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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清点点头又好奇地问:“那么不会让人察觉的,最厉害的毒是什么?而最让人生不如死的毒又是什么?”梅姐皱紧眉头,有点迟疑道:“这个没有定准,但以我之见,最让武林中人忌惮的当属‘七星海棠’;而最令世人生畏的莫过于‘牵机’,不过这两种毒一个只是传说,也没见有人制出来,一个在皇宫大内珍藏,均难得一见。”
“‘七星海棠?’‘牵机?’”陆清喃喃,这两种他都听说过,金老爷子笔下《飞狐外传》里程灵素就种出了‘七星海棠’,而南唐后主李煜就是被一杯‘牵机’夺去生命的。
想起这是个武侠的世界,现在又听到“七星海棠”的名号,而金大侠笔下的世界几乎是相通的。也不知是不是穿到他的书里了。但是转眼看见高轩急急忙忙地走了过来,想起高轩自己说他在江湖上还颇有地位,而陆清打赌金大侠笔下并没有这么一号人物。
因此穿到金大书中的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高轩还没进房就大叫师妹和陆清再不去吃饭,他就要饿死了,陆清忙与那梅姐一道去用餐不提。
梅姐正是“鬼医”高轩的师妹,全名叫梅若冰。这名字与她冷若冰霜的外表倒是相配。然而相处久了,陆清知道她其实是个外冷内热的女子。
话说陆清当日被劫上山,那老者对他也没有什么恶意,不过是好奇而已。后来见他不是什么邪恶之人也没有过多干涉他,只是不准他下山,说是师妹和自己的住处很隐秘,不想招来外人打搅。因此陆清就莫名奇妙地在山上待了下来,随着时间的流逝,陆清慢慢发现高轩这个人心性单纯,虽然号称“鬼医”,也不过是因为他相貌奇怪而已。
若不是知道他是“鬼医高轩”,陆清会以为自己穿到射雕或者神雕的世界里了。因为高轩他就是个活生生的老顽童周伯通嘛!最开始陆清发现梅若冰的身上也很有几分小龙女的影子,对什么都是不甚关心,除了高轩和她种的药草。相处日久,陆清发现自己错了。梅若冰不是故意疏远别人,她只是不知道怎样和人交流。
在山上无聊得快长毛的时候,陆清无意中看到梅若冰在夕阳下伺弄她的宝贝药草,脸上挂了丝不甚明显的笑意。那个瞬间陆清觉得他看到了一幅绝世名画——《蒙娜丽莎》。
梅若冰看到陆清站在不远处,向陆清点点头就算打过招呼了。见梅若冰要走,陆清急忙几步上前去:“梅姐,这是什么药草?有什么药效?”值得惊喜的是,梅若冰虽然很惊讶,但是居然回答他了。
陆清看见好不容易有人肯搭理自己,马上装作对药草感兴趣的样子——询问,梅若冰耐心极好,也——回答他的问题。连陆清也不得不佩服她的知识之广,对那些药草的功能,药效乃至产地都知之甚祥。也许是因为聊到了自己的专业领域,梅若冰很健谈。正是因为第一次陆清冒充爱好学习的乖宝宝太过成功,后来梅若冰更是找来一大堆医经毒经扔给陆清,看得陆清头昏脑胀。
一度吐槽说都是夕阳惹的祸,果然距离才能产生美。他也曾偷奸耍滑,重温了学生时代和老师斗智斗勇的经历。然而梅若冰早抓住了他的弱点,别看我们的陆童鞋长得温文儒雅,套上白衣更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可内里就是个吃货啊吃货。当梅若冰宣布陆清要是看不完她指定的书,就别想吃她做的饭之后,陆清这厮就乖乖学习去了。
作为“鬼医”高轩的师妹,梅若冰擅毒,论医术她自然比不上高轩,但是说到用毒,高轩是拍马也难以望其项背。她早年在江湖上人称“梅花仙”,只因她姓梅,又素喜梅花,人们又见他长得冷若冰霜,艳若桃李,所以替她取了这么个雅号。后来她慢慢退出江湖,在这不知名的山上隐居下来,江湖上的人也慢慢淡忘了她。
从高轩口里知道这些过往的时候,陆清童鞋汗道:“幸好梅姐的绰号不是以她擅长的东西命名的,不然要是叫个‘梅毒’可咋办?”梅若冰对“梅花仙”的别号很是喜欢,要是知道陆清这么调侃她的外号,非得去皇宫偷出“牵机”,让陆清好好体会一把“最毒的药”的滋味。
其实高轩说起这些往事给陆清听也是有用意的,他见师妹对陆清很看重,暗想:“一直以来师妹都想找个传人,她是不是看上陆清的资质,想收他为徒?这可不成,师妹要是找了陆清,我去找谁啊?我要抢先下手,最多我和师妹都做他师父好了。”,于是他问陆清道:“小娃娃,你看我和我师妹怎么样?”陆清不解:“什么怎么样?你们都很好啊。”高轩听了喜滋滋地问:“那让我和她一起当你师傅吧。”
陆清觉得又是一道响雷砸下,他张大嘴,红着脸,激动得半天说不出来话。高轩等了许久不见他的回答,仔细一看发现陆清的表情不像是不愿意的样子,他想:“这小娃娃准是一听见要做我和师妹的弟子给高兴得说不出来话。嗯,我要去告诉师妹这个好消息。”
我们先不管老顽童附身的高轩,他历来办事不着调,说话不靠谱。先说说陆清这娃到底是怎么了,其实高轩猜得不错,这娃确实是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不过不是高轩想的那样,而是他——终于看到自己身上的主角模式了!!!
这娃自打穿越以来都不确定自己是不是传说中的穿越主角,他一直都以为自己不过是来种田滴!现在看到勉强算得上“武艺高强的江湖前辈” (哭着喊着) “要自己当他们的弟子”,他泪奔了:“原来哥确实是传说中的穿越主角:看看哥王八之气一震就收服一大堆英雄好汉;马上哥就要习得绝世武功,然后就是哥一统江湖的时候了;哥再继续发挥主角魅力,一步步挤入朝堂,向封建社会传播科技革命的种子;嗯,现在是明朝中期,时间正好,哥要把辫子王朝扼死在东北那个旮瘩;出兵把小日本灭亡了;再组织远航,抢先一步把美洲占领了…最后哥再收罗一大堆美女组建个庞大的后宫。等哥故去,还被后世学者称为‘16世纪最伟大的xx家,xx家,xx家,最琢磨不透的谜’ 嘿嘿,那样哥也完成了穿越任务,哥圆满了”YY完毕,收回飘散的思绪,擦擦嘴边的口水,回过神来他才发现那位“前辈高人”早就走了。
尴尬地摸摸鼻子:“其实,哥就是个打酱油的吧啊啊啊!”
不说陆清一个人在那里不着边际的胡思乱想,且说高轩兴冲冲地去向梅若冰报告好消息。梅若冰拒绝了:“拜师只不过是个名分而已,有没有都无所谓,我只要他好好的继承我的本事就好。”其实她不知道陆清根本不在乎多一两个师父,他只是纠结于如何解释自己的来历。
梅若冰先前确实有过收陆清为徒的念头,但是想到陆清已有师承,而且看样子师门很是神秘,她就打消了。后来见陆清资质确实不错,又好学。她对陆清更是满意,简直是倾囊相授,对陆清不像是师父对徒弟,更像是母亲对儿子。于是陆清就在山里开始了他漫长的学习生涯。等到他出山,已经是很久之后了。
九格雷降术之第九格
秋风萧瑟,树叶几乎都掉光了,一片黄叶挂在暗青色的树枝上,在风中要掉不掉,像是垂死挣扎的囚徒。
枯草连天,太行山上也不像春夏时节那样花香蝶舞般热闹,动物们都不大出来觅食,只偶然看见几只灰不溜秋的兔子从草丛掠过。这样寂寥的秋日,远远的却看见有两匹快马从山道处疾驰而过。马很是神骏,长长的鬃毛在风中飘扬,四蹄腾空,快若闪电。
马上的骑手一位是身着红衣的年轻男子,眉如剑,眸似星。另外一人是一位灰衣的中年汉子,身材魁梧,双眼炯炯有神。
又经过一个山道,红衣的男子对同伴建议:“前面不远处有个峡谷,我们待会在前面下马,去峡谷边取点水再继续赶路吧。”灰衣汉子点点头,说道:“也好,快马加鞭地赶了这么久,马儿也累了。那几个贼人想必也跑不远,咱们早晚都会抓住他。”
不多时,两人就到了峡谷。那峡谷即使在秋天也甚是漂亮:清亮的山泉水汩汩流下,岩石也被冲刷得光滑平整;最妙的是泉水下面有一个小小的幽谭,那潭水清澈见底,几条鱼儿在自由的游动;潭边开着一种不知名的蓝色野花,花香袭人;零星的有几只梅花鹿在潭边饮水,看到人来,惊得一慌而散。两人翻身下马后,拍拍马背,那马儿颇有灵性,自己离开去寻草不提。
两人在潭边取了些水,灰衣汉子说:“这几天全是吃的干粮,我嘴里都淡出个鸟来,你且等等,我到这山上去打些兔子。”红衣男子闻言也有些意动道:“那你可要快去快回,我就在这里等你。”灰衣汉子离开之后,红衣男子寻了块干净的石头坐了下来。
正当他悠然地欣赏着峡谷的美景之时,突然听到他的坐骑发出“咴咴”的声音,有点好奇地循声找去,看见两匹雪青马欢快地奔腾着,而眼前是一大片枫树林,枫叶红得像燃烧的火焰,夕阳下,红色叶片的脉络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在四周一片枯枝败草的衬托下,这枫树林美得像是个梦境。
饶是素来喜怒不行于色的红衣男子;此时也不禁被这美景惊得呆住片刻,他缓步迈入林中,见地上已经铺上了一层厚厚的落叶,脚踩上去发出“沙沙”的声音,在这寂静的林中听得格外清晰。秋风掠过,几片枫叶缓缓打着旋,轻轻飘在地上。
枫叶似火,残阳如血,红衣男子身姿挺拔,秋风把他的青丝吹得稍稍凌乱,他的衣袍在风中猎猎作响,这简直就是一幅美丽的画卷。
然而一片刀光闪过,却硬生生打乱了这幅画,虽然危险来得太过突然,红衣男子反应却不慢,一个闪身避开了偷袭者绝杀的一击,但是右臂还是被狠狠地划开了一刀。血立刻浸透了他的袖子,顺着手臂滴答滴答地落在枫叶上,诡异的是那血却是黑色的。红衣男子知道不好,对方在刀上淬过毒,当即点了身上几个大穴,看向偷袭者。
偷袭者是一个一看就知道有胡人血统的男子:他眼窝深陷,鼻梁高耸,眼睛微微透出蓝色。那汉子见红衣男子受了重伤,右手打了个手势,就见空旷的枫林里忽然又冒出六个人。
红衣男子眼神微眯:“潞东七虎?”
其中一个穿着紫衣,长着一双凤眼的男子笑道:“算你有点眼力,认得我们七虎。嘿嘿!本来我们也不想与你为敌,是你穷追不舍地跟了我们一路…”红衣男子不等他说完,便道:“你们七人作恶多端,就算我今天注定命丧这里,也要拖着你们几个贼人一块下地狱。”
“五哥,别跟他啰嗦,他现在中了大哥的‘绝命散’,支撑不了多久,我们先料理了他,再去找那只大狗熊。”一个双眼无神,面皮焦黄的男人出口道。红衣男子用左手抽出腰间的软剑,也不再说话,静静立在原地,等对方先出手。
“潞东七虎”果然不再啰嗦,而是分散开来。红衣男子从这七个人行动的方位判断出他们应该是在布一种阵法,他也不等对方布好阵,抢先攻了上去。他猜得不错,这七人确实是在布一种名为“天罡北斗七星阵”的阵法。
这阵法极厉害,是根据七星阵创出的,七人分别占据七个方位,对敌形成包围。随着阵势变化,七人即可联手往复,流转不息,是一种专门以弱克强的阵法。
这七人也是初次布阵,难免配合不好,再加上红衣男子不顾伤势的猛攻,双方竟然打成平手。但是双方都明白,时间拖得越久,对红衣男子越不利。因为强用内力,毒气运转,他已经觉得有点头昏,现在也不过是在勉力支撑而已。
就在这时,面皮焦黄的汉子趁着红衣男子恍惚之计,从背后偷袭他,那刀在阳光下居然泛着幽幽绿光,明显也淬过毒。这要是砍实了,红衣男子必将命丧在此。
正在这千钧一发之计,一个灰影闪过,红衣男子惊喜道:“童大哥!”
而“潞东七虎”则齐齐惊叫:“六弟!”灰衣男子手上提着的,正是那“六弟”的头颅,而他的身体却已经躺在枫叶上,红色的血染得枫叶更加耀眼。
灰衣汉子正是红衣男子的同伴童百熊,也是刚刚死掉之人口里的“大狗熊”,而那红衣男子当然就是东方不败。童百熊扔下手上的头颅,那脑袋滴溜溜地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剩下的“潞东六虎”忙把头颅捡过来。
他走向东方不败,看见他手臂上的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