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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日记-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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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对另外一个人也不太友好,直接把他们拒之门外。
  然后她吩咐别人不许给他们开门,回客厅里拿了个苹果切开一半分给我,一边贼兮兮地看着我,还要故作惆怅地说:“哥,你以前不是很喜欢秦央吗,怎么你都不在意他似的?是不是你也觉得他不好,所以不喜欢他了。”
  不提还好,一提到那个人我就想到他那对眼睛,顿时打了个寒颤差点没被苹果噎死,好容易才把苹果咽下去了,我严肃地告诉她:“看吧,正常人哪会这么容易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可见我真的不是你哥。”
  她撩了撩长发,又冷冷地哼了一声,说:“你故意的吧,我就没见过你这么神经的人,装这种事情有意义么?”
  我无语凝噎,我终于知道这个世界上比证明自己是某个人还艰难的事情了,就是证明你不是某个人。

  Chapter。48 日记》》

  我那便宜妹妹又把一张身份证扔给我,说:“收好。”
  我拿起来看了看,发现果然无论长得多好看的人上了身份证的照片都一个赛一个的难看,严和这张英伟不凡的脸在身份证上也显得愣头愣脑两眼无神,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身份证上还沾着干涸的血迹,看着有点邪门。
  严姗姗对此很不以为然,说:“我们打算告那个肇事者的时候上法庭用,让他看看上面的血,让他羞愧,谁知道那王八蛋二百五还挺自觉,自己进局子里自首还认错赔偿了,付了你所有的医疗费,所以也就没用上了……你别这样看着我,你要是没活过来的话我是打算让那王八羔子一命抵一命的,你也别觉得不解气,你出事之后咱表哥就招呼了几个弟兄拿麻袋把那人套了胖揍了一顿……”
  我听了只觉得头疼。
  外面突然闹哄哄的特别吵,严姗姗跑到门口去神经兮兮地贴着门听了一会儿,然后把门偷偷拉开一条缝又看了看,接着回头一脸兴奋地对我说:“外面那俩人打起来了!”
  我对暴力场面一点兴趣也没有,哼哼了两声就拿起一本杂志看,不再搭理她。
  只是更让我头疼的事还在后头,几天之后严姗姗去上班,家里只有一个护工和我。
  我看外面日头正好就想出去晒晒,到了外面又觉得肚子有点饿,那护工就回去拿点心了,我一个人摇着轮椅在林荫道上前进了一百多米,接着就被人绑架了。
  绑匪是两个年轻人,正巧我还都认识,或者也说不上认识,一个是之前那个秦央,另一个就是那天和秦央一起来后来又跟他打起来的男人。
  两人显然早有预谋,秦央开车,另一个人动作迅速地把我扛上车,关车门,踩油门,一气呵成。
  我估计那个护工拿了点心出来却只看到路上只有一个空荡荡的轮椅八成得发疯,严姗姗那女人也不好应付搪塞啊。
  秦央回头看了我一眼,没说话,我发现他嘴角有块还没消的淤青,那目光似有千言万语,我只看懂了一样:他对我恨得深沉。
  把我扛上车的这个家伙也不遑多让,额角也是青了一大块,面色不善,也不说话,一个车里两只闷葫芦,一路上连个屁都不放,让我十分紧张,十分惶恐。
  我怀疑是那个叫秦央的由爱生恨或者别的什么原因,要对我下杀手,毕竟他看着我的眼神着实不太友善。
  我再考虑要不要告诉他其实我是穿来的这件事,并且仔细琢磨过了让他相信这件事的可能性有多大,结果是有点玄。
  车在路上七拐八拐,我对这一带完全不熟,或者说全无印象,也不知道他是要往哪儿开,眼看着出了市区,路越来越窄,周遭建筑物越来越少,活动的人也没几个了,前路越来越荒凉,我想我完了,这架势不是要绑架勒索就是要杀人肢解还要弃尸荒野啊。
  不过想想我又不觉得害怕了,死就死了,我一直坚信这不是我的身体,说不定我死一死还能穿回去呢。
  车在一栋三层楼的小平房前面停了下来。
  这地方偏僻的很,这附近除了这一栋房子就没再见着别的人家了,就这样居然还通了电,旁边电线杆有点斜,看起来跟比萨斜塔似的,好像谁上去碰一个手指头就能把它推倒。
  大冬天的看什么都是荒凉一片,草是枯黄的,房子旁边的菜地里三两棵蔫黄蔫黄的白菜躺在坑里,只有门前的一棵李树开了花,白惨惨的一片,也不像有什么生机的样子。
  不等我开口问倒是另外一个人先说话了,他皱了皱眉头,像是也有几分困惑似的,说:“怎么找了这么个地方?”
  秦央下了车,在车外说:“他表哥是黑社会,不躲远点,等着前脚走后脚就让人捆回去?”
  那人冷着一张脸,推开车门又把我扛下车往那栋三层小楼里走,一边说:“别的我不管,你把孟存思还给我,稍有差尺别怪我对你们姓秦的不客气。”
  我被他扛在肩膀上脑袋冲血难受的很,脑子里却很清醒,这个人说孟存思……我想起来了,他妈的,孟存思不就是我吗?
  我不是严和,我是孟存思,可孟存思又是谁呢?
  不等我想清楚,那个秦央就先一步走到前面去,头也不回地说:“沈七少好大的口气,我看你是鬼迷了心窍了。”
  扛着我的人冷冷地蹦出四个字:“干卿底事?”
  进了门那人才把我放下来让我坐在沙发上,这栋楼虽然位置偏僻屋里家具倒是很齐全,该有的一样都没少,那个人坐在我对面一脸纠结地看着我,半天才叹了一口气。
  我也很纠结,最后我决定实话实说告诉他:“其实我不是严和,我叫孟存思,我说我是穿越来的,你信吗?”
  我以为这话说完他会跟严姗姗是同样的反应,然而他没有,他只是轻飘飘地又叹了一口气,然后说:“我信。”
  这答案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反而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说了,我斟酌了半天才试探性地问他:“你……认识我?我是说,原来的我?”
  他点了点头,说:“我叫沈炼,我跟你是……朋友。”
  不等他接着往下说,秦央突然神出鬼没地冒出来,说:“沈七少,当务之急是解决严和的问题,否则谁都讨不了好。”
  沈炼听了这话脸色一沉,我看到他的拳头攥得死紧,手背青筋爆起,像是随时要发火揍人。
  秦央嗤笑了一声,说:“你担心什么,他要是一直都记不起你不是正好,你可以重头开始,我跟你不一样……我已经没机会了。”
  我看着沈炼,再看看秦央,这俩人我一个都不认识,但我打从心里觉得还是这个板着脸的沈炼比较亲切,当然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他长得比那秦央好看。
  秦央虽然长得挺端正,但就像严姗姗说的,像只白斩鸡,有人形没人样,一个大活人倒是比我还像个病鬼,我看到他就慌,总觉得这人不怀好意随时要弄死我。
  沈炼突然冲我一呲牙,然后伸手在我脸上捏了一把,颇为感慨地说:“我真不喜欢这张脸。”
  这两个人把我绑架到这个荒无人烟的穷乡山旮旯里也没说要干什么,好在他们对我的态度还算友好,没有虐待肉票的行径,好吃好喝的供着,也没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好像也没必要限制,我一半残废让我跑我也跑不了啊。
  我这人别的优点没有,就是有种堪比四害的适应力,随遇而安也有随遇而安的好处,就像当初我明知道我不是严和,除了跟便宜妹妹便宜爸妈沟通无效让我深感挫败以及让我怀疑我是不是真是精神病人之外也没什么,现在被人绑到这里来也过得挺舒坦,该吃吃,该喝喝,累了就钻被窝,困了就睡觉,总体还算是惬意的。
  我在这地方待了有三四天,门口那棵李树的花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凋谢,就像一个迅速苍老的美人,我捧着杯子喝一口热茶,摇头晃脑地吟一句诗:“最是人间留不住,红颜辞镜花辞树。”
  秦央刚好从我前面走过,闻言瞥了我一眼,嘴唇一动冷冷地吐出三个字:“神经病。”
  我也板着脸,学他的口气冷冷地说:“你才神经病,你全家都是神经病。”
  再孤傲地一扭头,冷冷哼一声,正好对上沈炼的脸,他正一脸慈爱地看着我,半天才幽幽地叹了口气,特别惆怅地说:“怎么偏偏就撞上了这么个壳子呢,真不讨人喜欢。”
  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几天相处下来我发现这个叫沈炼的帅哥虽然长得好看脑子却好像有点问题。
  至于那个秦央则从里到外都有问题,像一个烂透了的苹果。
  我的记忆正在以一种奇特而缓慢的方式慢慢恢复,不经意间就会发现自己想起了一点事情,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一丝一缕地慢慢填补我的那些缺口。
  只是一天下午我睡了个囫囵觉醒来的时候却突然想起了很多事,也想起沈炼是谁了。
  我上高中的时候喜欢了班上的一个男孩,就是沈炼,说不清楚为什么喜欢,他也总不搭理我,估计是人之初性本贱,人家越不搭理我我就越要往上凑合,也许就因为这样时间一长所以就日久生情了。
  可那也是好多年前的事了,虽然我记得不大清楚可也知道那是很久以前了,久到可以忽略不计,那时候喜欢的人和现在没关系。
  当然这些不是最主要的,重要的事我几乎把在这之前所有的一切都想起来了,好像冥冥之中有人在操控这一切,估计是那人觉得我这样一点一点地想起过往太浪费时间,而且有碍剧情发展,所以干脆给我开了外挂,直接让我缺失的记忆一下子恢复满点状态。
  于是我睁开眼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骂了一句:“他妈的!”
  接着就是运足了力气大声喊沈炼的名字,大概是费了全力,这声音喊出来有点歇斯底里的意思,效果堪比恐怖片配音,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沈炼很快就进了门来,面无表情地瞪着我,我张张嘴想说话,结果这一声却把嗓子喊哑了,怎么也发不出声来。
  沈炼板着脸把我扶起来往我背后塞了两个枕头,然后给我倒了杯水。
  我喝了水觉得能发出声音了,再看看沈炼却不知道说什么,只是眼睛有点泛酸,不知道是难过还是委屈。
  这外挂开得有点大,不只把之前的事想起来了,还把那么久远的回忆给刨了出来。
  想起了这些事再去面对沈炼的感觉有点复杂,说不清楚为什么,有点难堪,有点遗憾,他和以前不太一样,那时候还只是小孩,十几岁,是无忧无虑跟人打打闹闹的年纪,现在是奔三十的大人了,总会变的。
  只是毕竟是很久以前喜欢过的人。

  Chapter。49 日记》》

  我咕噜几下把那杯水喝完,看这空杯子有点不顺眼,想砸了,又觉得这做法挺讨人嫌——我自己就挺嫌,所以还是没砸,我把空杯子放到床边的桌子上,然后看着沈炼发呆。
  面对他的时候我的心情总是很复杂的,现在又有了另一层意味,以前没想起来的时候我只当他是跟我处得比较久的,一个类似室友一样的存在,但是现在性质发生了变化,他竟然是我的初恋情人。
  初恋总是难以忘怀的,那种幼稚的喜欢,心动,也许一辈子只会有一次,所以总是格外的令人怀念,但也终归只能是怀念。
  我以前是喜欢过他的,也许现在也喜欢。
  但是我又有点儿生气,气我自己,也生他的气,我酝酿了半天,我想骂他,到底还是一个字没说出口,只能抬手照着他脑门拍了一巴掌,没使多大力气,只是声音特别响亮,“啪——”的一声。
  我以为他会发火,可他只是摸了摸脑门,接着就笑了,说:“要不是你现在顶着别人的壳,我真会忍不住想干你。”
  这话粗俗下流,我顿时觉得脸上烫得厉害,这王八蛋,长了一张正人君子的脸,说话却这么没羞没臊,不要脸。
  我问他我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具身体继续当我的孤魂野鬼,毕竟上了别人的身又不是穿了别人的衣服这么简单,我总不能一直这样吧。
  沈炼轻飘飘地叹了口气,说:“等秦央把严和的魂魄找回来再说吧,现在离开他的身体对你们两个来说都没有好处。”
  然后沈炼就很耐心地解释了一番这阵子发生的事,那个秦央也是出自一个天师世家,还是他们家族年轻那一辈人里比较有出息的一个,只是又跟严和搞上了,搞上就搞上了吧两个人又不消停,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隔一个礼拜说不准还要捋袖子大打出手,那天秦央跟严和吵了一架之后负气出走,正好有人请他出手来清理一栋鬼楼,他正憋着一肚子火没处撒,看到我二话不说就痛下杀手。
  从这件事上说我就是一个无辜的路人,躺着也中枪,毕竟我虽然是鬼可我从来没害过人啊。
  我当时本来魂魄就已经很虚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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