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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皇商-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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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爹这话倒是在理,虽说以前在御膳房里是轮不到他上手做吃食,但他一手厨艺都是御厨亲手教出来的,能差到哪里去呢?
    想到这里,杨中元不由挺直腰杆,飞快吃了自己那碗面。
    父子俩吃过饭,周泉旭想了想说:“小元,不如以后我坐在铺子里,你忙的时候帮你收收钱,也好找点事情做。”
    他其实以前就是个闲不住的人,前些年因为杨中元没有回来,他日思夜想都是儿子,也没心思做别的,现在儿子回来了,日子有了奔头,自然就觉得白日时间不好打发。
    可他又体弱,病还没好,杨中元根本不肯让他多做一点事情,于是在干干熬了三天之后,他才在儿子心情极好的情况下,提了这个事。
    虽说是为了让儿子能省点心力,但也确实能有个事情做,这间铺子不光有杨中元一个人的期盼,其实还有他的。
    无论能不能赚钱,也无论口碑好坏,只要一家人和和美美,为着未来好好努力生活,一起打拼挣钱,就是最好的事情。更何况,凭借儿子的手艺,这铺子是肯定差不了的,周泉旭真心希望,将来客人们一声声的小杨老板,能把儿子失去许久的自信与张扬找回来。
    这是他十几年来,几乎丧失贻尽的最珍贵的东西。
    杨中元见爹爹满眼都是期盼,于是终于松口:“好,今天铺子不收钱,等明日我去问过李大夫,他要是同意了,那就要麻烦爹啦。”
    虽说还是要问过大夫才行,但周泉旭却知道自己的身体并没有差到那个地步,李大夫也不可能会拒绝他的这个提议,于是不由松了口气,笑着从屋里拿出一本书来,端起儿子给他准备的养生茶,一个人坐到后宅屋檐下老老实实看起书来。
    杨中元正想多跟爹爹闲话几句,却听前面程维哲喊他:“小元,快出来,字贴哪里?”
    他于是飞快跑了出去,一路出了铺子前面,凑到程维哲边上看他写的那张大字。
    程维哲这次用了小楷,一连串的招牌字写得有模有样,有那么点书卷味道。杨中元展开一看,见写的就是他嘱咐的那几句,不由笑说:“谢谢啦,小程老板,以后你来吃面,保准不要钱。”
    程维哲扫他一眼,翻过大字背面让他涂米糊,米糊杨中元早就做好了,放到现在非常黏,等他严严实实涂满了红纸,这才让程维哲高高贴在铺子正中间那根门柱上。
    这间铺子是两窗四门,右边的灶台正好在窗下,那一锅鸡汤就温在灶台里,来往路人都能闻到极香的味道,而中间的四扇门自然全部打开,红红一张纸贴在上面,识字的不识字的,自然都会好奇瞅上一眼。
    虽说大梁近年来新增许多学堂,但仍有大部分百姓家里孩子读不起书,识字的人不多,杨中元贴这个,也不过是为了能吸引识字食客的目光,能有那么一两个,便也不算费这一番功夫。
    等待两个人都忙完,天色才渐渐亮起来,橘红色的光束从东方的朵朵云层里窜出头来,昭示着太阳即将升起。
    几乎是眨眼的功夫,这条不大的小巷子里突然开始有了人声。
    杨中元站在铺子门口,看着渐渐多起来的人影,张嘴喊道:“面铺子开张啦,今日免费,都来尝尝。”
    他曾经在御膳房做过唱名宫人,一把嗓子嘹亮有力,远远就能让人听得一清二楚,程维哲几乎被他吓了一跳,转瞬片刻却又有些好笑地瞅着他瞧。
    自打杨中元归来,他的行为是那么新奇又那么有趣,程维哲觉得自己总是忍不住盯着他看,仿佛希望能看到他更多的样子。
    他不知道这样算是好还是不好,但他知道,无论杨中元变成什么模样,他都不会忘记小时候顽皮的他,却也不会觉得眼前这个优秀的青年是陌生人。
    只要看着杨中元,他就觉得十几年光阴仿佛扎眼便过去,他还是他,他也还是他。
    杨中元扯着嗓子当街叫卖,路上行人有的驻足有的行色匆匆,程维哲跑出去跟他一同点了长长的千丈红,在鞭炮的噼啪声里,一个中年男子犹豫地走了过来,问:“请问,今日是能免费吃碗面吗?”
    “是是!”杨中元立刻笑红了脸,他请客人坐到位置上,扬声道:“鸡汤银丝面,一碗就来。”
    作者有话要说:昂,第一更主菜上了!请大家多多留言么么哒><

☆、第026章 玉井饭

有了第一碗;自然也会有第二碗;因着今日都可吃一碗免费的面;而且就摆在街边的汤锅不停咕嘟着诱人香味,不过片刻的功夫,这间小小的面馆便挤满了人。
    杨中元有在御膳房十来年工作的经验,因此只要是进来人了,他抬头认真看一眼,便能记住客人的顺序,试了十来个人;竟分毫不差。
    虽然客人多;而且是吃白食的;但杨中元还是一碗一碗面的做,不会因为人多而自乱阵脚,一口气煮好多碗出来。
    今日他开张,程维哲自然是要好好帮衬的,因此一直忙活着帮他端面擦桌子,两个人辛辛苦苦忙了一早起,才勉强把第一波赶早的客人送走。
    等到终于清闲下来,杨中元就端着那一整盆的碗,走到后院洗刷起来。
    程维哲站在他边上,想要帮忙,却被杨中元拒绝:“这洗碗的活你可干不了,你肯定洗不干净,快去前面帮我看店。”
    “你不叫我试试,怎么知道我干不了,你不是照样干了?”程维哲一面盯着前头铺子动静,一面嘀咕一声。
    杨中元手上都是泡沫,听了只是笑笑,用肩膀推他后背:“好了快去,顺便帮我擦擦桌子。”
    程维哲这才不情不愿去了前面,他知道杨中元的脾气,他拒绝的事情,哪怕别人说破天,也不顶用。
    留下杨中元一个人蹲在大太阳底下,挥汗如雨洗着碗,他洗碗很仔细,先用温碱水把油渍抹去,然后用清水过两遍,最后用烧开的热水一烫,便干干净净的了。
    周泉旭等他洗完了,才从屋里走出来。说实话,儿子一个人蹲在那里劳作的身影令他心里极难过,他不敢出去,只能一个人偷偷躲在窗户缝后面,一边瞧着一边红了眼睛。
    从杨中元归家,他无论做什么都是井井有条,洗菜做饭洗衣服打水样样都会,可却对年幼时日日拿在手里的书本看也不看。
    他记得他小时候,周泉旭问他将来想做什么。他那时候也不过六七岁,虽然时常顽皮得令人头痛,却也是个非常孝顺的好孩子,他当时歪着小脑袋认认真真想了很久,却回答:“阿哲说他要当大官,那我也好好读书,跟他一起当官,造福黎明百姓。”
    一个小小的孩子,哪里知道什么是造福黎明百姓,不过是教书先生时常念叨,他们记到心里面去罢了。
    周泉旭想到他小时候虽然经常跟程维哲打架吵嘴,却总是屁颠屁颠跟在人家后头,无论玩什么都在一起,就连儿时的梦想啊,也都有程维哲一份。
    如今他回来,能跟小哲做邻居,他嘴上虽然不讲,但心里恐怕还是十分高兴的吧。
    周泉旭见儿子洗完了碗,这才擦了擦眼角,笑着走出房门:“小元,早起客人多吧,怎么不叫小程帮着洗碗?你叫我也行啊。”
    他虽然这么问,但也知道儿子是断然不会让他帮这个忙的,讲着个,不过为了让他放松放松。
    杨中元把洗干净的碗摞成一摞,低声道:“爹你身体不好,多歇着就是了,我能干着呢。”
    他说完稳稳站起身来,捧着一长串的碗放到后院的案台上,这才松了口气:“碱水烧手,哪里能让他碰,我一个人洗就行了。”
    周泉旭听到上一句还好些,可到了第二句,不知怎么地,他心里竟咯噔一下。
    “那你也别用碱水洗了,面碗也不脏,用热水好好烫烫便是。”想了好半天,周泉旭也只回了这一句。
    杨中元笑笑,站在案台边擦了擦汗,又抬起那一摞碗:“我习惯了,不要紧的。咱们靠吃食营生,不洗干净怎么行呢,爹,外面日头晒,你先回去歇歇吧。待会儿我先做好饭,趁着客人来之前我们先吃。”
    他说完这一句,转身就进了前面铺子,可刚一进去,却见程维哲正愣愣看着他发呆,杨中元挑眉问他:“发什么神呢?还不快帮我把碗接过去。”
    “哦,就来就来。”程维哲被他叫一声,忙回过神来,伸手就接过碗,整整齐齐码放进碗柜里。
    做这个动作的时候,他背对着杨中元,没有叫他看到自己的表情。
    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并不需要明言。
    杨中元忙了一早起,他一个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早上那一碗面根本不顶饿,他坐在灶台后面,仰着头看了看外面的天色。
    “还早哩,看来我们能闲一阵。”杨中元这样说着,手里却丝毫没闲着。
    他从案台下面拿出一根早上刚送来的莲藕并两根胡萝卜,放入盆中认真洗了起来,等洗干净后,便把这两样都泡进干净的井水里,以待备用。
    程维哲放好碗,转身就看他又忙活上了,不由叹道:“小元,忙了一上午你不累吗?这又是要做什么?还不快歇会儿。”
    杨中元起身,推他到往后院走:“去,打一碗米、一碗莲子过来。”
    米面袋子还是程维哲帮着一起抗进空屋的,他自然知道放在哪里。不过莲子又是什么时候买的?
    “你到底买了多少食材放在家里,怎么吃得完?”程维哲有些无奈地看着杨中元,任他怎么推就是不动。
    杨中元撇撇嘴,见他不动也懒得理他,回身捞出莲藕,拿起菜刀上下挥舞,不消片刻功夫,整齐如葡萄大小的莲藕丁便被切了出来:“阿哲,饭虽说人人都吃,但怎么吃得好,怎么吃得妙,怎么吃得舒坦又妥帖,那才是重要的,你懂不懂?”
    见他有长篇大论的架势,程维哲忙摆摆手,逃也似地往后院跑去:“好了好了,你妙,你妙极了?还不是不想让你费那么多劲。”
    他身后,杨中元又切起了脆生生的胡萝卜,可脸上的笑意却一丝一毫都掩盖不住。
    等到程维哲在杨中元的指示下淘洗好米,加水放入锅中煮上之后,又被他念叨着把莲子去皮取芯,虽说莲子芯清热去火,可味道有些苦了,吃起来口感并不是太好,还不如留着泡水喝。
    “小元,吃个饭这么讲究,那得多费神。”程维哲一边剥着莲子,一边不死心抱怨。
    实际上他念叨这个,也不是为了跟杨中元抬杠,只是看他一天天的忙活不停,就替他累的慌。说实话,他就算在程家境况不好,但也好歹是长子嫡孙,家里的事情上上下下都不用他沾手,就算开了这个小小的茶铺子,也大多都是雇的伙计和账房在忙,他自己是不会亲自洗碗擦桌子的。
    可到了杨中元这里,他竟然样样都会干,也样样都干得好。
    不得不说,在这一方面,杨中元比他强上许多。他自愧弗如。
    “我离开家许多年了,也没有好好孝顺爹爹,如今可算有机会了,自然要变着花样好好孝顺他。把饭做得精致可口一些,是我目前能做到最好的了,当然要紧着好的来。”
    “唉,你说得对,你啊,就是劳碌命。”程维哲剥好莲子,又主动洗了干净,便坐在一边看他忙。
    用来煮饭的是个砖红色的陶罐,杨中元从街对面的杂货铺买来的,样子看上去不甚漂亮,但蒸饭却异常好吃。
    他把煮面条用的小锅放到一边,专心盯着煮米饭的陶罐瞧,等到陶罐里的水沸腾起来,他飞快把藕丁胡萝卜丁与莲子扔进去,用筷子搅和一圈,这才盖上盖子压了压火。
    程维哲鼻子灵,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甜甜糯糯的米香扑面而来:“饭还能这样煮吗?真香。”
    听到他夸赞,杨中元低头笑起来,他浓密的睫毛仿若小小扇子,护住了凤目里的柔光:“这个啊,叫玉井饭。”
    “玉井?”程维哲听他这么讲,挑眉道,“可是‘太华峰头玉井莲,花开十丈藕如船’的玉井?”
    杨中元倒是没想到他还知道这首诗,不由叹道:“阿哲,没想到你还是这么有学问,竟叫你一击即中,说的分毫不差。”
    程维哲还在琢磨那首诗,闻言便说:“以玉井替代莲藕二字,这名字倒也起的妙极。”
    那是,也不看这名是谁起的,那是我师父起的!杨中元心里得意,嘴上却不漏分毫:“丹洛夏日炎热,我爹又吃着药容易上火。莲藕清热健脾、胡萝卜补气安五脏、莲子益肺养心,都是这个时节最好的食材,合在一起煮饭,不仅能被粳米带出香味,食材味道也更醇厚,是最好不过的。”
    他正说着,陶罐里的玉井饭正幽幽散着香气,仿佛应征了他的话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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