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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饮冰-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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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混血的缘故,李祝融很多堂姐妹也漂亮得不行,现在都没结婚,还在游戏人生。还有像今天我遇见的罗家,书香门第的夏家,都很好。其余的,王家虽然从政风生水起,但抵不过家传的肥胖基因,王朗还好,只是五官平淡,又玩射击,还在正常体重。他那个妹妹的日子不太好过,在这个以瘦为美的社会,无论在我们平常人还是在这些世家大族里,女孩子太胖都不是什么好事。
    至于贺连山就更悲催了点,用郑敖的一句话说,他爷爷长得跟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似的,贺连山有什么办法,不过也有个好处,至少说明他是亲生的。
    所以贺连山是玩得最疯的。身边的女孩子走马灯一样地换,他的游戏人生,透着股看透那些漂亮女孩子的冷眼和阴狠,有人说他床上手段很变态,不过只是传言而已,我和他并不熟。
    王朗早安排好了,这日料店没有一个顾客,只剩下服务员和老板在,庭院里用来造景的是日本红枫,其实就是槭树,比罗汉松长得快多了,颜色也鲜艳。有次苏律师跟钱教授聊起沈从文,说沈从文讲蔬菜也是有“格”的,说现在很多庭院用的槭树,格就低,不如矮松梧桐。
    房间也是典型的和室,地上铺着榻榻米,布置得很精致,国土决定格局,日本文化从建筑到室内装修,到食物,都透着一股小而精致的风格,穿着和服的女服务员用托盘上菜,大概照顾到其余不常吃日料的人,食物里面生食不算多,天妇罗还不错。喝到味增汤,没想象中的恐怖。
    王朗算半个雅人,他家里守旧,长房一对儿女都没出国读书,这在他同龄人中是非常少见的,他大学读的是B大,据说是自己考进去的,也算不错了。他妹妹还在上女子学校,经常有人开玩笑,说他家活在古代。
    女孩子们都很喜欢日式料理这种格调,几个女孩子已经拿出手机对着食物拍起来。看来是第一次跟过来——在这堆人的聚会里,拍照不算什么好事。据说上次贺连山带着一个女孩子在香格里拉吃饭,遇到几个长辈,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被叫过去一起吃饭,大概香格里拉的摆盘实在太好看,那女孩子一时按捺不住,拿出手机,结果被保镖劈手拿过去,内存卡掰得粉碎,女孩子差点吓哭。直到现在,很多长辈都在说贺家的小儿子不识大体,不成器,年轻孟浪。
    我拣了两个寿司吃了,听他们聊出国的事,Shakira是典型的ABC,骨子里是个美国人。我大学读的法学,一度想考国际法,了解过英美法系,看多了美国的案例,觉得这个国家人的性格很有意思,有种不谙世事的天真,这种天真,大概是只有当一个民族兼具历史较短和经济发展程度很高两个特点时才能保持的。而中国则完全相反,历史悠久,遗留问题多,几千年动荡,人命如草芥,几十年的安定还不够,还处于居安思危之中。所以看见美国人,常常会惊叹他们的天真。
    天真的女孩子,总是讨人喜欢的。
    王朗是聊得最欢的,他家里作风老派,他自己也有点像他那些一把年纪的叔爷爷,整天研究吃喝书画怎么“雅”,只差出本随园诗话。先问Shakira美国吃的东西怎么样,Shakira笑得爽朗,说那边常摆在超市里的蔬菜大概只有十几个品种,水果看起来漂亮,其实还是中国的食物好吃。
    我看了一眼郑敖,他坐在我左手边,弓起一条腿,正后仰靠在一张矮几上,花瓶里插着两支不知道真假的芍药,光很亮,他的发丝被照得近乎透明,这样漂亮的鼻子,笑起来有点轻佻的薄唇,还有那漫不经心的神色。发现我看他,转过来,朝我挑了挑眉毛。
    我低下头,默默又吃了一节寿司。
    我不太能融入他们。
    但每次又很没出息地跟过来。
    就算处境尴尬得像不小心混进马群的羊一样,都心甘情愿地待在里面。偶尔也会发生一点以后想起来都十分尴尬的状况。
    好在这两年已经好多了,年少时候只有一股不管不顾的热血,成年之后,就渐渐有了自制力,并不是不喜欢了,而是因为已经知道他不喜欢我。无论再怎样费尽心机地寻找话题,无论做多少类似的事,他不喜欢我,就是不喜欢我。
    所以不再努力融入他们,不再吸引他目光,安心当背景就好。
    …
    中途不知道谁提议,竟然拿出日本花牌来打,那对双胞胎女孩子从没见过这种牌,一人靠在贺连山的一边,议论个不停。Shakira貌似喜欢健身,对牌类不是很感冒。我看了一会儿,发现几方实力差距太大,没什么看头,日式的槅门透进月光,我看见回廊上落了一地的芍药花瓣,走到廊下去看月光。
    如果陆嘉明在这里的话,大概最关心的是那株芍药花吧。
    叶岚之的妹妹叶素素,当年高中时候在德国留学,大概因为不在父母身边,家里又冒出个私生子弟弟,性情变得很跋扈,当时李貅暑假在德国学东西,和她两个人互相看不惯对方,整天吵,严重起来还动手,小女孩子心思最难猜,吵着吵着竟然吵出了感情。也不跟李貅说,径直跑去找陆嘉明,用她的原话说是“看看他是何方神圣”,陆嘉明脾气好得很,被她居高临下盘问了一顿,还耐心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回答她。叶家家教严,叶素素也本来就不是什么坏人,被他这样一弄,反而不好意思太凶了,嫌弃了他两句,就自己跑回来了。
    这是现代版的“我见犹怜”。
    我以前很羡慕陆嘉明。
    他小时候很善良,善良得近乎懵懂,所以周围的人都会下意识地保护他。我并不羡慕他有家长疼爱,家庭美满,我知道那个我羡慕不来。我羡慕的是他的性格,好像这个世界上没有坏人,就算再过分的事,他也会用很积极的态度原谅,下一秒就海阔天空。我希望我也能有这样的乐观,我以为,只要你自己不觉得伤心,就没什么事可以伤到你。
    后来才知道,就算是他的性格,也要有爱的家庭才养得出来。只有得到了满满的爱的孩子,才能对这个世界充满怜惜。一朵花,一只蜻蜓,他都能平等对待。如果真有所谓的大善人,应该就是他这种了。
    而我做不到。
    不过也没关系。
    我不是陆嘉明,也不用做陆嘉明。就算不够善良,不够积极,顶多少一些人喜欢而已,只要我足够努力,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
    我不用像任何人。
    我就是许朗。

  ☆、第4章 相处

“在看什么。”
    我不用回头就知道是他。
    尽管知道他也是因为无聊才会走出来,并不是刻意来找我。但此刻月光这样好,白芍药皎洁如雪,如此漂亮,和室里传来他们正在打牌的交谈,日式清酒喝了一杯就让人微醺。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小敖,你想没想过?”
    “想什么?”他反问我,笑得这样好看,天生的浪子。
    “找一个真心喜欢的人,”我看着他眼睛:“不要再这样换来换去了,好好谈一场恋爱,安定下来。”
    话还没落音,我就知道我错了。
    他仍然在笑,这些话对他来说不过一句轻飘飘劝告,他轻易就能化解,连一秒钟思考都不用。
    “我找不到喜欢的人啊。”他轻松地感慨:“找上床的人比找喜欢的人容易多了。”
    脑中那些微醺的、旖旎的情绪,一点点退去了,像退潮之后的海滩,像铺满大雪的平原,空无一物,凉意彻骨,我几乎就瞬间清醒过来。
    我这是在干什么?只不过一杯清酒,就差点做出失控的事。
    这些年,之所以能过得还算不错,不就是因为自己的自制力么,不要表露,不要要求,就算失去,就算一无所有,也要平静对待,仿佛从来就没有想要过。
    这样就没人会觉得愧疚,场面也不会太过难看。
    庭院里似乎瞬间冷了起来,有一点微风,槭树的影子摇晃起来,我抱紧了手臂。
    “起风了,我们进去吧。”
    我不等他回答,从他身边走过去,挤进了和室,擦身而过的时候,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心里挣扎咆哮,却被死死锁在笼子里。
    我心里有一只猛兽,小敖。
    我不能放他出来,它会把目前平静和谐的场面撕得粉碎。我不能靠你太近,你会听见野兽的咆哮,你会看到它露出的一鳞半爪,你会惊讶,会愧疚,然后一切就都毁了。
    我知道,和你一起玩的人很多,但你的朋友不多。
    我会做最安全的那一个,不常常陪伴,但会一直在这里。只要你想,你就来,我会倾尽所有地招待你。一直到你不再需要我的那天。
    但我永远不会告诉你,我曾经爱过你。
    …
    玩了大半个通宵,凌晨四点散了,我坐郑敖的车回去。
    我以为他会带Shakira回来,没想到Shakira去王朗家找他妹妹玩去了,这女孩子很聪明,不像上次那个R大的女学生,明明不是洒脱到可以一夜情的性格,但大概是太喜欢郑敖,就和他上了床。
    都说美国女孩子开放,其实她们因为□□教育早的缘故,对自己的身体很了解,就算开放也是明白后果的开放。而中国有些小女孩子,根本不懂男女之事,莫名其妙就上了床,做出傻事,对身体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我跟着苏律师跑,接触过一些致力于在中国高校普及性教育的前辈,他们虽然辛苦,很多时候还不被理解,甚至被家长攻击说是在宣传早恋,宣传乱交,但他们是真正在做对社会有用的事。所以我一直准备以后跟苏律师一样,给他们当法律顾问。
    当然,我自己得先变得足够优秀才行,我现在还不算真正的律师,只能算法律从业者。
    车从后海过,这地方凌晨四点多竟然还很热闹,朝阳已经快升起来了,阳光照在水面上,有粼粼的波光。
    我偏头看郑敖,他在开车,抿着唇,侧面看起来颇严肃。
    “困了?”我问他。
    他摇摇头,只是笑了笑。
    凌晨的光线一点点亮起来,莫名地让人觉得万物复苏,睡意都没了。我租的地方凌晨倒很安静,毕竟楼上还没开工,我按亮楼道灯,回过头来看郑敖。
    他从车上走了下来。
    “我在你这睡一夜吧,懒得回去了。”熹微晨光里,他伸了个懒腰。
    我犹豫了一下。
    “好吧。”
    …
    大概确实是累,我自己眼睛也睁不太开了,张罗找了睡衣给他,勉强烧了水,准备给他冲杯牛奶,回头一看,他已经倒在沙发上睡着了。那么高的身材,蜷在沙发上,莫名地有点受了委屈的意思,完全不见清醒时飞扬跋扈的影子。我搬不动他,无奈地拉上窗帘,把水杯放在茶几上,开了景观灯,怕他等会醒来口渴,找不到水喝。
    倒下不到三分钟,我就睡着了。朦胧中有人爬到我床上来,大概是沙发太难睡,所以爬过来跟我挤一张床,不知道是嫌床小还是睡觉习惯,伸过手臂来搂着我,连脚也放在我身上,低声嘟囔了一声“小朗。”
    我睡得迷迷糊糊,实在挣扎不开,再度睡过去前只有一个念头: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把冷气打那么低……因为和他一起睡觉,真的,太热了。
    睡下去三个小时,准时被楼上的声音吵醒,不知道是在凿墙壁还是在干什么,声音尖锐,极有穿透力。我被吵醒时整个人还是懵的,结果睡在我旁边的人也被这声音吵到,直接烦躁伸手拖过被子,蒙在头上。
    我被他这么一弄,反而彻底清醒了,找了我自己的隔音耳塞,给他戴上。他睡觉也不安分,我捉着他下巴给他戴耳塞,他翻来覆去,最后直接反手一个擒拿把我脸按进枕头里。
    还好,耳塞已经都给他戴上了。
    我在枕头里沉思了一会,楼上凿得更欢了,一声声简直像在凿我头盖骨。大脑太困倦,不想动,又睡不着,只好转过脸来看着他睡。
    我很久没看见他这样不设防的表情了,我在读书,他在当前呼后拥的□□,我们很少见面。
    但我知道他过得不算开心。
    小时候李貅骂他不是亲生的,其实是在骂我。
    因为他其实是亲生的。
    只是他爸爸不认他而已,对外面宣称是收养的侄儿,外人自然心领神会不会当真,但是他却要在这样的谎言中长大。
    小时候他很喜欢我,我也很喜欢他。
    他一直叫我小朗,其实我比他大。
    小时候我很老实,唯一一个不那么老实的习惯,就是喜欢躲起来,爬到别人都找不到的地方,越高越好,躲起来。那些我躲避的“私人领地”我都一个个和他分享。他留宿在李家的时候,我们半夜一起从卧室溜出来,爬到三楼废弃的书房阳台上,去看月光。午夜很冷,只有一条毯子,我们裹在一起,什么都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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