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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客-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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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明,咱这是往哪儿走哇?去美国还是去西山取经啊?那猪八戒和孙悟空的火焰山都没这儿热。你瞧瞧我这脑袋上的汗哟。”  
  曾明一边拉他快走,一边劝他:“二肥子,少说两句吧,越说越热。”  
  “不行,我得往回走。我想家了,想我妈了。你们去美国吧,我不走了。”二肥子说完,就坐在了地上。  
  “别瞎闹,闹大了人家崩了你。你不要命,我们可还要命呢。你抬头看看。”阮卫国说着,就过来拉二肥、他指了指马仔身后露出的枪柄。  
  二肥抬头一看,吓了一跳,他立刻停住了嘴,紧走了几步,跟上了队伍。  
  到了中午,他们紧张的心清,又都放下了。一路上,他们发现那些个子矮小的老挝人都很善良,没有什么要向他们采取进攻的迹象。他们身上的枪也大可不必担忧。枪在这一路上他们见得多了,几乎见到所有的老挝人都有一把枪。枪的品种也很复杂,有美国制造的来福,前苏联制造的卡宾,还有中国的轻便冲锋枪。就连八国联军时,英制的老火铳子,这里也能见到。  
  这个现象,并不说明这里的人好战;相反,老挝人都非常爱和平。他们的枪都没对着人瞄准,瞄的都是树上的飞鸟,和山里的野鹿或棕熊。  
  枪支的泛滥,是老挝的历史造成的,是近代列强在这里留下的阴影。无论是近在咫尺的越南或是远道而来的美国、苏联,都把老挝当做屯兵、歇脚的大本营。  
  那些执政的几乎都曾动过脑筋,试着改变这被动局面,可都不成功。  
  周边国家连年战火频仍,她本该趁此天时地利,发个大财,可这里的人对钱似乎没有什么概念。就拿上辽的省会南塔来说吧,在那里作小买卖的中国人,把成捆成捆的钱摆在明面上,就是从来没有丢过。老挝人虽然身上都有枪,但他们不知道什么叫抢劫。  
  吃过中午饭,三渡村的这伙人,对这里的人就更放心了。只见他们拿起芭蕉叶包的粘米饭随便吃,捧着野山花酿的酒敞开喝,吃饱了喝足了,也不问价,在竹楼边放下点儿钱,就走了。  
  阿六和卫国开始放松了。他俩抹了抹嘴,一上路就开始了闲侃。  
  “这地方倒还不错啊。美国真要是去不成,在这里干点什么咱肯定赚。”阿六说。  
  “得了吧,让我在这儿当国王我都不干。你瞧瞧,这样的人、这样的地方。”阮卫国没好气地说。  
  “别太损了,白吃了人家一顿饭,没给钱不说,放下碗就骂,你倒是人?你不愿在这儿当国王,我可愿意。”阿六很不同意阮卫国的意见。  
  “六叔,你的那点儿心思我还不知道。您跟六婶已经过得厌烦了,到了这里当个国王,弄他个三宫六院的,由着性子玩儿,真是美哉美哉。可你也不睁眼瞧一瞧,这儿的姑娘都长得啥样儿,哪有一个能比得上我的水仙。”阮卫国诚心把声音挑高,想让水仙能听见。  
  “放他妈什么狗臭屁。拿我跟她们比,你这个龟孙子。”水仙听了,并不觉得高兴:“卫国,还是你在这儿当国王吧。你不是净想着玩处女吗?我保准你有的是。就怕人家嫌你那家伙太软。”说完,水仙笑了起来。  
  马仔在一棵大树前停了下来。他指了指树下的一块大石板,让大家坐下休息。他擦了擦头上的汗,就在石板旁边躺下了。  
  “他要干什么?”彩凤问水仙。  
  “天太热,休息呗。”  
  曾明刚一坐下,就发表了一通演讲。他实在是忍不住了,不管周围的人听还是不听,他照说不误,还说起来没个完。“就拿二肥来说吧,为什么刚一过境就喊着要回去?这两国只隔了一座山,可就是有天壤的差别。勐腊那边灯红酒绿,可到了老挝一贫如洗。原来我真认为,出了国什么都好,这回可真是见着了。所以,爱国主义教育不用天天喊,十二亿人轮流到这里住上一个月,一定是最好的爱国教育。”  
  “你那么爱国,为啥拼了命地去美国呀?别放你娘的屁了。”水仙顶了他一句。  
  “去美国是我人的本性就是这样,这山望着那山高嘛。再说,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一直到死。说这些,你们也不懂。”曾明对水仙的顶撞不太高兴。接着,他又转移了话题:“不说这些。我问你,水仙,你知道咱走的这条路是啥时建的吗?”曾明见水仙答不上来,十分得意地咳嗽了一下,摇晃着脑袋说:“这条路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的丰功伟绩。它的名字响遍了全世界,叫胡志明小道。当年,我国援越志愿军为修这条公路,付出了多大的牺牲啊!你们知道吗,每千米就有我军战士的一条生命。代价是大的,可它的历史作用到现在还在发挥。”  
  彩凤插了进来:“你说胡志明小道到现在还发挥着作用,发啥作用?”  
  “发啥作用?你?”曾明的话被一股强烈的烟味儿呛了回去。接着,大伙也都跟着咳嗽起来。  
  水仙第一个发现了:“好家伙,这人在石板下抽开了大烟了,怪不得。”  
  那个老挝马仔吃过午饭,犯了烟瘾,就在石板下点上了一泡烟。吸海洛因在美国、中国都属高消费,因为价格昂贵。可在这里,它并不算什么。一路上,他们看到,连放羊的都在吸这种奢侈品,因为,老挝境内公路两侧的罂花地,比老龙族刀耕火种种的稻米可茂盛得多。  
  “你说这条胡志明小道直到现在还发挥作用,大概指的就是偷渡人口和贩运毒品吧。”水仙还在和曾明较着劲。  
  二肥见曾明正要急着解释,忙说:“曾明说的对,没有这个小道,咱们咋去美国呀?”  
  水仙说:“对呀,当年打美帝的路,变成了去美帝的路了。”  
  “走吧,别瞎嚷嚷了。”马仔抽完了一泡烟,笑了笑。他显得心满意足地领着大伙又赶路了。  
  傍晚,他们与黄渡口的人汇合了。在异国他乡,见到了同县的人,相互诉说着路上的遭遇。黄渡口的人少了一个,那人还没过境就打起了摆子。马仔忘记了带奎宁,他死于伤寒病。  
  深夜来临,他们没有进老松族的屋里过夜,一是怕染上病,二是那屋里穷得别说没被褥,就连竹制的床也没有。四周的墙是原木树皮造的,树皮与树皮之间裂着大缝子,屋顶也没有挡水的东西,睡在里头不如睡在外头。所以,大伙你靠我,我挨你,就准备这样过一夜。好在老天爷帮忙,没有下雨。半夜,突然来了几辆大轿车,一个讲中国话的人,催他们快点儿上车,说是老挝革命军已经到了附近,如果叫他们抓住就糟了。  
  天蒙蒙亮的时候,大轿车终于把他们送到了湄公河畔。好家伙,他们看见了泰国造的五彩小帐篷,那些漂亮的帐篷一眼望不到边。哪像三渡村,只有那么几户人家。  
  金三角这一带基本上没人管,各国的军队都沿着自己的领土象征性地走动着。这里是佤帮军的势力范围,谁敢惹呀。  
  他们心里都在庆幸,只要在这三不管的河上能登上旅游船,就万事大吉,一切平安了。这条河的下游直通曼谷,泰国的警察不会难为他们,只不过,你的钱会越走越少,口袋会越走越空。  
  林姐的“纽约国际贸易公司”,这个不十分显眼的铜制招牌,就镶在西百老汇大街大通银行的楼上。负责中国、欧洲、南美等地贸易的主管人员,已经等候在林姐的办公室内。这间办公室的装潢并不十分豪华,它的特点就是什么都大。除了大办公巢、大靠椅、接见客人的大沙发外,最显大的就是放在办公室中央的那个大地球仪了。  
  这间办公室是独立的,与各室的业务科都不相连。进入这间办公室,可走两个门。从正门进很方便,只要跟门厅那位白人接待员小姐苏珊说明来意,等候林姐的电话铃声,就可以进去了。另一个侧门,就不是谁都可以走的了。常从这门出入的,也就是林姐身边的这两三个人。  
  “早上好。”九点正,林姐和继红准时出现在林姐办公室侧门。  
  这种会议看上去好像是周末的例行公事。各部门负责人把工作的进展、贸易的数额,向林姐汇报一遍后,就都不说话了。  
  “谢谢大家。”林姐也只是简单地布置一下日常工作,也不再说什么。继红从她自己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那个又大又重的支票薄,打开后,放到了林姐的面前。林姐拿起签字笔,在一张张的支票上,挺拔地签上VICTORIA LIN(维多利亚·林)的名字,然后交给大家,再次说声谢谢,会议到这儿就散了。  
  “估计再有半小时,他们就到了。”继红等众人走出去后,对林姐说。  
  林姐的脸上露出了抑制不住的红晕。  
  “噢,对了,昨天郝仁突然问我认识不认识丁国庆。”  
  “这是一定的。他是郝家的眼中钉。”  
  “那又怎么样?郝仁应该明白,这里是纽约不是福建,我就不信”  
  “不,继红,记住,丁国庆住的地方,绝不能让他知道。不是怕郝家怎么样他,我是有我自己的打算。”  
  “是,林姐。”  
  林姐看了看表说:“好了,我得走了。今天是周末,这里完了事,你马上去鲨鱼那里研究一下大批货上岸后的工作,晚上向我汇报。”  
  “是,林姐。”  
  因为工作忙,林姐平时不怎么回长岛小海湾的家。她在林肯中心附近买了一套豪华公寓,周一至周五,基本是在城里住,周末大部份时间又都是泡在帮里,只是偶尔才能回长岛和冬冬过周末。这些年来,她一直在考虑,怎样才能把时间安排得更好,多给冬冬一点时间,多给她一些母爱。  
  今天是林姐自己亲自驾车。能去长岛这个家的继红和斯迪文,今天都没在她身边。  
  长岛的春天快结束了,初夏已经来临。住在这一带有钱的少爷小姐,已迫不及待地把各种高级跑车的软质顶盖全都拉掉,在公路上飞驰而过,炫耀着他们的高贵地位。  
  星期天在这个时间回长岛,车辆没有那么拥挤。林姐驾着她最喜欢的这辆坤型奔驰,轻快地在长岛高速公路上行驶。这流线型的白色车体,配上她今天的穿戴,是浑然一个风格,一个整体。她穿了一套裁剪得体的西服套装,长长的脖颈上飘着一条白丝围巾。她好久没这么打扮,没这么舒心了。她喜欢白色,不喜欢色调污浊,她从不穿黑色,她恨一切的黑色,她盼着能在她的生活里多一些明朗。她期待着,在她的生活里能出现一些纯真。  
  对丁国庆来美以后的安排,她早已打定了主意,让他和冬冬住在长岛,过着同冬冬一样洁净的生活。她做的这些个买卖,绝不让他插手。她准备像培养冬冬一样培养了国庆,组织起一个没有任何邪恶的小家庭。在长岛这个无邪无恶的小家里,三个人的生活充满着爱和真,充满着高尚的心灵。这并不是不可能做到的事。冬冬不是已经成功了吗?丁国庆是丁建军的弟弟,她对这两兄弟应该说是最了解的。她相信,她对了国庆的的判断没有错。当然,她也不排除失败的可能。不过她会使用全部力量,来完成她蓄谋已久的这个想法,把它当一个作品来完成。尽管这个作品不能与海明威、贝多芬他们的相比,但这毕竟是她亲手制作的,它的价值绝不亚于那些永世闪亮的名著。起码这个作品,在林姐的心中将是永恒的。  
  她按着电钮,把四面的车窗都降了下来,让大自然的凉风清醒一下自己的头脑。可是没过一会,她的脑子又转开了。她猜测着丁国庆见到她时的表情,也设想着自己那份激动的样子。  
  她又想起了小时候,在部队大院和丁建军相处的那段日子,也回忆起在西双版纳,只有她和丁建军两人才知道的事情。她抬起那只没有驾驶的右手,捂住自己发红、发烫的脸,咯咯地笑了起来,把眼角的泪花,都震掉在了她那白西装超短裙上。今天她突然觉得西双版纳的那段生活并不是苦难,甚至应该说是她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她心里想着要抑制自己的激动情绪,可脚下却在使劲儿地往下踩着油门。  
  到家了。她知道冬冬和萨娃都还在教堂,就把车径直开进后院那个单独的会客厅。  
  斯迪文从会客厅里跑了出来,叫了一声“嫂子!”,就兴致勃勃地把他的曼谷之行,简单地向林姐汇报了一遍。林姐一边听着,一边向会客厅里张望。她的心在不住地跳,恨不得立即冲进会客厅,去见丁国庆。斯迪文大概没有察觉出林姐的变化,继续说:“我亲自去小道接的丁国庆,然后直接把他拉到上辽省南塔市,在那里搭乘小飞机,在曼谷机场转日航,几乎没有耽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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