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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活着就老了-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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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误我又一年
冯唐


日复一日的上班下班,如厕吃饭,长胡子又刮脸,感觉自己原地转圈,世界无聊静止。但是一些小事物提醒你,世界其实是运动的,比如银行户头里逐渐减少的存款,比如脸皮上逐渐张大的毛孔,比如血管里逐渐下降的激素水平,比如脑海里逐渐黯淡的才气,比如心中逐渐模糊不清的一张张老情人的面孔和姓名。其实,自己是在原地下坠,世界无情运动。

街头竖起了圣诞树,编辑写电子邮件说,年终了,做小结了,一样提醒我,世界其实是运动的,一转眼一年就又没了。

2002年的读书,误我又一年。

2002年的读书让我更加怀疑读书的意义,感觉上比写书更加荒诞。写书至少反映自恋,至少意淫,至少宣泄。读书好象听房,心理阴暗而没有新意。2002年的读书,听到的声音嘹亮而不淫荡,古怪而不灵动。

也就是说,多数是垃圾。

第一种,洋垃圾。《魔戒》、《哈利波特》,从洋文翻译过来并不证明不是垃圾。就象古龙抄袭《教父》写了《流星蝴蝶剑》,我不知道《指环王》有没有抄袭《西游记》。可是好莱坞就是霸道,就着一本没头没尾的书,拍了一处没头没尾的电影,一大群人看了之后,没头没脑地找那个不存在的头和尾巴,电影没出来,于是买书看。我问老婆有什么观感,老婆说:魔戒耶!然后和我讲解钻石的4C,然后上网货比三家,然后要我的信用卡号码,然后没两天大钻戒就戴在手上,然后说,拔不下来了,魔戒耶!

第二种,画垃圾。《几米绘本》、《我的野生动物朋友》,《你今天心情好吗》,不说话并不证明不是垃圾。书商拿捏人性弱点,读图省力省心,半小时一本,“不能说我没读书呀?不能说我没提高呀?”街上很多美女从读图悟出真理,脸蛋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头发散开来顺顺滑滑的,可以美目盼、巧笑倩,就是不开口说话。男生看上去也省力省心,不用谈人生谈理想谈国际国内形势,直接谈价钱就好。更恶心的是配上文字的图画书,比如曹聚仁的《湖上》、沈从文的《边城》。原文不错,至少明丽干净,图也不差,至少是山水。但是配在图片旁边的文字实在是太差了,让人想起来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浙江地区出的日记本,纸通常呈肉粉或屎绿色,封面印着“温馨”、“真情”之类的文字,每页都有一句闷骚的话,比如:“你的心海是我的湖泊,每个夜晚我泛舟荡漾、浅吟低唱,每个清晨你会记得昨夜的梦吗?”

第三种,肉垃圾。《流星花园》、《周渝民》、《周杰伦》,《河莉秀》,还有假借人体艺术名义出版的各种人体画册(妇女们各个浓妆艳抹,胴体横陈,在深圳街边书报摊可以打散后零张单买)。《流星花园》最伟大的社会意义是解放了人们的思想,让人们认识到,男色,和红色、绿色、黄色、女色一样,也是一种颜色。爱美无罪,好色有理。

垃圾不如不读,人不如归去。可能是年纪大了,越来越死吃两三家小馆,一周两次,不醉不归。越来越守着十几年的老朋友,两周一次麻将,不“立(方言,即输光)”不归。越来越贪恋反复读过的老书。宋人说,半部《论语》安天下。闲的时候自己拉了个书单,十部而已,堆在床头,睡前翻翻。将来留给儿子,告诉他,读熟领会后,就能行走江湖,闯些浮名,挣些散碎银子。

2002/12/18 

 


王小波到底有多么伟大
冯唐


最早读王小波,是七年前的事情了。书名《黄金时代》,华夏出版社出版,恶俗的封面,满纸屎黄。那时候的出版社编辑好象就这点想象力,书名叫《黄金时代》就得满封面鸟屎黄,书名叫《倩女幽魂》就得满封面鸡屎绿。一个叫王小波的汉子印在扉页上,就是那张日后满大街满书店都见得到的照片:太阳当头照,他站在莎士比亚故居门口,皱着眉,咧着嘴,叉着腰,穿着一件屎黄的T恤衫。简介上说这个王小波是个文坛外的文章高手,说还得了一个台湾的什么大奖。一个文学口味不俗的师姐把小说扔给我,说:“值得一看,挺逗,坏起来和你挺象。”这个师姐曾经介绍我认识了库尔特冯尼格和飞利浦罗斯,余华刚出道的时候,就被她认定是个好小伙子。我当时正在上厕所,我大便干燥,我老妈说因为我让她难产所以老天就让我大便干燥。我就在这种不愉快的干燥中一口气读完了《黄金时代》。当时,我有发现的快乐,仿佛阿基米德在澡堂子里发现了浮力定律,我差一点提了裤子狂奔到街上。

小波的好处显而易见。

第一,有趣味。这一点非常基本的阅读要求,长久以来对于我们是一种奢侈。好的文字,要挑战我们的大脑,触动我们的情感,颠覆我们的道德观。从我们小时候开始,写小说写散文写诗歌的叔叔大婶们患有永久性欣快症。他们眼里,黑夜不存在,天总是蓝蓝的,太阳公公慈祥地笑着。姑娘总是壮壮的,如果不是国民党特务的直系后代,新婚之夜一定会发现她还是黄花闺女。科普书多走《十万个为什么》、《动脑筋爷爷》一路,只会告诉你圆周率小数点之后两百位是什么,不会告诉你偷看到隔壁女孩洗澡为什么会心跳加快,手心出汗。王小波宣布,月亮也有暗面,破鞋妩媚得要命。读小波的文字,又一次证明了我的论点:女人没有鼻子也不能没有淫荡,男人没有阳具也不能没有脑子。男人的智慧一闪,仿佛钻石着光,春花带露,灿烂无比,蛊惑人心。

第二,说真话。这一点非常基本的做人作文要求,长久以来对于我们是一种奢侈。明白事理之后,我很快就意识到,如果我们将真实的生活写出来,只能被定性为下流文字,谢天谢地我们还有手抄本、地下刊物和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形式。如果我们把真实的生活拍成电影,只能让倒霉的制片人将血本赔掉,好在我们还有电影节和世界各地的小众电影市场及艺术院线。中国前辈文章大师为子孙设计职业生涯,无一例外地强调,不要在文字上讨生涯,学些经世济民的理科学问。我言听计从,拼命抵制诱惑,不听从心灵召唤,不吃文字饭。所以才能口无遮拦,编辑要一千五百字,我淋漓而下两千字,写完扔给编辑去删节,自己提笔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小波老兄,你为什么不听呢?否则何至于英年早逝,让鼠辈们少了让他们心烦的真话听?

第三,纯粹个人主义的边缘态度。这一点非常基本的成就文章大师的要求,长久以来已经绝少看到。文章需要寂寞,文章自古憎命达。生活在低处,生活在边缘,才能对现世若即若离,不助不忘,保持神智清醒。当宣传部长,给高力士写传,成不了文学大师。被贬边陲,给街头三陪写传,离文学大师近了一步。塞林格躲进深山,性欲难耐时才重现纽约街头,报摊买本三级杂志,给杂志封面上著名的美人打电话:“我是写《麦田守望者》的塞林格,我想要和你睡觉。”小波也算是海龟派鼻祖,八十年代就回国了,他不搞互联网公司圈钱,不进外企当洋买办,他只在北京街头浑身脏兮兮地晃悠。他写得最好的一篇杂文是《我为什么写作》,在那篇文章里,他从热力学熵定律的角度,阐述了做人的道理:有所不为,有所必为。

今年4月11日,是王小波逝世五年祭。小波生前寂寞潦倒,死后嘈杂热闹。这些年,这些天,报纸杂志互联网拚命吹捧,小波的照片像影视名人商贾政要似的上了《三联周刊》的封面,一帮人还成立了“王小波门下走狗联盟”。我这个本来喜欢小波的人,开始产生疑问:小波到底有多么伟大?

小波的不足显而易见。

第一,文字寒碜。即使被人打闷棍,这一点我必须指明,否则标准混淆了,后代文艺爱好者无所适从。小波的文字,读上去,往好了说,象维多利亚时期的私小说,往老实说,象小学生作文或是手抄本。文字这件事,仿佛京戏或杂技或女性长乳房,需要幼功,少年时缺少熏陶和发展,长大再用功也没多大用。那些狂夸王小波文字好的,不知是无知还是别有用心。小波是个说真话的人,我们应该说真话,比如我们可以夸《北京故事》真情泣鬼神,但是不能夸它文字好。我们伟大的汉语完全可以更质感,更丰腴,更灵动。

第二,结构臃肿。即使是小波最好的小说《黄金时代》,结构也是异常臃肿。到了后来,无谓的重复已经显现作者精神错乱的先兆。就象小波自己说的,他早早就开始写小说,但是经常是写得断断续续,反反复复。小波式的重复好象街道协管治安的大妈、酷喜议论邻居房事的大嫂,和《诗经》的比兴手法没有任何联系。要不是小波意象奇特有趣,文章又不长,实在无法竟读。几十年后,如果我拿出小波的书给我的后代看,说这是我们时代的伟大杰作,我会感觉惭愧。

第三,流于趣味。小波成于趣味,也止于趣味。他在《红拂夜奔》的前言里说:“我认为有趣像一个历史阶段,正在被超越。”这是小波的一厢情愿。除了趣味,小波没剩太多。除了《黄金时代》和《绿毛水怪》偶尔真情流露,没有见到大师应有的悲天悯人。至于思想,小波和他崇拜的人物,罗素、福柯、卡尔维诺等等,还有水平上的差距。缺少份量,小波只有三、四本书遗世,而且多为中篇。虽然数量不等于伟大,但是数量反映力量。发现小波之后,我很快就不看了。三万字的中篇,只够搞定一个陈清扬,我还是喜欢看有七个老婆的韦小宝。

总之,小波的出现是个奇迹,他在文学史上完全可以备一品,但是还谈不上伟大。这一点,不应该因为小波的早逝而改变。我们不能形成一种恶俗的定式,如果想要嘈杂热闹,女作家一定要靠裸露下半身,男作家一定要一死了之。我们已经红了卫慧红了九丹,我们已经死了小波死了海子,这四件事,没一件是好事。

现代汉语文学才刚刚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开始,小波就是这个好得不得了的开始。

2002/4/11 



 
永远的劳伦斯
冯唐


英文书念得多些的中国人难免会问这样一个问题:中文和英文哪个更优越。我个人固执地认为,这是一个数量问题。数量少,二、三十字以下,中文占绝对优势。有时候,中文一个字就是一种意境,比如“家”字,一片屋檐,一口肥猪,睡有屋食有肉就是家。乱翻词谱,有时候,中文三个字的一个词牌就是一种感觉,“醉花阴”,丁香正好,春阳正艳,他枕在你的膝上,有没有借酒说过让你脸红的话?“点绛唇”,唇膏涂过,唇线描过,你最后照一下镜子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的眼睛?五言绝句,有时候,二十字就是一个世界,比如柳宗元的《江雪》,有天地人禽,有千古幽情。数量多些,比如两、三千字,中、英文持平。三袁张岱的小品同兰姆、普里斯特利的散文一样耐读。数量再多些,比如二、三十万字,英文占绝对优势,中文长篇几乎无一不可批为庞杂冗长,而不少英文长篇充满力量。

这种力量感,最强烈地来自劳伦斯的文字。

劳伦斯生于一八八五年九月十一日,一九三零年三月二日死于肺痨,终年四十四岁,是本世纪文学史上重要得不能再重要的人物。他上接狄更斯、哈代,下启詹姆斯、福克纳,是近、现代文学的连接人。最重要的作品有:《儿子和情人》,《虹》,《恋爱中的妇女》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儿子和情人》是劳伦斯的成名之作,小说旧瓶子装新酒,篇章结构不出维多利亚小说窠臼,但是社会背景已经不再重要,人物心理开始唱主角。小说写尽恋母情节,有些男人天生是女人的儿子,同妈妈的联系绝对不止是一条脐带,一把剪刀不可能剪断。没有情人,他们不能长大,情人的作用是让他们意识到他们离不开妈妈。美国现代图书馆的二十世纪百部小说排名上,《儿子和情人》远远比劳伦斯其他入选小说靠前,看来酒还是比瓶子更重要,老实作文比故弄玄虚更有效。没准百年后念中文的人偶然记起琼瑶,只是因为《窗外》。《虹》,《恋爱中的妇女》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是松散的三步曲。记得第一次读《虹》的时候窗外雨疏风骤,几十页书念得我心惊肉跳,我忽然发现有些人闲了,可以想出这么多事情。这些小说中的女人,让我想起交配后要杀死雄性伴侣的雌性昆虫。

劳伦斯是能于无声处听见惊雷的人(昆德拉是另一个)。人最大的悲剧不在外部世界,不是地震,不是海啸,而在他的内心。劳伦斯临死前将自己的一生概括为:A s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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