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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色婚姻-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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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治平心思百转千回,眼睛看着陆明遥那张明艳动人的脸,思绪却恍惚间飘到了十几年之前。

他跟陆筱远认识是在旧金山的伯克利,彼时华人的圈子很小,两个人又都在商学院,课上见过几次,恍然如异乡遇故知,自然而然也便认识了,日子一久,关系渐好也不在话下。

那一年,他20岁,陆筱远比他小一岁,19岁。

钟情是陆筱远介绍他认识的,他对她第一印象是在校园前的树林里,她穿着一条火红的裙子,光裸着两条雪白的臂膀,走动时带起的风拂动裙角,那一抹妖冶的鲜红趁着她脸上清朗的笑容,连同铜铃一般爽朗清脆的笑声,美极了。

就这一眼,他断定,钟情是他中意的那种女孩子。

大二这年,陆筱远续租时出了些问题,林治平一个人住在大房子里,不无寂寞,便邀他过来同住。钟情也搬了过来。在一家屋檐下的还有一男一女两个中国学生。生活逐渐热闹,却依旧四平八稳地继续着。

大四这年,圣诞节时回国,他父亲林振华挂在嘴边的世叔陆礼和一家已经从B城搬来了北京,两家聚会,他跟陆筱远后知后觉,这才发现两家竟是世交。听着两家父母调笑似的说要结成儿女亲家,而听闻陆筱远的妹妹还在上高中,林治平不禁苦笑。

白驹过隙,在旧金山这七年,他什么混蛋事都做过,唯独没正经地谈场恋爱。至于钟情,她有时候看着像纯情妩媚的梦中情人,有时候瞧着像活泼可人的邻家妹妹,两个人不近不远,林治平并不觉得遗憾。

回国之后,陆筱远接下皇冠酒店的生意,林治平没有接手家里的乾程投资,而是开创了柯蓝服装公司。出乎意料的是,钟情以销售总监的身份进入柯蓝。第一年,柯蓝旗下只有“尚简”一个品牌,虽然与国内一线无差,却实在算不上尖端。两个人并肩作战,不仅开创了“杰姆仕”和“犹韵”两个子品牌,另有诸多设计师的自创体系,加之一线明星和名门名媛的宣传代言,柯蓝在服装界的旗号越打越响了。

而就在一切顺风顺水的时候,噩耗传来,钟情检查了骨癌。

三年前的艳阳天,陆筱远打电话把他喊下柯蓝大厦,不远处的绿化带哧哧喷灌着,水花四溅,消逝着夏日暑气。

陆筱远黑色镜框下的眼睛黑涔涔的,开门见山地问道,“你什么时候娶她?”

林治平纳闷,陆筱远一向谦和温顺,且不说他这直冲莽撞的语气,单这阴凛凛的表情都像是换了个人。

他正怔忪的时候,陆筱远提起拳头,一拳打在他颧骨上,这一拳来得迅猛至极,全不在林治平预料之中,惯性之下,他往后退了几步,未等站稳,又是一记狠厉的拳头打在下颌上。

顺势之下,林治平后仰着跌进湿淋淋的草丛里,双眼暗黑里冒着金星,嘴角里渗出些咸腥腥的液体。

“你还要装多长时间傻?以前你尽可以装不知道,可现在小情没多少时间了!”陆筱远歇斯底里地喊道。

林治平用拇指揩了揩嘴角的淤血,支撑着身子站了起来,满身泥水,甚是狼狈。

“这么多年了,你还不知道她的心意吗?她等了你十年,现在她没时间了!”

绿化带离的喷头瞬间旋转,悉数喷到当口的陆筱远腿脚上,他踉跄地朝林治平走了几步,两手拽起他的领口,盯视着他,定定地说道,“小情得了骨癌,晚期,跟她求婚吧。”

那一霎那,脑中像是冷飕飕闪过一道冷厉的霹雳,震得林治平怔怔地任由陆筱远拽着衣领,半天没缓过神来。

一个月后,林治平违逆父母之命,毁了跟陆家二十二岁小女儿的婚约,娶了二十九岁的钟情进门。

林治平收回飘渺的思绪,陆明遥仍旧站在眼前,两手绞动着,澄澈的眸子觑了他一眼,四目相对又立即垂下。

“你就这么想知道?”林治平顿了顿。

陆明遥觑着他,压低声音呢喃道,“这事就这么难说出口吗?”

林治平叹了一口气,简洁地概括道,“小情得了骨癌,大概筱远觉得跟我是她想要的归宿吧。至于,”他略微一停,抬眼看着陆明遥,接着说道,“至于筱远,小情跟他一直都是朋友关系。小情是他女朋友?这话我不知道你是从哪儿听来的。”

听林治平这么说,陆明遥心中自有计较。虽然他浑然未觉,可很明显她哥哥陆筱远对钟情倾心一片。无奈钟情喜欢的是林治平,陆筱远只能忍痛割爱,成全他人。

“不过,”林治平似是想起什么,眸子闪过迅捷如剑芒的光亮,他盯着陆明遥,“筱远跟你出车祸,正是我跟钟情结婚那天。”

陆明遥心底一凉,这场车祸来得如此之巧,她哥哥陆筱远不会是为情自杀吧。

不会不会,她摇摇头,听陆礼和和杨晓婉的口吻,他似乎很疼溺她这个妹妹,怎么也不会将她推上死路。

陆明遥暗自嘀咕着,渐渐摹绘出事件的轮廓来,大约是他哥哥与她同赴心上人跟别人的婚宴,被情所困,为爱伤神,心不在焉地出了车祸。陆筱远再也没有醒过来,活下来的她因为亲眼目睹哥哥濒死的场景而受到了刺激,机体自我保护一般隐藏了关于陆筱远的一切记忆。而钟情作为哥哥出事的导火线,这个名字连同感情牵扯一并被抽离。

陆明遥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不得不感慨真是抽得个空落落一干二净。

将陈年往事捋顺齐整,陆明遥微微舒了口气,露出个轻松的表情来。

这桩事件里,两个人的离去,并没有让陆明遥感到重石在压一般沉重。对于钟情,她毫无感情。对于陆筱远,忽而熟悉地作为哥哥的记忆扑面迎来,她心疼他作茧自缚;忽而又陌生得像是另一个次元里的人物,她觉得他只是一个符号。

之所以要问清楚陆筱远、钟情以及林治平之间的瓜葛,是为填补三年前那抽丝剥茧般的记忆。至于填补的这段,是真正的事实也罢,是她凭空的杜撰也罢,她并不在乎。

她在乎的是,她已经有了那几条记忆,关于陆筱远的,关于钟情的。这些记忆是如此的重要,重要到她必须全部遗忘掉才敢醒过来。而现在,她需要它们,来跟三年前的陆明遥合二为一。

呼吸着方才条分理析的那段遗失的记忆,她觉得自己不再是虚空,作为陆明遥的那种实感又一点点迂回到体内。

陆明遥轻踮着脚,转过身去,朝门口走去。

“你去哪里?”林治平问道。

她转过身来,有点诧异,他以前是绝不会这么多管闲事的。“回一趟旧房子。”她说的是陆家三环附近的老房子。

林治平站起身来,随在她身后,“我送你过去吧。”

“欸?”他竟然这么好心,陆明遥更诧异了。

林治平兀自踱到了她前面,住了住脚,转过头来看着她,沉声道,“我还真怕哪天你磕了碰了,醒来把我给忘了……”

“……”陆明遥无语凝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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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明遥轻踮着脚;转过身去,朝门口走去。

“你去哪里?”林治平问道。

她转过身来,有点诧异,他以前是绝不会这么多管闲事的。“回一趟旧房子。”她说的是陆家三环附近的老房子。

林治平站起身来,随在她身后;“我送你过去吧。”

“欸?”他竟然这么好心,陆明遥更诧异了。

林治平兀自踱到了她前面,住了住脚;转过头来看着她;沉声道,“我还真怕哪天你磕了碰了,醒来把我给忘了……”

“……”

陆明遥并没将林治平的话当回事,手里拿着车钥匙;去到了车库,将将打开车门,一只冰凉的手覆了上来。

她看着林治平拉住了自己的手,诧异地抬头,只听他脸色冷峻,不容置疑地说道,“我来开。”

陆明遥转身抬眼,这个姿势让她额头刚刚抵在林治平的嘴角,轻吐的清冷气息,须后水淡淡的香气,让她阵阵失神。

他跟陆筱远长得很像吗?记忆里那个人虽然面目不清,模糊得像是披了层面纱,可这气息不会假。如此地熟悉。

林治平微微侧身,给陆明遥让路,看着她眼神恍惚,目光灼灼地盯着自己的脸庞怔怔发呆,轻咳一声,问道,“看够了吗?”

“……”闻言,陆明遥低垂下脑袋,过了一会儿又抬头与他对视,讷讷问道,“我们真不认识吗?我觉得你很熟悉……”

林治平愣了愣,沉吟一声,开口说道,“你们搬来北京后,两家人有过不少聚会,大概见过吧。不过,”他低眉看她,似是要穿透那琥珀色的眸子,“我不记得你。”

陆明遥点了点头,咬着嘴唇,蹙着眉头,似是在想事情。

林治平见她这副反应,不禁好奇道,“我们认识不认识,重要吗?”

陆明遥食指揉了揉太阳穴,慵懒地睁着眼睛,乏力地说,“也许吧。”

一有点蛛丝马迹的发现,脑子就撕裂一般得疼,她迈了几步,转到了副驾驶那边。

陆家老宅在南三环附近,这地段有好些政府机关家属区,一片儿平房在高楼大厦里显得格外不合群。周围小区皆已翻修,唯独号称“红砖房”的平房区保持着慵懒的老样子。

高中之前,陆明遥一直生活在B城。后来,陆礼和“皇冠”酒店扩张市场,在她16岁这年,一家人搬来了北京。

对于帝都,陆明遥本没什么好印象,从B城到北京四个小时车程,搞得她有些晕头转向。可将将站稳,看到眼前红砖红瓦的四合院,她那颗原本有些不满的心瞬间就被收买了。不是什么别墅群,是四合院,很有家的味道。

她记得那一天,陆礼和看着她惊喜的样子宠溺地笑了。那时候的陆筱远呢?她是一点儿都想不起来了。

四拐八弯的小胡同,车子根本开不进去,林治平把车停在路口,两个人一同下了车。

陆明遥手里攥着方才跟李叔要出来的一串钥匙,坚硬的金属抵着手指,一遍遍滑过,那种触感让她心里一阵阵发凉。

站在林荫下,她踮了踮脚,裹紧针织外套,长长地吐了口气。夏天过去了,已经是初秋了。

一件厚重的衣物自肩上压了下来,陆明遥回头看,林治平只着一件白色衬衣,昏黄的路灯下,他微弯的发梢染上通透的色彩,那层光晕跟他平时的阴鸷不同,很温暖,暖到心窝里。

察觉到林治平将西装搭在了自己身上,陆明遥刚要推辞,可身子一抖,瘦削的双肩支撑不住宽大的西装,那黑色正要下滑之际,林治平眼疾手快地抓住了西装后领,往陆明遥颈上贴了贴,两手又将衣襟拢了拢,垂眼看她,只道,“穿好了。”

两个人并肩在石板路上走了好久,稀疏的路灯投下两道长长的身影,一抹颀长,一抹俏丽。

晚风微凉,陆明遥瞥了瞥林治平,只见他衬衣袖口微微挽起,露出骨节分明的手腕,顺势插在裤口袋里,步姿潇洒,丝毫没有觉得冷的意思。她觉得这衣服搭在身上没那么难受了,便将余光收了回来。

而林治平低眼看着走在身边的女人,心里也发酵着说不出的情绪。

该说什么好呢?陆明遥是永远在状况外的那种女人,总是出乎他的意料。有时候她认真到让人毫无免疫能力,那天在陆家院子里下棋,她摆弄着紫色的琉璃珠子,琥珀色眸子闪着晦暗如深渊的光。有时候她淡然到冷漠,你便是将别的女人带到她婚床上,她也不过是提醒几句,全无咄咄逼人的意味。

她有他前妻钟情的漂亮爽朗,又有钟情缺乏的清淡素然;她有他小姨子钟希雅的孩子心性,却又有钟希雅欠缺的乖巧可人;她有他销售总监秦天茵的坚韧强硬,又有秦天茵没有的柔弱娇嫩。

陆明遥与他见过的女人不同,他这么暗暗想着。

林治平想得对,只是碍于当局者迷,他很难描述清楚那种心头挠痒的感觉。

其实,陆明遥吸引他的地方总共不过两点,一是漂亮,二是薄情。

人们常说冷美人,可不苟言笑,却也算不上是冷情。

最极品的是陆明遥这种,她微笑的时候带着清淡的美,谦和的样子像是谁都能跟她搭上话,你想再凑近点也极容易。只要不出格,你要什么,她给你什么。

可你若真想要她那颗心,对不起,她没有。

陆明遥什么都好,可她没有心。

也许换个方式说更好,因为她没有心,所以她什么都好。你做什么,她都能笑纳,这是因为她不在乎。

而无论你怎么做,统统进不了她心里。

林治平看着陆明遥身姿曼妙,轻俏地走着,心底蠢蠢欲动。

那种欲^望在作祟——一个男人想征服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

而他不知道的是,他这一仗,却是从开始就输了。

陆明遥时而瞄一眼红砖墙上爬着的紫色藤蔓,时而觑一眼灰房顶簇着的绿茵茵的爬山虎。

万事万物,悄然生息。一切就跟之前一样,纹丝未动。

这是三年来,她一次回到这里。陆明遥对哪个地方都没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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