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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偶-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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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卖力的舔咬着任子墨的唇瓣,舌头灵活的撬开他紧闭的双唇,手臂更是放肆的勾上了他细嫩的脖颈,整个身体娇媚的挂在他的身上,娇喘连连的在他的身上煽风点火。

    连我自己都不大愿意相信这是我第一次做这种事,看来一无是处的童善并不是做什么事都没有天分,好吧,我知道,这个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我卖力搔首弄姿的勾引没能够让任子墨情欲大发,我只是感觉紧贴着的身躯,越来越冷,越来越僵硬,终于在我的手向任子墨的下体摸去的时候,我被他大力的推开了,他狠狠地抓着我的手腕,手腕的骨骼就像我破碎的心发出咯咯的声音,靠,估计断了。

    “多少年了,为什么你还是这样,你这样的人为什么还要活在世上?”任子墨吐出的每一个字就像刀一样,凌迟原来就是这样的感觉,真不懒。

    我被大力的推倒在墙上,整个后背痛得几乎撅过去,接着是暴雨一样的吻,与其说是吻不如说是撕咬。

    唇齿间的战争仿佛持续了一个世纪,接着是一连几个泄恨般的巴掌落在脸上,任子墨冷眼看着我,冷笑出声:“原来只是欠操而已!”然后在我的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摔门而出。

    我躺回床上,低头看着自己已经抬头的小童善,终于笑出了眼泪。

    我还记得那样一个男子,我六岁就认识他,整整二十三年,还有多少个二十三年,我会让那样一个没有心的男子,走进我的生命;还有多少个二十三年,我会让那个许我今生今世的男子,再一次伤我体无完肤。

    我想再也不会了。

    
 


非偶 正文 第5章
章节字数:1922 更新时间:10…12…22 19:46
    隔天很早就醒来,我是真的没办法在旧情人和他妻子的爱巢,酣然入睡,昨夜还是一如既往的半梦半醒地做了曾经拥有过任子墨的梦,所以那只是一场梦,还是个镜花水月的噩梦。

    打开房门看见桌上一百万的支票的时候,我最后的那点执着和自尊也被那个我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践踏得支离破碎。

    有那么一个人,我可以原谅他把我们爱解释为所谓的同情,我可以原谅他害得我无端坐了七年冤狱,我可以不孝的原谅他害死了我妈,我甚至可以原谅他的不爱与退缩。

    可是求求你,不要再羞辱我了,我的七年,我十几年的爱,换你的一百万,你还可以对我更加残忍一点吗,任子墨?

    任子墨说得对,为什么那样一个人,还要活在世上,那个不该活在世上的人不是我,是他。

    从小到大,懦弱卑微的我,从来不奢望任何东西,因为我明白,有些东西注定不是你的,只是短暂拥有后,比从来没有,更令人痛苦。可是只有那么一次,也只有那么一个叫做任子墨的男子使我妄想要永远拥有,可是结果我还是因为自己的贪心,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那时候的我好笨,既然没办法拥有,为什么不能让他毁灭在自己手上呢?

    恨本来就比爱来的深刻,不是吗?

    ——————童宝宝的复仇之路就是这样开始滴——————

    我看到任子墨看见我没有走,依旧坐在他家客厅津津有味吃早饭的样子,表情是多么的精彩。好吧,我承认,那是我的幻觉。

    卓雅也是吓了一跳,不过是看到我给他们准备的丰盛的早餐之后。“童先生,你真的好能干额,其实我都不太会,平时不是叫餐就是外面对付一下。”卓雅开心的坐下来开始大吃,样子像个十几岁的小女孩。我被自己的演技给惊艳到了,其实卓雅是个不错的女人,只是我太喜欢任子墨了,才会讨厌她。

    “我能叫你嫂子吗?你叫我童童就可以了。”我给卓雅夹了一个鸡蛋。“好啊,好啊,童童,呵呵,真是可爱的名字。”我微笑的看着她,其实我已经二十九岁了,尽管长着一张稚嫩娘炮的娃娃脸,也早就不在是可爱的年纪,我的心早就老得不成样子了。

    任子墨连看我一眼都没有,专心致志地吃早餐看报纸,倒是卓雅一直在询问我的安排。

    “我还没找到工作,无业游民一个,还有前科,不知道怎么活呢?”我一脸哀容的看着卓雅,“没事,可以到子墨的公司上班啊,那么大的一个公司,养一俩个吃闲饭的也没关系。”卓雅突然出口的玩笑,“嫂子,你不能这么说,我会伤心的,要不我给你们做男保姆,咋样,还包三陪!”边说边很自然的帮卓雅拨开额间的乱发,卓雅顿时愣了一下,脸红着打了我一下说,“没大没小。”

    他是任子墨爱的女人,是嫂子,可是,明明还是我比较大。

    “子墨,要不我带童童去买点日用品,先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在帮他看看房子怎么样?”卓雅一脸好心的问任子墨,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为什么以前我会觉得自己没有女人缘呢?卓雅认识我一天就那么喜欢我,我想,如果,她不是任子墨的老婆,我也会喜欢她,但也只是喜欢而已,至少不会像现在一样讨好她的时候,真想作呕。

    “我会带他去公司,你去忙你的,那些事情我会让秘书做的。”任子墨不悦的说出口,卓雅也意识到了自己对待童善似乎过分亲热了,不过能够看到一向冷若冰霜的老公吃醋,顿时又没心没肺的心花怒放起来,然后兴致勃勃的去工作了。

    任子墨并没有去公司,而是把我带到一间装修华丽的公寓,我几乎以为这个是一向清心寡欲的任某人金屋藏娇的地方。

    在我还没有来得及提出疑问的时候,一把钥匙扔到了我面前,“你住在这里,你的事,我会帮忙,仅此而已。”

    我从口袋里抽出根烟,兀自抽起来。烟雾缭绕下,我模糊的几乎看不见任子墨的脸,“谢了!”钥匙拿起来揣着手里,手心被利物刺痛的感觉让我麻木的有些兴奋起来。

    “其实我并不想上什么班,你也知道我,并没有什么能力,如果不介意再帮帮我的话,再给我一笔钱,我??????”话还没有说完,又一张支票,飘到了我面前,任子墨现在一定觉得我是在狮子大开口吧!不知道惹恼他会不会把我干掉。

    “你不要再去我家了,不要找小雅,我会常来看你!”任子墨再一次留给我一个捕捉不到的背影,他留给我的台词,耳熟得像恶俗的八点档婚外情,而我就是那个万恶的小三,真是好笑。

    原来想要这样打发我,我姿态坦然地坐在刚刚变成我的豪宅的真皮沙发上,丢掉了弄了我一手血的钥匙。

    我的墨他早就忘记了他许过的今生今世,不过,我记得,并会一直缠着他,讨回我该得到的。

    ————开始正叙鸟————

    
 


非偶 正文 第6章
章节字数:1043 更新时间:10…12…22 19:46
    初见任子墨的时候,我才六岁,那一年的光景因为一个男孩的出现,使原本的惨淡无光透露出些许颇为温暖的感觉。

    六岁那年,在大多数孩子还那样不通人事的时候,我已经能够从容的知道,自己是个没有爸爸的孩子,尽管我并不疑问这些,可是从小就像女孩子一样的男孩,每天被指着鼻子嘲笑是个娘娘腔的野种,无端的受到欺负,使我对父亲这个东西的存在产生出某种超乎我懦弱本质的憎恨。

    尽管那时候,我妈总是告诉我,他们只是嫉妒我比较可爱,尽管多么不相信,我也渐渐开始学会不再作出无谓的反抗,因为,尽管只有六岁,我也知道,妈也会受到那些邻里的欺负,可是她从来就不哭,也不会像我那样抱怨。

    我一直以为我的个性并不应该称为懦弱,我只是比别人更懂得忍耐,因为无力反抗,所以要学会忍耐。

    又被打了,尽管那天我只是如一个正常的六岁孩子一样,嘴馋的看着吃包子的那群孩子,是又香又热的蒲肉包,散发着扑鼻的香味,我远远的看着,猜想或许过生日的时候,可以任性的让妈妈买一个,想着就觉得很开心。

    多少年过去后,我一直在猜想是不是我当时的笑容太过满足才会让那群本和我无冤无仇的孩子打了我,才会那么不经意的让那个叫做任子墨的男孩开始注意我。

    “这个给你!”我一直记得那个瞬间,空气中飘着淡淡皂角香的下午,阳光柔和的洒在男孩的侧脸,8岁的男孩,一头乌黑的发丝,邪长的双眼,并不高级却干净整洁的衣物,像天使一样伸出手,而浑身是伤痕和污渍的我,卑微地趴在地上,微微地昂着头,那时只有六岁的我,幻化出王子来拯救公主的想象。

    可是事实上我是男的,所以这个想象带着鲜明的讽刺色彩。

    尽管挨打的时候知道有一双眼睛在不远处冷静的观看着,可是即使只是等到被打后伸出一双手,递上一个想吃的包子,我就那样被轻易的虏获了,并万劫不复。

    我开始知道有一个叫做墨墨的男孩,他有着漂亮的眼睛,漂亮的头发,不喜欢说话,总是很严肃的像个小大人,尽管和我一样也没有爸爸,可是也不会有孩子欺负他。他会在我被打了之后,出现给我擦擦伤痕,可以在我一个人的时候跑来和我玩,尽管他连话都不和我说;他会教我写字,那是他唯一和我说话的时候;他甚至会给我好吃的包子和葡萄,尽管我提出分着吃的时候,他摆出一副谁要和你分的样子很让人受伤。

    我悲惨的童年突然被那种冷漠的关怀搞得鲜活起来,散发着某种叫做温情的感觉,恩,就这样,已经很幸福,很满足了。

    有妈妈,有墨墨,就满足了。

    
 


非偶 正文 第7章
章节字数:1472 更新时间:10…12…22 19:47
    我念初三的时候,任子墨也念高二了,他早就由那个清冷的小男孩长成了翩翩少年。即使穿的再破旧的衣服他依旧好看的不像话。

    他依旧冷漠,只是更加好强的想要把任何事情做到最好,功课再多也会去打好几份工贴补家用。不用很努力就可以拿那么多奖。

    我有时候都会和我妈说,都是单亲,任子墨那么能干,我是不是很没用。我妈总是说,还是快乐,比较重要。

    是啊,快乐比较重要,那样优秀的任子墨居然也没有朋友。不知道他活得有多么辛苦。

    尽管,我也没有朋友,可是,我有他就够了。他连我都没有,不是我不给,我知道,他不要。

    青蛙王子和灰姑娘的童话,他是将来会变成王子的青蛙,而我,只是个真正的男仆。

    连读的高中对功课一直很好任子墨并没有什么压力,其实他可以念更好的高中,可是和我一样没有爸爸的清贫家庭,又哪来那么多选择。不过我却邪恶的开心着,这样功课平凡的我就可以和他念同一所中学。

    “长大了的他比小时候更加冷漠和英俊,那样优秀的男孩,有着大卫一样的体格,神坻一样的气质,完美无缺的五官,让人有被他拥入怀中的冲动。”15岁的我在日记里写到。

    青春期的孩子像突然抽枝的树苗,都开始疯长起来,连一向被笑话像女孩子的我也开始长个子,还是一样细嫩的手臂和腿也被拉得好长,每天都在身体成长的疼痛中睡去。

    初三统考的前一天任子墨给我做了最后一次辅导,那晚,我做了奇怪的梦,梦到他教我功课时露出的光洁的脖子,修长的手指指在我考卷上,牛仔裤下紧实的长腿,薄薄的红唇贴在我的耳边的样子,然后像电视剧里王子亲吻公主那边亲吻了我。当然,不止这些。

    隔天起来,我的裤子不争气的湿了,那种年纪的我也清楚的知道,这种事情并不应该发生在同样构造的俩个人身上。

    “我想我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可是我们都是是男的。”那一天我在日记里写道。

    由于前一天任子墨给我的提点,考试考得出奇的好,我想我会一帆风顺的呆到升入高中,在任子墨身边过着貌似幸福的生活。

    尽管任子墨和我在一起骂我的时候比聊天的时候多,尽管他还是和小时候一样从不在别人面前承认我们是朋友,只会偷偷地给我一些小恩小惠,连见到我也不会打招呼,可是我知道他在乎我,那时候的我不知道哪来的自信,就是知道任子墨在乎我。

    一无所有的傻气。

    我开始进入所谓的青春期,几乎每晚都会做和任子墨在一起亲热的梦,会在想着任子墨的时候羞耻的勃起,这样短暂虚幻美好让我在面对任子墨的时候总是有些隐忍的如偷情般的快乐。就算终于在认知到自己喜欢的是同性,自己是个可耻的同性恋的时候,也毫无挣扎的接受了。

    我只是喜欢任子墨,好喜欢,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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