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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殃-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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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死死的盯着苏惊蛰。

果真,当轮船的汽笛第一声拉响之后。那原本站得定定的周曼清竟是‘咻’的一下。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竟是跳到了江水中。

那日的天气不是很好,风十分的大。温度也尤为的低。江水打着岸边显得十分的磅礴。

一个姑娘就这么跳下去,那是肯定要被浪吞走的呀,这一下可吓坏了在场所有的人。那些个水手们可都顾不得放绳子,直接就往水里跳。苏惊蛰亦是被狠狠吓到。他赶紧跑到岸边,半个身子都浸到了水中。索性。那周曼清是被几个经验老道的水手合力救了起来。

就连那些个身体力壮的水手上岸后都是僵白着一张脸瑟瑟发抖的。那周曼清苍白着一张脸,不慌不颤。紧咬着牙关,却是仍旧眼睛盯着苏惊蛰。自然。没个几秒钟便是昏了过去。可她那怨毒责怪的眼神却入了苏惊蛰的心。

苏惊蛰从没想过,向来温文知礼的周曼清会做出这样的举动。他知道,周曼清那是在向自己抗议。

果真,在医院中,周曼清醒来便是定定的看着苏惊蛰。

她淡淡的说着:“若你要跟我分手。只有等我死后。”

除了脸色憔悴些。她倒是没什么。只是苦了苏惊蛰心中煎熬极了。良久,他才反应过来,他所招惹的女子都并非普通人。加之相处了那么久,实在是对周曼清有了感情,周曼清不再似小绵羊那般温顺,是他意料之外的。他也终于知道自己不得不放弃的是谁了。

长长的叹了口气,医院也是到了。终于,苏惊蛰不必再犹豫。自然,他没有想象中那么不痛快。却也不会太过开心。生活仍旧是要过的。最难的时刻,便是如何同沈卓航开口。沈卓航的反应比他想象的还要淡一些。这自然是好事。

走到病床边,苏惊蛰微笑着拉起周曼清的手,说道:“可是好了一些?”

周曼清淡笑着看了他。双手是紧紧的握住苏惊蛰的手,说道:“恩。好多了。”

她是不会放手的。苏惊蛰此人,她是有着充分了解的。如今便不必再说太多,那么大的赌注,她都下对了,如今绝对不能输在小差池上。凡事过犹不及。(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十三章 有危便有机

天气在渐渐回暖,而梁家倒是真正成了个大熔炉。如今,几乎每日总是要长吁短叹一番。而沈卓航如今除了苍白的安慰也说不出些别的。

侦探的调查报告一早就已经送到了她手里。两人相识是在胡夫人死后,因着当时胡从良离开上海后是回的盐城老家。而恰巧这位赵明月亦是盐城人。回家探亲之时,意外的碰到了一个村子的胡从良。赵明月对胡从良而言本就是儿时的大姐姐。两人都是经过了些大起大落。一时间竟还真是有些缅怀身世,自然是越说越得道。这后面的事情,一个丧夫,一个丧妇。也自然不必多说,照着事情该发展的事态就这么合理的发展着。

如今,他靠着当初骗沈卓航的那些钱做了些小生意,在上海滩内买了洋房,又成功傍上了赵明月,一时间,也算是身价大涨,风头无二。可若往长里想,他这样的一个人,又怎么可能容忍一个女子骑在他头上呢。就单单依照沈卓航对他的了解,那是不可能的。

只可惜,这一切也都只是沈卓航自己的推断罢了。

不过最近沈卓航却没办法花太多的心思在梁家这桩事情上面。沈卓航的心境不太顺,原因有二。

第一,是固定合作的那家公司,他们自己遇到了经济纠纷,这直接造成了订单的减少。而沈卓航公司超过半数的订单都是来自那家工资。如今是不得不开拓新市场,却不是这么好做的。员工士气也跟着低靡了不少。

第二,自然还是感情方面。她收到了消息,苏惊蛰与周曼清不日里即将订婚。说不上心情有多差,就似那天气。阴云密布,那雨要下不下。十分不痛快。

“卓航。我实在是受不了了。我真的要跟她摊牌。让她把家产还给我!”

这日,梁林秋带着憔悴不堪,却愤愤难平的面容回到了办公室。满脸的胡渣,那乌青的眼圈皆是说明他的日子好过不到哪里去。他本是文化人,又不擅长吵架。当初只以为是忍一时之气,却没料到,竟成了长久的折磨。

沈卓航此刻拿着一张单子正在仔细研究。一听到又是这些事情,她深深叹了口气。每日听着梁林秋抱怨,如今也是觉得有些烦了。

她一脸为难的说道:“林秋,我这儿还有正事要做呢。你看,要不我们下了班再讨论?”

梁林秋却仍旧是愤愤难平的模样,说道:“不了。卓航,我现在就要回家。我要与她说说清楚。不能再这样让她霸着我们梁家的东西!”

说着,他便是拿着衣服冲了出去。沈卓航也唯有由得他去。毕竟,他才是当事人。

她又是叫来了张会计,一块儿合计着公司的财政问题。

如今,每月竟是出现了亏损。仅仅是过了一个年而已,这变化却是如此之大。整个行业都是不太景气。不仅仅是沈卓航这一家公司。索性当时没有买船,现在已是凑不成一船完整的货物往外送。

张会计捧着茶杯坐在沈卓航对面,他自是知道沈卓航每回找他便是出出主意,可他只是一个管钱的,哪里来那么多的主意,“哎呀,说不好啊。我们公司这过了年一直没有盈余。实在有些难办。”

沈卓航无奈的笑笑。随即,递上了手中几张单子。说道:“你瞧着,这几张单子有没有可行的?”

张会计接过,皱着眉头看了一眼,道:“茶叶,丝绸。瓷器?可都是没碰过的行当。”

“对。有家英国公司先前联系我。需要些东方特色的物件。可是我们的出口生意从未出过这样远的国门。我有些担心。”沈卓航说道。

年后市场不景气,本就怕这样舟车劳顿的买卖。可仿佛眼下已没有了别的法子。生意人吗,总是要担着风险的。

张会计为难的说道:“我瞧着还是不要接。公司成立也才一年左右的时间。更别说稳定也就这半年的时间,不适宜这样大的花销。风险太大。”

沈卓航听完,默不作声。没一会儿,张会计也是出去了。他只是站在自己与公司的角度阐述着意见。可这回,看沈卓航的架势,基本是听不进其他的话了。果真是生意做出来了,胆子也练大了。

站在办公室门口,他长长的叹了口气,“这年纪轻啊,不知是好是坏。”

下午,本就是浮闲。沈卓航索性早早离开了办公室,跟着程小仪一块儿去逛逛百货公司喝喝茶,也算是难得的惬意。两人去了华懋饭店,即便是吃个下午茶,可也是聚集了城中数得出名堂的贵太太与小姐们。

但好在,她们不会因为程小仪是电影明星,便特意过来搭讪。这便是上流圈子形成的默契,傲慢、不可一世在这儿不少见。

端详了沈卓航半天,程小仪喝了一口咖啡,皱眉说道:“海莉。我看你最近脸色实在差。你也太忙了。都多久没到家里来吃饭了。”

沈卓航笑道:“公司忙。这不,偷了个闲,出来喝口茶吗。”

程小仪笑着又是要了杯咖啡,说道:“起初是我忙,如今是你忙。我俩能凑在一块儿喝杯茶真是不容易。”

“是啊,在上海滩活着多不容易啊。我瞧着,还是羡慕你的生活。喜欢便做,自由自在。”

程小仪闻言淡淡一笑,说道:“那可错了。我如今一点儿都不自由。你瞧,那些太太小姐们倒是真舒坦。”

沈卓航瞧了一眼,说道:“我可不那么觉得。”

在沈卓航看来,那些富太太小姐们,就好比笼子里养的金丝雀。是给人看的,却失了那对能飞翔的翅膀。久而久之,她们就忘了,自己也能飞,就这么一辈子了。这是最大的悲哀。

吃过下午茶,两人又是抓紧着逛了一番。买了好些个漂亮的衣服布匹,以及搭配的首饰。争取在回暖之前,就做好新一批的旗袍。女儿家爱美起来,总是很要命的。

满载而归之时,她们路过了一家米行。程小仪一个眼尖,指着米行门口说道:“瞧,那不是当日帮我们摆脱了黄鼠狼的那个小伙子吗。”

沈卓航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可再一看,便是了然于心。要想忘记这位是不大可能的。只因着他混血的长相。十分的美态,她记得,这小伙子名叫孟归。她笑道,“可不是吗。”

那孟归可怜兮兮的乞求道:“老板,求求您请我吧。我真的是需要这份工作。”

老板是精明老派的模样,此刻打着算盘珠子眼梢都没带抬一下,敷衍道:“你瞧你,就这小胳膊小腿的。我这儿可没那闲散的钱养着你。赶紧走吧。”

那孟归却是下定了决心那般,走上前去到老板面前,驾轻就熟的自我举荐道:“老板,你别看我瘦瘦的,这是精壮。担担抬抬的,我可不比那些汉子差。”

“啧,你怎么那么多废话的呢!说了不要就是不要。”老板不耐烦的说着。

那孟归却是不死心,“你这儿分明写着招工,怎么到我就不招了!老板,您给次机会吧!”

见这老板不再搭理他,他一人又是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堆的话。直到那老板再也忍受不了他这样的烦躁,直接拿了一旁的茶杯,掀开盖子就是往他这方向泼来。孟归踉跄的倒退了几步,那老板这才抬起了眼,不屑的说道:“真烦!滚滚滚,赶紧滚!”

那沈卓航与程小仪面面相觑。便是走上前去。

孟归此刻拍打着身上的茶叶末子,满脸沮丧。见得是两位贵小姐,他露出了无奈的苦笑。

如今换去了当日的那服务生衣服,倒是显得斯斯文文,得体的很。就是衣服太破旧了,好几个补丁打的十分显眼。裤腿也显得有些寸短了。精神也不见得是怎么太好,小小年纪,就要被这赚钱的事情压得喘不过起来,可想而知。

本想打了招呼便离开。可那孟归却是突然叫住了二人。他将眼光看向沈卓航,有些讪讪的模样。欲言又止,可却知道机会过了就没了。

这才尴尬的说道:“沈小姐。我知道您是做生意的。不知道您那儿请不请人?”

沈卓航与程小仪对视了一眼,挑眉笑着问他:“哦?你怎么知道?”

他低头认真的回答道:“那日你们上海商会举办的晚会,我做着临时工呢。给你打光的那个。”

“原来是你啊。”

沈卓航这才恍然大悟,那日晕乎乎的,觉得头顶上那人有些眼熟,竟真是熟人,这不,就在眼前呢。

“你倒是机灵。”沈卓航说道。

孟归无奈苦笑,说道:“生活所迫。”

这孟归出现的时机也是真赶巧了。沈卓航要他明天一早去办公室详谈。孟归能自荐到她这儿来。绝对是个机灵的人。她已经决定了要做英国那笔生意。钱生钱这个道理,她更是明白得很。她想要培养一个自己的买办,替她跟着船到英国去置办外面的货物。如今一瞧这孟归,是终于有了人选。

且不说他是否有能力,沈卓航看中的就是他这张长得半分熟的脸,好好包装,那周旋于上流社会是游刃有余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十四章 采石人与她的好帮手

(前两日只有一更。今天全给补齐了,后续还有两更。仍旧是那句,各位看官若是还喜欢,请小手一挥大胆的订阅吧。若是能来个长期包养,那更是喜上添喜的大好事。)

第二日,猛然来了场雨。穿着长衫打扮得体的孟归冷不防的被淋成了一个落汤鸡。来到沈卓航公司的时候显得狼狈不堪。

也恰恰是这个时机。这种天气里遭了这等罪,有同事好心将自己备用的一身西装借给了孟归,他生平倒是头一次穿上了西装。以至于当他略带狼狈,又分外正式的坐在沈卓航面前时。沈卓航难以掩饰自己心中的惊喜。

她笑着打量那孟归有些局促的神态与动作。他的肤色白的很通透,许是年轻的缘故,十分的有光泽。最似洋人的,便是那一双碧蓝碧蓝的眼珠子,如一对明亮的蓝宝石,漂亮极了。还有就是那一头略带着金色的头发,虽已是刻意剪得很短,却仍旧掩不住那天然的卷曲。若是加以打扮,谁敢说他不是一个真正的洋人。

见着他时不时的拉着紧束的领口。沈卓航笑着问道:“怎么,不习惯?”

那孟归略带脸红,讪讪的摇着头,说:“从没穿过。”

沈卓航倒是叫他放轻松。毕竟,她要的人,是怎都不能这样害羞的。今日这一见,沈卓航更是觉得他定是个可造之材。若是能为自己所用,那可真真是她独具慧眼了。

她叫孟归做一番简短的自我介绍。这才惊奇的发现,他不仅仅是长相半熟而已,连文化与背景都是半熟的。他能说一口带着伦敦腔的英语,却不会拼一些过长的单词。语法一点儿没错。甚至有些是沈卓航都经常会犯的一些小错误。而中文也是如此,就连方言都能说得十分溜,可就是无法完完整整写出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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