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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雪漫-离歌(3部完整版)-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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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抿上一小口,抬起头四下看看房子对我说:“对了,有件事正要告诉你,这房子我准备卖了,这些年升了不少值,挺划算的。”
    “为什么要关掉超市?”我问他。
    “哦。”他说,“我老了,要休息了。”
     “你好懒的。”我说,“四十几岁,才是壮年,休息个啥?”
     他笑:“你奶奶也不习惯住这里,喜欢呆在县里,有麻将打。你走了,我一个人住这么大房子,觉得很孤单。也没什么意思。”
    “可是,”我放下筷子说,“就算你去北京,我也没时间陪你的。”
    “我不要你陪啊。”他愣了一下说,“我有我自己的事情。”
    “爸。”我说,“可不可以不要这样?”
     “不要怎样?”他说。
    “我走到哪里,你就跟到哪里。我已经长大了,我要过我自己的生活,你这样会让我心里不好受,你明白不明白?”
    他看着我,很奇怪的表情,像看一个外星人。
    过了很久他才说:“你是怕我打扰到你吗?”
    我试图让他明白:“我只是想独立,我迟早要靠我自己,不能总依赖着你。”
    “你还在读书——”
    “很快就要毕业了,”我打断他,“我会找到工作,养活我自己,当然,还有你。”
     他摇头:“我哪要你养!”
    这些年,我欠你太多了。
    他表情受伤地说:“你怎么,居然用‘欠’这个字?”

 
“对不起,可能是我用词不当。我明白你对我好是我的福分,但你也要明白,我已经长大了,我可以照顾我自己。你不能总是围着我打转转,你总要有你自己的生活,和你喜欢的人,结婚,生子,过日子!”
    “你是说我成了你的负担?”
     我连忙说:“你别误会,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他生气地说,“你是要跟我把账算清楚,然后好一刀两断的吗?”
    我的天。
    我以为我们可以平起平坐地交谈,我以为只要我跟他好言好语,他一定会理解我的意思。我完全没想到事情会变得如此之糟糕。他真的是生气了,把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然后站起身来,回了他自己的房间,很久也没出来。
    我也完全失去了食欲。跑到沙发上坐着思考了好一阵,我决定去敲他房间的门。
    他没有应我。
    我扭开门,看到他坐在靠窗的那个摇椅上,闭着眼睛,不知道是不是睡着了。南方的夜,因没有暖气,比北方还要寒冷。我僵手僵脚地走到他身边,弯下腰,替他盖了一张小毯子。他眉毛皱了一下,肯定是没睡着,只是不愿意理我。我在他椅子边的地板上坐下,看到他的床头,竟然还是放林果果的那张照片。离去这么多年,她的笑容好像从来都没有改变,同样无法改变的事实是,我和她越来越像。这一切就像一个解不开的魔咒,提醒我日夜提防命运的陷阱和不测,时时不得安宁。
    “别生气了好不好?”我求他,“你知道我的意思的。”
    他还是不肯理我。
    “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做自己想做的,不要每一步都扶着我搀着我,我才会有成就感,你说是不是?”
    他终于肯睁开眼看我一眼,但还是没有说话。
    “我去把饭菜热一热,我们把饭吃了,好不好?”
    “你哪天回去?”我起身走到门边的时候,听到他的问话。
    “明天晚上最晚一班飞机。”我说。
    “我开车送你去机场。”他说,“趁我现在还有点用。”
    我知道他在说气话,但我不会生他的气。
    晚餐再度开始的时候,却接到方律师的电话,语气和态度都不算很好,直接了当地问我洛丢丢是怎么一回事。
    我问他:“你指什么?”
    “她说你授意别人绑架她,并勒索她妈妈的钱财。”
    “没有的事。”我说,“等我回去,会跟您解释清楚。”
    “我现在就要解释。”方律师说。
     我只好放下碗筷,回到里屋,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方律师说了一遍。方律师听完后,只问了我一句:“为什么要丢下她不管?”
    “他们不会把她怎么样,我觉得,她应该受点教训,不然永远都学不乖。”
   “你觉得,你有多大能耐可以自己去觉得?你知不知道她被他们打得快残废了,如果她真的出了什么事,我们怎么跟她妈妈交待!”
   “对不起。”我说。
    “算了,不说了。你尽快回来,收拾你所有的东西,离开我的事务所。”方律师说完,挂了电话。我再打过去,他没接。 
 
 我完全相信,像洛丢丢这种人,为了报复我,她用小刀把自己身上刻出一道道伤痕都能做得到。
    我并不怪方律师发火,怪只怪我太过大意,或许这件事,我本应该处理得更好一些。
    我回到客厅,因为心头有事,吃了一半的饭又再也吃不下去了。阿南问我:“发生什么事了?”
    “没什么。”我说,“工作上出了点小问题,被律师骂了。”
    “不要紧,”阿南说,“骂骂就学会工作了。我当年当搬运工的时候,一天被老板骂一百次,不然,我怎么都下不了决心自己开家超市当老板。”
    我勉强地笑了笑。
    “不开心就不做了,换份工作或许更好。”他毫无原则的迁就又来了。

   (8)
    黄昏的时候睡了一大觉,夜里就睡不着了。
    我考虑要不要跟吴媚媚打个电话,但觉得电话里事情说不清楚,最后还是决定回去当面解释。想来想去,或许自己真的太自以为是,完全没站在方律师和事务所的立场想,所以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不知道方律师气过之后会不会收回成命,我只知道我不能失去这份工作,因为它对我真的太重要。阿南睡了,我能听到他隐约传来的咳嗽声,说真的,这两年,他老得很快,我不能确定是不是感情上的事,既然他不方便跟我吐露,我觉得我还是保持沉默比较好。
    我走到床边,拉开窗帘,想看一看南方夜的天空。透过玻璃窗,我依稀看到小区马路上站着一个人。灯光昏黄,让我不是很确定。但他好像已经站在那里好久了,就在我出现在窗边的时候,他对我挥了挥手。
    我一把推开了窗。
    我的视力还算不错,我想我没有认错,就是那件英伦西装,那个差不多跟了我一天的人,令我差点失声尖叫。
    我把头探下去一点点,他继续朝着我挥了挥手。
  我在上,他在下,我看不清楚他的脸,但我知道他一定是在叫我。就在这时候,两边的路灯好像更亮了很多,像一条闪闪发亮的时光长河诱惑我泅渡。楼下的人向前走了两步,身形动作让我的心呼之欲出,我无法自控,从窗台上跳起来,蹑手蹑脚地出了家门,一路往楼下冲去。我跑得飞快,好几次差点摔倒。刚跑下楼,楼道里就蹿出一个人来,一把搂住了我。
    是他。
    事隔这么久,那让我眷念和崩溃的气息依然保持着昨日的霸气和温柔,像一块沾满可可粉的松露巧克力一样融化在我的脸上,就好像他不曾远离,他一直在我身边,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和恋人。,前世注定,今生有缘,来生还要继续纠缠。
    他一直抱着我,很用力,却一句话也不肯说。我本来在发抖,此刻完全不了,身子出奇的僵硬,在他的拥抱中我听到自己骨骼用力作响的声音。是我也在用力地抱着他的吧?我想,这从来也没有期盼,永远也不曾忘记的拥抱,像打包记忆的大手,忽地扯开缎带,往事散落一地,我们自顾不暇。
    这难道就是我不顾一切非要跑回来的真正原因吗?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轻轻放开我,我注视着地面,我们的影子又长又细,像画在地上的两棵树。我稍稍恢复思考能力,想起为什么他会在这里?或者那个从机场起就一直跟着我的人就是他?哦,不,一定是他。
    但是,为什么直到现在他才肯真正出现?
     “其实我在机场就看到你了。”他笑着说,“你还是那个样子,背个小包,挂个耳机,黑着一张脸,像全世界都欠了你的钱。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跟你说话。我X妈想了一整天,对自己说,如果我来你家,可以再遇到你,我就不犹豫了。”
    犹豫?
    在他的字典里,有这个词么?!还是因为什么我所不明了的关乎时间或者关乎别人的理由,让他学会了犹豫?一想到这个,我的眼泪就快要下来了,我用全身的力气推开了他,跌跌撞撞地往小区外面冲去,我跑得很快,他好不容易才追上我,那时候我正穿过马路,他从后面拉住了我。我们俩就站在马路中央对视,车辆不满地按着喇叭从我们身边疾驰而过。
    “跟我走,”他说,“马小羊。”
    “为什么?”我刚问出这个啥问题,他已经招停一辆正好经过的出租,拦腰抱起我,硬把我塞进了出租车。
    我没有防御的能力,似乎在旁的事情上反应越快,到他这里,就会变得越迟钝。那种病叫什么来着?没错,差时症。
    虽然他看上去文质彬彬到令我不敢相认,居然还穿西装出来吓人,但不得不承认的是,骨子里,他还是那个他。他决定了的事情,不允许你有任何反抗,既然知道反抗无意义,我索性安下心来,任他把我的头按到他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让他带我去他想去的地方。
    此时此刻,若他是一条河,我就是失桨的小船。
    13弄27号,这是他的家。
    暗黄色的灯泡依然低垂在大门口,发霉的木柱依然还是那个味道,堂屋还是一样的大而空旷,地面清扫得十分干净,还泼过水,显得亮堂堂的,一向凌乱的家里竟然收拾得这么整齐,像是为了迎接贵客。但一定不是我。
    我一想到这些个,就又开始痛苦了。
 他拖来一张椅子,我就坐下。然后,他用水壶灌了一壶水,开始烧开水。堂屋的桌上放着好几种茶叶,铁观音,乌龙,还有碧螺春。我不知道他从何时起开始喜欢上喝茶,当然,我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很多,这是当然。
    “想喝什么?”他弯腰问我,像个专业的侍应生。
    “谢谢。”我说,“不用。”
    “那就来点酒。”他打开壁橱门,从里面拿出一瓶红酒,拔掉瓶塞,自己喝了一大口,然后硬塞到我手里来:“喝!”
    “不。”我说。
    他自己又猛灌了一大口,然后他丢掉瓶子,抱住我的头,俯下身,吻住了我。红酒流进我的口腔,并不过,可我怎么觉得自己已经醉得不省人事?
    “对不起。”他的唇辗转到我耳边对我说,“一直想说对不起。”
    我本来应该给他一个耳光的,就在这一句温柔的道歉里,我放弃了抵抗,一肚子委屈迅速地溃散,化为不值一提的灰。
    我还是当年那个不中用的我,四年的时间也没有令我在他面前变得更骄傲一点。只是这样的重遇,对我而言更像一个传奇。在所有关于重逢的设想里,这是从没有过的最最戏剧的一种。
    他的手掌抚过我的脖子,一把扯出我挂在脖子里的护身符,略带惊喜地问我说:“它一直在这里?”
    如果他知道我为了它,我昨晚差点丢了性命,今天又丢掉了工作,不知道他会做何感想?
   “来。”他拉着我一起坐到台阶上,就在那里,他曾经一脚踹在我的胸口,我有一小块心从此遗落在那里,那个空洞的缺口让我又爱又恨却也是存在的必须,我未曾想过复原。
    “说说你的现在。”他把酒瓶递给我。
   “你先说。”
   “我还行。”他说,“这几年一直在深圳,开了家茶楼,生意不错。”
   “我在念书。”我说,“北京。”
   他笑:“其实我一年去北京数十次。”
   我本来想问:“一个人去?”问出口的时候却变成了:“你常回家么?”
   “没回来过,这还是第一次。机场看到你的时候,我以为我眼睛出了问题。”
   “其实我也很少回的。”我说。
   “那就是缘分呗。”他搂住我,逼我再次与他对视。他的眼神里有种让我陌生到极致的温和,像是把所有的桀骜都熬化了。这温和与他留在我记忆里最后一次的凶狠残暴差之千里。到底是岁月,还是谁,改变了他?
    我忽然很想知道答案。
   “我以为我永远都不会回来。”他说,“我都快把这里忘了。”
    “包括我吗?”我说。
   他伸出手,捏住我的手,很用力,疼得我哇哇直叫。
   “说错话就要付出代价。”他笑着说。
   “那你回来干吗?”我捂着我痛得要死的手问道。
 
“来参加我姐的婚礼。我就这一个亲人,她一辈子最重要的时刻,我不得不回来。”
   “什么?”我是真的没听清,又或者,他有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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