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魍花开四季之二 狗尾草-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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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午时分,双全端著饭菜来到阿良身旁,阿良坐在稻草堆上,终於忍不住朝他开口:“全、全哥……你瘦了,这些日子来,过得可好麽?”

  双全望了阿良一眼,阿良的心顿时抽搐了一下。

  双全的眼睛里,充满了冷漠和轻鄙:“……你以後,最好不要再和我说话,免得被人看见了误会。”

  “但、但是……”阿良嗫嚅著,几乎要哭出来。

  “你害得我还不够吗?!”双全看著他的模样,终於大声咆哮,“虽然蒙将军恩典,也因为往日的一些功劳,我仍旧可以留在这里养马……但是,你知道这里的人都怎麽看我吗?!他们都在背後说我什麽吗?!都是因为你!你这个下贱的东西!!”

  “为什麽我还要天天面对你!!!”

  阿良在双全的怒斥中沈默著,低下头,将身体缩成一团。

  双全跺了跺脚,愤然离开。

  阿良将脸埋进臂弯,开始小声啜泣。

  从没有见到双全这麽生气,或许……或许他真的害了双全。

  但是,他不知道那夜发生的事会害了双全,他不知道那样做是错的。他只是想报答双全,想让双全开心舒服。

  从没有人告诉过他,那样做是错的,从来没有过。

  

  **********************

  

  立旗的第二十天,终於有人前来拔旗。是个十六七岁的低阶士兵。

  众人都道他出生牛犊不怕虎,等著他做出头椽子。谁知,他竟然真的得了千两黄金,官升一级,调到世庭身旁做了护卫。

  这时候,军中众人才知道後悔,後悔为何当初自己未曾前去拔旗。同时,他们也开始相信世庭的令出必行。

  如此,世庭统领三军所必须的“威”与“信”,就这样被建立起来。

  ……

  世庭与赵铎坐在大帐之中。面前,是那拔旗的士兵。

  他穿著护卫兵的轻甲,身形颀长矫健,头发乌黑,有著麦色的健康肌肤,眼睛明亮正直,脸庞还带著些稚气。

  宛若丛林中的兽,有种野性单纯的漂亮。宛若古印度神话中,勇敢无畏的少年神祗。

  世庭看见他,心里就有几分喜欢,笑道:“你叫什麽名字?”

  “禀将军,在下名叫雷肃。”士兵恭声回答。

  世庭又问:“为什麽会想到来拔旗呢?”

  雷肃望向世庭:“禀将军……因为在下斗胆猜想,将军是在用南门立柱之典。”

  世庭略略有些惊诧:“听你应对,倒像是念过几天书的……你既知如此,又为何到今日才来拔旗,不怕被人抢先?”

  “是,家父便是教私塾的先生,在下前年参的军,之前一直跟著父亲。在下等到今日才来拔旗,是为了让这件事流传更远更广,以便於将军此举得到最大成效……至於被人抢先与否,和将军的目的相比,就实在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了。”

  听过这段回答,世庭不由微笑:“难得你能想得如此透彻,看来此番,我倒是得了一个好助力。对了,前年的话,你不过十四五岁,那时年龄尚幼,为何来参军呢?因为战乱离散、饥寒贫苦麽?”

  雷肃摇头:“在下原先与家父居於王城,平安喜乐,虽不是大富大贵,却也衣食无忧。至於十四五岁便从军……将军今年也不过十五岁,却已统领三军。”

  “生逢乱世,好男儿便该早早发奋图强,找到自己应该行进的方向,建功立业,留万世声名。”

  世庭不由击了两下掌:“说得好!”

  此时世庭心里对雷肃的感觉,喜欢上又多了一层欣赏。

  赵铎在旁边,唇畔挂著微笑,看他们一问一答。和世庭一样,他也很喜欢这个眼睛明亮正直,有志向有抱负,又识得大体进退的雷肃。

  如果他没走眼,雷肃将来一定会成为世庭身旁,不可或缺的人物。

  

  **********************

  

  就这样,岁月匆匆,转眼间五年过去。

  世庭成长为二十岁的俊美青年,将南边境治理得井井有条,手握重兵,拓疆千顷,被封为武威镇南大元帅。

  赵铎仍然任世庭副将,在世庭身旁,寸步不离左右。

  那拔旗雷肃,则成为了先锋官,作战勇猛灵活,战功无数,深得世庭宠爱信任。

  而阿良,仍旧被锁在马棚内,仍旧是世庭的马垫。

  正值冬季。

  南方的冬天不比北方,动不动就飘鹅毛大雪。偶尔下雪,也不过是撒盐般的细细雪粉,在地上沾惹浅浅一层。

  有件稍微厚实些的棉衣,就可以度过整个冬天。

  但是马棚内的阿良,就连一件厚实些的棉衣都没有。只能裹著条破旧毡毯,将身体缩在稻草堆里。

  其实,如果仅仅是这样,也挨得过去。冬天阿良最怕的,是世庭要用马。

  清晨,阿良闭著眼睛,正窝在稻草堆里打盹。

  脖子上的铁链忽然被扯动,发出清脆响声,惊醒了阿良。他睁开眼睛,看到双全解开了栓在马桩上的另一端铁链,将目光投向他。

  外面刚下过一场细雪,很冷,但是阿良不敢怠慢,立即从稻草堆中爬出来,赤裸著身子,发著抖走到双全面前。

  世庭说过,他不配穿衣裳。

  双全不说话,替他拈掉身上头上粘著的几根稻草,牵了他就往马棚外面走,就像牵一匹马。

  比起五年前,双全瘦了,也沈默了,神情总是严肃得像雕塑。因为那一夜的荒唐,这五年里,人们的异样眼光将双全压得抬不起头来。

  双全活得也并不轻松。不过,总还有个盼头。

  等到再养几年马,攒到足够的银子,他就回老家去,娶一房媳妇好好过日子。那时候,就不再有这些烦心事,不必再面对那肮脏下贱如污泥的人。

  阿良知道双全的心思,知道双全厌恶自己,却不得不面对自己。所以他每当面对双全的时候,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生怕在什麽地方做错了,让双全更加讨厌。

  双全将阿良牵到世庭的大帐外,只见大帐外停著两匹马。一匹是世庭前年得的白龙驹,一匹是先锋官雷肃的火烈马。

  两匹马皆神骏高大非凡,一白一红,站在那里就显得威风凛凛,煞是好看。

  阿良於帐外祼身站立,发了一阵子抖,才看到世庭和雷肃身著锦衣裘服,并肩说笑著从大帐内出来。

  双全连忙牵著阿良上前,来到白龙驹的旁边。

  世庭走到在阿良面前,望了一眼阿良。

  他还记得,第一次和阿良说话的时候。那时候他十五岁,阿良比他要高出半个头。

  那个时候,他因为厌恶阿良,更因为不满这一点,狠狠踢了阿良的膝弯,让阿良跪在自己面前。

  然而现在,阿良站著只到他的胸口处,比当年还要黑瘦萎靡。

  一方面是因为他长高了许多,不复当年稚形;而另一方面,是因为阿良的背已经完全佝偻下去。

  任何人长达五年被拴在马棚里,直不起腰,每天被踩著上下马背,大约都会变成这副模样。

  阿良垂著眼,在世庭面前蹲了下去,露出密密全是旧伤痕的瘦削脊背。

  就只有那段柔顺眉目,还没有变。

  不知怎麽的,世庭第一次觉得他有些可怜。可悲又可怜。

  ……

  雪地中,世庭踩住阿良颤抖不停的单薄脊背,翻身上马。接著,将头扭向雷肃的方向,笑道:“雷肃,帮我把马垫带上,我用惯了。”

  雷肃应一声,走上前去,将阿良脖子上垂著的那条长铁链,缠在阿良的双手腕间,让阿良自己握好。

  接著便单肩扛起阿良,像是对待一件物品般,让阿良面朝下趴在火烈马後背上,又用几股绳子扣在阿良腰腹间,就这样将他牢牢固定。

  最後翻身上马,朝世庭笑道:“元帅,听说秀山的梅花正开得好看,梅林中间还有一眼温泉,刚打完这场大仗,几月内应该再无战事,今日就去那里消遣如何?”

  世庭点头:“我早就想去那里了,奈何总没有空闲,却是正好。”

  说完挥动马鞭,朝马臀上用力击了一记:“雷肃,你常说你的马脚程快,我们今日便来比比,看谁先到秀山梅林!”

  雷肃笑笑,被世庭激起好胜心,同样纵马前行:“如此,在下却难免要冒犯元帅了!”

  一白一红两匹骏马绝尘而去,速度若离弦之箭,顷刻间便消失在众人的视线内。

  

  **********************

  

  在通往秀山的道路上,世庭与雷肃拼著马速,彼此间争先不肯退让,头上身上都出了一层汗,兴致正浓。

  然而对於被捆在马背上的阿良来说,无异於一场酷刑。

  他未著寸缕,马匹高速奔驰所带起的冷风刮在身上,就如同用刀子割裂他的皮肤。

  他面部朝下被捆在马背上,马匹一路狂奔颠簸,令他头晕目眩呕吐不止。然而一早起来还没吃饭,胃里没食,只能呕出一点稀薄酸水。

  以马匹现在奔驰的速度,若没有那几股绳子,他早就应该被甩出去。而如今在他心里,宁愿自己被甩出去。

  因为那几股粗糙绳索,在剧烈颠簸中一点点陷入了他腰腹的肉里面,染上豔红。

  他疼痛欲绝,却强忍著,不敢发出半点声音。

  他怕疼怕冷怕饿怕死,然而他更怕的,是世庭震怒下的惩罚。

  世庭一句话,就可以让他像牲口般过上五年。

  ……

  世庭与雷肃你争我抢,竞赛著纵马狂奔了大半个时辰之後,终於抵达了秀山梅林。

  微熹的阳光中,世庭在那片开满了梅花的树林前勒缰,让白龙驹慢慢停下,扭头朝雷肃道:“怎样?倒底还是输给我。”

  雷肃看了看身後的阿良,有些不服气:“若非火烈多驮了一人,在下未必便输给元帅。”

  “好、好,就算是如此。下回有机会,咱们再比过。”世庭赢过雷肃,心情正好,於是展颜一笑,翻身下马,握著缰绳站在株花树下,“眼下最要紧的事,是且行且赏花。”

  世庭身形颀长,气度宽宏闲雅,容颜如玉,著一袭月白绸衫,绸衫外罩一领轻裘。牵马站在落雪花树下,宛若天神临凡。

  雷肃为这样的世庭眩惑了。

  过了片刻雷肃回过神,脸上红了红,掩饰的咳了一声後也下了马,解开被缚在後座上的阿良,将阿良放在地上,吩咐道:“我们这一路都将步行,你就跟在我们後面。”

  阿良说不出话,只有一边发抖一边点头。他看著雷肃牵马离开,强忍著晕眩和身上的疼痛,挪动脚步跟在雷肃後面。

  世庭看到阿良腰腹间那一条条泌著血的鲜红勒伤,眉头轻微的蹙了蹙。但他没说什麽,只是牵马转身,又开始和雷肃说笑谈天。

  

  **********************

  

  一路上,满地皆是落雪梅瓣,淡雅的香气浅浅弥漫於空气中,世庭与雷肃踏雪并肩而行,谈笑风生。两人皆生得高大矫健,容颜俊美,再加上好衣好马,走在一处,就像是一副画。

  这里美景无限,行走在此,本应该是心神舒旷的事情,但阿良只觉得苦楚不堪。

  雪地皑皑,他赤脚而行,每走一步都像是踩在钢针上。

  然而他还要保持头脑的清醒,远远跟在世庭和雷肃的身後,既不能跟丢,也不可以太接近。

  在阿良的感觉里,走这一段并不算太长的路,仿若用了一生的时间。

  终於,他们来到了梅林中的温泉畔。

  泉水热气嫋嫋,水面上漂浮著一些梅花瓣,在这眼泉水的十尺范围之内,温暖宜人,见不到冰雪。

  阿良跟著世庭雷肃走到泉畔,染上热气,终於觉得身上好过了许多。

  让阿良在岸边看马,世庭与雷肃嬉闹著,於泉畔玩笑般的互相解衣,又将衣物堆在岸边的一块青石上。

  即将下水的时候,世庭似乎想起了什麽,在那堆衣物里摸了一会儿,摸出一个彩瓷瓶来,转身扔给阿良:“拿著!”

  阿良伸手接过,不知所措。

  “是伤药,用吧。”世庭看阿良呆头愣脑的样子,不耐烦的解释後,和雷肃一起趟入泉中,互相泼水。

  阿良错愕良久,才慢慢拔开那瓶口处,用一粒碧玉做成的瓶塞。

  里面的药膏是深红色的,宛若玛瑙般晶莹,泛出一股幽幽甜香。阿良倒出一些,抹在自己腰间的勒伤上面。

  以前他用过的伤药,抹在伤口上都有一种灼烧般的疼痛,然而这回不同。

  只有入骨的清凉舒适,毫无疼痛感。

  上过药,阿良望了一眼在水中与雷肃厮闹的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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