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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人格-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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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但是我挺喜欢音乐。”封肃笑了,然后又接了一句,“我没想到它们是即兴的。”

“是的,它挺有趣。其实也不难,你只要学一点基本的和弦就可以玩了。”

“你们配合得天衣无缝。这样即兴的合奏,我认为比登天还难。”

“这正所谓难者不会,会者不难。得很熟悉这种音乐模式才行。”

“可能我没那天赋,据说吹萨克斯非常需要天赋。”

“正是,还要有个可以吹出飓风的肺。”

封肃点点头,微微一笑。

“你觉得这音乐怎么样?我是说它给你什么感觉。”大叔问道。

“它给我的感觉就是……很自我吧。但是我觉得它有资格自我一下。音乐是最无法做假的一种艺术,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一做假就会露相。它会把演奏者的心思完完全全地袒露出来。平庸的心灵和一个感情丰富心灵,哪怕是相同的旋律,他们演奏出来的音乐都完全是两码事。好的音乐可以把人吞进去。”

“也可以让人头发竖起来。“这个大叔眼睛闪了一下,“不错,几乎就是我所想的。你感觉挺好,不搞音乐有点可惜。”他喝了口酒,继续往下说,“而且好的音乐是不需要表演的,它只用音符就可以征服听众。舞台表演其实不过是音乐的注脚而已。可笑的是现在人们往往更喜欢那些注脚而忽略了音乐本身,真是让人又好气又好笑。”

“大众的口味一向比较浅表。就象是草食动物,情愿被草撑死也绝不会碰一下肉食。”

“哈哈,吃草还好,但是很多人是在吃屎。”这大叔摇了摇头,问道:“你是搞什么的?”

“我画点画。”

“哦,那也不错呀,能让我欣赏一下你刚才的画吗?”

封肃抓抓脑袋,有点窘,他把本子翻开,推到了他面前。

“呵呵,我不是内行,但是我觉得你画得挺象,虽然象是简单了点。”大叔笑着说道,“你为什么要画我呢?”

“这个,有点特别。”封肃把画上那张微笑的脸从中间隔开,“如果只看鼻子嘴巴的话,大部分人会觉得这人一定会很开朗乐观。但是如果只看这双眼睛,你又会觉得这是一双很伤心的眼睛。就是说这个面孔并不统一。所以我就把它画了下来,这样的脸不常见到。”

“你的眼神挺厉害。”大叔斜着瞟了封肃一眼。

他放下本子,给自己倒了点酒。

“人最好还是别经历太多,因为大多数事情并不象你想象的那样美好,甚至是非常丑陋。我曾经是一个整天开开心心的人,就象我的鼻子和嘴巴那样。但是后来的事情却很不如意。你要是想要得到你所希望的,你非得付出相当大的代价才行。而在某种……”他谨慎地选择他的措辞,“某种混乱的世界里,要付出的代价可能会把一个普通人吓个半死。我的结论是:这是一个险恶的世界,只有极少数人才能够一直保持纯净的心灵;而如果经历得太多的话,这件事情就会变得难上加难。就象你已经看到的,我的眼睛已经背叛了这张脸,它们看得太多,也走得太远了。但相对我付出的其他代价来说,这个实在是微不足道。”

“不错,我想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说出这番话。”封肃沉吟了一下,“这些话不知道曾爷会怎么想,我相信你道出了许多人的心声。”

大叔一楞,顿时警觉起来:“什么意思?”

二猛站起来把所有的门都锁上,打开手枪的保险,站在一边。

“其实,这没什么意思,这很没意思。”封肃说。

“曾爷叫你来的?”

“可惜不是,是褚爷叫我来的。”封肃把木牌丢在了桌子上。对这个大叔来说,牌子上红艳艳的“褚”字就象是死神的鬼画符一样可怕。他嘴唇抖动着,面色死灰,足足半分钟没说话。

第十二章

“我还以为我们能交个朋友。”这个大叔脸色铁青。

“不错,我相信你是这么想的,但我从来就没有朋友。”封肃平静地朝他眨眨眼。

“我还以为你是个好人。”

“我是个好人,但是我也有工作要做。”封肃温和地说道。突然他拔出了匕首,让匕首的刀刃朝外,闪电般划向对方的喉咙。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位大叔猛地向后一躲,刀尖连他的一根毛都没碰到。封肃立即上前一步,翻转手臂,刀锋依然冲着他的喉咙划去。大叔却顺势朝后一翻滚在了地上,但他这次还是躲了过去。他爬起来,开始逃跑。酒吧大门并不远,他觉得自己使劲一跳,滚都能滚到门口。把门撞开,到大街上,混入人群,他就可以……。

封肃稍稍有些惊讶,他知道自己的速度,在这样近的距离上能够连续两次成功躲闪的人确实不多,这位大叔的速度不得不令人佩服。他再次冲上一步,软底皮鞋在地板上吱吱作响,他朝大叔的脖子砍去,希望这一击能够结束这件事。正是封肃皮鞋的吱吱声惊得大叔立即作出反应,但也把他冲口而出的“救命”扼杀在喉咙里。他的头跟蛇似地猛地朝前一伸,单手撑地防止自己扑倒,脚步的速度几乎没有受到影响,他在狭窄的过道里继续向门口挺进。这让封肃对他的佩服更深了一层,而且整个事情开始变得有些滑稽可笑,瞧他伸头的那一下,难道这大叔有心灵感应吗?他的自我保存意识实在是太棒了。

“用枪!”二猛急切地说了一声。

封肃没有丝毫停下,他踏上一张椅子,猛地一跳。那张椅子咔地一声几乎要碎裂了,但封肃却跳在了大叔的面前,匕首还是那一招,朝他的喉咙划去。大叔正拼命朝前冲,无法停下。可他的反应确实快得惊人。他的脑袋立即向后一仰,整个身体平躺着滑向封肃的两腿之间的空档。可他这次却没能成功,他的喉咙避开了这一击,可他的眼睛却迎了上去。“哧”地一下几乎听不见的声响,两个眼睛几乎同时爆裂。接着封肃的手肘朝还在滑动的身体猛击下去,正中了他的喉咙。很好,很准确,抱歉我不能让你叫出来,绝对不能!

这位大叔终于失去了抵抗力,他开始伸出一只手去摸索,另一只手捂在喉咙上。他觉得到门口几步路变得极其漫长,他喘息的声音就象是风箱一般呼呼作响。可能整个咽喉都已经破碎了吧?封肃想,你现在吸进的空气应该大部分到了你的胃里。他走过去,迅速割断他的喉咙。好了,结束了。既然用小刀开始,那也应该用小刀结束。最后一件脏活。

过了一会儿尸体不再喷血了,封肃和二猛拿来塑料袋把尸体装了进去。封肃把酒保喊出来,但他走进吧台的时候却看到一个让人感到好笑的景象,那个酒保爬在地上,双手死死捂住自己的耳朵。封肃和二猛只有又拖有拽地把他赶了出来。他看了眼装尸体的袋子和满地的鲜血惊得快要发癫了,封肃冲上去捂住他的嘴巴,用匕首压住他的脖子。

“小心点,别叫出声,死的人并不是你。”封肃说。酒保拼命地点着头,他的眼睛在疯狂地翻滚着。

“我会慢慢拿开匕首,但是你要保证你不会叫出声来,你能保证吗?”封肃问的声音很低,但很清晰。酒保再次点头。

“好,我要拿开匕首了,不要忘记你给我做的保证。我也给你一个保证,我要是看出你想叫喊的话,我保证可以在你喊出来之前割断你的喉咙,听明白了吗?”封肃目不转睛地审视着他。酒保又一次拼命点头。他眨了下眼睛,两行眼泪已经流到了他可笑的大胡子上。

“很好。”封肃收回匕首,把它插在腰里,然后拍了拍这头大胡子绵羊的面颊,“没事了,现在不是哭的时候,不要问问题,照我说的去做,当个好孩子。”

“嗯。”这酒保擦了下眼泪。

“过一会儿我们走了之后你必须把这里好好打扫一下。地上不能有血迹,空气里不能有气味,明白了吗?”封肃耐心的说着,反正所有任务都已经完成了,耐心点不会坏事。这里不能留下什么尾巴给人逮住,就象拉了屎总要擦屁股一样。

“明白。”

“用洗洁剂好好冲下地板,点些熏香或是喷些空气清洗剂去去味道,你能做好这些事情吗?”封肃认真地看着他说道。

“会做,会做,我保证会做。”酒保发觉自己能够保住性命就忙不迭地点头答应。

“再把我踩坏的椅子换掉也就没什么要做的了。你做完这些就回家去,今天不营业了。”

“好好,把这里打扫得就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我明白。”酒保拼命显出自己很在意的样子说道。

“说对了,就跟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做得好褚爷有奖,出了差错的话褚爷就会杀了你。”

“不会出差错,不会,我保证不会。”酒保又慌忙点起头来。

封肃看着他,想了想没什么要交代的了,再说下去这酒保的头就要点断了。“好了,现在你把着点风,我们两个要把尸体抬上车。”

酒保心里说句谢天谢地就在外面帮他们守着。这尸体放酒吧里他真的会发疯的。

在路上,二猛看封肃的表情很复杂,既敬畏又觉得很不可思议。他试着模仿封肃当时的拔刀的动作,然后笑着摇了摇头。

“二猛,你是学不到的。”封肃看了他一眼说道。

“是吗?既然你能做到,我想我也能做到。”二猛笑了笑。

“那就先学会控制自己的心跳和肾上腺素吧,这个是必须的。”

“肾上腺素是个什么东西?”

“是人在紧张时身体里分泌的好东西,它可以提高你的反应速度。”

二猛迷惑地看着他。

“你连这个都不懂还能叫我怎么说?”封肃没好气的说。

二猛尴尬地笑笑,“我真的不懂。不过看你执行任务真的很享受,我是说真的。”

“是么?”封肃看看窗外,冷冷地说,“但是杀人从来就不应该是一种能够享受的事情。”

“你干的活儿,没说的。”二猛竖起了大拇指。

“那就不说了。”

“嗯。”

封肃给顺子和彪哥打电话,然后他通知褚爷任务都已经完成了。褚爷没说什么,就说了句“那就都回来吧,酒席摆得差不多了。”他和二猛把尸体放进仓库,赶忙开向总部。这会交通高峰期刚刚开始,路上堵的很。封肃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和车辆,想到下午的那些人。他们就真的该杀吗?他们就真的那么该死吗?尤其是最后一个,杀掉这样的人会很不舒服。他也了解会有的人会觉得很舒服,但自己不是。事情就象自己所说的,我有工作要做。他们既然在这个圈子里混,想必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当然这也包括自己。大家不过是在狗咬狗,而我是一只更强壮更迅速的狗。现在这只强壮的狗将会在半小时以内赶到一个豪华的狗窝里,去接受另一只巨型狗的赞扬。是的,在杀了一下午的人之后将会被尊敬、赞扬、羡慕、敬畏、嫉妒所包围,到底是哪种人才会钟情于这样的生活?什么时候发泄最原始的兽性也成为一种荣耀了?所有从事这种职业的人,你要是希望自己能活下去你就不得不变得更加野蛮。而当你开始在这里面混的时候,你才会发现脱离它远比加入它更加困难。

汽车在路上慢慢地爬行着。封肃阴沉地看着外面,一言不发。他的思绪早已经飞到了九霄云外。此时在城市的另一端,彪哥正在仓库里放下整个任务的最后一具尸体。他坐在汽车里忖度着自己在家族中的地位会不会得到提升。而三个街口之外的顺子正在往邱叔家打电话,这是他不得不做的事情。他必须告诉张姨,她的丈夫,那个跟她走过了大半生的人,那个曾经把自己抱在膝盖上颠来颠去玩的叔叔,已经死去。

第十三章

封肃把让二猛把车停在路边,他走了出来,点了根烟。过了会儿彪哥和顺子陆续到达。他们都下车坐进封肃的车里,一五一十地向他报告情况。看来没什么问题,该死的人现在都躺在仓库里。任务完成的很好,很彻底。这会儿已经有人开始处理这些尸体——把它们运到一个秘密的殡仪馆里烧成一小堆灰尘,就象他们从没来过这个世界似的。褚爷的触须伸得很远,他跟各行各业的人都有交情,这样一来他做什么事都很方便,包括干净的或是不干净的。

他们开车从仓库来到摆庆功宴的酒店。他们下了车,走进酒店的餐厅。褚爷正跟一个助手交代着什么,他的助手紧张得汗都要冒出来了,不停地答应着。家族的几个元老都来了,全部是五、六十岁的样子,这会他们坐在一张桌子上,正为一个猥亵的笑话哈哈大笑。参与这次行动的几个部门的兄弟都在,东坐一堆西坐一堆地闲聊。褚爷看见封肃就招呼他们过去。然后他拍着手喊道:“好了,现在都回来了,咱们就吃饭吧。”

大家坐定了之后,褚爷命令都把酒杯端起来:“为我们这次成功地打掉了蛔虫,干了这杯。”大家都点着头附和着:“干杯,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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