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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天堂-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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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至少在他们未修炼成仙之前,他们曾经比你豪爽,甚至是个不倒翁。
再说,即使他们的酒量不如你,逢有恶作剧者常常会有喝倒你的念想,为让自己保持足够的清醒,不妨做一下假,但必须要巧妙,不能让其发现而对你产生恶感,而且绝对要让他感觉到你就是一个地道的谦谦君子。
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人在凡是能够称得上场合的地方都要讲权变,必须象把握战场一样把握酒场,偶尔的但不能经常地装一下醉是必要的,但绝不能给他们留下酒鬼的印象,倘若能达到让他们笑骂着“这小子,实在家伙”的效果,所求之事便成了。
最后一种是醉醒随愿,兴之所至,可以开怀畅饮,一醉方休;倘心有所感,亦可以适可而止。此等状况多为虚与委蛇支应局面,这些人说话虽然没有一言九鼎的功效,但若要给你添堵,必会让你犹如恶魔缠身陷入无休无止的繁杂事务中,不搞得你身心俱疲绝不肯罢休。
这些人实际上并没有多少酒局,偏崇尚“陪老婆吃饭最没出息”的那一套,总推说忙,所谓的忙,即是有酒局,似乎没有了酒局便降了档次似地,心里却巴不得你的邀请再坚决一些,因为那些临近饭局的电话常常是故意打的往往又要假意推脱一番,只要你的态度再稍稍坚决那么一点儿,便可以借势下坡故作勉为其难的样子而勉为其难了,省得落个自掏腰包去充酒局的结局。
这样的酒局自可机智灵活一些,场面倒不一定大,但必要演足了真诚,既要让他们感觉到你的温情,又不可引鬼上身,只要表足了心意便算万事大吉,因为你毕竟在花自己的钱,总不能一日三餐陪他们。
在喝酒上,可故作豪爽,但宜多采取灵活有效的劝酒方式,譬如利用他们相互提防攻击的弱点挑起他们的内讧,而自己则尽可以坐山观虎斗。当然该醉的时候也必要醉一两次,尤其是第一次接触的场合,这样方能显出气度,自己的圈子也才能得以逐步扩大。
另有一种人,无法看出他的真实酒量,因为他从来就没有醉过,在任何场合都保持恒定的酒量,且从不计较酒和菜饶的质量,喝酒常常默默地从不过多言语,因此喝酒的习惯很容易得到大家的认可。
这种人往往最倔强固执,处事认真不善藏私,要想喝醉他们必要能请得动他们的直接上司,只有这样才能调动他们的酒兴,只要醉过一次,他便会乐得经常念叨,不觉加深了与你的感情,办起事来两肋插刀,豪爽不计后果。

(四)1、2、3
更新时间20091019 6:23:50  字数:14757

 1
乡丁林一凡说,无疑地,烟酒已牢牢地镶嵌入人的生活,而每一种生活都是不同的,就象吃饭,白面馒头固然好,总有吃厌的时候,而且据说吃多了最容易导致发胖而引发血压血糖高之类的病症,既如此,为什么不五谷杂粮经常换一下口味呢?所以,在这里,我不想对烟酒做概括性的总结,兄弟们不妨随我的讲述来体验一番。
我们读大学的时候仍属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年代,过了桥就无异于鲤鱼跃龙门,不仅一切由国家包办指定了是国家干部,而且高喊着六十分万岁就容易毕业。
多少年后,偶有机会与恩师谈及大学生的素质问题,恩师颇有感触地认为还是我们那个年代的学生视野宽,理由是,由于就业压力小,死啃课本的现象就轻,便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阅读和思考,学到的东西才更扎实,而且大学不单纯是一个学知识的地方,更重要的则是要培养和产生思想,思想对一个人最重要,因为知识是不断更新的,如果不能学会自学和独立的思考,便不会有后续的知识更新和创造,早晚会被远远地甩到后面。
他的这番话或许是对我们那个年代大学生的中肯评价,但还是被我认作是对自己学生无原则的恭维。我清晰地记得自己是带着几许留恋几许惆怅又几许期盼的心情离校的,由于需要转车的缘故,我当天无法赶回家便住在了城里一个远房亲戚家里。
亲戚虽说官不大,却是我们村第一个到县城里定居的人,据说在县城里颇有些影响,从他家宽敞的住房上便可以略窥一斑。
亲戚自不是经常走动的那种,最不善走动的我只是偶尔地见过一二面,要不是迫于无奈,我是决计不肯前往投宿的。
那个时候,嘴里虽天天跟着喊反腐败,似乎不跟着喊便思想不咋样似地,而且腐败在我的印象中必定是可恨的,但到底何谓腐败,初涉人情的我应该还是模糊的,我甚至并不懂得多少世故,赶到亲戚家时,天已经黑了,除了花五元钱雇来的人力三轮车给运来的三纸箱书和一个单薄的行李卷之外,我是空着手闯进亲戚家的。
亲戚对我表示了最为热烈的欢迎并把我安排到他们家的南平房里,房间虽然小,却足以容纳我这个借宿的人。
亲戚家正在吃饭,饭菜颇为讲究,大概总不会少于五六个菜的样子吧。我这个不速之客的到来使他们不得不停止了刚开始不久的用餐,亲戚脸上挂着笑,他们正欲成年的儿女们显是嫌我扰了他们的晚饭,一脸的不高兴,只斜视了一眼我的行李,便用两根手指捏紧了他们的鼻孔,用力地摔着房门进了各自的房间,没人懒得理会正手忙脚乱搬行李的我。
略作安顿之后,自又是一阵毫无意义的寒暄,片言段语之间亲戚已提及了好几个在我看来绝对算得上权贵的人名。那时的我尽管脑袋仿佛少了条筋,具备了大学学历的我却绝算不上痴傻之人,自也能辨出他们话中的韵味:别傲,你还太嫩!
这当然是事实,但事实此时居然那样刺耳——当时的工作安排尽管完全由国家包办,但据我所知,有不少的同学早在半年之前便开始运作了,托亲告友竭尽所能地无非想留县机关或县城,更有的为达目标甚至连假恋爱的招儿都想到了。
我决计要听天由命,我知道自己若要再提出一些非分之想,只能给我父亲徒增无穷烦恼,因为我明白我父亲是个内心要强却无力运作此等大事的人,我坚信凭自己的努力亦必可创出一份天地。
事实上,我此时无心去关注这些,因为我已连续几天没能认真地吃过饭,又经过了大半天的忙碌,早已饥肠辘辘,强烈的欲望促使我虽竭力忍住却仍不停地去瞅桌上原是诱人的饭菜。主人自能看穿我的用意,便招呼去添几个菜下饭,儿女们权作耳旁风根本不听招呼,主人便叹气说着“这些孩子惯坏了”,却迟迟挪动不了身子。
我极端地仇视这种仰人鼻息的生活,鼓起勇气说“不用麻烦了,我已吃过饭了”,虽然语气里难免有底气不足的嫌疑。
无话找话的尴尬最折磨人,更何况一个饿汉对着正专心致志用餐嘴里不停发出“吧嗒吧嗒”咀嚼声和“稀哩胡噜”喝汤声的一家,主人怕冷落了客人又要不时地空出嘴支应那些或许根本没有听清的搭讪,无话找话自编的话题自觉又不好嘎然而止。
自觉话题该顺利成章地结束后,经过了短暂的沉默,我终于说出了那句在心里瞬间就转了上百遍的“你们先吃着,我出去透透气”。
主人的嘴巴总算停了下来,屁股却仍纹丝不动,随着一声较为随意的“出去走走也好”的应答,我逃也似地离开了,未及逃远,里面又传来一声“早些回来,关门”的叮咛。
那时的县城远不如现在这样富丽堂皇,大片的平房群毫无规则地穿插在同样毫无规则的楼房之间,楼房窗户照出来的灯光映得乡村尚不多见的沥青路影影绰绰,只有到了闹市区才有路灯,人也特别多,每堆人中间可能是安静的,整个场面却让人觉得闹哄哄的。
我无心去浏览体验这样的场景,只想尽快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待伸手掏钱时才意识到,自己的钱已所剩无几,摸出来认真地数了数,四元四角八分!
预留出四元二角钱的回家车费,也就是说,能够自由支配的钱只有二角八分。我不仅有点儿泄气,饥饿不断地动摇着我的意志,让我多少次地欲回转到亲戚家丰盛的餐桌上去蹭一顿,但高贵的自尊又屡屡否定着自己。我游魂一样漫无目标地在占地不大却被称为广场的人头攒动的地方游荡着,然而越是游荡饥饿感越是强烈。
当时的我不修边幅,逐渐生出的胡须从未刮过已然如乱草似地叠堆到嘴边,头发和衬衣明白无误地脏,长时间没有洗澡的结果加之一整天的旅途和忙碌让衬衣不时地粘贴到脊背上,偶有夏风吹来,凉丝丝的却浑身不自在,而且不时地发出一阵阵咸鱼腥味。
忽有一声童言无忌的“傻子”的惊奇的叫喊声把不少的目光引向了我,狼狈的无地自容立即罩住了我,我感觉到自己在不停地冒着汗,紧紧地攥到手里的二角八分钱已然有些湿。我暂时忘记了饥饿,只顾往人烟稀少的黑暗的地方走。
人烟稀少黑暗的地方便只有小路,小路还没有硬化,跟农村小道没有什么两样的坑坑洼洼和黑暗,一辆乌龟壳似地小轿车亮着大灯高傲地驶过,横冲直撞地差点儿没压了我,高速溅起的雨后仍残留在路中央的泥水喷了我一身,未及我反应过来,快速通过的乌龟壳突然停了下来,一个肥胖的醉醺醺的脑袋探了出来,恶狠狠地骂着“找死”。
我忽然见变得胆小如鼠,灰溜溜地不予搭讪,醉醺醺的脑袋见无法燃起战火,心有不甘又愤愤不平地高鸣着喇叭飞走了。早晚撞死你。我在心里恶毒地诅咒着,身体轻飘飘的似总无法着地。
黑暗并不总让人恐惧,有时候甚至会是一剂无可替代的良药,虽然加了这么一段意外的小插曲,黑暗还是让我重新回到了现实。经过再三地权衡计算和思想斗争,我决定要消耗掉手里的二角八分钱,否则我将连继续游荡的气力也没有了。
我在角落的一家小杂货店买了一包八分钱的“红金鱼”香烟,剩下的二角钱决定吃面条。那时候的饭店多是国营牌子,面条五角钱一碗,听到我要二角钱的面条,护士一样着装的女服务员先是不敢相信地竖着耳朵盘问,继而便是满脸的不屑,明显地不愿做这么小的生意。
我是消费者,自是多了点儿豪气,“就二角钱”,我的语气生硬,态度顽固坚决。
或慑于此,他极不情愿地去向经理汇报,或许因为怪罪我的态度,她在故意拖延,我几乎能想象得到她慢吞吞的样子;或许程序原就这么复杂,经过一段在我看来绝对是漫长的又充满期待的饥肠辘辘的等待后,她总算给我上了一碗热气腾腾的清水面,态度那样地不友好,说是放倒不如说是重重地扔到我面前,汤汁四溅,弄得我脸上身上皆是,多余的则在凹凸不平的桌面上迅速汇集成流,直线似地流到地上,打湿了胸脯正起伏不定的她的那双跟她一样娇小秀气的绣花鞋。
面汤的香味诱惑着我,我无暇过多地去顾及她的态度,反而恶作剧地但绝对友好地冲她笑笑,便去吃面。面是好面,我敢保证自己从未吃过如此好的面,只是太少,我甚至没吃出啥滋味便剩下了汤,汤也是好汤,我连喝了三大碗免费的汤,直惹得她尽用白眼珠对我。
饿真是奇怪,不吃的时候还勉强能维持,吃了面条,尽管少,面汤毕竟撑起了我的肚皮,我反而饿得无法起身,只觉肚里空落落的仿佛要出火,两手不停地搓揉着,甚至出现了把周遭的所有据为己有的狂想。但我只能吸烟,而且只有烟吸。
当真一根烟能够胜似一个香喷喷的白面小馒头,燃上烟,不仅慢慢地把饥火压了下去,而且似乎多了些自信,我思想者一样离开了其实已不再注意我的小服务员,我感觉自己实际上就是思想者,大脑里却乱糟糟的根本没有思想的开头。
我没有回亲戚家睡觉,也毫无睡意,再次踱入了黑暗,为了节约体能这么个简单的理由,我在黑暗的一个角落坐了下来,什么也不想,什么也想不起,只默默地吸烟。
我几次欲迷糊过去,又几次被恼人的夏蚊叮咬得既疼且痒的感觉弄醒。
冬夜长,夏夜短,天要蒙蒙亮时,“红金鱼”烟赶巧也吸尽了,我便纸烟盒用力揉成一个结结实实的团,随意地扔到小路中央的积水中,仿佛恋恋不舍似地又回头端量了好一会儿,走过去用脚狠狠地踩了踩,积水溅湿了我的脚。
我用力地跺着脚企图摔掉沾到鞋上的泥水,这是一双皮鞋,我刚考上大学那年我姑姑送的,我一直舍不得穿,连带这次才总共穿过两次。被沾染过的东西要恢复原样并不容易,泥被甩掉了,水却被摔成了无数的小水珠儿密密麻麻沾在鞋上。我惋惜地蹲下身,用手轻轻地把水珠儿抹去,才幽灵似地闪回到亲戚家里。
亲戚的家人正在酣睡,我只留下了一张“归心似箭,不便打扰,再三感谢”的纸条便匆匆离去了。
这一段或许根本算不上经历,充其量不过是一夜的感受而已。然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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