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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如肉色-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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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58节:梨人的归宿(6)

“我再次转过头去,看着窗外。窗外有一个拉黄包车的男人,身材瘦长,皮肤粗黑,小眼睛,八字眉。他坐在自己的空车上,喝着自带的白开水,四处张望,等待客人。”

“那次喝咖啡回来,他又打过电话来,说他太太要带孩子回趟娘家。她娘家在另外一个城市,很远,坐飞机要三个多小时。”

“他掐着指头算日子,太太终于出门了。当晚,他就上了我的床。我似乎没有任何反抗,就那么让他上了床,就感觉必须要有一个过程,一定要面对一样。”

“上床之前的十分钟,他又说起他的太太,生了两个孩子身段还是那么苗条,腰细而丰满,每天早上做锻炼,他喜欢腰细的女人。他还说,那么多年过去了,一直都没有忘记我。突然就长大了,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一个女人。那天在游泳池里看我游泳的样子,感觉特别刺激。”

“他走了后,我一个人跑到街上,几个小时坐在街对面的青草地上,青草发出涩嫩的清香,心里却像被腌过一样,酸得让人直想吐。恨不得把自己的身体给剁碎了,不再有身体,不再有思想,让那双摸过我的手,他那个丑陋的东西,以及所有关于他的回忆,他留在我脑子里的话,通通消失。我只和他有过一次,唯一的一次,也是我的第一次。”

“自那晚后,我在他的生活中消失了,彻底而干脆,不抱任何幻想。”

“过了很长时间,有了第二个,但交往了半年,上过两次床,很快就被我打发走了,实在受不了他粗鲁的鼾声,以及吃完饭后用长长的指甲充当牙签剔牙的模样。又过了一年,有了第三个,第三个当即令我反感。我其实根本不需要男人,我需要的只是一种感动。”

“被人感动,然后感动自己,我寻找的只是一种情感的平衡和互动。那段时间里,我过得非常麻木,生活随波逐流,糊里糊涂,百无聊赖,懵懵懂懂,整天昏昏欲睡,抽烟,喝酒,泡吧。岁月流逝,破败的情感混合着白酒从我身边流过,让人伤心绝望。”

“一直到遇见他。”

“他从我身边走过去,我注意到了他的那双眼睛,那样的眼神里放射着挑战一切的桀骜不驯、野里野气的光芒,就像一个才华卓越的疯子。”

“人群中,我们擦肩而过。我被某股力量吸引着,情不自禁地回过头去。他也回过头来,我们的目光在空中相遇。”

“我再次看见了他的眼睛,这次,我看到的是他眼睛里的惊喜,那里暗藏着一股细山泉水般的温柔,除此外,他的眼睛里还微微透露出一种紧张无措的神色。”

“我被他吸引住了。这个外表看起来放荡不羁、拥有一双狂傲眼睛的男人竟然能为我停顿、侧目。”

“他温柔起来时,任何娘儿们都比不上。他可以像野狼一样将我扯咬着拥入怀里,却又会柔情如水地打开我的身体。我被他男性的勇猛征服,被他水般的柔情融化。这样复杂的结合,对我来说,是致命的吸引。”

第二部分 第59节:阿树的诗人岁月(1)

第十二章阿树的诗人岁月

童年留给阿树的阴影,像花儿一样默默地盛开,一直在朝着某个鬼魅的方向生长。这其间,也关乎爱情和欲望。

1。

阿树第一次离开家乡,遵从父亲的意愿,被迫去上海学医。

学医的生活,让他总是满含耻辱,低垂着头、沉默寡言、却又有点神经质是他的形象。

有段时间,他总是怀疑自己的长相,他长久地在站在镜子前反复观察自己。他觉得自己好像很老了,内心忧郁,有些厌世。

与此同时,他继续疯狂地写诗,在白纸上画画,并且喜欢上裸睡。

诗歌是他活着的兴奋点,当时他的外号叫“白猴”,消瘦苍白,一副蔫坏的眼神。他在学校里不务正业地组织了一次诗歌朗诵会,他自己也读了一首有关玛丽和钥匙的诗,他读诗的时候,台上的灯被一些做效果的女生拉来拉去。有关那次朗诵会,阿树在日记里写道:“我是喜悦的。”

阿树在写诗的过程中,清晰地意识到了自己必须建立起独异的风格,希望用它来有力地表达出“内心的惊涛骇浪”。于是,他一边装模作样地去学校上课,一边进行着他伟大的诗歌创作。

当时有家激进的诗歌刊物的主编姓雷,雷是阿树创作诗歌道路上的转折点,在雷主编的支持下,阿树首次在刊物上发表了他的一组作品《黑暗,沃土里的罪孽》、《在狂爱中死亡》、《淫荡的十四行诗》、《保姆》、《潮湿的弟弟》,以后他的绝大多数作品也发表在该刊。

在阿树的日记里,工工整整地抄写了他发表的第一组诗歌。

那是阿树在上海学医的第二个学期。

2。

另外,惊奇、神秘、戏谑、探险、幻觉等也是阿树所热衷的范畴。童年留给阿树的阴影,像花儿一样默默地盛开,一直在朝着某个鬼魅的方向生长。这其间,也关乎爱情和欲望。

小时候,阿树就常常幻想从窗台跳下一个仙女,或者她会从月亮、海螺、花园中花一样开出来,或者由狐精、一座雕像、一个布娃娃变过来……她穿着轻纱罗裙,飘进窗子,轻轻立在他的床前。

五岁时,阿树家就在学校对面。每天傍晚,阿树总会看到学校走廊上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女生做值日,他觉得她扫地的神态特别美丽,于是就朦朦胧胧地喜欢上了她。每当“扫地女”在走廊里扫地时,阿树就站在家门口痴痴地看着她,他多么希望她能回过头来对自己嫣然一笑。有一天,小阿树突发灵感,在一张纸上画了一张小女孩的头,旁边画了男孩的笑脸,意思是自己一看见她就笑,这是喜欢的意思。然后他故意把画揉成一团,扔在“扫地女”必经的走廊上。未料“扫地女”不知有意无意,将纸团扫进了簸箕中,飞快地跑到垃圾箱旁边倒掉了。这让阿树闷闷不乐了好一阵子。

第二部分 第60节:阿树的诗人岁月(2)

上小学,阿树喜欢上班上最丑的女孩,原因很简单,她很会干活,性格活泼。当时,阿树就觉得她很了不起,简直是个女英雄。

十三岁那年,阿树突然对自己的身体迷恋起来,原因是隔壁班上一个体育成绩特别出众的女孩。他觉得她太成熟了,以至于为自己瘦小的男性身体感到沮丧。每当阿树隔着窗子看到她满头大汗地从操场上跑步回来,心头就一阵紧张。再后来,阿树迷恋上了保姆温暖强壮充满母爱的身体,深陷在“罪孽”之中,却又身不由己。他在毁灭般的欢愉之中沉沦,时时觉得紧张恐惧。

自那时起,阿树开始喜欢上读优美的爱情童话,这成了他的习惯,睡觉前一个人静静地、充满幻想地读。每一次读完之后,他就把它放到一个隐蔽洁净的地方,比如放在枕头下,那地方温暖、清香。他不让任何人触摸到它,甚至不允许沾上别人的目光,只能让自己的眼睛、洗净的手充满爱意地观察它,抚摸它。

那时,阿树会突然从梦中哭醒……

3。

在上海读大学时,有一个同学告诉阿树,学校附近的一个公园,每天有一位漂亮的少女站着,有行人经过她身边望她一眼,她便会展开甜蜜的微笑。同学最后说:“只可惜她是一个精神病患者。”

有一天,阿树在校外的一家饭店吃饭。远远望去,在树旁,一个苗条的女孩穿着白色竖纹连衣裙,裙子在风中飘动,那柔美的头发一定也正拂过她美丽的面庞,可阿树看不清。

女孩的形象如梦幻,阿树心里没来由地紧张和喜悦。他出了饭店的门,加快脚步走过去,似乎感到自己已呼吸到了她的芳泽,心中充满了甜美无比的预感。他想道:这该是个从树洞里爬出来的白衣仙女。

阿树被自己的幻觉控制,几乎一溜小跑到了她面前,脱口叫了声:“小仙女。”这时他看到了女孩的脸,马上就反应过来,这女孩是同学说的那个精神病女子。但既然已经同她搭话了,阿树只得鼓起勇气,他摸了摸头发,尽量装得自然地问:“对不起,请问现在几点了?”她妩媚无邪地笑着,也摸了摸头,然后说:“对不起,请问现在几点了?”阿树犹豫了一下,抬起右手,亮了亮手腕说:“我没戴手表,所以才问你。”不料,她也抬起一只手,晃了晃手腕:“我没戴手表,所以才问你。”

阿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女孩太美了,不去和她说话,自己会觉得很痛苦。于是,他故意说:“你能告诉我××公园在哪儿吗?这个地方我不熟悉。”万万没想到,她竟然平静地说:“我们一起走过去吧。”阿树不知所措,看着她,她也柔情地看着阿树。阿树不由自主地跟着她往前走,走了一小段路,她却突然转身,朝他相反的方向离去了。

第二部分 第61节:阿树的诗人岁月(3)

很长一段时间,阿树经常去学校附近的那个公园,只为了能见一见那位精神病女孩,和她说几句话,看看她那张妩媚天真纯净的笑脸。

那时,班里刚好有一个女生经常给阿树写纸条,约他一起散步,但此人长相平庸,说话尖刻,极自以为是。阿树努力将她与精神病女孩比较,最后连自己也觉得有些惊诧,他发现自己为那精神病女孩所迷惑,隐约中爱上了她。

每次看到精神病女孩,阿树都会心生简单的快活和满足。有一次,阿树与精神病女孩走在一起,阿树的手悄悄地搂住了女孩的腰,令人惊奇的是,她没有抗拒,并且闭上了清澈的眼睛。阿树听到了自己可怕的心跳声,此时,阿树觉得自己快完蛋了,爱情竟然这样冒险和疯狂,而自己却深陷其中。

阿树在日记里写道:“我爱上一个微笑的女精神病患者,是因为她没有完备的精神系统来抵抗自己怯懦的爱情。这样的爱情是那么虚妄,只是臆想的结果。”接下来的日子,是近三个月的萎靡不振,神情恍惚。

这事发生在阿树在上海学医的第三个学期。

4。

第三个学期快结束时,阿树突然接到父亲的电报:“母亲去世。”

眼神清冷,全身散发着阴郁之气,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照镜子、发呆、歇斯底里哭泣,或者整个下午在太阳底下糊里糊涂瞌睡的母亲去世了。

母亲越活越单薄,越活越苍白,她的步态笨拙、蹒跚,仿佛她刚刚学会控制自己的双脚。看到她卖力地成为一个一无所知的人,成为一个拒绝爱的人,所有这些,激起阿树的只有怜悯和悲哀。所以,当他知道她死去的时候,他并不觉得那是个悲剧。她死亡的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死亡的原因不明。她的死并没有让阿树觉得缺少了什么。

阿树父亲对妻子的死表现出来的悲痛,看起来是惶惑的,充满了疑问和不解。他已习惯于每天看见自己的妻子,而这个人,只是他所渴望的一种表象,一种他所需要的表象,就像阿树父亲为自己裁制的一套衣服,并且最终,由于穿得太久,他已经不可能脱掉它了,它完全遮盖了他真正的样子。他相信自己是个维护生命尊严的人,诚实而勇敢。他只相信他亲眼看见的东西才是真实的,比如太阳的温暖抑或天空的蔚蓝,而他没有看见的东西他一概不愿相信。

   

5。

在上海的第四个学期,立志做诗人的阿树与几个诗友组成了“博研会”,探讨诗歌、文学、哲学、社会诸多问题,同时还办了本诗刊。阿树那时已经在公开刊物发表了十几组较有影响的诗,名气渐起,几乎每天都有校外的诗歌爱好者前来拜访。与此同时,阿树与班里的女生阿娇相恋。

第二部分 第62节:阿树的诗人岁月(4)

因为有了女朋友,来访的人又多,阿树在校外租房住,这成了诗友们聚集的地方,喝酒,谈诗歌,谈未来。

阿娇仍旧住学校,但每个礼拜六,阿娇都会从学校来,为阿树收拾房子、做饭、洗衣服、抄写诗稿。有朋友来的时候,阿娇很少说话,几乎让人感觉不到她的存在。阿树与诗友高谈阔论之时,阿娇总是默默地待在一边倾听、看书,偶尔用明亮的眼睛看着阿树,或者给客人添水换茶,在客人感觉到烟抽完之际,阿娇会将香烟买回来放在他们桌前,或者在客人感到累了、饿了的时候,做好饭菜招呼他们喝酒。总之,用不着提醒,阿娇会将一切都井井有条地安排好。

阿树在日记里写道:“阿娇坐在窗户前,安静地翻书,阳光照在她光洁白皙的皮肤上,那么圣洁。她侧过头来的淡然一笑,我让看到自己内心里少有的安宁。”

阿娇叔叔在上海一家大医院做外科医生,懂事好学的阿娇深得叔叔疼爱。叔叔经常会来学校看阿娇,给她送些好吃的来,或者带她出去吃西餐。

阿树生日这天,吃过几次西餐的阿娇精心为他准备了一顿“中西合璧”的西菜。这顿颇有奢华特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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