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唔,这是N杂志社的记者,我认识他,他名叫钟华生。”邝其健心不在焉地回答,向钟华生走去。
钟华生只好停下了脚步跟他打招呼:“邝Sir,你好,我们又见面了!”
“你们记者来得很快呀,我们前脚到,你们后脚跟着就来了!”
“是你们的警民关系做得好嘛!有罪案发生,记者来采访做报道。也是社会职责。这个凶手也真凶残啊。”钟华生看着草丛里血迹斑斑,摇着头。
在死者伏尸的地方,警方用胶带圈了起来。警方的拍照专家,正在拍摄尸体的现场环境镜头,负责做记录的警员记录下每样东西的位置。
绘图员在绘制现场图表。
指纹专家采证指纹、脚印。警方的强力灯光把这个地方照射得像拍电影般雪亮,却奇妙地把这种组合扭曲成畸形状态,做成了令人心悸的效果。冲鼻而来的血腥味,胶带围着尸体的刺目,在提醒人们这是个凶案的现场。
光圈背后的黑幕,正是这个城市的夜景。
满山遍野的猿猴啼叫,闻者惊心,一片混乱!
“凶手竟然会到这个地方来作案!”华生从胶带围起来的地方转身过来,脸向着邝其健,“一般的人,晚间都不到这地方来的。”
“你是说,凶手和被害者是熟人,所以才会来这地方见面吗?”
邝其健很了解钟华生的思路,他也很喜欢这样的思维方式。就像有经验的人说的,你与一个聪明的人在一起,你的脑袋也活络起来。
钟华生,中国出生,中等身材,N杂志社编采部副主任兼记者,喜欢亲自追新闻攫取第一手资料。他姓钟取名华生,大概是他的父母亲是柯南道尔塑造的名侦探福尔摩斯迷,华生是福尔摩斯的挚友兼助手,一起侦破各种离奇古怪的案件——无独有偶,他父母本身也是精于外科手术的专业医生。
鉴于这个原因,把生下来的儿子取名为“华生”,也算是对他们推崇的名侦探福尔摩斯的一种敬意吧!
钟华生七岁跟随父母来香港,毕业于香港浸会学院新闻系。职业为记者,是个标准的推理迷,热衷于案件研究,深谙探案。
上一宗由邝其健督察负责的“港大校园情杀案”,便是在钟华生的协助下破案的——
量度距离的警员和绘图员的答问声音,在他们的背后响着。
“伏尸地点离大路五十米,记好了吗?”
“记下了,伏尸地点离大路五十米!凶刀位置,多少?”
“凶刀位置,在尸体左侧!”
“咦?凶刀在尸体左侧?十成十这个凶手是左撇子!”
“喂,不要识少少扮代表!凶手是个左撇子?胸口致命伤从前面刺进去,照你说的左撇子用左手行凶,凶刀的位置和被害人左右反向,应该在被害者的右边!叫你判案,死的人多了!”
“哎,我也是说说而已,认什么真——”
“我也是说说而已!”
“距离多少?你还没说!”
“一米七八!”
“有手袋吗?”
“不会吧,男人哪里会有用手袋的?只有女人才用手袋吧?”
“问你什么就答什么,别废话!还有什么东西吗?”
“还有你最有兴趣的钱包,满意了吗!钱包位置,距离死者伏尸位置三点五米,在草丛里,就是这个位置!”
“邝Sir,你听见了什么声音吗?”钟华生站着没有动,若有所思。
他所指的,显然不是那两个警员的对话!
“声音?”邝其健皱起了眉头,“你说的是猕猴的叫声?”
他当然知道,也听见,而且从一开始就已经听见了!这是猴山,猴子的叫声此起彼落,在黑夜中听起来极是不祥。这里是石梨贝水塘,香港有名的“马蹓山”,白天算是香港一景。香港地方狭小,住所拥挤,人口密度几乎是世界之最。
人满为患之余,还存在着一个猴满为患的问题!
这些猕猴占据了石梨贝水塘山头,专程前来喂猴的游人络绎不绝,猴子常向路经的游人攻击。喂食猴子的结果,是猴子的数量增多到失控了的地步。
尤其是晚间,遍山遍野的猴子,啼声不绝,更是恐怖!
查证的工作在进行,他们尽量不去惊动猴子。
谁都知道猴子和人类一样,休息时间都是在晚间。只要不去惹它们,快点把工作做完离开,也就不用太担心猴子对他们攻击的问题了。
他们却忽视了一点——野兽的嗜血习性。
即使是高级生物的人类,血液中的嗜血因子一旦被激发了,也会做出极其凶残的事,何况是野性难驯的猴群?
警车、记者的采访车和后来CALL了来的黑箱车开了进来,人类强行进山是对它们的扰攘(警车打出来照明强光也是一种刺激),猕猴的生活秩序被破坏了。
血腥的味道,引来了猴群聚集!
群猴在他们身边聚集,越来越多,满山遍野都是猴子。
连他们要回去的路也被猴子堵住了。他们在猴子团团包围之中!当时在场的警员,事后回想起来也觉得场面滑稽可笑——手握精良现代武器的香港警察被猴子围困在中间,很有点围城被困的味道!
猴群把他们包围住,在场的警员和记者人数相加也不过是区区的二十多人,比起猴子的数量,相差得太远了!
身陷群猴的包围中,当时的情境,相当的可怕!
黑暗中,猴群守着,越聚越多——
人与群猴对峙,猕猴在外围,他们在圈内。在他们之中有一具尸体,这具尸体被群猴虎视眈眈,情况极为危急!
群猴越逼越近,“吱吱吱”的噪音,刺人耳膜!
看得出来,猴群的目标是那具尸体!
大家都知道海里的鲨鱼可怕,血的味道会引来鲨鱼向人攻击——有人便利用鲨鱼的这个习性,向水里扔下新鲜生肉引来鲨鱼群,把来不及上岸的对手除掉。
可见兽类的嗜血特点被挑动起来的可怕。
“保护尸体!不要给猴群接近了!”邝其健发出指令,指挥警员把尸体围在中间,同时拔出手枪!
尸体不能够被毁坏,那是一宗凶案的证物!
因此,当那黑压压一片的群猴在刺耳的嗥叫中,向着尸体和他们扑过去的时候,邝其健被逼朝天开了一枪!
黑夜里。“砰!——”干脆利落,一枪定乾坤。
说起来也真狼狈。这肯定可以在参与其事的警员未来荣休岁月时可以大书一笔——邝其健督察的枪声响了,不是向人开枪,而是为了保存一具尸体,向天开枪!
响亮的枪声,划破夜空!
猴群惊散。在群猴惊魂未定还没来得及重新组织进攻的时候,众警员在邝其健的指挥下匆匆把那具尸体抢上黑箱车,开车离开了猴山。
那具尸体的重要,是因为它还没有被证实身份,死因还没有被确定。尸体本身虽然是一具残缺无言的没有了生命的“物体”,但是它仍然可以透过它自己揭露出很多东西。尸体会告诉执法人员是谁杀了他,他是怎么被害的。若是尸体被毁坏了,那么死者的死亡真相就没有办法去查证了!
尸体不能够被毁坏,不能够没有那具尸体,哪怕是一具多恐怖难看,令人恶心的尸体——
这正是邝其健开枪鸣警的原因。
尸体被送往医院的解剖部门。
法医官柯俊仁负责验尸,证实致命处是胸口处刀伤。肩膀上伤处是咬痕,也就是说,死者被刀伤的同时,兼且被某种动物咬过!
负责案件的邝其健把数个疑点清理如下:
A:猴咬死人。(有咬痕,死处在猴山)
B:死者带刀杀猴,反被猴所杀。(猴有模仿人类动作举止的能力)
C:死者想杀某人,被某人所杀。(若如此,身上的咬痕似无法解释)
D:死者被人约到案发当地,凶刀为约他的人所有,他也为约他的那人所杀。(身上咬痕疑点与C相同)
“死者是谁?”成为案中的关键。
调查工作立即展开。一是从报失人口的名单上去查,另一个途径,是透过电视、电台、报刊广为报道,呼吁知情者报案。警察总部的网站也发出电子邮件,把呼吁报案的扩大面涵盖至香港以外,全国各地及世界各地。
没有提供线索的人出现。
报失的人口名单中,也没有近似死者年龄的男性失踪者。
报案司机在警署录取的口供时声称,他是因为接载一个客人到石梨贝水塘。根据那个客人的透露,这人是石梨贝水塘的员工,到外边吃晚饭晚了,要赶回去值勤,没有交通工具,只能够叫部“的士”前往。
“我是在回程时,为了抄近路经过那个地方的,要是早知道会遇上这样可怕的事,打死我也不敢去!今后要再有客人晚上去这样偏僻的地方,情愿赚少一些,我也不敢去了!怕怕了!”
“的士”司机脸青唇白,惊魂未定,犹有余悸的样子,不像是假装出来的!
不是每个人都有胆量面对着一具尸体。
尤其是面对着一具脸孔被砸烂的,如此恐怖血淋淋的可怕尸体!
“我去过那地方的管理处,找到了‘的士’司机说的乘客,证实了当晚他确实是搭乘了‘的士’回去,时间上也吻合。”
探员齐白,被派去石梨贝水塘作调查,回来报告说。
“会不会凶手就是那个石梨贝水塘的员工,先到行凶现场作案,然后再走出大路叫车,以‘的士’司机作时间证人,好洗脱自己的嫌疑?”其他的人发出质疑。
“也有这个可能,石梨贝水塘那员工,我会再盯着他的!”
“其他的呢,有没有问出什么来?”
“我问过他们,有没有注意到其他人在那地方出现过?他们说,这里本来就是公众的地方,大白天来的人很多,他们只负责水塘的保养维修和巡查,对来爬山的人没有去特别注意。晚上这地方鬼影也没有一个,印象中,更没有见到有什么人出现过。”
“那当然,除非是有特殊需要的人,就例如小齐要媾女挑一些越黑越好的路去走,否则谁会在夜麻麻去那个地方?”
这句促狭的话,引起了一阵哄堂大笑——
他们是见惯了死亡的人,参透了人生无常。不少凶案的死者死于非命,就如猴山上遇害的死者,那个人在死亡之前,可会知道这一天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太阳升起的曙光,最后一天见到月亮凄然的清影?
邝其健同意华生的看法——死者与凶手是认识的。
凶案发生的地点,不在人们相约见面的热门地点,例如酒吧、饭店、车站、餐馆、卡拉OK、戏院门前的地铁站、恒生银行门口等地方。
死者与杀人者,见面的地点是在猴山。
猴山那地方,黑夜里黑影憧憧,满山都是猴子,猕猴啼声此起彼落,叫声不绝。令人心寒!如果死者不认识这个人,他不会在夜晚跟随着那人,去一个如此僻静还会被群猴骚扰袭击的去处。
在猴山相约见面,更是匪夷所思——除非有些什么特别的原因,一个他们不知道的原因,要选择那个地方见面。
凶手杀人,被害者被杀。
凶手的行凶动机,初步排除了凶手为钱杀人。被害者的财物未失(凶案现场发现的一个钱包,里面连同数张千元大钞在内,一共有九千多元,没有被凶手取去),相信与钱银无关。
案发地点的冷僻,死者的死亡惨状。
还有的是凶手把死者的证件取走不留下任何指纹,说明了凶手的残忍,心思缜密,冷静——当然冷静的背后是必然的冷血。要不然何能施施然地离开现场,不留半点痕迹?
“凶手把钱包里的证件取走,是想隐瞒死者的身份,更加证实了凶手与死者是相识的,害怕揭出了死者身份同样也揭出行凶者的身份。”华生说,“另一个可能是,死者的身份隐藏着什么秘密,那也证实了凶手是知情者,知道这个秘密,蓄意去隐瞒。”
“这个看法我同意。问题是毫无线索!那晚上下过一场大雨,路上满是泥泞,把现场证据毁坏了不少,死者的脸部被砸烂,追查死者身份也有困难,作为旁证的目击者也没有!”
“那当然,作案者与死者是在晚间出现的嘛,谁会在夜麻麻去那个地方?”
“凶手是个对当地环境很熟悉的人,这个人是谁?”
问题就在于这一点上——谁会在深夜里去猴山那地方?
“谁会在深夜去猴山那个地方?”
假如尸体会说话,这个谜团自然很快会被破解,但是必须把死者的身份找出来,“凶手是谁”才会披露出来。
死者身份的暴露,源自一个很不起眼的广告。这是个发廊转让的广告,刊登在报刊的广告栏末端。
广告是这样写的——
“发型屋转让:地点好,有固定客路,全盘廉让,有意请洽2344×8×2”
“矛盾!既然地点好,有固定客路,那么这生意赚梗了的,既然是赚梗,为什么又要廉让?”
警署的会议室里,“包拗颈”的韩东星指着那则广告评论。
“这还不明白?这里说的赚梗就是蚀钱的意思,从相反去看就对了!”
“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