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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榕蹲下来,在两块大石头前挖了一个深深的坑,将乐乐的东西埋了下去,待到填满泥土后,倒退了几步,在地上重重地嗑了几个头,默默地看着他们。
邵朝是晨国的大都,繁华程度跟临近的奉雨不可相提并论。相对于奉雨的天气,邵朝是个夏天热,冬天冷,但是,却没有任何风沙的干扰。因为他四面环山。
在这样入秋的天气,本来是带着一股萧瑟的凄凉,但是,在这里一点那种感觉也没有。至于满街的热情,当你看到这里的场景,你会觉得,平常人的生活,其实也是很丰富多彩的。
此时已入黄昏,天变泛起了鹅黄色的光,太阳渐渐西沉,黑暗从原理太阳的另一头逐渐毕竟。那些买着白天杂货的小摊贩开始收拾东西,悉悉索索地回家去了。老婆带着孩子来接辛勤了一天的丈夫回家吃饭,孩子绕着父亲转圈,手舞足蹈的讲着什么。那些晚上出来卖小甜点和小东西的摊贩也渐渐的走了出来。
此时,酒楼里也都是人来人往,留着三八胡子的中年人跟刚来的年轻人礼让三分,请进店里,小二热情地招呼那些刚进来的生面孔和老主顾。
特别是邵朝最大的妓院,春色,早早的挂上了红灯笼,里面传来了开场的小曲,混在嘈杂的人声中,显得很特别。春色可谓是最赚钱的,因为他们花了大成本,连门口接待客人的姑娘都是清秀客人,唇红齿白,笑语盈盈。
曹榕站在那里,被暖光照着全身,看着地平线的那头,有人走来,有人走去,谁也不会知道,下一刻,那边走来的人将会与你有怎样的故事。人生就是在不断的遇到中精彩起来的。
而曹榕这样的感慨是在多年以后。谁会想到,只有香港电影里才有的场景,让他在穿越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上演了。
曹榕站在一家普通的酒铺,酒铺是个不坐客人的地方,他们酿酒,同时大批量地贩卖给那些酒楼客栈,小店铺,平时也会做些零售,就比如曹榕这样往这边一站,跟店家说明自己要的酒。不过,在酒铺买酒比在普通店里贵上一些,因为酒铺有你所需要的所有的酒。
曹榕就站在那里,等着店里的伙计给自己取酒。突然,他看到墙壁上有一个奇怪的图案,一般不仔细看是看不到的,只是曹榕这个人的眼睛比较的精,一眼便看到了那个带着红色尾巴的狐狸。他眯着眼睛看了看,心想,难道现在酒家都有自己独特的标志了,果然是自己落后了吗?
正在他看的入神的时候,一个人轻轻的拽了拽他的衣服,一个面目清秀的小姑娘朝他俏皮的眨了下眼睛,然后,把食指放在唇上,做出嘘的动作。
曹榕不知道她想干什么,跟着他走进了那条靠着酒铺的拐角小巷子里。
他的衣角一直被小姑娘拉着,尴尬地悬在半空中。
小姑娘很谨慎的样子,将曹榕拉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然后左右看看没有人后,眼睛闪闪亮的看着曹榕,“东西呢?”
曹榕连眼睛都懒的眨巴一下,半睁着低垂着头,看着矮自己一个头的粉嫩小女孩。是的,是粉嫩小女孩。此女穿着一身的淡粉色,脸若桃花,扎着两个小辫子,头上还带着多花。如果她没有拉他进这个小巷子并且说出如此不符合人物形象的话的话,曹榕可能会觉得这个人就是那个唱《捉泥鳅》的那个小姑娘,卓依婷。
见曹榕只是看着她,没有作出任何反应,小姑娘粉嫩嫩的脸马上变成了红苹果。额,这样说会不会比较恶俗,但是,的确如此。
她慌忙将自己带来的一个大布带打开一个小口,露出里面金灿灿的金子的一角,简直是闪瞎了狗眼。
“钱我带来了,快把东西拿出来。”
“你认错人了。”曹榕甩下一句,纠结地转身,但是,立马被小姑娘拽住了。她泪眼汪汪地看着曹榕,好像马上要哭出来了一样,带着哭腔说道:“大哥,你不要耍我啊,钱你有不满意的地方尽管说,咱不缺钱。只要你把东西给我。”
从一个小姑娘嘴里说出这样的话,的确很诡异,曹榕忍不住勾了下嘴角,刚要张口说话,却看到角落里走出来另外一个人。
此人一身的慵懒之气,如果是平常人,带上了慵懒之气,就会显得颓废,乌烟瘴气。但是,这个人不一样,她的气质完全是一种高雅,端庄,一颦一笑间,兼是风景。
曹榕从来没见过这样美的女子,此前,他以为在晨国,第一美女便是素静那样的。但是,天下之大,一山更比一山高啊。
冷漠如曹榕都不禁愣了一下,飞速地打量完眼前的美女。
那大美女突然地脸一冷,害得曹榕手一僵,马上放在了腰上。
大美女只是给了粉嫩小丫头一个板栗,叫道:“谁叫你乱带人过来的。”
小丫头扁着嘴巴,看了看曹榕,说道:“你不是说,穿着黑衣服,盯着狐狸看的就是那个人吗?”
谁知道天下就有那么个巧合。
大美女手顿了顿,声音放柔和了点,“我们交易的人只有一个,你不是认识吗?”
“我只认识美男嘛。那个人谁知道长什么样。”
小丫头说完这句话,蹦跶一下跳到了曹榕的身边,朝着大美女吐舌头。大美女无奈放下正准备暴板栗的手,看了一眼曹榕。
“你没事盯着狐狸看什么?”
曹榕眯了眯眼睛,他是瞎了眼睛还是卖了良心才会觉得这个女的是贤淑端庄的。看这个情况,这就是一个超级大姐大,就跟大哥大一个级别的。
大美女最后摆了摆手,“今天是个误会,耽误了你的事情,改天请你喝酒。”说完,潇洒的转身,小丫头马上屁颠屁颠的跟了上去。大美女似乎说了什么,小丫头马上抱住脑袋鬼哭狼嚎起来。
曹榕突然觉得这个画面怎么看都如此生动,嘴角小小弧度地翘着,然后朝着酒肆走过去。
☆、南琼
曹榕决定在邵朝住上一段时间,然后去大漠的北边看看。他从来没有去过那边,对于这样茫茫没有边界的地段,他其实是很怕去的,他怕在这样没有人烟的地方,没有任何人知道就这样没了生息,这对于他来说,就好险这世界没有他存在过的痕迹。不过现在,他突然很想去那边看看。
别人都说大漠的那边,有很多国家,穿着奇装异服,还有跳着艳舞的美女。
国家肯定是有的,否则怎么会有侵略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由于这边跟那边的国家距离远,而且中间隔着如此荒芜的大漠,所以,就在曹榕穿过来的那一年,战乱胜利之后,就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了。
果然,这个国家的地理位置如此优越是受到神的青睐。
邵朝这个地方的繁荣第一当然是因为当地的地理环境优越和人文物质丰富,第二就是因为这里会有一些来自远方的商旅来到这里销售自己带来的特别的商品和购买一些值得兜售的东西回到自己国家买,这些就是所谓的商品远征队,他们享受着穿越大漠的冒险之旅的同时,往来的财富收入也是可观的。
曹榕往年来邵朝也都是冲着这些东西来的,虽然,别的地方也有这些远征队,但是,没有这里的集中和种类繁多。
经过那些小集市,曹榕就像是饿狼看到了鸡,神色都不似平常的漠然了,一脸的红润,眼睛还时不时发出精光。
仅仅几天下来,曹榕已经淘了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进来。
那天,曹榕躲在客栈自己的房间里,欣赏战利品,一阵敲门声将曹榕一震。他看了看门后那个略显娇小的人影,皱了皱眉。这回是谁来找他?生意上门了。可是,他可不想在他最开心的事情又去跑单什么,而且刚到手的东西他也不想马上转手了。虽然依照他的性格,只要他不肯让,对方也没办法拿他怎么样。
暗自想了下,还是淡定地去开了门。
门外,一个扎着半坡式发型的清秀小公子,一身的纯白色衣料,荧荧生辉,简直闪瞎了眼。
曹榕疑惑地再一看,这红润的小嘴唇,这明亮中还带点俏皮,甚至有调戏意味的不明深意的眼睛,这身高,这架势。哪里是什么小公子,这不就是那天将他胡乱拉进胡同小巷子的那个小丫头片子吗!
此时,小丫头片子毫不客气地自己走了进去,坐到凳子上,小丫头个子真的不怎么高,坐到凳子上,居然脚还着不了地,估摸着年纪也还小。
曹榕更纠结的是,就在他转身关门的那一瞬间,小丫头就自个拿出他买来的宝贝左右翻看了起来。
“你找我什么事?”
小丫头拿起一把画着蛇头的匕首,看起来小巧精致,一拔出来就透出了一股冷凝非常的光。
曹榕暗惊了下,这把刀虽小,却是极其的佳品,刀身是少见的蛇头装饰,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材质,从来没见过的材质,看上去像是某种金属,摸上去透着冰寒,而且似乎在火上烤过也不能透出点温度。实在说就是,这把匕首不能吸收任何的热度,一直都只能是寒冷的。而它的重量已经超出了匕首的范畴,当时,曹榕拔出来也用了一些力气。匕首本身坚硬无比,插进墙壁不费吹灰之力。
“这把匕首很锋利。”曹榕好心提醒。
小丫头笑了笑,将匕首放回刀鞘里,一会儿看看,一会儿摸摸,简直看不释手。最后,眼神露出无限悲凉,像是即将要失去恋人的人,她将匕首沉重地放到桌上,露出无奈的笑容。
曹榕此刻可以再囧一点吗,可以吗!!!!
“送给你吧。”
丫头眼中瞬间露出了惊喜,之后又像不好意思一样,慢慢的,抓住刀身的瞬间,如获至宝的抱紧。
坑爹呢这是。曹榕心中无限循环地咆哮着,你是穿越过来的影帝吧,是吧!!!!!!!
丫头起身,迅速将匕首藏进怀里,就怕曹榕反悔了似得,然后对曹榕一鞠躬,郑重其事地说道:“谢谢你的大恩大德,我必将用尽一生去报答。”
丫头说完,正欲转身,就被曹榕抓住了衣领,拎了回来。小丫头红着脸转过头看着曹榕,“你现在就想要?”
曹榕木着脸直接无视他话中他不想听到的成分,直入主题的说道:“你找我干什么?”
丫头一脸恍然大悟,“差点忘了,我家姑娘让你等会在××酒楼等她,她请你喝酒。”
说完,还眨了眨眼睛,笑眯眯地补充道:“不许让我家姑娘等哦。”
曹榕抵着额头看着散乱在桌上的宝物,在心里盘算着要不要去喝这个酒,毕竟都不知道对方是谁,对于他来说,能少点麻烦就少点麻烦,最讨厌的就是麻烦。然后,便深深地皱起了眉头。
算了,随便吧。
曹榕站起身,将宝物往布兜都一收,塞进了房间刚前几天被自己捣鼓出来的暗格里,就往那家××酒楼去了。
所谓避免麻烦的最好办法就是不去想这个麻烦。反正,麻烦都是人想出来的。
这个时代是通信很不便利的时代,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没有扣扣,没有大哥大,甚至没有bb机,连会飞的鸽子都没看到过,所以,曹榕走到店门口就找了个比较显眼的位置坐了下来。
小二看到曹榕马上迎了上来,曹榕大手一挥,就要了一壶店里最好的酒,既然人家诚心请客,他也不能寒碜了人家吧。
曹榕百无聊奈之际,手指头沾了水,就在桌子上面写起了数学题目,当然,不是1+1=?的题目。这种在以前被他嫌弃的东西,在这个时代却被他用来打发时间比且异常地热衷。
当然豁然开朗地解开一道题目时,轻轻地眉目舒展开,才感觉到有人在看着他,他偏头看去,就在靠近角落的一个位置,坐了满满一桌子的人,他们正在起兴地吃菜喝酒,其中一个特别熟悉,曹榕仔细一看,这货不就是柳扶桑吗?怎么到这里来了。而且,刚才看了他,被他一看就马上转了头,像是刚才是曹榕自己的幻觉一样。
柳扶桑自从曹榕注意到他以后,就一直躲闪着曹榕的目光,嘴角僵硬地跟别人称兄道弟,猛的惯起酒来。
曹榕抵着下巴,像欣赏风景一样看着那边,最后是被一道清香并且艳丽的服饰给挡了回来。
那天的那个女人站在自己面前,眼睛弯弯,带着浅笑地看着他,那天没仔细看,原来她的头发居然如此长,而且被挽成了一个很复杂的鬓还是垂到了腰。
女子的衣服是大袖口的,带着轻灵和随意,似乎是在说明主人的性格也是如此。她虽然是画着浓艳的妆,但是,衣着却是相当简单的,没有任何装饰物。女子坐下来,笑了下,说道:“酒不错,不过,不等我来是不是不太礼貌?”
“主随客便。”这句话本来是由主人来说,但是,曹榕说起来好像很理所当然的样子。女子愣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