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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雪漫-离歌(3部完整版)-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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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扯!”

    “你能说长点的句子吗?”他忽然笑起来,“你跟一般小妞还真不一样,她们是明骚,你是——”

    他把那个“是”拖的老长,指望我的脑子会自动填空,我才不会让他得逞。我仍然保持冷若冰霜的表情,对他充耳不闻。他知道我不上当,就顿了一下,自己解释起来:“她们是明明怕我,却要装出一幅不怕我的样子来,你是明明不怕我,却要装出一幅怕我的样子来,有趣。”

    毒药,人如其名,我觉得我就快被他颠三倒四的烟雾弹催晕过去了,更何况我对他绕口令一样的句子丝毫不敢兴趣,于是我加快了我的语速地对他说道:“你要是不肯还,我会报警。”

    “你说什么?”他好像被我的话惹怒了,更加上前一步,紧盯着我的眼睛,“你丫给我再说一遍!”

    “报警。”我只重复了最关键的两个字,不知为何,看着他略显抓狂的样子,我反而觉得没什么好害怕的了。

    不知道是不是我掩藏不住的得意表情进一步惹怒了他,他把手伸进裤子口袋,掏出来一样东西,用它抵着我的腰部,咬牙切齿地说:“你尝过被一把刀捅进身体的滋味么,我的女英雄。”

    言语间,他已经用了力。

    我感觉到轻微的疼痛,又好像不是很确切,是春天在老家,放满水的灌溉渠旁,赤脚奔跑时脚趾刮到的路边的草叶,那样柔柔的痒痛。

    哦,原来被刀抵住的滋味也不过如此。我的心绪开始要命地游离,我竟然想起了她来,不知当年的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思忖和感受呢?

    “你在想什么?”他好奇地探身,我已经闻到他的鼻息,我的后背贴着墙,前面是他的刀,我索性迎着他的目光,甚至带着微笑,且闭着双眼。

    不知道这充满挑衅的受死表情会不会反而激起他的嗜血细胞,让他真的一不留神向我扎来呢?

    可是奇怪的是,我真的不怕,一点也不怕。内心对她的怀念和怜惜浇灭了我对死亡的恐惧,哪怕是面对冷酷的刀尖。但是,我无比后悔的想:我真的不应该救他。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这个混帐,不仅是欠扁,早就该去死,不是吗?

    我和他继续对视。一秒过去了,五秒过去了,十秒过去了,甚至也许是好几分钟过去了。

    “哈哈。”他终于自我解嘲地短促的笑了笑,把刀灵巧地收回他的口袋,脸凑到我的脸上。可是,他却刹那间转变了姿势,歪过头低下身。他的呼吸仿佛凝固在我的脖子上,还有他嘴角的血迹。

    他是想要做什么?

    那一瞬间,我承认我有些灵魂出窍。所谓的大脑一片空白就是如此吧?我很久没有被人这样亲近。这让我不禁想起年幼时粗鲁的搂过我的一个和我同年的小女孩。她喜欢吃冰淇淋,就住在我家对门。我一时想不起她的名字,我只记得她的眼神,以及从她嘴里吐出的恶毒的字眼:“林果果,妓女。”我觉得我从没想起过她,是因为我想离一切的“恶”远一些,远一些,再远一些。

    他充满热气的呼气钻进我的脖子里,顺着我的脖子,游移而下。我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冷颤才清醒过来:他是要侵犯我!

    我全身一紧,用力眨了眨眼。却没有想到,他会忽然把头移开,用一种挑衅的眼神看着我,但是,我很快明白的是,那不是挑衅——而是一种嘲讽。

    他压根没有想侵犯我。只是享受我的害怕和紧张,如此而已。

    我的瞠目结舌里,他退后了一步,对我挥了挥手,露出了像一个半夜飞车劫持女工的抢包贼那样的胜利微笑,飞快地冲出了教室。

    我没有犯傻,连于安朵的伞也顾不上捡,就跟着他拼命往下冲,可是当我一口气跑到操场时,操场上却空无一人。不远处施工的一块地面上,泥潭里有一滴滴水珠溅起。我才想起自己暴露在雨水里。雨开始下得迅疾,我的目的完全没达到,却又莫名其妙地被羞辱,雨点的冰凉让我内心的沮丧显得更加的一泻千里。我紧紧的捏着我的拳头,恨不得把自己打昏过去就算。我怎么可以这么无知,怎么就忘掉了公车上的一幕,怎么可以指望一个混蛋可以发一次善心。如果我有他那把刀,我一定把刚才被他碰过的地方割出一道血口子,来帮自己永远记住今天犯下的愚蠢错误。当然,我更想的时,抓住他,扇他一记耳光,然后,用一根毒针密密地缝上他那张无比罪恶的嘴。可我赤手空拳,冷的发抖,想得再毒也没有用。当我淋着雨,一步一步挨到技校大门口的时候,却忽然见到一辆破旧无比,又脏得好像被泥水洗过的小车,一阵东倒西歪的狂飚,接着,在我面前猛地一横。

    刹车停住,后面的车门打开,只看到一只伸出的手,还有那该死的声音:“想要你的东西,上车!”

    或许从小,我就是一直喜欢冒险的女生。以前的我循规道矩,只是因为我没有冒险的机会而已。当我坐在车上,被迫紧靠着毒药,一颗心控制不住地怦怦乱跳却又莫名其妙地蠢蠢欲动的时候,我的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竟是这样一个自己对自己的评价。

    好吧,不得不承认,这实在是有点搞。

    毒药又戴上了他的帽子,前面开车的人也戴着一顶跟他一模一样的帽子。我看不清他的样子。他们都很沉默,气氛显得诡异。车子开出去好远才听到前面的人说话,竟是个女的,只是声线有些粗。

    她冷冷地说:“你怎么没被打死?”

    毒药拍拍我的肩:“这位女侠救了我。”我让了一下,但很快发现这只是个像征性的动作,这个车真的很小,后面坐了我们两个,就再没什么空间可言。

    女司机一张嘴比毒药还要毒:“常换女朋友本来没什么,可是换得一个比一个丑就是你的不是了。”

    “喂,积点口德!”毒药说,“你男朋友秃成那样我都忍了。”

    那女的哈哈笑:“秃我不管,有钱就行。”

    “他有钱没用,你得把他的钱全骗过来。”毒药说,“不然你得意个啥。”

    “他现在还有点用,等他再挣两年,”女的恬不知耻地答,“两年后钱挣够了,我杀了他,远走高飞,何乐不为?哈哈哈。”

    “你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女人么?”毒药忽然扭过头来问我。

    我无心参与他们的打情骂俏,问他:“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去杀人。”前面的人抢答说,“要是怕,妹妹请先下。”

    “我要小金佛。”我对毒药说,“你要是给我,我就跟你去。如果不给,现在就让我下车。”

    毒药好像在闭目养神,帽子一半盖住脸,只露出鼻子以下的部位。他以一种很舒服的姿势后仰着头,发出呼吸一样微弱的声音说:“不给,也不让下。”

    我的手当机立断摸到车门的把手。只是车门已经被锁住了,我试着用手肘撞,门仍然安然无恙。我伸手摸了摸沾满泥浆的车窗玻璃,暗自思忖如果砸烂车窗不知合算不合算?这样想着我已经转过头来想寻找到坚硬到足够撞碎玻璃的东西。毒药坐直,帽子从他的头顶滑落,掉在地上,他没有捡起,而是慢慢俯身,逼近我的脸。这种感觉让我难以自持的想到刚刚他对我的非礼举动,我立刻伸手给了他一个巴掌。但是,我的力道太小了,我的手掌接触他的脸,几乎都没发出什么声响。打完后,我呼吸急促,死死的咬着嘴唇瞪着他,可这压根吓不倒他。他表现的和电视电影里所有的流氓一样,缓缓转过头来,然后毫无廉耻的笑了。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开车的女人也发出了爽朗的笑声,一边笑还一边抽空对我说:“第一次打耳光吗?手劲还需要多练练。”说罢,她用力捶了一下车喇叭,这辆怪车跟着发出一阵怪异的长鸣。

    毒药倒是没有对这伤人自尊的讽刺进行一番发挥,而是将一个亮晶晶的弹簧匕首凭空一丢,在半空翻了个圈又被他牢牢握住,对我送过来:“我看,你需要工具。喏,来,接住它!”

    他邪恶的眼光里掺着调戏的意味,大胆的看着我。我避开他的眼神,一把将刀夺过,开关轻轻一按,锋利的刀片就迫不及待的吐出。我毫不犹豫的一手死死掐住了他的脖子,身体不由自主的扑上去,另一手握刀,刀尖直指他的脖子。

    他完全没有任何反抗的被我推进后排座位的角落里,蜷着身子,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像在拍大片,我们配合得真是天衣无缝。

 下部 少年09

    “戳。”他没有任何紧张的神色,反而用鼓励的充满期待的眼神看着我说,“对准了!对,就这样!用劲!”口气好像在指挥我杀一只鸡。他甚至故意伸长脖子,头都要顶到车顶了,脖子露出一大截粗粗的蓝色动脉给我看,只等着我放他的血。

    我没有使劲,却也没有放开手里的刀。我想起一句非常俗的俗话,“死猪不怕开水烫”,原来就是这样。我不是嗜血狂,所以当然不会接受他的建议。但我保证,如果他再激我,我就算不戳他,也要让刀尖在他的脖子上刻下一个流血的叉!我又一次被自己被自己毒辣的想法震惊到了,握刀的手或许是肌肉紧张而有些颤抖,毒药敏锐的发现了这一点,他伸出两根手指,夹住了我手里的刀,然后轻轻偏开他的头,用无比温柔地语气对着前排开车的那个人说:“老姐,我终于见到比你更生猛的女人了。”

    老实说,我还是很感谢他给了我这样一个台阶。

    车子一个急刹车停住。开车的女人终于回过头来,她拧亮了车内的小灯,在暧昧的黄色光线下,戴着帽子的她也只能看到鼻子以下的部位。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女人的缘故,她的下巴显得比毒药的要柔和许多。

    “你应该杀了他。”虽然帽檐太低,但她微微上扬的嘴角的弧线告诉我她在微笑。这微笑来历不明,意味深长,谈不上友好也谈不上讽刺:“不然,死的就是你。想做女侠,心慈手软可不行。”

    我没有吭声。

    我在座位上坐好,捂住了我缺乏生气的脸。

    我谁也不想理,就让我安静一会儿,不然,如果我真的杀了人,请不要怪我。

    大约一刻钟后,车子停了下来。毒药先下车,从外面替我打开了车门,他拍了拍我:“马小卓,下来。”

    我从没有想过,在江南,也会有这样的建筑。在此之前,我对我已经身处半年的这个城市的印象非常之有限。除了和颜舒舒一起去过的那个如同难民营一般人声鼎沸的商场,几条回镇上时必经的宽宽窄窄的马路,和大到我至今未能走遍每一个角落的天中,我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

    我下了车,才发现已经是晚上了。前面不远处的毒药的家,居然是一座老式的带天井的房子。一个暗黄色的灯泡在大门前孤独的低垂着,被冷风吹得东飘西荡。我跟着毒药的脚步走到门前,抬头看到左上角暗铜色的门牌,13弄27号。在我好不容易辨别出这几个斑驳的字符之后,他已经把门打开了。

    刚才一路的颠簸,车内的不良气体仍然残留在我的腹腔内。在他打开门的瞬间,我几乎有些晕眩和想要呕吐。而那个开车的女人,已经抢先一步进了屋子。只可惜我始终都没有看清,她到底长成什么样。

    “跟我来。”毒药转身唤我。

    我站着没动:“你去拿,我在这里等你。”

    “那家人家是开狗肉铺的。”他摘下帽子指着巷子深处一家亮灯的人家,又指指脚下:“每天晚上都有一辆三轮车从这里经过,车上全装着病狗疯狗流浪狗。”在看出来我压根不相信他的谎言之后,他很快又补上一句,“不过看你这样,狗不怕你就不错了。”

    说完,他自个儿进了屋。

    我在门口足足等了一刻钟,没看到任何疯狗,也没看到毒药出来。我顺着通往屋里的院子里的唯一一条窄路迟疑向前。

    院子里传来两人的争吵。

    毒药在说:“谁干的,我非灭了他。”

    还是那个声音沙哑的女人:“得了,整天灭这个灭那个,自己给灭了还不晓得咋回事。老实点要死人吗?”

    “欺负到我家门口了,这口气我咽不下去!”毒药说,“这回他们不把东西吐出来,我饶不了他们!”

    我下意识地停下了脚步,却忽然听到近在身旁的一声狗吠。

    我并不怕狗,只是太突如其来,我还是吓得轻声尖叫了一声。

    里屋的两个人听到动静,走了出来。

    我惊魂甫定,脚不由自主地向前,想冲进门里去,却差点撞上了正出门而来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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