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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爱的思辨 作者:杨东明-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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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洁点点头。
    就这样,那顿饭由陆洁一手操办了。等两人坐到饭桌上,于潮白就频频地夸奖陆洁的手艺,说她已经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陆洁颇有自知之明地笑了笑,韭菜炒虾仁太咸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会把盐放重了。
    于潮白吃东西的时候,每每将嘴张得很大。如此一来,唇旁的犬齿就会露出来,给人一种欲望强烈,生命力很旺盛的样子。于潮白在床上也每每再现此副模样,那种时刻他就会得意洋洋地发问,“怎么样,我棒不棒?棒不棒!”
    于潮白出的这道必答题,标准答案是“棒,棒”。陆洁这样回答了,于潮白就会更棒起来,仿佛在骄傲地张扬着一种生命宣言。
    其实对于陆洁来说,需要的只是感觉到他存在于自己的身体里。
    他在,就很好。
    陆洁的职业习惯很顽固,她由肌体的动作很自然地分析出肌体动作的的生理原因来:于潮白的神经受到性剌激,机体组织就释放出一氧化氮这种物质。在一氧化氮的作用下,海绵体内的平滑肌便松弛下来,使得海绵体内的动脉得以扩张。
当足量的血液进入海绵体,它就渐渐变得“棒”起来了。
    如此看来,男人不过是一架由各种化学反应操纵的机器罢了。
    根据这个原理。完全可以造出一个能做出相同反应的机器来。
    自己呢,也同样。
    由此可知,一男一女如痴如醉欲死欲仙的做爱,不过是两架机器在进行一场化学反应罢了。
    这样分析透了,顿觉无味和无趣。
    陆洁默默地想着,于潮白忽然停下筷子说,“喂,你老看着我干什么?”
    “看你?——”陆洁说,“哦,看你吃得那么香呀。”
    仿佛要掩饰什么,陆洁偏过身子,在丈夫的脸上吻了一下。
    瞧得出来,于潮白的化学反应并不明显。
    “待一会儿,好好洗洗头。”于潮白抽了抽鼻子。
    陆洁想说,“都是炒菜时让油烟熏的”,可是她抚抚头发,说出来的却是“谁洗碗,收拾桌子?”
    “你去吧,我来,我来。”
    就这样,陆洁进了卫生间。
    陆洁洗得很仔细。先是头发,于潮白抽鼻子嗅闻的模样,让陆洁印象很深。
依次洗下来,到了脚趾。脚趾和手指一样,都涂了指甲油。手指甲是透明色,脚趾甲却是樱桃红。樱桃红色的指甲油晶亮亮的,闪着盈盈欲滴的水色。于潮白说,他喜欢吃樱桃,陆洁就做出十颗樱桃来,女为悦已者容,陆洁做得很精心。
    除了樱桃,于潮白还喜欢草莓。每当他探出脑袋,向胸乳仰望的时候,他就会欣喜地说,他看到坡顶上的两颗草莓了。于潮白的食欲很好,那种贪吃的样子,常常让陆洁又高兴又害怕。
    喜欢草莓可以从医学和心理学的角度做出解释,它源于孩提时的恋母情节。
那么,喜欢樱桃呢?它是不是应该属于广义的精神病学的范畴了——陆洁出浴的时候,随手把脱下的底裤和胸罩扔在了浴缸边,另换了一套全新的。
    新的和旧的完全是同一个颜色,同一种式样,同一种质地,同一个牌子。都是那样的雪青色,有些象天空,象那个能容纳和铺陈无边遐想的天空。都是那样的饰边和花纹,就象镂在甲骨上的象形文字,营造出一种无法解读的神秘感,让人不能不生出探奇之心来。
    陆洁还记得,当年是由于潮白陪她去置办那套行头的。于潮白说过,他最喜欢武装带和战旗,战士看到它们,就会萌生冲锋陷阵的冲动。后来,于潮白果然向陆洁验证了此言的不谬。当那一刻来临的时候,于潮白兴奋地将三条边的旗帜戴在头顶,就象攻城拨寨的勇士将对方的铠甲挑在矛尖上一样,骄傲地炫耀他那征服者的胜利。
    这一类由于潮白制作的景物,尤如电脑上的多媒体三维图象,总是时时在陆洁的眼前不息地旋转着,变幻着。那些绚烂的光和色,让陆洁觉得迷离而诱人。
    此时,陆洁佩带着新的武装带和战旗,坐在梳妆台前整理着湿淋淋的头发。
吹风机呼呼的响声里,夹杂着若有若无的从厨房那边传来的水声,陆洁隐隐地想,听,他在洗碗呢。
    淡雅的摩丝味儿飘散在空气里,原本粘在一起的头发渐渐蓬松起来,一根根如丝一般,光亮而柔顺。
    陆洁做好了头发,也做好了自我感觉。于是,她想起应该到丈夫那儿去,让他再抽抽鼻子,说说还有没有油烟味儿。
    厨房的洗碗池是空的,手脚利索的于潮白已经做完了那些事。
    嗤啦嗤啦,声响是从卫生间传出来的。于是,陆洁就走了进去。
    一进卫生间陆洁就看到,于潮白正躬着身,一手拿着“洁厕灵”,一手拿着长柄刷,勤勤恳恳地刷洗着坐便器。
    “潮白,你干什么呀——”
    于潮白直直腰,偏过脑袋。
    “记住,用过以后,要冲水。”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眉头紧皱着。
    “谁说没冲?我放过水呀。”陆洁辩解道。
    “冲了?”于潮白摇摇头,“真是,你的味道,怎么那么——”
    那是不由自主的嘟哝,他又抽响了鼻子。
    陆洁的眼前忽然恍惚起来,她仿佛看到那些应该冲掉的液体象暗沟里的水,经过她的胃,肠子,进入肾脏和膀胱,在三十六度半的体温中,微微地发酵。
    发酵后的液体生出泡沫,膨胀不停的泡沫泛起来,让陆洁透不过气。她想大叫:我的味道?——,结婚之前你怎么没有发现!
    然而,她并没有喊出声。她紧紧绷着嘴,转身就走。
    “哎,等等等等。给,把这些拿过去——”
    于潮白用两个指头拈着陆洁换下来的胸罩和底裤,脸上的神情很疲惫,很无奈。
    “这些东西,随手放到洗衣机里嘛,到处乱扔。”
    陆洁并没有伸出手,那边却松了手。于是,那些东西就无可挽回地掉在了地上。
    陆洁觉得,还有什么也掉在了地上。
    陆洁呆呆地向地上凝视,那套登台的披挂缩成一团,狼狈地偎在她的脚前。
    曾几何时,于潮白看到它们,就象看到震撼人心的伟大演出一般激动。可是如今呢,它们就象扔在后台上的道具,陈旧而肮脏,冷寂地陈述着一种真实。
    陆洁浑身发软,她自顾自地往回走,耳朵里完全听不到于潮白又说了些什么。
    躺在床上,四肢静下来,脑袋却在旋转,犹如一台榨汁器。嗡嗡嗡嗡,不停地搅呀,拌呀,把所有的一切都打成了糊。
    不知道什么时候,嗅觉渐渐地凸现了。那嗅觉是一只灵敏的小兽,捕捉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气息。
    循着气息溯寻,陆洁发现它是从卫生间那边传过来的。
    洗澡之前的于潮白也在自行方便,厕所的门只是虚掩着,于是,一股股气味就弥散了出来。
    氯化氢?阿莫尼亚?——,是那种含着许多未消化食物的独特的臭气。
    陆洁嘲弄般地在鼻子里“哼”了一声。她也觉得奇怪,这种难耐的气味,为什么过去她就没有觉察?
    那气味仿佛有一种镇静作用,陆洁脑袋里的榨汁器停了下来,静了下来。悬浮的念头慢慢地沉淀下去,一切都变得澄明而清澈。
    草莓、樱桃、三角旗,这些三维动画似的缤纷的声、光、色,现在想起来,竟有几分可笑。陆洁甚至有些奇怪,当初自己怎么会有那样荒唐的激情。
    那些往昔的情景,就象是与已无干的别人的事了。
    于潮白就是在这个时候爬上床,凑到了陆洁的身边。
    他把自己洗得很干净,浑身还带着浴液的余香。他偏偏身,刚要伸出手,却听到陆洁说了句,“算了吧。”
    “什么算了?”
    “咱们改天再说吧,我肚子有点儿疼。”
    于潮白没有坚持,他若有若无地舒口气,说道,“用不用吃药啊?”
    陆洁摇摇头。
    “那好,改天吧。”
    于潮白在陆洁的额上留下一个吻,然后独自去了书房。那里铺着一张小床,今晚他要在那里独眠了。
    陆洁睡不着,翻来复去地折腾了一阵,只好打开床头灯,捧起一本书,看进去看不进去地歪着脑袋瞧。
    很晚很晚的时候,于潮白起来方便。他看到陆洁这里还亮着灯,就拐了进去。
    “还没睡。怎么,你哭了?”
    于潮白伸出手抚着陆洁的脸。
    陆洁自己摸摸,眼窝处果然有些潮。
    “是怨我了?来来来,咱们现在就做——”
    于潮白提高了声音,把做出来的热情洋溢着,手也就势向陆洁的小腹处伸过去。
    “不,真的,没有怨你。快去睡吧,我也要睡了。”陆洁打了个哈欠。
    “那好。亲爱的,做个好梦。”
    于潮白再次轻吻陆洁的额头,然后才离开。
    做个好梦?再没有什么梦了。
    当然,也没有什么怨,有的只是倦。
    我们是倦偶呢,陆洁朦胧地想。
    陆洁在厚毛毡上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泽玛吉和泽尔车都守在她的身边。
    “醒了,醒了——”
    泽玛吉和泽尔车的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
    “你们这是怎么了?”陆洁觉得挺奇怪。
    “陆,你睡了一天一夜呢。”泽尔车的神情中仍旧留着担心。
    “可不是嘛,陆。他从来没有这么乖过,泽尔车。”
    泽玛吉瞧瞧泽尔车,再瞧瞧陆洁,笑了。
    泽尔车的手里还拿着那个煮药的陶罐,他将罐子晃了晃说:“陆,你饮多了。
回魂根,断念草——”
    陆洁点点头。
    陆洁已经弄清楚了,看来“回魂根”和“断念草”熬出的汁水,有明显的麻醉和镇静作用。吉玛人用它们医治男女之间的“迷症”,与其说是治疗,毋宁说是一种原始的朴素的劝诫。
    当天上午,泽尔车到山上砍柴的时候,猎获了几只箐鸡。泽玛吉对泽尔车说,去送给采尔珠两只吧,过些日子果错就要过继给她们家,顺便看看她们准备的怎么样了。
    泽尔车也想去自立门户的三姐家串串门儿,她住的拉努瓦寨不算远,骑马也就是半个小时的路。泽尔车备马的时候,陆洁知道了,她说,她也想去瞧瞧拉努瓦寨,瞧瞧采尔珠的家。
    泽尔车显然很乐意与陆洁一起相伴前往。走马不大,两个人都骑上去马儿太吃力。让陆洁单独再骑一匹马吧,泽尔车又担心她会掉下来。结果只好由陆洁自己骑在马上,泽尔车呢,就在旁边牵着马缰绳。
    骑在马上的陆洁的确显得有些心神不宁,其实,她到采尔珠那儿去,完全是为了于潮白。自从朝母节那天再次与采尔珠谋面之后,陆洁就大致推测出采尔珠就是于潮白在札记中反复提到的那个“哦耶”了。如果这个判断属实,那么于潮白肯定会在采尔珠那儿露面的。
    马儿一路行,陆洁一路想着心事,惹得泽尔车时时地惊叫,“陆,小心”
“小心,陆”——陆洁注意了,稍后又走神。走神了,赶忙再注意。弄得她自己心中也暗暗自嘲,看来什么“断念草”,什么“回魂根”,都无法断掉她对于潮白的牵挂。暂时的麻木和忘却之后,带来的是更明晰更强烈的专注。此情真是无计可除,下不了眉头,老挂在心头啊。
    泽尔车和陆洁的到来,使得采尔珠家里就象过节一样热闹。采尔珠亲自下厨,动手烧菜。烤鱼干、盐水土豆,都是些吉玛人的家常菜。但是,也有与众不同的。
    一是熏猪唇,腌制的猪唇肉,用松枝熏过,然后用辣椒炒,虽然辣了一些,却出奇得香。再一个是她家的苦荞酒,酒汁浓厚,酒味儿醇香,陆洁喝进一口,立刻觉得身上发热,弄得她连连吐舌头,“哟哟,你这是什么酒呀,好大的劲!”
    采尔珠说,“苦荞呀,是苦荞。一样的——”
    泽尔车在旁边得意地插话,“不一样,不一样。苦荞是苦荞,我三姐家的,一碗,山猫醉倒了。”
    仿佛在验证泽尔车的话,陆洁喝下面前的那碗酒,不一会儿就觉得双脚发轻。
    看看众人,全都若无其事,显然他们对这种酒早已适应。众人谈笑风生,频频地举起木碗,说着吉祥和祝福的话 。“唱啊,唱起来呀——”
    大家都朝着采尔珠击掌。
    喝了酒的采尔珠更显得容光焕发,她的脸颊象杜鹃花一样绯红,黑玛瑙般的眼睛熠熠生辉。她把头一扬,一串悦耳的歌声就在木屋里回响起来。
    “挂在天上的月亮啊,最亮的时候只有三天。
    火塘边上的妈妈啊,对儿女一辈子都温暖“    当采尔珠歌唱的时候,众人都用筷子敲着木碗,嗒嗒嗒嗒地击响节拍。跟着那节拍,大家也亮开嗓子,一唱三叹地做着应和。
    一首歌接着一首歌,一碗酒接着一碗酒,越喝越高兴,越唱越起劲儿。陆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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