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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国的奇幻爱情历险-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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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斯娜见状,便带着他们母子俩出去了。少顷,又转回,微笑说道,“艾达小姐,今晚我们族里有庆生会,是我们族长侧夫人的生日,你们也过来凑下热闹吧。”

“这个?”我犹豫,本打算今天就带着小弟离开的,正在思忖着如何开口。

但小弟一听有热闹可凑,立马双眼发亮,使劲朝我扔眼色,我心有顾虑,千头万绪,并没有回应。玄斯娜左右看着我俩,忍俊不禁起来,“我就当你们答应了哦,等会儿我让人送衣服过来。”

说罢,她轻快地跑出了帐子,“喂……”我急忙叫起,但没唤回她,我气呼呼地看着小弟,焦燥得跺了跺脚,小弟笑嘻嘻地凑了过来,“姐,我刚来,这种部落节日还没见识过呢,只当是让小弟我见见世面算了。”

看着他闪亮的神情,期待的目光,我心有不忍,算了,现在既已成定局,反悔也是无用,无奈之下,我只得妥协,对他点了点头。

第四十九章 为你写诗(一)

下午,玄斯娜派人送来了庆生会时穿的衣服,小弟兴奋地试来试去,赞口不绝,“姐,这些衣服还不错了。”

我没有回答,手指抚过衣物质料,柔软丝滑,色彩鲜妍,这是极上等的衣料,心下有种不妙的感觉,他们必是有所求,才会把这么好的东西送来。

“小弟,庆生会一结束,我们马上就走。”我面色凝重。

“好。”他一口应承下来,正高兴地试着衣服,没注意我的表情。

晚上,山谷里燃起了一堆又一堆的篝火,远远望去,在夜色里,就像闪亮的红色的星星一样。欢声笑语一阵阵袭来,女孩们歌舞翩翩,异族的美妙音乐声游荡在族里的每一个角落。

向那位侧夫人道了恭贺生辰后,我和小弟坐在一个角落里。

看着熊熊燃烧的火焰,小弟无聊得几乎要睡着,他吃饱喝足了,现在正微微闭着眼,靠在树旁,我打了他两下,“这就要睡了,是你自己吵着要来的。”

小弟睨了一眼篝火旁跳舞的族人,“太古板了吧,我开始吃东西的时候看到的一个动作,现在吃完了他们还在重复跳,真无聊。”

我笑了起来,“他们这里都是这样,想看好看的舞,只有在……”我忽然停了下来,忆起了从前在帕斯星和多罗列公主婚礼上看到的媚惑舞蹈,无限地感慨,那些娇嫩女孩们青春四溢的舞蹈,连我都不禁为之吸引。

小弟没多在意我在说什么,突然站起,飞快地跑回了自己的帐子。我正纳闷,他又很快返回,手中多了一把吉它。

不等我开口,他打着趣,微笑道,“艾达,让我来为你唱一首歌。”

他坐在我的对面,修长的手指瞬间拔动了琴弦,动人的旋律流泻而出,弹奏起我所陌生的一首曲子。

美丽音符霎那飘散开来,节奏渐渐明快起来,一下一下,牵动了我的心灵,音乐的动感与情绪美妙得无与伦比,随着它的加快与深入,小弟唱起了这首歌,他的声音是性感的男中音,一开口便使人深深地被其吸引:爱情,是一种怪事,我开始全身不受控制;爱情,是一种本事,我开始连自己都不是;为你我做了太多的傻事,第一件就是为你写诗;为你写诗,为你静止,为你做不可能的事;为你我学会弹琴写词,为你失去理智,为你写诗,为你静止为你做不可能的事,为你弹奏所有情歌的句子,我忘了说,最美的是你的名字。

*爱情,是一种怪事你的笑容是唯一宗旨爱情,是一种本事我在你心里什么位置为你我做了太多的傻事第一件就是为你写诗*为你写诗,为你静止为你做不可能的事为你我学会弹琴写词为你失去理智为你写诗,为你静止为你做不可能的事为你弹奏所有情歌的句子我忘了说最美的是你的名字*我什么都能忘记但唯一不忘的是你的名字我什么都能忘记但唯一不忘的是你的样子我什么都能忘记但唯一不忘的是你的名字我什么都能忘记但唯一不忘的是你的样子他投入而深情,嗓音动人,字正音美,随同音乐的起伏,把情感演绎得淋漓尽致。

辉映着火光,他的脸庞上多了几分成熟,少了几分青涩,手指在琴弦间自由地拔动与来回,声音诱惑感人,字字声声都入心里,弦起律动的刹那,韵律的优雅与颤动,把潜藏心底深处的情感带动唤醒,一起款款进入那个深情无限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只有最真挚的感情和最令人心动的情歌音乐。

记得有谁说过,生命中,如果没有一段值得留恋的感情,至少会有一首值得你留恋的情歌。小弟的这一首,简直让人回味无限,思绪飘飘,陷入沉浸某种爱恋感受里而无法自拔。

我做梦也没想到小弟居然是个情歌高手,那唱歌时投入的表情,那番情深的演绎,那极为煽情的嗓音,如果他不是我的弟弟,我甚至极有可能仅仅因为他的这一首歌而爱上他。

长长的一曲结束,四周忽然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几乎震耳欲聋,我惊异地起身,放眼四望,这才发现不知时候小弟的身边已挤满了族人,尽管词曲有异于这边世界,但音乐真的是全人类的共同的语言,他们全都读懂了这首歌。

他们的面上惊讶无比,带着欣喜,带着激动和兴奋,带着不可思议,眼里全是无比的崇拜和钦羡。女孩子们更是按捺不住,尖叫着将手中的鲜花呼啦一下撒遍了小弟的全身,冲上前团团将他围住,胆大的几个还在他脸上使劲亲了几下,紧拥着他不放,小弟忙不迭地想躲开,无奈被密密包围,脱不开身。

我哑然失笑。

第四十九章 为你写诗(二)

当天晚上,玄斯娜就激动地对我说,“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会和他私奔了,即使年龄相差比较大,但如果是我,可能也会不顾一切的和他一起去流浪四方。”

再次哑然失笑中。

在大家的强烈的要求下,小弟又唱了一首,光良的《烟火》,他弹着吉它,坐在草地上,节奏的伸展,音乐的散播,动人的声音,爱的旋律,让族人们如痴如醉,“是否还记得,一起看烟火,我在你眼里,看到闪烁,冷冽的寒风,把你吹向我……”

这一个晚上,尖叫与喧闹随着小弟的成功歌唱,几乎掀至顶点,女孩们个个兴奋,面上泛红,将他团团包围,挤了个密不透风。

其他的族人们也诧异而欢喜地看着这一切,无独有偶,我站在树荫暗处,看到了达尔布族长和他的侧夫人正在不远处,轻声交谈什么,火光明亮,映照在他们的脸上,达尔布面上掠过一抹深沉,鹰般锐利的眼神闪过了几缕奇异的亮色,我的心不由得揪紧了一下。

回到帐内,小弟累得一下子就倒在自己棉垫上,呼呼大睡起来。

我靠在床边,心事重重,哪里还能睡得着。半夜,我把小弟推醒,他睁开迷糊的眼又翻了个身,“搞什么啊,老姐。”

“快起来,天不亮我们就要走。”

“为什么?”他的声音仍然迷迷糊糊。

我贴近他的耳边,“如果你不想成为别人手中的一枚棋子,就快点起来跟我走。”

“什么棋子啊,”他将薄被盖在了自己头上,“我还没睡够呢。”

“你起不起来?”我一把掀开了他的被子,一阵凉意袭来,他打了个喷嚏,终于有几分清醒了,“姐,我起来就是了,干嘛这么凶?”

细细碎碎地收拾了一下,小弟穿上了自己的衣服,背起了他的书包和吉它,我轻轻地掀开了帐帘,天还没有亮,东方隐隐出现红光,四周一片白雾茫茫,秋天的晨风迎面而来,凉意嗖嗖,我和小弟走出了帐外。

我们一前一后,顺着之前的来路走出了山谷,我抬眼看向天空,依然是灰蒙蒙的一片,太阳还没有出来。

刚走入那片野荒草原,身后忽然传来了得得的急促马蹄声,我没有回头,心中暗叫不妙,果然,玄斯娜在不远处高声地叫唤,“艾达小姐,艾达小姐……”

小弟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抓耳挠腮,没有说什么。

不到一会儿,他们一行人便骑着马跑到了我们的面前,玄斯娜熟练地跳下了马,奔到了我们面前,微喘着气,“艾达小姐,罗伦士人,你们为什么突然不告而别呢,是不是我们招呼不周啊?”

我淡淡地摇头,笑着解释,“我们长住一个地方不大习惯,喜欢四海为家,所以不告而别,望请见谅。”

玄斯娜咬咬下唇,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忽然一下跪在了我面前,我和小弟吓一大跳,急退了两步,我又上前,一把扶起了她,心中忐忑不安,满脸的不满,“玄斯娜,你这是在干什么?”

向旁人下跪,无论是在哪个世界里,都是一种舍弃自己自尊的行为。除了像桑格那他们那样因为救命之恩,或某些人为了逃离杀戮危险外,没有谁会愿意主动向别人跪下。

玄斯娜一言不发,直直地跪着,任我怎么扶,仍是一动不动。

随她一同前来的族人们也在旁默默地看着,骑在马上,微微叹息,没人多说一句话。荒原上黄色的小草轻轻拂动,几阵冷凉的秋风掠过,卷起了落叶和枯掉的荒草,原本寂静的世界,显得越加空旷与寂寥。

“你说吧。”我站在她面前,语气里有几分无奈和怜惜。

她抬头看着我,犹豫了一会儿,才吞吞吐吐地道,“艾达小姐,我想要您的黑色长发。”

我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小弟也惊得张大了嘴,我疑惑地问道,“你要我的头发干什么?”

第四十九章 为你写诗(三)

一位族人跳下了马,这是个宽肩矮个头的绿发男族人,他走了过来,一脸的沉稳与镇静,替她回答,“因为我们部落将要参加赤鹰国举办的族群聚会,玄斯娜小姐将代表我们一族进行舞蹈表演,传闻赤鹰第一王妃曾以一头黑色长发而博得赤鹰国君喜爱,所以,我们也想玄斯娜能效仿她,以一头黑发登场,赢得赤鹰官员们的好感,再技压群芳,就能让我们一族从众多部族中脱颖而出。”

“那就拿去吧,”虽然有点啼笑皆非,但我还是爽快地道,顺手扶起了玄斯娜,“不就是想要我的长发吗,怎么不早说?”

“这个?”玄斯娜吱唔着,有点不敢相信地看着我,“艾达小姐,您真的愿意……”

我知道妖精国里的女孩子几乎全是长发,只有少数的女孩留至中长而已。

小弟有点顾虑,“艾达,你真的要……”

我打断了他,面向玄斯娜,“你们有没有剪刀?”

这些族人们面面相觑,好像谁也没有带剪刀出来。

玄斯娜再次热情地邀请我们做客塔斯木族,我定定地站住,不愿前往,“我们就在这儿等你回来,一定不会走开。”

玄斯娜有些诧异,迟疑地道:“艾达小姐,这……”

“艾达小姐,”刚才那个绿发男人又开口了,“请您还是随我们一起回去吧,您将珍贵的头发赠予了我们,我们塔斯木族必将返赠最珍贵的礼物给您。”

“那就不必了,”我刚开口,忽然觉得头上有什么落下,抬头向上,湿湿的雨点就打在了我的脸庞,不会吧,刚还看见太阳就快出来了,怎么蓦地下雨了,我叫苦不迭,小弟也苦着脸看向我,雨点越变越大,噼哩叭啦地下了起来,族人们都站在边上,包括玄斯娜在内,谁也没有急催,全站在雨里静静地等待着我的决定。

“先说好了,我们去你那儿,但只是避下雨就走。”我对玄斯娜说道。

她明媚的少女脸上闪过了一丝笑意,利落地道,“上马吧,我带你。”

我们骑上了马,小弟和那个绿发男人同骑,在愈下愈大的雨里穿行,天空乌云密布,雨水如同千条线万条线,不断地往下落,打在我们的身上,隐隐作痛,衣服全贴在了背上,湿漉漉的,寒意沁骨。马儿奔跑,已是极快的速度了,可到达塔斯木族时,我们还是全都淋成了落汤鸡,无一幸免。

我在玄斯娜的帐子里换好了衣服,因为还没来得及为我准备换洗的衣服,便暂时穿上了玄斯娜前段日子刚做的一套新衣。

“这雨还得下上六七天左右,”玄斯娜道,“荒野天气就是如此了,年年这个时候都会下雨。”

我无语,那岂不是意味着我和小弟还要在这里多耽上几天,必竟这么大的雨,我们还能往哪里走。

一会儿,一个小侍女过来说族长请我们去主帐。我和玄斯娜套上了他们这个部族里特制的雨衣,拉着手,在大雨里小跑着来到了主帐。

小弟已先到了,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正坐在达尔布的身边,和他聊些什么。

那个宽肩矮个子的绿发男人也在,他恭敬地站在达尔布的后面,沉稳安静。

达尔布见我到来,笑了笑,“艾达小姐,您的未婚夫真的是很出色,刚才我问了一下他音乐方面的东西,他可是对答如流啊。”

“哪里,您过奖了。”我谦虚地道,在帐口脱下了雨衣,递给了一旁的侍女,走到了小弟的身边。

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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