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走后,我剥开锡纸,掰了一块塞进嘴里,甜和苦、酸和涩,混成一股说不清的滋味堵在喉口,黏稠的巧克力就像褐色的泥石流,我怎么也咽不下去。忽然,一股排山倒海的疼痛袭来,牵连龋齿,痛得我神经麻木。我想,他是对的。我们的感情不值得骄傲,这样葬送,是件好事。
他说:“以后有事找我。”
我说:“但愿不要有事。”
他笑了笑。后来掏出一块有着精致外包装的巧克力。“巧克力,你总可以收。别的,我就不给了。我这种年纪,给得了的都不是爱情。”
他走后,我剥开锡纸,掰了一块塞进嘴里,甜和苦、酸和涩,混成一股说不清的滋味堵在喉口,粘稠的巧克力就像褐色的泥石流,我怎么也咽不下去。忽然,一股排山倒海的疼痛袭来,牵连龋齿,痛得我神经麻木。我想,他是对的。我们的感情不值得骄傲,这样葬送,是件好事。
【端木】
收购华诚的决议,董事会通过,具体由我操作。
跟孟昀的谈判还算顺利,他提出保留华诚的名号和目前的员工,并要求我将SG技术研发下去。前两条我无异议,但SG技术耗资大而成效不明显,我无权拍板。董事会也没下肯定批复,就一直拖拉着。谈判到后来,不知出于何因改由孟昀夫人唐敏出马。唐敏放出风声,公开竞价。华诚是目前在通讯领域做得还不错的三家民营企业之一。有几项技术在世界领域都可称得上先进。XX、XX等跨国企业也有意问津。
我们慕贤主要做实业,此前从未进入IT领域,在竞争上难免有劣势。但我吃定孟昀的民族情怀,他绝不会允许将自己的企业沦为外资的一个代工厂。
有孟昀作比对,我觉得我的成功实在来得轻易。
像孟昀,拼死拼活支撑几十年,公司说倒闭也就倒闭了;而我,不费太多力气就可以把他的公司拿到手。
我有时候也会对此感到困惑。如果说我的成功是一种运气——谁叫自己出身好,那么这股运气可以支撑我走多远?
我对母亲留下的这么庞大的家业谈不上热爱,但我热爱什么我也说不上来,财富满足了我的任何物语,但就是没法帮我找到生活的支点。我有时候会害怕,当一切被剥夺——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个念头,就像我为什么会轻易成功一样,解释不清。
一眨眼,已至春和景明的盛况。马路边繁花竞艳,好不热闹。这几天,我的心情也不错。黄昏的时候,时常约了朋友打高尔夫。有时候在场地也会碰到雷恩。我不理他。他在我身边蹩过来,走过去,碰到我打出好球,他会喝声彩。我休息的时候,他亲自递上毛巾和水。我也不好再计较下去,这个梁子就这么打发过去了。
这一日,他乐呵呵地把一个小明星介绍给我。小明星长得像只母牛,走路的时候,浑身都是颤颤的,那紧绷的胸部与裸露的大腿,就像一寸寸雷管,仿佛随时就能引火焚身。
这型,是雷恩他们最近的癖好。玩过了纯情学生女,觉得还是热辣豪放女来得刺激。但我实在无福消受。打完球,我的朋友们各携一奶牛要去会所狂欢。我甩脱了他们,径自回去了。
到家,先推开晓苏的房门,她当然不在,未带走的行李箱孤魂野鬼似靠墙站着,算算她走了月余,我不觉有几分挂念,便试着拨了电话。
她知道是我,张口就道:“行李别给我扔,我过几天就去取。”
“你什么时候回?”我希望她回,但出口的语调却似乎急着要她走。
“你怎么这么小气呢?又不占地?难道你要租给别人?这样吧,我给我一个朋友打电话,让她去你那取。。。。。。别动,乖,我打电话呢。”后面那句温柔的话显然不是对我说的。
她在干什么?我下意识看了看手表,十点二十分。
她突然在电话咯咯笑了起来,伴随着暧昧的低呼,“哦,别泼我啊,衣服都湿了呀。。。。。。”搞什么?鸳鸯戏水这么老土?”我感到极不舒服,声音闷闷地,“给你一周时间,过期不候。”
“啪——”她凶猛地挂了电话。
呦,你还凶上了?我对着空气吹鼻子瞪眼睛。之后,感觉肚子饿了。如果她在,我就可以颐指气使地命令她做了。她做的火锅面,虽然有点像猪食,但味道还不赖。其实她住在这边对我来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她给我打扫房子,帮我倒垃圾。虽然有点小脾气,本质上很老实,跟我犟嘴总讨不了便宜。如果她搬走,我大概得适应一阵。
我其实现在就在适应中。下班后找朋友玩,也是知道家里冷清,没人陪我练嘴。
我拉开冰箱门,除了冰激凌什么都没有。我俯身拿出一盒,坐到电视前,学着她的样子,躺在沙发内边吃边看电视。她觉得这就是最幸福的时光,懒洋洋的,什么脑子都不需用,可我觉得有那么点无聊。
其实她也不差的,比如说身材,小背心和弹力内裤,配上她美少女一样颀长的腿,是很能让人骚动几下的。
我挖着清凉的冰激凌,有点无耻地怀念跟她的暧昧。上次怎么就错过了那个机会。还有上次,揩她便宜的时候,怎么就没趁热打铁?我伸出左臂,那一排牙印早就褪至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但留神看,还是能发现凹凸的痕迹,就像烽烟之后的废墟。
我心里闪过一抹奇异的柔情,渐渐地,腹内就有点火,慢慢往上冲。当然,我不觉得这是对某人产生情愫的表现,我认定我这无聊的念头源自那几头奶牛的刺激。
又想起荆沙。好久没同她联系了。妈妈甚至都提醒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再怎么忙,都别忘了约女孩子。她说的女孩子当然是荆沙,妈妈喜欢荆沙,非常希望她成为家里的一分子。我很能理解妈妈的心情:如果我和荆沙携手,她可以想象成哥哥与荆沙在延续,那么哥哥就没有走。哥哥走后,我知道我身上的一部分必须为哥哥而活。
我放下冰激凌,立即给荆沙打电话。铃声响了好久她才接,从低沉含混的语气,我判断她病了。
我把我家的医生带上门。医生诊断她得了疟疾。吃药打针后,她陷入昏沉的睡眠。
我留下来陪夜。这是我第一次入她家门,以前虽有过送她回家的例子,但往往到楼下就告别了,她从不曾发过一个哪怕纯粹是客气的邀请。自从那次被她干脆拒绝后,说实在的,我的心思也冷了大半。
我住的那个三居室,有一间房是长期紧闭的。晓苏不会知道那里头收藏着属于荆沙的细微物品。直至现在,我还认定她是我唯一爱过的人。
我想起我的信使生涯。每个周五,放学后,我在林荫路等她。她接过我的信,靠着粗壮的老杨树慢慢看。而我跨坐在扯上看她。余晖斜打在她脸上,白皙的肌肤金灿灿的,仿若透明。在她看完最后一个字抬头的刹那,我猛力踩住踏板,自行车就箭一般地蹿了出去。
放假的时候,她会在餐馆打工,我特意在下午三四点钟她不忙的时候过去,每次把车停在餐馆对面的马路边,也不需要喊什么,几秒钟后,她必定会在别人的玩笑声中红了脸出来。我们沿着湖一圈圈走。有时候蜻蜓低低地飞,有时候树木瑟瑟发抖,当我们走近手无意挨在一起的时候我似乎能听到彼此的心跳。
我以为初恋就是这么一回事。明明近在咫尺感觉却远在天边。
我曾经自负地认为,沙沙,终有一天是我的。
直到哥哥死掉,直到我被双胞胎的原罪打击。我开始怀疑我对荆沙的爱来自于我潜意识里的掠夺本性。我事实上根本不懂爱为何物。
但十年后重遇荆沙,我又多么希望自己能爱她,不只是为哥哥而活,而是为我少年的感情正名。
我在客厅走来走去。荆沙的房子不打,但是布置得很温馨。可以看得出,很多饰物都是她亲制的,比如说,窗帘跟沙发套,那一圈蓬松的荷叶边,我没在任何人家见过。桌子上的小用具,笔筒、纸巾盒什么的,是用易拉罐、麻绳、淘汰的衣服做成的。墙壁上的涂鸦,浮世绘一样抽象的花纹,也是出自她的手笔。各色小盆栽,在窗台、桌子、隔断随处可见,长得郁郁葱葱,看得出经过她精心的护理。她在自己的空间涂抹着时间,带着一颗少女的心。
但她就真的满足于自己的小天地吗?
那些漫漫长夜,大把大把的时间,她一个人独居在屋里,对谁说话?
每次生病,她都这样直挺挺躺在床上,用年轻与毅力来抵抗病菌吗?
她总说她很好,她真的很好吗?
她用什么理由来抗拒我的追求?
我有点发闷,不敢抽烟,就去楼下小卖部买了些啤酒上来。无滋无味地喝了几罐后,听到她卧室传来的低吟。
我几步过去,拉开床头灯。她还在沉沉睡着,呼吸紧促,睫毛微微颤抖,额上有大片汗迹。但她似乎又冷得不行,身子在被子下蜷成一团,不停地抖动。喉头持续发出含混的声音。
“嗯?什么?”我蹲下身,凑近她的嘴巴。我听到她牙齿在打战,咯咯说着冷。医生告诉过我,疟疾会有发冷与发热间隔进行的症状。我把她的被子沿着身体轮廓紧紧掖好。这时候,闻到了她身上的汗味,很特别的芬芳,让人沉醉。我俯身离她很近,可以感觉到她的呼吸蒲公英一样扑散在我脸上,带着微温的触觉。她发白的嘴唇还在嗫嚅着,冷、冷、冷。。。。。。这是个在地狱搏斗的人,我很想帮帮她,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一低头,就将嘴唇舔在她脸侧。汗的味道涩涩的,有点咸,但她皮肤的细腻触感却像风一样把我的理智吹走大半。我撑起身,把外衣外裤脱掉,然后掀开被子,爬上她的床。
她穿着一身浅色的棉睡衣,因为出汗过多,衣服大半湿透,紧贴着躯体。因为没穿胸衣,我甚至可以透视到完整的乳房形状——不大,像莲蓬一样随着呼吸颤抖。
我气血翻涌,一把将她抱住。她的身体大概还是因为冷的缘故,趋暖似地,向我靠近,一手握成拳头放在我胸前,一手搭到我后背。
我的呼吸陡然急促起来。而下体也在瞬间经历着微妙的变化。
我知道我不能、我不该,但在她那带着汗味的独特气息的包围下,强大的原始本能战胜了脆弱的理智。
我的手从衣服下摆进入,在她背部摩挲。黏塌塌的衣服隔在中间,总觉得很不舒服。我干脆解她的衣服,因为心慌,手发抖,第一粒扣子解了很久,但随后,一拉就把余下的扣子全拉开了,她的胸脯蓦然暴露在我面前,乳房小巧圆润,有一点羞涩,但异常白皙,乳晕是淡红色,鲜嫩得就似首次见人。我的心突得一颤,跟着传导出一股尖锐的疼痛。我闭上眼,连忙给她合上衣服。荆沙的纯洁将我箭在弦上的欲念蒸发掉。我控制了下,再度抱住她。这次不敢有丝毫的动弹,直至她冰凉的身体渐渐和暖。
她在半梦半醒中微张着眼睛,喃喃地说:“觉,是你吗?”
我捋开她额上黏湿的碎发,“沙沙,是我。你病了,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那语气与声音连我都错觉是哥哥。也许哥哥终于借着我附体,给一直牵念的爱人一点慰藉。
“觉,你会不会笑话我?”
“怎么会?”
“我知道他把我辞退是对的,但真的被辞退的时候,我还是很难过很难过。”
她为辞职的事耿耿于怀吗?
“说起来,我和他什么都没有,只是觉得投契,跟他相处的时候,并不觉得那是在开始,但结束的时候,倏然发觉心上留下痕迹。”
她说的是谁?
“觉,你之后,我一直没有交男朋友。并不是画地为牢,我只是不想为婚姻而婚姻,总要找到一个灵魂相系的伴侣才好啊。”
“他,就是那个伴侣吗?”
“嗯,我们是知交多年的感觉,在一起很舒服很自然。并不感觉开始,但结束的时候会难过。”
我知道我为何败了,原来荆沙早就心有所属,不由颤颤地问:“他是谁?”
但荆沙没有说,她只沉浸在回忆里,呢喃着他们之间种种琐事:一起在冰凉的夜里吃冰凉的水果罐头;在深夜读安徒生童话,她最喜欢《小意达的花》而他喜欢《老头子办事总没错儿》。。。。。。荆沙闭着眼,眼圈微微泛,但是神情还是清明坚韧的。她说:“就让我把这些放在心里,当成美好的记忆。这也不错。”
四十分钟后,她又发起烧来。嘴唇苍白,脸蛋却红得吓人。她重新陷入昏沉。冷战与高烧轮番后,我与她的那段记忆已被堕到意识的死角。
当翌日,她神清气爽地面对我时,我知道她根本不记得昨日发生了什么事,记忆的一鳞半爪,最多提醒她做了个梦。
“嗯,我昨夜,没说什么胡话吓着你吧?”她批了衣服站在我身后,略带踌躇地说。
我正对窗喝茶。昨夜从荆沙房间出来后我想了很多,几乎一夜不曾合眼。我心中的荆沙是少女时期的她,而面前这个我几乎谈不上了解。如果我要追她,至少要从了解开始。然而这样按部就班的恋爱,能是爱吗?
“你以为你能做些什么?”我耸耸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