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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在和女软件工程师在金陵饭店的床上研究完人体软件后,就躺在那床上给我们打电话,说:“让小敏赶快去收拾行李,我要把她带到北京搞公关。她是个人才。不适合看仓库!我要在北京医治她的心灵创伤。”
7
现在,我依然还记得认识艾月的那个夜晚。那个炎热的让人失去斗志的夜晚。我总是把那个下午比做老友诗人大哥伟地的一幅挂倒了的写满了各种诗歌符号的油画。整个夜晚就是这样的一幅画,一幅油油的奇怪得让人头皮发麻的画。让你在没有感觉时突然有了感觉。这感觉如同我当年回到南京走下火车站的那一刻。
当时,艾月还是大胡子张林的女朋友。那天,大家一起在张林哥哥老皮的卡拉OK里。老皮不留胡子,但腮帮子上铁青,他开的这家卡拉OK,是全南京城里最早的一家。大胡子是我大学两年多的室友。我们一起留了一级。一次,在我生大病住医院的时候,是这个大胡子像女人一样细心地照顾了我好几个月,让我感动得流了眼泪。
大胡子张林活得最潇洒。他只干过几个月学校分配的工作。没钱的时候,张林就去找他嫂子吴西,吴西大他哥老皮十二岁,结过三次婚,和老皮的是第三次。某些时候吴西有强烈的自卑感。拿张林的话就是她是结婚老手。对她来说,人生就是不断的婚姻。张林就在她产生那感觉的时候跟她要钱,那一刻她对老皮的任何亲人都特别大方。对他们,张林号称要考研究生,所以没时间去找新工作。其实他一天书也没看过,胡思乱想泡女人倒是没完没了。
大胡子张林是这样说他哥老皮的婚姻的。他说,那还是,某天,老皮在长江大桥边偶遇两年前的舞友吴西。那一天,吴西办完了第二次离婚的手续,正站在桥上吹江风。老皮上去搭讪。那天,他特别想和认识的女人说说话。他们说着说着,觉得是那么投机。老皮和吴西最后约定对着呜呜流淌的长江各说一个自己真正的理想。
老皮去日本打过两年工,赚了一百来万,不过是日元。他说,他就想在这个城市里也开一家卡拉OK。他在东京的一家很大很高档的卡拉OK里打过工,在那里还认识过一个婚姻状况还不错的日本女人,并在情人旅馆睡过两夜。他的性能力很让那女人满意,也算替我们中国男人在国外挣了光。那日本女人最后送了老皮一台新索尼电视和一块瑞士男表。当然,后面这些意外的收获,老皮还只告诉过弟弟张林听。说给别人听,会让人认为他在日本做过“鸭”。
老皮说:“我要给这个城市的人带来真正高档的娱乐!”江风呼地一声,就把这话吹跑了。
而吴西捋了捋头发说,她小时候家住在这桥附近,每当有火车轰轰地经过时,她会感觉祖国和这自力更生造的长江大桥一样真的很伟大很伟大。那时她还老是想等她长大了,会有一个男人背着她一步一步走过这漫长的伟大的大桥。她都结了两次婚了,也没能实现这一理想。
她也大声说:“淘涛长江,南京的好男人们都死光了吗?”老皮应道:“只剩老皮一个了!”大声说话似乎让他倆都舒服了些。
在结果,他们俩都快速地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老皮背着并不算轻的他那日后的新娘过了大桥,而压在他背上的那对乳房让老皮感到了一丝女性的暖意。吴西怎么说,也算是一个有点姿色的女人。老皮暗暗想:虽然当过了别人的老婆,但经验丰富呀。在床上,她肯定可以教我了。不能用老观点看这样的女人了。
吴西在老皮背上问:“你这么做有快感吗?”
老皮没有吭声。
吴西又说:“现在要我形容你们男人,我会说是一片白云。哈哈哈。一片不知疲倦的白云。”
一路上,不断地有车来来往往地轰轰地驰过,还有一辆车停下来,司机探出头,问老皮是不是背了一个病人要送医院。
吴西尖叫道:“是病人。但不用你帮忙!我呀,得了疯狂和尖叫的病。”说得那司机只摇头。
在张林的故事里,老批走走停停,最后,累得瘫到在地上,两眼冒着金星地说:“吴西今天你要赔我去山西路的军人俱乐部跳舞,你欠我的大了。我又当白云又当驴呀。”吴西说:“把我当钱还给你怎么样?老娘我陪你跳一辈子舞。跳死你!告诉你,你背我的时候,我舒服极了。我想到,我的余生就要在这男人背上多好。这个男人,我相信。”一个月后,他们倆就结婚了。再后来,因离婚而有钱的吴西则资助这第三任丈夫开了全城第一家卡拉OK。完成了他们在桥上说的另一个理想。他们起名叫浪漫歌城,还专门去日本买了全套音响设备。开张后作为全市第一家卡拉OK,生意还非常不错,很是财源滚滚。算是在改革开放的春风里顺利地掘到了第一桶金。
7
我是在第二次去这家卡拉OK时看到了艾月。当时就觉得她是一个非常漂亮安静的女孩,再也没有特别的感觉。也许一些感觉埋藏得太深太隐蔽连自己也不能轻易感到。她几乎整夜都没有出声。张林趴在我耳边小声地说:“你看她是不是纯情的样子?她只有十六岁。可在床上可野了。”
我说:“是不是未成年少女呀?”
张林说:“你看像吗?那胸,那腿,那脸蛋。那所有的所有。是人间极品。告诉你,摸上去有摸山中玉石的冰冰凉的感觉。舒服。这是我人生中遇到的最好的一副牌。我都有点惊慌感。”
我说:“你小子艳福不浅。我怎么看她都像南大大四的女学生?”
张林说:“我不一向如此有艳福?是我让她快速成熟呀。你还没有过初中生女朋友?叫艾月也给你介绍一个?给诗人弄点新时代的新体验。现在可不比从前了。”
我呵呵一笑。说:“你小子不是也写点诗吗?还说,征服美丽女人,才是真正的好的诗歌。”
张林说:“你记错了,我说,书写美丽女人,才是真正好的诗歌。”
张林又说:“知道我怎么认识她的?以后告诉你。就现在吧。我在南大后门看到她,她说她来找她表哥,我说,你忘记了我就是你表哥上铺的同学呀。然后我请她去南园的南芳园吃灌汤小笼包。就这样我们认识了,很简单呀,没有特别的诗意。”
艾月的样子让我想起我大三前也喜欢这样子的看起来纯情的女孩。有段时间,在我还不真正认识英英的时候,我还单恋过她,仅仅因为在校园里看见她了她美丽纯情的样子。我的第一次用手就是想着那还算是陌生人的英英。那天,我忽然想到所有的美好,所有我感觉要去寻找的,所有我写好的诗歌,那一刻离自己这么远,远远的像风一样刮着,就解开了自己的裤子。那个女孩子,我居然不认识她!我躺在张林的下铺。无师自通。我不认识她!我不认识她!然后,没几下,就自然而然地就让那生命的碎花开了出来。居然开得那么高。那些破碎的花;,让我感到惊奇。
就那几下,我感觉痛苦一下子离自己的身体很远了,但心中忽然间又充满了对生活甚至爱情的厌恶。我想象自己的贞洁,正和我写过的几万行诗歌一样,一句一句飘进了枕头下的镜子里。
接着,我处于了一种迷糊状态。这其中我还不断地继续想起英英的样子。诗歌,和荒唐的大学生活,不及格,去台里看星星,有慧星,流星,还有看不见的黑洞,宇宙大爆炸的理论,多零乱的部分。我有点难过,想第二天开始真的写一首长一点的诗歌,去拿给诗人大哥伟地看,我离一个真正的男人有多远。
有一次,我在学校的舞会上遇到了那在我记忆里永远是极其美丽的英英。那时,我还不认识她。我是在我在南京大学的最后一年才真正认识英英的。那夜英英穿了一件枣红色的裙子,胸部显得特别挺。这给我以心灵震撼之感。我没勇气请英英跳舞,就让好友牛京去请。大学时代,很多时间我会自卑。牛京和英英跳的时候,我就像在看一首由我想又让别人写的一首华丽的诗歌。感觉是自己的手在搂住英英的腰。牛京手搂得很高,这是他一贯的伎俩,那样在旋转的时候,可以借力擦到对方的胸部的边缘部分。那一天,牛京的女友小蓝也在一边,她先和牛京跳了一段南京特有的小拉,然后为牛京和我的偶像跳舞跳得那么好而鼓掌。
她说:“老鱼,你真没用,你不会将来老婆也让你大哥牛京先试睡吧?”
后来,她在网球场又提起这事。当时,她站在球场铁丝网后,隔着网和我说话,而我靠在那铁丝网上,后来,她用身体晃起那铁丝网,让我感觉那节奏很特别,也很让人舒服。我想起,我听到的,她和牛京在我下铺做爱就是这节奏。当时,那床也这么晃来着。
人生要是短得就如那只牛京和英英跳的曲子就好了。我依然记得那曲。也许还会是永远。是《月亮河》,慢三。舞后牛京告诉我,英英的胸特别结实,而她的腰却特别软,这给他一种奇妙的感觉。牛京说:“她实在太完美,谁有这么个女朋友都不是好事。太好的东西烫手。让你的人生压力太大。”我说:“我一想到她;要不是特别舒服,就是特别难受。是两个极端。诗歌的感觉。”
牛京说:“你和她没缘分。她准是个让任何男人受不了的女人。太完美意味着啥?哈哈。意味着毁灭。我不喜欢这类型的,我喜欢有点缺点的女人。”牛京是一个对自己喜欢的女人特别特别温柔的男人,他对女人说话时极度软软的语气是他对付女人的杀手锏。他说女人一软,不管是心软还是身子软,那就好办了。
那一天,面前的艾月,看起来比我过去做色梦时想过的英英看起来还单纯。这样的女孩居然做了大胡子张林的女人?这使我忽然有点不喜欢张林了。他都进军初中了。他说过要到那里寻找处女。
我低声问:“那她是处女吗?”
张林说:“那天她来例假,还拼命喊痛。我也不清楚。但我想,她这么小,应该是吧。”
我说:“你现在是南京大学第一高手。”
张林说:“插潘西,我可以当南大的教授!”
最后,张林居然也唱《月亮河》那歌,他要显示他的英语功力。我决心请艾月跳一曲。在艾月面前,我感觉比对英英要有信心。也许是她文化程度低的缘故。当时,我只感觉我喜欢在这个曲子的时候搂住这种模样的女孩。她的衣服微微擦过我,让我一阵发痒。我说:“你说话肯定比不说话漂亮。”但艾月依然没有回答。摸着她的腰,这让我感到,自己的身体里充满过美好的情绪。这美好的情绪让我自己感觉着自己的肉体,一个人的基本的存在。屋外,一股难言的有点发亮的夜色正轻轻地围绕着我们。
8
进入了一九九零年,我的生活状态有点依旧。大胡子张林那一年开始做澳州和新西兰的羊毛生意。我继续卖电脑,偶尔,还写点诗歌。因为觉得我的人生还不能一下字把诗歌全忘了。
夜深的时候,我有时会突然醒来,好像一下子回到了大学时代。大学的时候,我一考不及格,就会在夜里读诗。六舍由于住了教工所以十二点后不熄灯,但是,我还是依然会点了蜡烛读。我迷恋蜡烛的感觉。这跳跃的光让我感觉自己的灵魂也正在跳跃。
一般,我只读外国的诗歌。从波德莱尔到艾略特,还有里尔克、庞德、艾吕雅、金斯堡、普拉斯、休斯,再还有博尔赫斯、叶芝、兰波、斯蒂文斯等等。我一口气可以读一百首诗,就像听了一百首短短的木吉他曲。其中我最喜欢十九世纪的法国大款诗人夏尔·波特来尔。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波特莱尔带着十万金法郎回到巴黎,写下多少浪荡、传奇的诗篇。我真是百读不腻。
尼采的,还有伍尔夫、王尔德、加西亚·马尔克斯、卡夫卡、格拉斯、昆德拉、杜拉斯、怀特、亨利·米勒、辛格等二十来个小说家的东西,我也喜欢当诗歌那样断行着读。尤其是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感觉那才是一首不分行的真正的长诗。可以媲美或者超过但丁的《神曲》。后者当年的手稿连一个烧饼都换不来,前者,却和香肠一样好卖。还是美国总统克林顿最爱看的书。中国的,古典的那几部伟大依然。那些当代的,有一些可能继承了些中国古典诗意,有一些,我则感觉却日益失去了可读的诗意,被时代逐渐物质化了。我一叶障目,所以总是断断续续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