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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灿烂-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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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俩的婚礼上,除了新郎新娘受人关注,还有一个人也大大的出了回风头,那就是云槿的弟弟孟小白。
  
  孟小白长相本来就出众,哪怕有伴郎团的一众帅哥相衬,他也还是吸引了在场的各个年龄段女人的注目,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跟丁家常年接触的圈子不搭界,在场的人都对他不熟悉,可她们也禁不住私下里想,没想到丁骁找的媳妇儿相貌平平,小舅子却是这么闪瞎人眼的帅。
  
  听说这个很帅的小舅子还特别有钱,为了让他姐风光出嫁,送了一辆保时捷给她做嫁妆。有钱不算啥、长得帅也不算啥,有钱又长得帅,还是白手起家的,那就不一般了,孟小白很快成了好几个人打听的目标。
  
  细细早就感觉到女人们对孟小白的关注,不放心的跟着他,他走到哪儿她跟到哪儿,像他的尾巴一样。
  
  “我说,你能不能陪陪我姐去,你这伴娘当的也太不称职了,你老跟着我干嘛?”孟小白把细细往外推,他还想趁着婚礼这个难得的机会多认识些人脉呢。
  
  “没事儿,表姐有姐夫呢,今天婚礼的主角是他俩,我藏着点。”细细坚决不肯离开孟小白半步,生怕她一走开,他就跟哪个女的勾搭上了。孟小白是有这个本事的,只要他想,没有他勾不到的女人。
  
  孟小白见推不走细细,心里倒也在想,细细离他姐远点也好,细细长得太漂亮,稍微一打扮就把他姐给比下去,今天是他姐最重要的日子,不能让别人夺走她的风头。
  
  不远处,丁骁和云槿亲密的依偎在一起吃蛋糕,云槿无意中看到她弟弟和细细,感慨道:“这么看过去,细细和小白真真是一对金童玉女,场上再没有比他俩更好看的人了。”
  
  丁骁吃了一口蛋糕,恍然道:“原来细细喜欢小白啊,怪不得。”云槿笑着瞅他一眼,“你才知道?细细一直喜欢小白,不然能狗腿子一样听他使唤?”
  
  “可我看啊,细细制不住你那个神通广大的弟弟,小白这小子不简单,非池中之物。”丁骁一边评价孟小白,一边看着他跟自己认识的一个女孩儿聊天,不知道说了什么,逗得那女孩儿笑得花枝乱颤。
  
  “帅的天打五雷轰。”云槿看着自己的妖孽弟弟左右逢源,信口来了这么一句评价。
  
  那些年,追过孟小白的女孩儿可以组成一支球队了,可从来没见过他特别喜欢谁,他跟很多人玩玩儿,但是谁也不知道他的心停在哪儿。
  
  在这一点上,云槿觉得小白跟丁骁有点像,自我评价过高,以至于目中无人,说他们不成熟吧,其实他们把男女之情看的挺明白的,说他们成熟吧,行为却总是脱不了幼稚之嫌,所以男人就不能长得太好了,但凡长得好一点,没有不自恋的。
  
  “媳妇儿,你渴不渴,我去给你拿点饮料去,你要果汁还是牛奶?”丁骁见云槿心不在焉,拍她一下。
  
  “随便,你拿什么我喝什么。”
  
  看到丁骁走过去拿饮料,云槿瞥见他把手机忘在桌上,替他收起来,心念一动,又把手机拿出来看看,确信没有安思洁打来的骚扰电话后才把手机放回去。
  
  因为是在疗养所风景区的宾馆里,闹洞房的客人并不多,亲友们热闹一会儿之后也就三三两两的回了自己房间。
  
  洗完了澡,云槿从浴室出来,丁骁早就少爷一般倚在床上看电视,看到她来,他动也不动,遥控器一按,把电视给关了。
  
  “你进来的时候,怎么不把顶灯给关了,这么亮怎么睡?”丁少爷抒发不满。云槿听到这话,虽有些生气却也不想跟他吵,走过去把灯给关了,爬上床准备睡觉。
  
  这跟云槿设想的洞房花烛之夜可太不一样了,戏文里唱的洞房花烛夜,且得软语温存一番,再化作一体慢厮连,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嫌她不关灯影响他睡觉。
  
  既然已经成了夫妻,总得做夫妻之事吧。依着丁骁原来的懒散性子,累了整整一天,是没心思做这些事的,可毕竟是新婚之夜,总得给彼此留个回忆。
  
  他向她靠靠,闻到她身上沐浴后的清香,开始有些心猿意马,剥开她衣服以后,胸前那双丰盈,兔子一样扑腾到他眼前,朦胧的灯光下,看起来分外诱人。难怪人说,二八佳人体似酥,酥和酥也有分别,这孟云槿,她是入口即化的上等好酥。
  
  不知道是不是憋得太久,整个过程他都急急忙忙,前戏也不多,在她身上随便亲了几下摸了几下了事,之后直奔主题,不管她疼不疼,他只管办自己的事,进去没多久也就泄了。
  
  云槿觉得自己早该彻底看透他,明明是个色狼,她非要把他意淫成花前月下的公子,这么重要的夜晚,他居然从头到尾没跟自己亲过嘴儿,不知道是顾不上,还是他根本没那意识。
  
  可他的身材,也是真真的让人看不够,线条清晰的肌肉,大概都是当兵那会儿练出来的,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赘肉,壁垒分明的腹肌看着就想摸摸,那就无耻的摸摸吧,反正都是俩口子了,云槿大胆的抚摸着老公的腹肌。
  
  “我说,你不是处女了怎么还紧的像个黄花姑娘?”丁骁对自己的溃败很是不忿,以他的道行,被她轻轻一裹一夹就泄了,这事儿挺伤自尊。
  
  云槿听到这话,不顾下身钻心的疼,气道:“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处女,我怎么不是处女了?”
  “你没落红。”丁骁故意学电视里那些人的样子往床单上看看。
  
  “谁说处女就得落红,我小时候练过五年芭蕾,劈叉的时候破了那层膜也不是不可能。”云槿觉得这事儿得跟他说清楚,不能由着他埋汰自己名声,她的清白之躯不容玷污。
  
  “你?就你?这体型还能练芭蕾,哪里有你这么胖的天鹅,哦对了,别人演天鹅,你演企鹅。”丁骁本以为她能说出多不可辨驳的理由,原来竟是这样的理由,不由得语气调侃起来。
  
  云槿气得直踹他。
  
  丁骁兴致不错,并不以为意,搂了搂她:“跟我说,说实话,你第一个男人是谁?”
  
  “你。”云槿再生气,也得把道理掰清楚。
  
  “你就不能跟我说实话呀,你有过别人我也不会对你怎样,我不是那种小家子气的男人。”丁骁不像某些男人那样处女情结严重,他对这些一向无所谓,心中不爽也只那么一下下。
  
  “我说了,第一个就是你。”云槿气坏了,觉得丁骁这是严重挑战她的自尊。
  
  “好好好,您说是我就是我,您现在是我姑奶奶。”丁骁握着她一侧酥胸,哪怕是为了手心里这一捧雪,他也犯不着跟她较真儿。
  
  他细细的揉,倒也感觉到些不同,皮肤很紧致,经常被人摸的,通常会软一些,再看形状,像个起伏的小山丘,她平躺的时候塌下去许多,这跟塞了硅胶的有明显区别。假胸泛滥的时候,这样极品的胸器尤其珍贵。
  
  有了之前的热身,这一回再进去就不是刚才那情形了,丁骁找回了自尊之后,自信像脱了缰的野马一样让他恣意狂奔,体会着新婚的巨大快乐。
  
  亲热过了,两人搂着说了半宿的话,直到双双困得不行,才各自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  写不出H的人飘走~自行想象。

☆、第 17 章

  一晃两个月过去了,云槿渐渐适应了陌生的环境,却远远没有适应丁骁的少爷脾气。早就知道他父母惯他,却没想到会惯成这样子,用李凤霞的话说,我们家丁骁自小骄纵,在我怀里吃奶一直吃到四岁。
  
  丁骁吃鸡蛋从来不会自己剥壳,都是保姆剥好了给他,喝粥的时候,烫了不行凉了也不行;肉松放多了嫌腥味重、放少了嫌淡;面条软了说没筋道、硬了嫌咯牙,做的再好,他也能挑出错来。
  
  他的日常生活基本上都是保姆包办,云槿常常怀疑,他这样生活不能自理的,是怎么在部队上熬着当了两年兵的?
  
  除了规律的床上运动,云槿和丁骁基本上算是井水不犯河水,她不大过问他行踪,他也不限制她自由,偶尔她问起,他和朋友都去哪儿晃悠,他会说:“那不是你该去的地方。”言外之意,那是给男人消遣的去处,你一个良家妇女,凑那个热闹干嘛。
  
  他说的那种地方,云槿倒也不是没见识过,那还是在他们结婚前,她被几个同事拉去聚会,去了城里有名的一家俱乐部。据说常在那里混迹的,不是富二代就是干部子弟,兜里没银子的,根本想都别想。
  
  云槿上厕所,遇到包间里出来的女人,好家伙,那大长腿,白条条的,迷你裙短的一低头就露屁股,还有那胸,白花花的一片,沟里能夹硬币,相比之下,云槿觉得自己平淡多了。
  
  丁骁要是整天跟这些女人混在一起,他能有什么好?云槿想想都觉得腻味,开始想方设法的磨着丁骁不出去玩儿。
  
  “我跟朋友打牌而已,你别疑心病太重。”丁骁这样奸猾的人,能猜不出云槿的心思?
  
  他就纳闷了,是不是在她眼里,他整天除了混迹酒池肉林不会干别的?他跟朋友打打牌打打高尔夫她都要问上十八遍,早知道这样呱噪,就不该娶她。
  
  云槿管不住丁骁,好在还有个婆婆大人,李凤霞别的事情都依着儿子,只有一样立了规矩,结了婚就不许在外面过夜,云槿知道,知子莫若母,婆婆是怕儿子在外面胡来,传出些不好的绯闻招人非议,这是考虑他们丁家的名声,绝不是因为那个叫孟云槿的儿媳。
  
  尽管如此,云槿依然是此项高压政策的受益者,丁骁玩得再晚,再不想回家,有他老妈在,他也得回家吧,云槿不担心他夜不归宿,总是给他留着门。
  
  偶尔到了休息天,丁骁没应酬的时候也会在家里陪陪云槿,每当这个时候,云槿就特别高兴,缠着他陪自己一起看电视。
  
  眼看着电视里男女缠绵悱恻,云槿也起了歪心思,不时拿眼睛瞄着丁骁,却见他只顾吃他的麻辣兰花豆,根本瞅都不瞅她。
  
  “你老看我干什么,想吃你就说。”丁骁把兰花豆递到云槿面前。
  
  我想吃你!
  
  云槿在心里哇哇大叫,媚眼一飞,觉得自家男人眉清目秀的一塌糊涂,娇滴滴的撒娇:“老公,你都没亲过我。”
  
  “怎么没亲过?昨儿晚上还亲了。”丁骁皱着眉,对这娘们儿大白天的发骚很是意外。云槿很认真的看着他:“没亲过嘴。”
  
  这事儿她一直耿耿于怀,结婚三个月了,丁骁从来没在床上跟她接过吻,一回也没有,他把她身上哪儿都尝过了,就是不尝她的嘴。以他在床底间的表现来看,他接吻的技术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她很想尝尝,跟个会玩儿的男人接吻是什么感觉。
  
  丁骁斜视着她,摸不透她心思,半晌才道:“我去漱漱口。”他跑去洗手间折腾了一会儿,五分钟以后才过来,给云槿闻闻,他刷过牙了。
  
  事实上,他不大喜欢接吻,觉得两人的口水吞来吞去相当不卫生,要是对方嘴里有异味就更讨厌了,可云槿要吻他,他总不能说自己嫌弃她口水。
  
  云槿闻到牙膏里的薄荷味,也跑去刷了个牙。
  
  丁骁坐在沙发上,招呼她:“过来吧。”云槿很听话的坐到他腿上,四片唇试着接触,很快吻上了。
  
  果然名不虚传,丁骁不负他被众人口口相传的名声,一个吻就能让女人浑身酥软,云槿简直不想放开他,比大夏天吃了冰淇淋还舒服,他是薄荷味的冰淇淋,舌头又甜又软。
  
  李凤霞本想上楼找儿子说点事,刚走到房门口就看到那小俩口在沙发上抱着啃,大白天的也不怕被人瞧见,看不惯的摇了摇头。
  
  听到一阵肚子咕噜咕噜的声音,云槿预感到什么,警觉的从丁骁怀里坐起来,推他:“你到阳台上去,赶快去。”
  
  “妈的,你刚才怎么不嫌我。”丁骁嘀咕一句,可还是听话的跑到阳台上去了。
  
  她并不反对他吃兰花豆,她烦的是他吃了以后会放屁。再帅的男人也经不起这样的自毁,尤其是他还觉得自己放屁放的理所当然,还不许她说,说了他就生气,自个儿家里不许放屁,简直天理不容。
  
  云槿想,得替他改掉这个坏习惯,比兰花豆好吃的零食多得是,干嘛非得吃这个,于是她替他买了一堆别的零食,可惜的是,丁骁就爱吃兰花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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