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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千阙歌-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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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挪开办公桌上的东西,放在电脑旁边。“不会的,我一定照顾好它。”
“你们这些职场家族争斗,我搞不懂。我的园艺公司只几个人,不过跑市场的一样跟做园艺的不和,出纳看不习惯带帐的会计。我猜在大公司做事,矛盾只会更加放大,别太放在心上。”
她叹一口气,“现在想想,我这一辈子最开心的是以前看你们乐队排练,一起喝啤酒吃大排档的那段时间。”
他笑出了声,摇头,“你才多大,居然讲到一辈子。而且,那个时候你也是很别扭尖锐的女孩子,看不出有多快乐。”
“非得回忆起来才知道,那么无忧无虑的日子,我居然就别扭尖锐过去了,没有好好享受,真是浪费。”
“没什么日子是白白浪费掉的。”他简洁地说,“能让你回忆珍惜,就是它的价值。我得接着干活,你也别在这儿发呆了,早点下班回家。”
“放心吧,我还得抓紧时间把功课做完,”她伸一个懒腰,“总不能一直蠢下去啊。”
曲恒点点头,走了出去。司凌云重新翻开文件。过了一会儿,窗外夜空扯起一道闪电,接着传来沉闷的隆隆雷声,她走到窗边,只见暗沉夜空翻滚涌动着大团大团的乌云,随着雷声再度响起,大颗雨点骤然迎面打在玻璃窗上,视线一下模糊成一团。
她回头再看看桌上摆的那株小小盆栽,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境忽然异常平和。

5

当傅轶则出差回来时,已经将近晚上九点,他打电话给司凌云,发现她仍然在公司,不禁吃惊,“你发愤图强到这种地步了吗?这个时间,我相信你的工作狂大哥也该下班了。”
“我得把这件案子的材料看完。”
“吃过晚饭没有?”
“吃了盒饭。”
“我马上过来接你。”
半个小时后,他过来,人事部开放式办公区内的灯关着,她原先的格子间座位上并没有人,但走廊对面一角一间办公室门开着,灯光透了出来,他走过去,只见司凌云正坐在里面翻阅着厚厚的文件。
“有自己办公室了?祝贺你。”
她伸个懒腰,环顾小小的房间,脸上却没什么开心的表情,“两天前刚分配给我,也没什么值得祝贺的。”
傅轶则过来,将她吃剩一半的饭盒合上,扔进垃圾桶,坐到她办公桌上看着她,“嫌它不够大?”
她耸耸肩,“怎么会呢?平常新人入职满三个月,度过试用期,得到一份转正就会心满意足。我得到的是一间办公室,当然不会嫌小。不过——”
她打住,多少还是怅然。她得到的当然不仅仅是一间办公室,而是至少在名义上独立负责一个部门,以后不必向人事部经理汇报工作,有资格参与公司某些决策运作。
“是不是觉得升职升得太快,不够名正言顺,不足以服众?”
她失笑,“在顶峰里,我大哥这么多年熬下来,做得再努力再出色,都会有人觉得他不过是司霄汉的儿子而已,何况是我。不,我不跟别人去较这个劲。”
“聪明。”他赞许地点头。
“可能也正是因为这样,没办法体会到兴奋。”
他的视线落在那个小小的盆栽上面,随手拿起,曲恒手写的那张纸条还留在上面,他扫一眼,笑了,“前男友已经送礼物庆祝你升职了吗?”
她没法辩解曲恒不是什么前男友,只得随口说:“很好看吧,放在桌上,办公室显得不那么压抑了。也许你桌上也该放上一盆。”
他将花盆放回原处,“我带你去喝酒,放松一下心情。”
“哎,我还没有——”
他不由分说地合上案卷,“你看看你的脸色。”
她自知气色不佳,“等会儿回去敷面膜。”
“没必要绷得太紧,今天就到这里,跟我走。”
她已经连续有超过一周的时间天天研究卷宗到深夜,周末也没有休息,脑袋里被各式术语塞得满满的,确实感觉疲惫了,便不再坚持,收拾好文件,跟他出来,上了他的车。
傅轶则的车子驶上一条偏僻的路,穿过一大片低矮房屋密集的城中村,前方是有些荒凉冷落的工厂区,路的尽头开着一间酒吧。这里完全没有寻常酒吧的喧闹,门前几乎看不到人来人往,只两长排静静停放的各式豪华车辆显示光顾此地的客人并不少。
司凌云随傅轶则走进去,只见酒吧里面内空高得异乎寻常,抬头看去,□的钢结构与各式管道都漆成黑色,有一种出乎意料的冲击感。四周全是大大小小的深紫色丝绒沙发,用半透明紫色帷幕分隔,与冷酷的装修相映成趣。
“这里感觉真复杂,”她啧了一声,“抬头往上看是后现代工业感,往四周看直接变成土尔其后宫。”
“我们去里面,我介绍老板给你认识,他听到你这个形容肯定会笑的。”
“等一下——”
酒吧深处有一个小小的舞台,一个身材纤细高挑、披着一头长卷发的女歌手正在唱一首爵士乐风格的英文歌曲。虽然灯光迷离,司凌云还是一眼认出,站在台上的是那天跟曲恒在一起的可可。
“你现在不再喜欢愤怒的摇滚,改为欣赏爵士了?”
她顺口回答,“她的声音很特别。”
“以前没见过她,应该是刚来这边驻唱的,你要喜欢,以后我多带你过来。”
她听完这一首歌,看可可微微鞠躬后走下去,才随傅轶则向后面走。穿过狭长的通道,前方有一个向下的楼梯,他握住她的手,继续向下。她不免疑惑。
“难道要去地下室?”
“酒窖当然要向下,不过不是地下室,这里以前是防空洞,温度湿度都很适合贮藏葡萄酒,所以我这位朋友租了下来,顺便把上面改建成了酒吧,本地品红酒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
她吸一下鼻子,“好古怪的味道,哎,这里很适合拍玄疑恐怖片。”
“真会胡思乱想,难道不觉得这里适合接吻吗?”
“完全不觉得。”
他笑着停住脚步,搂住她,吻她的嘴唇。
“我真的不想打搅你们。”
一个浑厚低沉的声音从下方传来,司凌云低头,楼梯尽头站了一个穿着灰色T恤深色长裤的中年男人,他中等身材,相貌斯文,正含笑看着他们,“不过我觉得下面有更适合说情话的地方。”
傅轶则放开司凌云,仍旧牵着她的手下来,给他们做介绍,“我朋友高翔,这间酒吧是他开的。我女友,司凌云。”
两人相互点头致意,高翔带他们往里走,穿过一道门后,司凌云情不自禁低低“哇”了一声,眼前整齐排列着一排排葡萄酒架,上面一只只酒瓶反射着幽微的光,几乎可以说得上壮观。高翔领他们穿行其间,大致介绍着那些酒的产地、年份。
“这里大概是酒鬼梦想的天堂吧。”
高翔失笑,“司小姐,信不信由你,酒鬼的首选肯定不是红酒,真正爱喝红酒的人都很有节制,豪饮的比较少见。那种动辄嚷着开几瓶拉菲当水喝的,其实都不懂酒。”
傅轶则笑道:“老高,以你的定价来讲,豪饮可得带上支票本来才行。”
“轶则喜欢拿我当奸商宣扬,别相信他。”
高翔招呼他们到品酒室坐下,这里装了通风装置,没有酒窖中那种奇特的气味,装修没有楼上的柔靡气氛,而是偏向简洁硬朗,一看就是男人喝酒聊天的地方,很少会有女性涉足。服务生给他们端来红酒,傅轶则晃动酒杯,嗅一下味道,“你新进的这种酒橡木气息很特别。”
“按那边酒庄的说法,这种酒经上好的橡木桶贮藏了四年,你真应该来替我开酒吧。”高翔转头对司凌云说,“你知道吗,司小姐?我有过敏性鼻炎,对气味很不敏感,完全讲不出红酒关键微妙的味道区别,靠卖酒过活简直是阴差阳错。”
司凌云喝一口酒,“有什么关系,知道它好喝,值得定什么价卖出去就足够了。”
高翔笑着点头,“有道理。你们随意,我先失陪了。”
他走后,傅轶则倒另一杯酒给她,“试试这种,有香瓜和蜜桃的味道,应该是女孩子喜欢的口味。”
她一口喝下去,“还行。”
“你是标准的实用主义者。”傅轶则好笑地看着她,“不肯为你不感兴趣的东西费任何脑筋。”
她点头承认,“所以我妈从小让我学钢琴、学跳舞,全都是白费功夫。”
他接过她手里的酒杯放到一边,搂住她,“我是不是得庆幸,你对我仍然有兴趣?”
她打一个呵欠,“傅先生,女人要对你发生兴趣,实在太容易了,重点是不要被这兴趣困住,不然你会先失去兴趣。”
他似笑非笑看着她,“所以你对我追求你这一件事得出了结论:尽量克制对我的兴趣。”
“我不需要克制什么,比如有一件事,我就很有兴趣知道,既然你朋友开着酒吧,卖的又是你喜欢的红酒,为什么你有一段时间常常去阿风那里?”
他没一点迟疑地回答,“我想碰到你。”
跟往常一样,他总能坦白得不落下风,但是她仍然不解,“你怎么知道我跟阿风是朋友。”
“五年前,你留了一张CD在我家,主唱就是阿风。”
她记得那张CD,更记得她离开他家的情形。流年逝去,旧事随风,眼前竟还是他,她怅然若失。他眯起眼睛,警告地捏她的下巴,“不许想你的前男友。”
她苦笑着,“你可把我想得太多愁善感了。”
“刚好高翔认识阿风,而且对这张CD也有印象。我回来后,他带我去了阿风的酒吧。”他放开手,半带调侃,半是认真地说,“你看,我怀念了你这么长时间,又这么用心重新遇见你。你居然不感动吗?”
她看着他,隔了一会儿,顾自笑了,“对不起,我的心不够软,没那么容易被感动。而且我认为,”她拨弄着他衬衫纽扣,眼睛亮晶晶地注视着他,“你的目的是征服,不是感动我。”
“被征服和被打动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你只是不打算让我轻易得逞而已。”
“那多别扭。我只打算好好享受这个过程。”
他好一会儿没再说话,她窝到沙发里,调整着身体,找到最舒服的姿势,却没法放松下来,这些天看的案子如同过电影一般在脑海中回放,那些案子比她相象的更复杂,不过她并没有找到韩启明预报的大案子,始终无法松驰下来。她不知道出神了多久,再看傅轶则时,发现他仍在喝酒,神情淡漠地看着前方,似乎也在想什么想到出神了,面前摆的酒瓶已经空下去大半。
“喝了这么多,你待会儿不要开车了,让我来开。”
傅轶则没有回答。她也不多说什么,翻皮包找出笔记本和笔,匆匆记下刚想到的几个疑点,准备明天到办公室再重新看一下几个案子。
“我们走吧。”他突然站起了身。

以下接出书版
司凌云与傅轶则上去,跟高翔道别,走到门口,一个高挑的女郎已经站在那里,正是在台上演唱过的可可。她卸过妆,换下了演出时穿的亮片晚装,穿着T恤、牛仔短裤加平底鞋,手里拎了个大包,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向外张望,她一转头看到司凌云,马上认出了她,跟她打招呼,“嗨,你好。还记得我吗?”
司凌云笑道:“当然记得,你的歌唱得真好听。”。
“谢谢,”她显得十分开心,“我刚签了合同,一周有三天在这边驻唱,下次你来喝酒,记得告诉我你喜欢听什么歌。不过这个酒吧的风格就是唱爵士和怀旧老歌,完全是老男人的品位,选择有限。”
她这么无拘无束,口无遮拦,自有一股洒脱不羁、让人乐于亲近的味道,司凌云也禁不住微笑,“那你自己喜欢什么风格?”
“我比较喜欢电音摇滚,不过阿恒也说我的嗓子其实适合唱爵士、民谣。”
“你是要走吗?我们可以带你出去,这里似乎很难等出租车。”
“不麻烦你了,阿恒说他来接我,我正在等他。”
正在这时,一辆摩托车停在了酒吧门口,曲恒摘下头盔走了过来,他扫一眼司凌云与傅轶则,淡淡地点点头,将另一只头盔递给可可,“走吧。”
可可对他们挥下手,跨上摩托车先走了。司凌云伸手,“车钥匙给我。”
傅轶则拿出钥匙交给她,上车后她调整座椅,发动车子,不一会儿,远光灯内出现那辆摩托车,可可的长发随风飘扬起来,她双手紧搂着曲恒的腰,下巴搁在他肩头,跟他说着什么,两人姿势十分亲密。司凌云赶上去,摩托车放慢速度驶到路边让她超过去,可可再度笑着对她挥手,而曲恒也侧过头来,视线与她瞬间交错而过。
“你注意到她,不仅因为她声音特别吧。”
司凌云没想到他会提起她进酒吧时随口说的那句话,可是这样的细枝末节如果也需要辩解说她并没有刻意隐瞒,反而荒唐,她一时无话可说。
傅轶则仍然用那种调侃的腔调说:“这女孩子知道你是她男友的前女友吗?”
她恼火地说:“过去那么久的事,需要知道吗?”
“有时候,我们都得面对一些难堪的真相。”
“谢谢你的今日金句,我以后出来之前,一定先探头打听一下,有没有什么真相等着让我难堪。”
“也许我们双方诚实一点,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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