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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夏]当裴东来穿成约翰华生-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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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约翰只是封住了绑架者们自由行动的穴道,却没有封住他们的哑穴,所以那群人还是可以说话的。

    与此同时,约翰也认出来了,他们都是他所见过的,虽然只见过一面,但印象足够深刻,而且还是最近才见过的。

    就在艾琳艾德勒的富人区别墅里,他们就是想从艾琳手中得到手机里的秘密的人,也是麦考夫口中的美国情报局的人。

    虽然他们是美国情报局的人,随便动他们的话可能会引起国际纠纷,即使他们秘密潜入英国是他们理亏,可是一旦他们受了伤的话,有些事情就很难说清了。

    但是夏洛克可不管这些,更何况有麦考夫帮他善后,所以他更无所谓的。

    如果这群美国人直接冲着夏洛克来的话还好,但是他们伤害了赫德森夫人,想从她口中得到夏洛克把手机放到什么地方的好消息,为此,他们使用了一点手段,这使得赫德森夫人的面上有青有紫,而她的身上肯定还有更多这样子的痕迹。

    夏洛克虽然很喜欢曝光别人的心思,即使对方是赫德林夫人也不例个,但他实际上还是很关心她的,毕竟赫德林夫人帮他做菜洗衣服,她不止是一个房东,更是个合格的……保姆?所以夏洛克很不喜欢看到有人因为他而伤害赫德森夫人。

    所以,这群美国人需要一点教训。

    不过,这个教训不太应该让一个饱受惊吓的老太太看到。

    约翰把赫德森夫人带到了楼下,为她泡了一杯牛奶压惊。

    虽然后来一连串重物从楼上摔到楼下垃圾桶上的声音依然让惊魂未定的赫德森夫人有些不安,但这只是一开始而已,因为这种声音听多了就习惯了。

    这声音直到苏格兰场的探长雷斯垂德的到来才停了下来。

 第40章

    对于夏洛克的滥用私刑;雷斯垂德表示理解,同时也用行动支持了夏洛克,即使夏洛克用的对方受伤的理会很拙劣;可是既然有了理由;雷斯垂德就没有追究夏洛克责任的心思。

    而且;雷斯垂德也对赫德森夫人的遭遇感到难过。

    所以雷斯垂德对于夏洛克的不端行为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然,这跟夏洛克和麦考夫弟弟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即使这占据了雷斯垂德对夏洛克格外宽容的原因之一,但最重要的还是因为夏洛克能帮助自己破案;而麦考夫虽然比夏洛克更聪明一点;但要他帮忙破案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而雷斯垂德一点都不希望破完案的第二天下不了床。

    幸好;夏洛克喜欢破案,对此乐在其中。

    即使夏洛克的性格中有着缺陷,但在约翰出现之后,这种缺陷似乎在慢慢的向好的方向发展,即使他依然喜欢毒舌,但起码有人懂得在他太过过份的时候阻止他,以防止事态往不好的方向发展。

    而唯一而雷斯垂德苦恼的就是,有时候约翰也会加入毒舌的行列,即使没有夏洛克他也能轻易的把人给激怒,但又因为他高超的中国功夫,而让大家都对他无可奈何。最重要的是约翰有时候并不只是毒舌而已,他有时候还喜欢直接动手,实在是让雷斯垂德觉得烦恼。

    有时候雷斯垂德也有些疑惑,不知道到底有约翰在夏洛克的身边出现,到底是一件好事,还是一件坏事。

    不过,有福尔摩斯家在他们两个的身后做后盾,相信最坏应该也就是这样的,不会更坏到哪儿去的。

    因为这群被无数次从二楼扔到一楼垃圾桶的是美国情报局的人,所以苏格兰场的警察们并不能把他们怎么样,只能报告给更高一级的部门,由他们来处理。

    至于他们是怎么从二楼摔下来,又是怎么样才能摔成这样面目全非的凄惨样子,雷斯垂德完全没有跟高级部门解释的意愿,反正麦考夫会为他的弟弟打掩护的,完全不需要雷斯垂德多此一举。

    美国情报局的人没有从赫德森夫人身上得到手机,所以自然以为手机在夏洛克的身上,但实际上,它确实就在赫德森夫人的身上没错,只不过她藏到了胸衣中间,而那群人完全没有察觉而已。

    所以,手机又安然无恙的回到了夏洛克的身上。

    赫德森夫人虽然是个老太太,但她年轻的时候可是一位出色的脱衣舞女郎,遭遇过的事情也不少,而且大部分都不是什么好事,但她也还是一一的化解掉了,由此可见,能跟夏洛克的交情这么好的,即使是个老太太也不是个普通人。

    所以,在面对这群想向她拿到手机的,看起来就穷凶极恶的家伙的面前,她知道,如果就这么交给他们的话,自己看到了他们的脸,也许会被杀人灭口,所以她懂得取舍,知道该怎么保住这部手机,并且让这群人对自己掉以轻心。

    事实证明,赫德森夫人干得不错。

    夏洛克拿回了手机,并且拉着约翰,与已经不再不安的赫德德森夫人一起去逛街,为即将到来的圣诞节做准备。

    圣诞节格外的热闹,除了做为主人的赫德森夫人,以及做为房客的夏洛克和约翰之外,连雷斯垂德和茉莉也一样来了。就在大家互相赠送礼物的时候,麦考夫也忙完了工作,带着礼物来了。

    看到了麦考夫,夏洛克就好像例行公事一样跟对方吵了起来,乐此不疲,让圣诞节的气氛更热闹了。

    唯一在他们之中显得格格不入的是约翰,因为他前世是中国人,虽然拥有了现在的约翰华生的记忆,但到底还是当年的大唐少卿裴东来的性格占了主位,而唯一能让他觉得热闹的节日只有天后的寿诞、花朝节,以及春节元旦了。

    所以,对于圣诞节,约翰没有一点的归属感,自然也就谈不上融入他们了。

    大家都注意到了这一点,虽然除了麦考夫和夏洛克之外,没有人知道约翰的真正身份,但是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注意到了夏洛克和约翰之间的亲密无间,所以并没有多管闲事的打算,而让一个两个的都偷偷的窥探着夏洛克和约翰的动静。

    约翰喝了一口酒,看着窗外灯火通明的夜色,神色间有一点落漠。

    “心情不好吗?”夏洛克低沉的声音在约翰的耳边响起,“今天可是圣诞节,怎么一脸无精打采的样子?”

    “我不是无精打采。”约翰转过脸来,脸上带上了笑容,但笑容有一点无奈:“只是你应该知道,我是大唐人氏,在大唐可从来没有什么圣诞节。”

    “所以你觉得没办法融入这个节日的气氛?”

    “当然。”约翰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圣诞节是你们的神的生日,但我们大唐人有自己的信仰。虽然天后更推荐佛教,但是大唐的国教是道,而天后一天没登基,那么一天也不能擅自改掉国教。在老君诞的时候,我们也会有一些仪式去道观里面拜祭,但却不会像这样一群人聚在一起吃蛋糕和烤火鸡。”

    “中国的习俗我大概知道一点,但更深入的就不行了,听了你的话,总感觉长了见识了。”夏洛克承认了自己的不足,但他对此一点都不以为然。因为这对他的破案一点用处都没有,即使有用处,有约翰在他的身边,那么夏洛克就无所谓到底知不知道中国的历史知识了。

    但夏洛克知道,自己想了解约翰的所有事情,即使那些事原先是他懒得去理解的,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约翰对他来说总是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这使得夏洛克对约翰另眼相待。

    “是吗?你一点都不了解我们唐人的习俗?”约翰一口气喝完杯中的酒,对着夏洛克轻轻的笑了笑。

    “也不一定。”夏洛克唇角微勾,这使得他浑身散发出一种难言的魅力。但他完全不知道,反而觉得面前的约翰的笑容更加吸引别人的眼球,所以他稍微移了一□形,挡住了身后的人可以看到约翰的笑容的可能性。“我知道每年二到三月份的时候,中华街会特别的热闹,到处都贴着红色的纸,听说是你们最重要的节日之一,是叫春节,对吗?”

    “当然,但是一月一日时的元旦对我们来说同样重要。”

    “圣诞节是十二月二十五日,这么说的话,离元旦不远了,需要准备什么吗?”夏洛克为自己和约翰倒了一杯酒后,觉得自己也许可以帮帮忙。

    “这些事情以前总有我的仆人和下属去办的,但我大概也明白应该准备些什么,如果你愿意帮忙的话那当然是再棒不过了。”

 第41章

    圣诞节在夏洛克优美的小提琴声中结束;这让约翰一时技痒,也有点想让大家听听自己的琴声。但是他不会弹钢琴,而只会谈古筝;但这里显然没有;所以约翰很遗憾的放下了自己的想法;专心的听夏洛克那一流水准的小提琴声。

    约翰虽然对于圣诞节没有一点的归属感,但是在圣诞节当天他收到了夏洛克,以及通过夏洛克认识的几位朋友,和麦克送给他的礼物之后,他决定自己还是应该回送给他们一份礼物。

    可是约翰不喜欢出去逛街;于是他写完博客之后;就打算从他最新学会的网上购物里面入手。

    对于博客,约翰已经坚持子很长一段时间;不管有没有案件,他每天都总要写上至少一段话。

    之所以写博客,当然有因为心理医生希望自己用它来治疗的原因在里面,当约翰知道并不只是这个原因而已。

    虽然重生为约翰华生,来到这个熟悉而陌生的英国已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了,但是有时候他总觉得是自己在做梦,又或者他还会有回去的可能。

    即使这个可能性微乎其微,但约翰的心里就是有这个希望。

    而不管到最后会不会回去,约翰都希望自己能在这个世界里留下自己的痕迹,希望自己就算呆在夏洛克的身边太过危险,然后会有一天像前世一样死去,也会有人记得他。即使不是夏洛克也没关系,只要有人看到自己所写的这些博客,那么就会想到写下这些博客的自己。

    前世自己的死亡,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人记得自己,在每一年的清明来到自己的坟前……不,自己是被赤炼金龟烧得尸骨无存的,所以顶多是他的衣冠冢前面烧一柱香。

    人死如灯灭,万事皆成空,约翰知道自己不应该想太多,所以勉强自己振作起精神来看电脑。

    然后,他看到了有关于中国书法和字画在国际中的风靡程度之后,他想到了一个省钱的办法,同时也能让他打发时间,并且怀念过去。

    由于网络购物要等到对方送过来大概需要一天的时间,约翰决定自己去唐人街一趟。正好这段时间夏洛克正痴迷于解决掉艾琳手机的密码问题,约翰很空闲,所以也就有了自己的时间。

    约翰当然不是要去买书法和字画,因为这太贵了,虽然夏洛克给他开的工资并不算少,但是约翰有他自己的打算,所以平时都把钱存在了银行,只留了维持日常花销的数目,还加上了可能需要应急的部分之后,其它的都没有动用的打算。

    所以,约翰去唐人街买了一些看起来不错的宣纸,还有几支毛笔和砚台,以及镇纸之类的一应物品之后,就回到了贝克街。

    这些东西很贵,但是相比起买字画的开销,以及以后可能还会有写字做礼物的机会来看,还是很划算的,因此就算约翰不得不用银行卡划帐,他还是连眉头都没有皱起来。

    同时,他还特意的绕到了琴行,想看看有没有顺手的古筝,但结果还是不尽如人意,最后也只是趁兴而来,败兴而归而已。

    约翰在大唐时是已故的裴尚书的儿子,虽然是白子,受尽了世人的白眼,但是裴炎膝下只有这一个儿子,所以完全不在乎对方那异于常人的样貌,反而很是呵护有加,对他的教育也没有放松过,所以除了应了裴东来练武的要求之后,连琴棋书画也没有让他落下。

    约翰看过这个年代里一些颇具代表性的字画书法,觉得自己的水平也许达不到最高,却也属中上之流,因此可以放心的把自己的毛笔字当礼物送出去了。

    回到221b的时候,夏洛克的姿势还是在他离开家时那样,双腿蜷缩着坐在沙发上,手肘靠在桌子上,两双手的手指交叉着让他的下巴安稳的放着,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同样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没有一丁点的改变过。

    “你回来了。”

    约翰本来想把自己的东西放下,结果却被夏洛克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他本来还以为夏洛克正沉浸于自己的思考之中,连自己出去了也没有发现,结果夏洛克就用实际行动来消除了他的误会。

    “是啊,我回来了。”约翰说这句话时总觉得有点奇妙,因为对英国他从来都没有归属感,但他现在却把贝克街221b当成了自己的家。

    “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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