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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外史]谁说寂寞胡杨-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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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然是妖孽一样的笑。
  勾人的桃花眼流连着春日里空气中丝丝入鼻的味道。
  却似乎较往日少了几许风华。
  莫不是因为年纪长了两岁,人也变得沉稳,反而少了灵动?
  
  王怜花哭笑不得地看这铁汉站在那儿对着自己瞧,也不说话,也不进去通传,无奈道:“传甲,你这么盯着看,是说我脸上长蘑菇了么?”
  他虽是言笑晏晏,语气也平和,铁传甲却听出那语声竟有些中气不足,这才发现小恶魔一般的怜花公子原来是生了病。
  
  通常这个时候李夫人应该是正在午睡,铁传甲便到园子里去寻小公子。
  李寻欢正对着个靶子练飞刀。他年纪虽小,却喜穿一身白衣,映的一张脸更是粉粉一团。好在那飞刀也练得有板有眼,刀刀出手都正中靶心,让人倒也不敢小看了这小小男子汉。
  他此时站在婆娑的树影里,透下来的斑驳阳光洒在身上,煞是惹人眼。
  
  听说王怜花来了,李寻欢飞刀一扔,跟着铁传甲迎了出来。
  坐在一边等表哥练完功夫好陪自己玩的小姑娘,一看计划泡汤,竟是白等了一上午,撇着嘴跟在后面。
  李寻欢回头道:“表妹不要跟着,去喊母亲起来,就说有客到了。”
  
  毕竟是在别人家,沈浪不好抱着王怜花进门,只得等在外面,见过主人了再赶马车进门。
  却没想到出来的是个小小少年,十岁上下的年纪,却已经出落得龙驹凤雏温文尔雅,一双灵动的眼睛就像是春风吹动的柳枝,又像是夏日里烈日下的奔腾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小小少年看到王怜花,紧走两步,一跃就上了马车,道:“听说你病了?”
  他比王怜花小了将近十岁,却连个敬称都没有,可见很是熟络。
  王怜花笑道:“两年不见,二公子越来越不像话了。见了客人也不知道往屋里请,这李家书香世家,到二公子这里,怕是……啧啧……”
  
  李寻欢毕竟年纪尚小,被他一激,撇嘴道:“少来!要说念书,你可不一定比我念得好。看你这样怕是走不了路了,麻烦这位大哥直接赶车进去吧。”
  王怜花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道:“这位大哥,还不赶车?”
  沈浪看他笑得开怀,也不介意被当成了赶车小哥,灿然一笑道:“多谢。”
  
  李寻欢自然看出了端倪,道:“王怜花,有朋友也不介绍给我么?”
  王怜花道:“你好好喊声哥哥,便介绍给你。”
  李寻欢斜睨他一眼,施施然对着沈浪拱手一揖道:“阁下仪表堂堂,想必是位闻名却未曾见面的人物。在下李寻欢,这李园的主人便是家父。”
  
  沈浪看这小小少年礼数上来了也算得周全,又不似火孩儿那般人小鬼大,心下感叹今后必也是个不凡的人物。当下认认真真回礼,笑道:“小公子客气了。在下沈浪。”
  
  李寻欢当然听说过沈浪。他虽然听从父亲的安排在读一些书,但一副心思却几乎全都扑在日日苦练的飞刀上。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大好男儿,自当快意江湖。
  所以当沈浪名噪天下的时候,小小少年当然也心向往之。但饶是如此,李寻欢也只是淡淡一笑,道:“原来是沈大侠。幸会。”
  
  其子如此,沈浪自然也猜到那李夫人必也不会是一般的凡俗女子。
  但甫见之时依然惊艳。
  倒不是说这已入中年的女人一张脸生得有多美,毕竟,纵使驻颜再有术,到此等年纪,五官身姿也比不上妙龄的少女。
  沈浪惊艳的,是她的气质。
  不动时如空谷幽兰,动时却像盛极了的凤仙。
  
  她午睡刚起,云鬓尚有些蓬松,却毫不介怀。
  走路很快,跟在后面的林诗音要一路小跑才跟得上来。
  见着王怜花,也不端长辈架子,打趣道:“怜花怜花,今日却要被花儿怜了么?这生了病,看起来更像是个小姑娘了。当初真不该拦着,让平儿娶了你才是。”
  如此看来,这女子不但是不喜欢京城的喧嚣,想必也不喜欢汉人的繁文缛节。
  
  饶是长辈,王怜花却并不拘谨。牵了沈浪的手幽幽叹道:“探花郎千金之躯,怜花一介草民哪里攀得上?沈浪,来,见过李夫人。”
  他突然如此坦然大方,沈浪都吓了一跳,那李夫人却只是短短一怔,便笑得前仰后合,道:“你个小鬼!我算是败给你了。进屋进屋。”
  
  当下寒暄几句,王怜花也不卖关子,袖子一撩,便露出手臂上赫然一条红线。
  李夫人杏目一瞪,道:“胡闹!这一线牵本是下给女子的,却是哪个这么恶毒,用在你身上?”
  王怜花心下一沉,还是试探道:“可小侄听说,这毒是可以解的?”
  
  李夫人沉默半晌,道:“罢了,这也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但一线牵可解,也只解得了女子。只因附于女子体内的蛊虫,难以适应女体的阴柔,才会越来越虚弱,到最后与女体同归于尽。只要用童子血和金莲花这等至阳之物,在蛊虫最虚弱之时突然变换其寄生环境,将之杀死即可。但你本就是阳性体质,蛊虫在你体内正是如鱼得水,生长得正欢,如何杀得了?”
  
  沈浪一颗心几乎沉到谷底,道:“那就没有别的法子?”
  李夫人道:“法子不是没有,却也跟没有差不多。”
  王怜花笑道:“夫人再卖关子,怜花小命可都没有了。”
  李夫人叹道:“好在你练的功夫本就偏阴柔,若能配合极寒的千年寒冰床,兴许能杀死你体内的蛊虫。但这千年寒冰本就无迹可寻,更何况寒冰床?”
  
  王怜花心道也算是天不亡我。
  原来当日在快活王藏宝的石室中,满室的珠光宝气,最吸引他目光的却是一张雾气缭绕的千年寒冰床。
  虽然难免会碰上在自己骗取去寻宝的齐智韩伶一行人,但好歹也算是不用再无头苍蝇到处撞。
  他算算行程来得及,心下了然,却闭口不言,偷瞄正试图扯个笑容出来的沈浪。
  
  李寻欢站在一旁,听得也是胆战心惊,但看在场的人俱是面色沉重,道:“不是说祸害遗千年么?怜花公子此等顶级祸害,自然是要比所有人都活得久。千年寒冰虽然难寻,但也不是全无希望,咱们先找找再说。”
  王怜花本还没看够,却一个没忍住,咯咯笑出声来,只得老实交代道:“楼兰有。”                    
作者有话要说:小沈:原来怜花公子差点许给大李探花么?小呆:你以为本公子守身如玉这么多年是容易的么?




☆、花开堪折直须折

  林诗音听人说起过,在遥远的罗布泊,茫茫大漠中曾经存在过一个叫做“楼兰”的古老王国。得益于丝绸之路而曾辉煌一时,却也因丝绸之路而引来亡国之灾。
  她听说那个楼兰古国早就在漫天黄沙中湮没,定格成一幅凄美的图画。
  所以,表哥要去的,自然不该是那里。
  
  李寻欢并没有解释太多。
  因为就连他自己也不确定王怜花所说的“楼兰”是不是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楼兰”。
  但他一定要去。
  他虽然不是很懂王怜花的毒,但是他知道他现在的战斗力甚至比不上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
  而之前在开封城仁义庄那个奇怪的英雄大会上所发生的一切,也自然逃不过他的耳朵。
  
  李寻欢只有十岁。但他就是确定,很多时候,并不是人多的一方就一定占理。
  就好像,头雁若是领错了路,整个雁群就会一起迷失方向一样。
  更何况,他也并不是太在乎谁更占理。
  他在乎的是,王怜花虽然自私自恋自以为是,但他还是不希望他死在路上。
  而且,他的飞刀练了那么久,也正想试试锋芒。
  而且,这个沈浪,似乎也很有些意思。
  
  正是月季花开的时节,五颜六色的花朵绽放在李园门口的小道上。
  林诗音一袭紫衣,躲在盛开的花儿后面,苍白的小脸绷得紧紧的,嘴唇抿成一条线。
  她没有哭。表哥最讨厌看人家哭。
  她就那么看着李寻欢跟王怜花离开,直到马车的顶棚几乎已经看不见了,也还是不肯回去。
  
  王怜花看李寻欢头也不回,打趣道:“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二公子不回头,是怕舍不得走?”
  李寻欢张张嘴却没想到要说什么去反驳,向着手掌哈口气,就去挠他的痒痒。
  王怜花躲不过,被挠得上气不接下气,躺在榻上来回滚,到最后滚到了沈浪身后,把整个腰都贴在他身上。
  
  李寻欢没地方下手,在沈浪腰间探了两回,抓不到人这才放弃,道:“真没意思,大丈夫还往人身后躲么?”
  王怜花气喘吁吁道:“等我解了毒,定找你挠回来,看你躲不躲。”
  沈浪这才明白为什么火孩儿跟王怜花相处那么短的时间,便可以成为好朋友。
  这个骄傲得让人恨不得把他捧上云端的人,遇着了小孩子,自己便也变成了小孩子。
  
  马车突然停下来,车里的三个人心照不宣,立即禁声。
  便听得铁传甲道:“前方不知是哪路朋友?铁某路过宝地,借路一用。”
  他身形剽悍、满面虬髭,并不是好惹的样子。若是普通的小贼,必定是钻在灌木后面,出都不敢出来。
  
  所以对方既然光明正大地拦了路,便必然不是泛泛之辈。
  果然,一个面色蜡黄的病老人,坐在一顶两人抬的软轿里,轿帘掀着,客气道:“中州仁义庄,耽误好汉赶路实在抱歉,只是我等在追杀两个江湖恶人,到了此地不小心失了他们行踪,这才拦路打听。”
  
  铁传甲一看来者不善,呐呐道:“不曾见过两个恶人。”
  病老人客气道:“请恕在下冒昧,还请车中朋友出来一见。”他一双无精打采的眼死死盯着马车,车中隐隐约约的草药味道实难逃过他久浸药物的鼻子。
  仁义庄手眼遍布江湖,王怜花中了毒,又伤在高小虫手里的事情,他自然是清楚。
  
  却见车里出来个白衣白面的俊秀少年。
  少年虽身量尚小,气场却丝毫不输在场的八尺壮汉。
  他一袭白衣,就像水面上亭亭的夏荷,纤尘不染。他目光柔和,带着浓浓的书卷气,却不似小小书童软弱好欺。
  总之他只是站在那里,就让人不敢小觑。
  
  然而他一张口,却让在场的几乎所有人都惊掉了下巴。
  那气质清新淡雅,神色泰然自若的小小少年弯了眉眼道:“老头儿,让路。我嫂嫂着急看病,我没工夫陪你玩。”
  齐智缓缓道:“小公子见谅。”却并不让人让路。
  
  李寻欢一纵身,众人只见白影一飘,那小小少年便站到了齐智面前。
  惊呼间,李寻欢手里捏着的一把三寸长的小刀,已经向齐智招呼了数十招。
  齐智双腿不动,上身来回闪躲,小刀虽然锋利,却毕竟是孩童的玩具。
  李寻欢攻得气喘吁吁,却沾不到齐智的半点衣襟,小刀一收,赌气道:“老头!你为什么不还手?”
  
  齐智道:“小公子,既然贵家人着急看病,还是出来见见的好,省得耽误了医治。”
  正在此刻,轿帘掀开,一个略施粉黛的美人倚帘相望。
  只见她单手抚着心口,纤纤玉指之上是尖削的下巴,微微泛白的樱唇,和玲珑小巧的鼻子。一双眼睛,似两眼活泉,灵动而带有几分幽怨。再往上,两支珠花斜插着蓬松的云鬓,当真是我见犹怜。
  
  美人旁边,是一个温润如玉的青年,青玉绾发,眉眼平和,正一手撩着帘子,一手小心扶着自己的妻子。
  一张脸上,竟看不出任何情绪。
  只听那美人柔声道:“寻欢,不许胡闹!”
  李寻欢便撇撇嘴,小心把刀收进袖子里,昂首道:“也罢。反正嫂嫂已经出来了,你们可不许觊觎她是个美人,打什么坏主意。还不让路!”
  
  那青年上下打量了齐智,微微摇了摇头,便扶着生病的美人下了车,向他做了个请的动作。
  齐智一边叫手下上车去搜,一边笑道:“公子雅量,老朽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不知公子如何称呼?”
  那青年却只是点点头,并不言语。
  
  齐智疑心又起,王怜花的易容术独步天下,看到的,不一定就是真的。
  正待要问,李寻欢却抢道:“老头你不要得寸进尺,查完了就赶紧让路!”
  齐智手一翻,几点寒星随之发出。
  温润青年眼神一凛,将身一转,便把那美人死死护在怀里。
  他一着急,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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