软件和设计团队都经手了iPad的开发,这项目历时很长。乔布斯告诉艾萨克森,这个项目始于2002年为一个朋友的太太庆祝生日的晚宴上。那位太太的丈夫是微软平板电脑软件团队的一个工程师,而当时微软刚刚发布自己的平板电脑,那位工程师吹嘘这部设备将会改变世界。这激怒了当时也在场的盖茨,因为他担心这位工程师会把公司的机密泄露出去。这也激怒了乔布斯,因为他不希望微软的任何人超过他。

  “这个家伙缠着我,说微软将要用这个平板电脑软件彻底改变世界,横扫一切笔记本电脑,苹果应该给他的微软软件授权。”乔布斯告诉艾萨克森,“但他把这个设备全搞砸了。它配有一支手写笔。只要你在设备中加入了手写笔,你就死定了。那次晚宴大概是他第10次跟我絮叨这些了,我快被他烦死了,所以我回家以后就说:‘去他妈的,我们给他看看,平板电脑应该是个什么样子。’”

  乔布斯求助的人是蒂姆·布赫,他们俩相识多年,但布赫前一年刚刚加入苹果,负责苹果的麦金塔电脑硬件部门。他以其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工匠大师的形象而闻名于世。此前,他在WebTV公司负责了3年的工程设计,1998年,WebTV公司被微软收购以后,他成为微软公司负责消费产品的副总裁。在加入苹果之前,他创办了自己的网上消费者信息存储公司,公司经营得很成功。刚刚加盟苹果公司,他马上就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一天,在和乔布斯开会时,他从自己每天背着的购物袋里掏出一堆零件,在乔布斯的眼前组装了一台Mac mini电脑的原型机。他请首席设计师乔尼·艾弗设计了外壳,用一些笔记本电脑的备件在自己的车库里组装了内部结构。几个星期以来,他一直随身背着这些东西,最后终于有了这个在乔布斯面前显摆的机会。

  在乔布斯让布赫就开发平板电脑展开调查之后,布赫立即购买了几十台各个PC厂家生产的Windows系统平板,花了好几个小时,在艾弗的设计工作室里和艾弗、乔布斯一起评论这些产品。“他的口头禅是:‘我要看报纸。’并且举例时总会提到厕所。他从不会说:‘我想给比尔·盖茨看看。’而只会说:‘这就是一堆狗屎。我们能做的比这好得多。他们为什么要干这个?他们为什么要干那个?我们还是从头干起,做个完全不一样的东西吧。’”

  麻烦的是,在技术上看起来最困难的工作,即开发如今安装在每一部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上的多点触控屏幕,这反倒进展最顺利;而原以为最直截了当的工作,也就是想办法制造这台设备剩下的部分,却很快搁浅了。

  引导多点触控工作的是项目组的一个工程师乔希·斯特里肯,他在MIT的硕士论文就是开发多点触控屏幕的原型。早在2003年,他就与史蒂夫·霍特林(Steve Hotelling)和布赖恩·赫皮(Brian Huppi)一起,想出了如何在法德尔面前显摆一个精巧得多的多点触控屏幕的法子,霍特林和赫皮二人如今仍在苹果公司工作。它的外表看上去一团糟,使用了一个平板电脑原型机的屏幕。但指挥屏幕对手指的输入做出反应的芯片,却安装在一块单独的两英尺见方的电路板上,用硬接线连到屏幕。如果要通上电,给那些手势一些可以浏览的东西的话,只需通过USB数据线连到一台强大的Mac Pro台式机上即可。那次演示的重点在于提升多点触控团队(当时人们只知道他们叫Q79组)的地位,让苹果公司划拨两百万美元资金,把这块大电路板变成一个单独的芯片,以便装到设备里去。

  演示进行得很顺利。他们炫耀了虚拟键盘,以及如今与这一技术如此息息相关的缩放功能,并得到了法德尔的赞同。问题是平板硬件不合用。后来用于驱动iPhone和iPad的节能型ARM处理器,当时还不足以运行那些能够吸引消费者的软件。平板电脑需要硬盘,但这会在机壳里占据过多的空间,因为他们需要的大容量闪存的价格当时还过于昂贵。剩下的就只是一个没有键盘的机器,它并没有比笔记本轻多少,没有多便宜,也没有更好的电源。

  乔布斯曾经希望向比尔·盖茨证明自己能够开发出更好的平板电脑——不需要触笔的平板电脑。但他发现,盖茨的问题并不在于想象力不够,而在于这个想法太超前,当时的技术还无法实现。“我们有了制造设备的想法,也有了界面(多点触控)和所有的东西,但没有可用的平台。”斯特里肯说。实际上,他当时非常清楚这个项目没什么前途,所以他离开了苹果公司,去了一家移动营销的创业公司,后来又在《纽约时报》谋得了一个工程设计的职位。他没错。苹果公司把这个项目搁置了一年,直到乔布斯恢复了这个项目来打造iPhone。

  2007年iPhone发售之后,乔布斯才开始重新考虑平板电脑的问题。首席设计师乔尼·艾弗一直在探索上网本的设计。他正在为如何建造一台带有既美观又实用的键盘铰链的小机器而大伤脑筋。根据艾萨克森的说法,艾夫问乔布斯是否可以像在iPhone上那样,去掉铰链的部分而把键盘放到屏幕上去,不久,乔布斯就不再在上网本上浪费精力,转而恢复苹果公司的平板电脑项目了。

  但是在2009年秋季前,也就是在iPad最终发布的数个月前,苹果公司一直没有确定iPad该是个什么样的产品。无论如何,苹果都要开发平板电脑。乔布斯从2003年就想开发这个产品了,并且根据他当时的视频,他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另外,技术也终于齐备了:带宽总算够用了,处理器也足够强大,还有了足以供应平板之用的电池。iPhone已经证明多点触控大受欢迎,因而使用虚拟屏幕来写邮件或输入网址,再也不是什么古怪的创意了。并且,因为苹果公司售出了数量巨大的iPhone,它也把平板电脑组件的价格降到了可以接受的水平。

  2009年夏,乔布斯做完肝脏移植手术重返苹果之后,只有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就是平板电脑该是个什么样的设备。它该是个屏幕更大的iPhone,还是该拥有自己的一套应用,与iPhone区别开来?起初,乔布斯倾向于它只是一个更大的iPhone。他只把iPad看作是消费类设备,他的一位密友这样说。人们不能在iPad上编辑文件或电子表格。而且他很怀疑是否该把它定位成“金读”那样的电子书阅读器。“金读”进入市场已近两年时间,乔布斯觉得人们读书时间总会越来越少,而且有阅读习惯的人仍然偏爱阅读纸质书而不是电子书。

  帮助乔布斯理清思路,此事被有些人视如己任,苹果iTunes负责人埃迪·库伊和全球营销负责人菲尔·席勒都是如此。席勒支持乔布斯修正其有关“消费类设备”究竟为何物的看法。如果有人寄来一份文件、电子表格或演示文稿,iPad用户需要能够编辑它们。同时,库伊把促使乔布斯重新思考有关电子书的观点,看作是自己的使命。亚马逊公司的“金读”获得的关注远超预期,到2009年年中估计已售出150万台。全世界的读者们正在以惊人的速度下载电子书。

  库伊强烈意识到这一现象引发的竞争威胁。两年来,苹果公司靠iTunes的音乐、电影和电视节目下载,获得了与日俱增的竞争力。如果苹果完全放弃电子书或电子杂志这块市场,无形中就会促使亚马逊的竞争力大大提升。“事实是,如果我们没有那些图书协议,就会有很多人说:‘哦,好吧,这不是“金读”的对手。’我们需要出版协议,以便人们合乎常理地说:‘如果我买了iPad,也就得到了一台比Kindle Fire'35'更好的设备。’”一位乔布斯的密友这样告诉我。

  2013年6月,库伊在司法部诉苹果公司反垄断案的证词中,如此解释了iPad上电子书的演变:“我第一次有机会摸到iPad,就彻底相信,这是我们开发市场上从未有过的最佳电子阅读器的巨大机遇。所以我去找史蒂夫,告诉他为什么我认为它(iPad)会是阅读电子书的伟大设备……一番讨论之后,他回来说,你知道,我认为你是对的。我觉得这个点子很棒,然后他开始自己想出很多创意,关于他准备怎么用iPad,以及如何让这个设备的功能不仅限于阅读和储存电子书。”

  库伊说,读者在iBook应用里翻书页时显示的“卷页”效果就是乔布斯的主意。选择《小熊维尼》来做iBooks应用里的免费书籍,也是乔布斯的主意。他认为这本书是显示iBooks各类功能的最佳作品。“它的彩色图画很漂亮,这在数字图书里是前所未有的。”库伊说道。

  库伊说,问题在于这个对话发生在2009年11月。“来年1月我们就要发布iPad了。所以史蒂夫说:‘你可以去做,但必须在1月前完成……我想要在台上演示这个。’这么一来,就为我提出了一个大难题。”

  这个难题对于库伊来说意义非凡。“我们发布iPad时,史蒂夫已经临近生命的尽头,他对这个产品非常自豪……”库伊说道,“我希望能赶在(发布会盛事)前及时完成,因为这对他来说很重要……我喜欢完成工作的感觉,也对自己的成功倍感自豪,但这个任务对我有着特别的意义。”

  2010年4月初,当第一批iPad上市时,事情变得明朗起来,显然,大众最初对于该设备的温吞反应根本就是假相。苹果公司在第一个星期就售出了45万台iPad,第1个月的销量是100万台,第1年的销量更是高达1 900万台。苹果公司花了6个月的时间来赶上消费者购买的速度,到2011年,iPad取代DVD播放机,成为有史以来最热销的消费类电子设备。

  '26'尼尔·阿姆斯特朗(Neil Armstrong,1930-2012),美国宇航员、试飞员、海军飞行员及大学教授。在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服役期间,阿姆斯特朗于1969年7月21日成为第一个踏上月球的人,迈出了“人类的一大步”。——译者注

  '27'Dynabook电子书是艾伦·凯伊在1968年提出的电子书概念,他所描绘的电子书可以帮助孩子们学习。为了发展Dynabook,艾伦·凯伊甚至发明了Smalltalk编程语言和图形用户界面(GUI),苹果公司的麦金塔电脑则是将GUI成功商品化的第一台个人电脑。——译者注

  '28'“害羞鬼”是《白雪公主》中七个小矮人中的一个,苹果公司用这个名字来暗示设备体积之小。——译者注

  '29'“埃德塞尔”(Edsel),福特汽车公司(Ford Moter Company)在1958-1960年前后计划、研发和生产的汽车型号。福特公司投入巨资打造了这一中档汽车型号,结果在市场上遭到惨败,成为经济学家、历史学家和营销专家们的经典案例。——译者注

  '30'约680克。——译者注

  '31'勒·柯布西耶(Le Corbusier,1887-1965),法国建筑师、城市建筑师、作家、和画家。他是20世纪最重要的建筑师之一。以其姓名命名的椅子是一种休闲的躺椅。——译者注

  '32'“感恩而死”乐队(Greatful Dead),美国摇滚乐队,1965年在加州帕洛阿尔托成立。——译者注

  '33'鲍勃·迪伦(Bob Dylan),极具历史影响力的美国摇滚、民谣艺术家,被广泛认为是美国20世纪60年代反叛文化的代言人。——译者注

  '34'《乔布斯记:希望、天花乱坠和苹果的iPad》(THE BOOK OF JOBS。 HOPE; HYPE AND APPLE’S IPAD),乔布斯的姓氏Jobs与先知约伯(Job)相近,因而这篇文章的标题模仿了《旧约圣经》的第一卷《约伯记》(Book of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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