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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式恋情-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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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桌面窸窸窣窣的声音过后,杨勉修来到身旁,捏了捏他的耳朵,语气亲昵而又温柔,像俯身在情人的耳旁般低语,“我出去一下,要不要帮你带饭?” 
  
  “好,”他仰起头笑道,“帮我带鱼香茄子饭。” 
  
  “馋鬼。”杨勉修的手压着他的头发揉了揉,再亲了亲他的脸,便离开了。 
  
  宿舍只剩下他一个人。 
  
  距离那场风波仅过去一周,那条微博像销声匿迹般,不再出现在首页,取而代之的是更新鲜的血液,更劲爆的八卦。 
  
  来得快,也去得快。 
  
  他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的伤害,无论是置身于事件中时,还是在已平息后。 
  
  或许还有更准确的说法。 
  
  重新登录微博后,右上角立刻弹出数量不少的评论和@,还增加了三十多个新粉丝。 
  
  他昨晚有些小感冒,用手机更了条出本意愿的微博就去睡了。桌上放着用透明塑料小盒装好的小药丸,杯子里倒满了热水,全是杨勉修备好的。 
  
  将评论粗略地看了一遍,在一片叫好声中也不乏有催更的,他像被投到深井里的一颗小石子,沉入冰冷的水中后,恍然想起小说已经断更至少一个月了。 
  
  “你终于更博了……抱住大腿不让走,求赏个更新!” 
  
  “老槐,你死哪里去了!塔卡西斯是死是活你倒是快写啊!” 
  
  一群坑底亡魂的呐喊。 
  
  老槐不自觉地露出看似歉意的笑,手指在键盘上飞快地敲打,由于没有套上键盘保护膜,清脆的声音犹如一个个机械的音符,被灵活地奏成一首不知名的曲子。 
  
  “抱歉,因为最近有事急着处理,存稿也恰好用光了,没来得及更新,今晚会补更的。” 
  
  看着干巴巴的回复,乏味到拧不出一滴水,老槐异常想念过去能用颜文字卖萌的日子。遗憾的是,拥有这个习惯的知名不具已经在一年前账号自杀,封笔不再写任何东西了,即使不久前被强制性戴上抄袭的镣铐,也不会再现身网络。 
  
  知名不具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死了。 
  
  抄袭事件能如此之快地平息,恐怕是因为没有攻击的对象。把质疑、谩骂一股脑地装进密不透风的罐子里,氧气很快便用完了,再好的精力也有耗尽的那一刻,当发现无论再怎么争执也得不到一个确切的结论时,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知名不具没有微博,也不混任何一个网站,专栏冷清得让人提不起劲去撒野。一个消失在网络中的写手,他遗留下来的破事像街摊贩卖的二手货,不知道其主人是谁,低廉得只能博得路人垂下的挑挑拣拣的目光。 
  
  要去哪里找那只狡猾的下蛋的母鸡呢?什么都没有留下,只有地上碎裂的蛋壳。 
  
  抄袭风波攻击的只是他的过去,知名不具与现在的他没有任何关系。 
  
  他现在是老槐。 
  
  两年前,在写完最后一篇小说《界限》后,他亲手杀死了第一张面具,半个月内换上第二张新的脸孔,摇身一变成为活跃于另一个文学网站上的新锐写手,老槐。 
  
  为了避免惹上抄袭的祸事,不得不这么做。在他打算写《界限》时,就已这么决定。 
  
  有一种邪念产生于极短的时间内,像过路魔附身般,让即将破栅而出的怪物吞噬神智,从而做出违背本愿的事。在他的想象中,过路魔是一团没有实体的黑雾,只有在邪念产生的那一瞬间,它才会出现,不容忽视地飘在空气里,伸手想去推开时会穿过它的身体,既不能消灭,也无法驱散。 
  
  有一天,过路魔出现的诱因变成了杨勉修。 
  
  有时候徐坚会自嘲,一个被腐物掰弯的男人到底是不是同性恋。他的性取向不是天生如此,也并非因为爱上一个男人而走上这条路,可以说一切都是自取其果。若要把这个过程作一番比喻,腐就像一把裹着蜜糖的匕首,当他靠着G′V打′枪时,这把匕首已经稳稳当当地插在了胸口,只露出刀柄的部分。 
  
  徐坚没想过有朝一日已经不能再回头,即使硬盘里已经存了好几G的小电影。 
  
  直到那个诱因出现。
  
  第一眼,杨勉修站在宿舍里,弯着腰从行李箱拿出衣物,他的个子太高,弯折的背像架起的一座桥。第二眼,他忽然朝着门口望过来,可能是光线太亮,徐坚连他脖子附近细碎的发尾都能看得一清二楚。第三眼,随着距离的靠近,仰头所见的黑色眼瞳浸满笑意。 
  
  想必那时正是过路魔第一次经过他的身旁,让他产生了异样的情愫。只不过这份喜欢只能暗藏心底,他还没有胆子敢表露出来,在同一屋檐下生活越久,便越着迷杨勉修的每一个地方,这种磨人的距离感让他挑不出对方的一个毛病。 
  
  古人写诗文咏怀,他也想把意淫实体化,既然不能袒露心迹,那么写写意淫小说自娱自乐也不错。 
  
  他只有一个叫知名不具的账号,以往在专栏写写东西,随性且不矫揉造作,但是为什么呢?
  
  为什么要抄袭?
  
  可能是过路魔的第二次经过吧。 
  
  他也明白这是一个可笑的借口,让他每次回想都忍不住发笑。 
  
  为什么?为什么非要做?
  
  他干了一件蠢事。 
  
  杀人是犯罪,将自身的苦痛历程加诸他人身上的杀人者,白白浪费了作为人的资格,因为在这个世上,一定会有坚守正义的人,无论跌进多么深多么黑暗的谷底,仍然不会跨越法律与道德的界限。 
  
  夺走别人性命的犯人无法延长自己的生命,偷走别人素材的小偷却可以光明正大地拿缝补拼凑出来的东西向外宣布这是属于自己的原创作品,博得不知情的观众的喝彩与掌声,只要被揭穿的那一天没有到来,小偷就能以主人的身份占有无限的赞誉,并站在无辜的立场上大肆对读者洗脑。 
  
  多么无耻。 
  
  而与之抗衡的,也有永远不会犯罪的人,永远不会行窃的人,这与他们所走过的路没有关系,也与他们读过多少本深奥的著作,受过多么高等的教育熏陶没有关系,深埋在他们血液与骨骼中的凛然道义是现存稀少,也是最宝贵的东西,因为这是公正天平上最具有重量级的黄金砝码,让任何一切罔顾廉耻之事都显得无足轻重,卑微得近乎消逝。 
  
  他做不成这种人。 
  
  当过一回初次行盗的窃贼,哪曾料到偷窃竟会慢慢上瘾,有了第一次便会有第二次,第三次,食髓知味。轻轻松松地将现成的作品稍加修改,便可据为己有,不必费多大功夫。甚至将《游乐场》拆得东一块,西一块,拿所需的部分填补进属于他和杨勉修两个人的意′淫的框架里,写成一场只有在虚幻的梦境里才会发生的浪漫恋情。 
  
  然而,事实却是如此天意弄人,颠倒黑白,小说里以他与杨勉修为原型的杨绍华、谢康,真正的原型却是漫画中的吉田纯也与竹内浩司,当他作为杨绍华在小说里享受着谢康温柔而不失深情的爱时,殊不知这只是一场剧本式恋情,上演着在冰冷的纸面上被′操′纵′的木偶戏,没有灵魂,没有自我,也不存在真正的爱。 
  
  欺骗性的爱情。 
  
  到头来,也只是一场徒劳的意′淫,沙漠上的海市蜃楼罢了。 
  
  徐坚坐在电脑前,双手不断地在键盘上来回,他曾经写下一个个虚构有趣的故事,这次却连现实都写不好。 
  
  但是无论如何,这个秘密都将会被誓死守住。虽然他大可不必在杨勉修面前供出知名不具这个账号,但是他私心地想让他看看那篇小说,那篇以他们为原型的抄袭之作——《界限》。 
  
  夏风从阳台灌进来,吹动起绿色的帘子,空荡的宿舍里只有他一个人。 
  
  或许他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他最渴望赢过的那个人,早已经输得一败涂地,并且赌上了深情与爱情。 
  
  “我的谢康。” 
  
  他伏在桌上,轻声念着恋人的名字。 
  
  夏天即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一 剽窃者

  “喂,季桐,你真的不打算考虑考虑我吗?”
  
  我的目光从她那染成栗子色的头发移到弄了小卷的发尾,然后顺着肩膀的弧线落到拿着筷子的手上,最后被沾着一点红色番茄汁的鼻子吸引了注意。
  
  从包里掏出纸巾递给她时,她似乎并无察觉,而是紧紧地盯着我,无意识地咬着下唇,期待我能给出一个让她心满意足的答案。
  
  浑然不知她刚才小口咬牛肉的时候番茄汁溅上了鼻翼,形象已经毁于一旦。
  
  看我拿着纸巾,她不明所以地问,“给我吗?”
  
  “嗯,这里脏了。”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示意给她看。
  
  看得出她很尴尬,接过纸巾低下头慌乱地擦拭着,我也在那一瞬间明白过来,她之前只是在强作镇静而已。的确,即使告白的时候装出一副调侃的模样,看样子像是在开玩笑般,语气也异常轻松,其实应该是鼓足了不少勇气。
  
  毕竟我已经拒绝过她一回了。
  
  “不是和你说过吗?我是Gay。”我移开目光,不想让她有太大的压力。今天饭堂的例汤很难喝,上面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味道也像混了不少水般寡淡无味。
  
  我想起傍晚打给他的那通电话。
  
  在我的思绪陷入无可救药的悲观时,她忽然抬起头,不死心地追问,“最后问你一遍,真的不行?”
  
  “不行。”怕她伤心,我又补了一句,“我对所有女人都不行。”
  
  兴许是这句话起了点作用,不至于让她失了颜面,她郑重地朝我点点头,然后夹起一大块牛肉,不服气地一口塞进嘴巴里,津津有味地吃着,那种眼神就像在告诉我:行了,我也不必装了,那就一笔勾销吧。
  
  我觉得有趣极了,笑着看她从那无形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后粗鲁的吃相。
  
  “说起来,你还喜欢着那个人?”她不自然地看向别处,像做了亏心事般不敢看我。
  
  “谁?”我以为听错了。
  
  “照片上的人,”她支支吾吾地说,一副想知道又拼命克制住的模样,“那个男生,是你喜欢的人?”
  
  我立刻明白她说的人是谁。
  
  从钱包里掏出那张照片,我把杨勉修难得一见的笑容向她展示,“你是说这个?”
  
  “嗯……对不起,上次捡到你的钱包就擅自翻开了,因为想看看有没有能辨明身份的校园卡或其他证件,所以看到了这张照片。”
  
  “没关系,我原本就没打算隐瞒。”我放低了声音,漫不经心地说,“他的确是我喜欢的人,只不过我们不可能在一起了。”
  
  而且,今晚过后,我会彻底地放弃他,这正是他一直以来所希望的。
  
  “就像我一样吗?”她用筷子戳着不吃的剩菜,“我喜欢你,你喜欢他,他又喜欢另一个人,这场追逐也是够老套的。”
  
  “是啊。”我并未反驳。
  
  这张照片是我们认识不久时拍的。高二那年,高考的乌云还没有笼罩每一个人,课间很多人聚在走廊上闲聊玩闹。他的教室在五楼,我在四楼,由于四楼的走廊比五楼的多出一个走道的宽距,那天他和几个朋友从五楼探出头,朝下一层的我龇牙咧嘴地笑。
  
  我看着他的笑容,想也没想就拿出手机,开启照相功能,他们以为我在帮他们拍合照,一个个都凑得紧紧的,对着镜头摆老掉牙的剪刀手。我面不改色地将画面放大,直到屏幕充满了他的笑脸才按下快门。
  
  谁也没有找我要这张照片,估计他们都没当一回事,这正好省去了不少麻烦,我也不必找一些蹩脚的借口来掩饰。
  
  下午我便跑到学校后门的照相馆,冲了一张钱包照。我只有这么一张他的照片,因为我知道我一定会好好地保存它。
  
  它不会被我弄丢,也不会被我遗忘。它只会在我自愿想舍弃的时候消失。
  
  我把照片收了回来,没有放进钱包里——那个它待了四年的位置,而是将它撕碎。
  
  “你!”她目瞪口呆地看着我的动作,“为……为什么要?”
  
  “因为我决定放弃了,”我看着浮在汤面的碎片,呼出一口气,“放弃这个我喜欢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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