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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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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在害羞吗?顾忆笙低头微笑,从指尖传来的温暖源源不绝地传遍她的身体。
  从一条林荫道到另一条林荫道,坐了两站公交车,顾忆笙发现林朗拉着她来到了他们第一次相遇时的景美初中部。她跟着他往前走,穿行在寂静的校园里。今天是“十一”黄金周的最后一天。
  走到一个半圆形的建筑前,林朗对顾忆笙笑了笑,说:“到了。”
  是那座他们相遇的小礼堂门口,白色的台阶,紧闭的朱红色木门,橘色的塑胶篮球场。
  林朗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公交卡,插进门缝里上下划动了几下,门竟然应声开了。
  “这一手你是在哪儿学的?”顾忆笙大开眼界。
  “初中时喜欢打篮球,可是外面的篮球场常常被人占了。里面有个室内的篮球场,那时候我们常常偷偷进去打球。”林朗边说,边拉着顾忆笙往里走,黑漆漆的礼堂,少量的光束从侧边的天窗上斜斜地射进来。
  “我记得第一次遇到你那天是全市的文艺会演比赛吧。我们初二的都被拉来当观众,我觉得无聊就独自溜出来打球。”他扭过头望着她,“你那时候是要表演小提琴演奏吗?”
  顾忆笙点了点头,她好像又回到了那个时候,看到年少时的自己怯生生地站在角落里,神情拘谨,眼神暗淡。
  “真想听你拉小提琴。”林朗说。
  “我拉得又不好。”上大学后就没再拉琴,顾忆笙连指法都忘得差不多了。
  “入得我耳,就是最好的。”
  两人坐在舞台边聊天,有一道阳光刚好斜斜地划过了他们俩的身体,凝神能看到细小的尘埃在空气里跳舞。他们说着寻常的事,年少的、现在的、工作的、生活的。顾忆笙微笑,倾听,或者轻声说话,她的一颦一笑都牵动着林朗的每一根神经。
  说出来她一定不信,林朗等这样的时光等了太久太久。他不敢让顾忆笙知道他到底有多喜欢她,怕她会害怕,会退缩。
  林朗不知从哪儿变出一条小提琴吊坠的项链——小提琴是由水晶雕刻成的,小得只有尾指指甲盖那么大。
  “你什么时候买的?真漂亮。”
  ”我为你戴上。“
  顾忆笙转过身,握住头发举起一点,林朗为她戴上水晶小提琴项链。在扣上项链搭扣后的几乎同一秒,他紧紧地抱住了顾忆笙。
  ”我今天,“他开口道,”其实想向你求婚。“
  顾忆笙不动,亦不出声,只听到不知谁的心跳跳得那么大声。
  ”可是我想,我们前面的路还会有很多阻碍吧……我不想在这样的情况下得到你的承诺。但是我可以向你承诺。“
  ”顾忆笙,我爱你。不是五年前的喜欢,是五年后的爱。我想娶你。你先准备一下吧。“
  顾忆笙抓着林朗的手,垂着头,眼泪一颗一颗地掉在他的手背上:”我也爱你林朗。从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从未曾改变。“
  林朗先是一怔,而后整个人无法控制地微微发抖。顾忆笙感觉到有温暖的液体打在她后颈裸露的皮肤上。
  ”顾忆笙,我等你等了太久……你能不能答应我,无论将来我们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这一次,你一定要和我坚持到底……我不放手,你也不放手。“
  林朗”听“的第一个爱情故事里说:如果你是我,也要将心沉入海底,与水草一起。可是那时李星星在他的MP3里还放了另一个爱情故事,那个故事里说:这世上不存在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人,如果没有在一起,只能说明爱得不够深。至少爱,比不上那些让你们分开的因素重要。
  【二】他唯一记得的人只有顾忆笙,唯一给他的生命中带来过光明和温暖的女生。
  回到A市,顾忆笙回家刚放下行李就去了医院,她答应赵一芒会在回来后的第一时间去看他。
  赵一芒在顾忆笙离开的一个星期内病情再次恶化,开始断断续续地昏迷。她去看他的那天下午,他就那么安静地躺在病床上,苍白瘦削得像一个干净剔透的少年。
  顾忆笙一看到他眼泪就不受控制地落下了。赵一芒的主治医师说:“有空来看看他,和他说说话吧。虽然他昏迷着,但其实能听到的,只是不能回应。”
  顾忆笙坐在赵一芒的病床前,只觉得胸口像是被无形的钝器一下一下地扎扎实实地砸着。她握住他的手,说:“赵一芒我来看你了……以前你总是骂我笨骂我蠢,骂我丢三落四,骂我没脑子,现在你不能说话了,该轮到我好好骂你了……赵一芒你这个白痴蠢蛋暴君毒舌鬼喷火龙……你快点醒啊,快点把病魔打跑啊。你醒了,病好了,才能把我骂回来……我好想你骂我啊,一直一直骂我……我好喜欢做你的小助理,跟着你屁颠屁颠地跑来跑去……赵一芒,你醒醒啊……”
  顾忆笙觉得赵一芒一定是像医生说的那样听到了她说的话,因为她觉得他握紧了她的手,虽然只是很轻微的一下。
  “赵一芒,加油……虽然你以前对我那么坏,可是在我心里,一直一直都很敬重你、仰慕你、喜欢你。你是我的偶像、我的信仰、我的楷模、我的奋斗目标……你快点好起来吧,我想永远永远做你的小助理。”
  赵一芒之前嘱咐顾忆笙不要告诉林朗他是苏紫杉儿子这件事,他当时还翻了个白眼很不屑地说:“我才不要那种人做我表弟。”可是如今他病得这么重,顾忆笙觉得该是时候让林朗和他的家人知道了。
  和林朗一起吃晚饭的时候,顾忆笙就给他说了关于赵一芒的故事,说到他从小无父无母,被人欺负还能忍,但是那种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不知道自己的父母为什么要遗弃自己的感觉时,她突然落泪。
  顾忆笙讲完了故事,见林朗没有什么表情,正气定神闲地扒饭,不由得急道:“你怎么都没反应啊?”
  “谁说我没有反应?”林朗哀怨地看了顾忆笙一眼,“你说他的故事都把自己说哭了……虽然我承认有那么一点感人。”他抬起的眼中确实隐隐泛着泪光,“不过这个也不能改变他这个人很讨厌的事实。哼!”
  话是这么说,林朗还是把这件事转告了林一涛和徐淑兰。
  过了几天,赵一芒的情况有所好转,苏紫杉、林一涛还有徐淑兰及林朗都到医院看望赵一芒,碰巧的是还遇上了一起来看赵一芒的O2同事。
  赵一芒恢复了清醒,可是因为脑部肿瘤压迫,有点失忆。
  顾忆笙一直觉得失忆这样的事,只有在小说上看得到。可是当她看到赵一芒面对以前常常被他“羞辱”的同事却叫不出他们的名字时,那些常常喊着要“罢工”要“革命”的同事没有一个不为之动容。许小曼的眼睛通红,才迈出病房就控制不住地失声痛哭。她靠在顾忆笙的肩头,边哭边说:“怎么会这样……他怎么会病成这样……我一直以为他会很快好起来,然后继续回公司上班,把做好的设计丢在我的脸上……为什么会这样啊……”
  林一涛和徐淑兰对赵一芒来说本来就是陌生人,那天他见了许多对他而言完全就是陌生人的人,突然有点不耐烦,差点把床旁边的仪器踢倒。
  他的身体很弱,可是脾气还是很坏。但是在人群里看到顾忆笙时,突然就笑了,说:“顾忆笙你快过来。你是不是很久没有来看我了?我可想你。”
  顾忆笙告诉自己不能哭,笑着走向他,坐在他床边对他说:“只要你喜欢,我天天都来看你。”
  苏紫杉在顾忆笙身后转过身哭起来——赵一芒也不记得她了,他唯一记得的人只有顾忆笙。
  那个唯一给他的生命中带来过光明和温暖的女生。
  他不是故意忘记她的,却让她知道她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合格的母亲。在他孤独成长的童年和少年,她假装他不存在,不给他拥抱和关怀,等她有一天终于做好心理准备,想要给他拥抱和关怀的时候,却发现他已经长大了,她抱不动他了。
  林朗和顾忆笙送林一涛、苏紫杉、徐淑兰他们下楼。
  林朗和顾忆笙并排走在一起,他习惯性地去钩她的小手指,被她拍掉。抬起头,看到徐淑兰刚好回过头想叫林朗。
  “朗朗,回家吃饭吗?你爸说他今天晚上没有安排事情,我也把和江姨的聚会推掉了。”她装作什么都没看到。
  “好啊。”他们一家人有很久没有好好坐下来吃饭了。
  在徐淑兰的要求下,林朗没有留下来陪顾忆笙,随父母一起先行离开。顾忆笙站在医院楼下和他告别,说了再见就没有回头。因为她想,她有的是时间和林朗再见。
  她没有想到,这一别,差点就是她和林朗的永别。
  赵一芒没有什么亲人,苏紫杉身为明星,总有诸多顾虑,无法总是陪在他身旁。所以顾忆笙向公司请了长假,专心照顾他,陪着他。
  赵一芒的情况时好时坏,有时候清醒,有时候昏迷。清醒的时候他们就说说话,他昏迷的时候她就给他念念报纸。顾忆笙将他照顾得很好,医院的医生和护士都以为她是他的女朋友。最后连赵一芒都说:“喂,我是不是因为生病所以漏了一段记忆,其实你真的是我女朋友啊?”
  顾忆笙斜眼看他,笑道:“想得美。”从前她并不相信这世上的男女之间能建立起一种亲密无间却纯真无邪的感情,不是爱人却比爱人还要亲近。而从赵一芒生病后她渐渐相信世间真的有第四类感情存在。
  她对赵一芒的感情当然不算是爱情,但是她有时候敬他,有时候疼他,总想把这世上最好的东西都给他。她没有什么兄弟姐妹,她觉得赵一芒既像她的哥哥,又像她的弟弟,这种感情,复杂又纯真得说不清。
  同事里要数许小曼来得最勤,在知道赵一芒真正的病情后,她几乎隔三差五就会跑过来看看赵一芒,看看顾忆笙。
  她坐在赵一芒的床前对顾忆笙说:“想想真觉得不可思议,以前被他骂的时候恨不得他出门立刻被车撞飞,可是有一天他真的患了重病,却想如果能折寿换回他的健康,我也愿意啊。”
  林朗已经有半个多月没有来看赵一芒了,也没有和顾忆笙联系,她打他手机,总是不通。有一天半夜她睡得迷迷糊糊的,突然觉得枕头下的手机似乎一直在振动,摸出来一看,是林朗的号码。她连忙摁下通话键,可是那边却传来电话被快速切断的声音。
  “嘟——嘟——”单调的电波声在寂静的夜里,听起来格外让人心慌。
  【三】他唯一的失算是爱上了顾忆笙,让他有了留恋这个世界的理由。
  再多的眼泪和挽留都无法留住赵一芒失去的生命。
  这一年的冬天刚刚开始,他在初雪来临的那天傍晚停止了呼吸。赵一芒在弥留之际时有点分不清现实和梦境,时断时续地哭泣,叫着“爸爸、妈妈、奶奶”、“不要走”……破碎和混乱的话语。苏紫杉昏过去几次。她的心被一遍遍鞭笞和拷打着。
  赵一芒什么都不知道,他唯一记得的事情是紧紧握住顾忆笙的手,一直一直不曾放开过。
  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短暂的回光返照。赵一芒突然像恢复了健康一般神志清明,看着顾忆笙说:“明天我想吃糖醋荷包蛋,蛋黄煎得嫩一点,蛋液要有点会流的那种。”
  那天顾忆笙很勇敢,她一直没有哭,全程微笑,反握住赵一芒的手说:“好,明天就给你做糖醋荷包蛋,蛋黄煎得嫩一点,蛋液要有点会流的那种。”
  冬日的黄昏来得特别早。下午四点四十五分,暮色已经降了下来,天际的残阳如血。赵一芒微笑着闭上眼睛,走完了他短短的二十八载人生。
  其实他真的对生命没有太多留恋,因为爷爷和爸爸死于相同的疾病,所以从懂事起就知道自己很可能也会步他们的后尘,一直给自己做心理建设,告诉自己死亡没什么大不了。十二岁的时候他在和同伴玩耍时摔倒,胸口乌青了好几天。那时候就很怕自己死掉,却又不敢和年迈的奶奶说,每天晚上都躲在被子里一个人偷偷哭。
  后来慢慢长大,知道生命不在于长而在于好。所以凡事努力做到最好,不压抑自己的情绪和欲望,尽量让人生肆意和精彩。但不沾染任何会让人上瘾和不舍的人或物,因为害怕最后会留恋。
  他唯一的失算是爱上了顾忆笙,让他有了留恋这个世界的理由。他不想死,真的不想死。
  可是无论是他生还是死,都没有人问过他的意见就替他下了判决。
  在他不想“生”的时候来到这个世界,然后被抛弃、被遗忘、被欺侮;在他不想“死”的时候剥夺他的生命,然后却让他在最后爱上一个叫顾忆笙的女生。
  他唯一的欣慰是他终于用尽全力保住了那个属于他的小秘密,即使是在神志不清的最后关头,也没有说漏了嘴。
  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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