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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模拉样gl-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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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明天给你取七万八。”
  
  路璐嘴角抽搐了一下,她说:“要取八万。”
  
  “戒指不是七万八么,你要八万做什么?”
  
  “我总得有点零花啊!”
  
  “好吧,给你取七万八千五!”
  
  路璐嘴角又狠狠的抽搐了一下,她突地发现把凌嘉教导成会过日子的好孩子,也不是什么好事情。
  
  凌嘉看着路璐的表情暗自发笑,她自打与路璐交往以后,猛地发现与路璐一起精打细算着过日子,会给自己带来很多意想不到的乐趣,这种乐趣,在以往那些大手大脚胡乱挥霍的生活中是找寻不到的,这种乐趣,只有和路璐在一起时才能找到。
  
  路璐的自制力很强,她并没有因为凌嘉有钱就随便提高自己的生活标准,就像李嘉诚尽管是个大富翁,但他依然会在脚上穿布鞋会在餐厅打个包一样,这与骄傲或自尊都无关,不过是一种日积月累的惯性而已。
  
  路璐对凌嘉买来的东西会坦然接受,但她自己去买衣服时依然对一千块钱以上的视若无睹,她自己去吃东西时依然只去那些干净又实惠的小店,她从没觉得自己有多了不起,她一直把自己放在草民的行列,而除去凌嘉的因素,她也确实只是一个正为生活而奋斗的小民,况且路父路母从小就教育她,做人要正直,生活要简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第一任老师说出的那些话总是格外有影响力,路父路母的生活态度直接传达给了路璐,路父路母认为骄奢淫逸是一种罪,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的价值毫不负责的罪。路璐自然也是这么认为。
  
  凌嘉很感激路璐,因为路璐教会了她什么是过日子,如何去过日子,因为路璐让她彻底明白,再豪华的家,若没有爱,也只是一间空空的房子;再简陋的房子,只要有爱,它就是一个豪华的家。
  
  二人一边聊天一边吃饭,凌嘉突然感慨道:“真快,我还记得去年我生日之后没多久,你就去了瑞风,一转眼,我跟你已经认识一年了。”
  
  “是啊”,路璐也很是慨然,“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还冲我拽,还穿着高跟鞋跟我比个头,你也真好意思比。”
  
  “干吗不好意思?我即使不穿高跟鞋也比你高,我知道你嫉妒我高,我不跟你计较。”
  
  “你就比我高那么一点点,你也好意思整天拿出来说,真难为你了”,路璐突地嘿嘿笑,她坐到凌嘉腿上,搂住凌嘉的脖子,喝口酒,又渡到凌嘉的嘴里,甜腻腻的说:“小嘉嘉,过了今天,你就正儿八经的迈入三十了呢,有什么感想吗?”
  
  “你不提年龄会死啊!”凌嘉狠狠的掐了路璐的腿一把,她发誓等路璐过30岁生日的时候,她一定要拼命拿年龄来说话!
  
  “干吗这么狠?”路璐揉揉腿,又吻吻凌嘉的唇,说:“三十的女人最美丽,最有风韵,最诱惑人,就像你一样,不管你三十四十还是五十六十,在我眼里都是最美最好的。”
  
  “你也是”,凌嘉得意的说:“知道我刚才许的什么愿吗?我刚才许的愿,是我欺负路璐一辈子,路璐被我欺负一辈子。”
  
  “咦,就知道你没许个好愿,你戴了我的戒指,必须跟我一辈子。”
  
  “等明天我再买一个,也给你戴手上,你也跟我一辈子。”
  
  “最好别买太贵的,整天坐公交,我怕被贼惦记上,万一他们见财眼开,把我手指头剁下去,你的性福可没啦!”
  
  “不说人话!”凌嘉抱着路璐笑了起来,她吻住路璐,心里来回涌动的,满满的全是爱,而手也伸向了那方最能体现爱,最能制造爱的芬芳□。
  
  路璐的心,咯噔跳了一下,她觉得自己以后很可能没好日子过了,俗话说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她怎么能忘记,三十的女人也是只狼啊!
  
  凌嘉生日过后,立刻请人为她订做了一只戒指和一副耳坠,戒指依然是铂金的,外形与路璐送她的那个相差无几,上边刻有她的名字,小小的一个“嘉”,耳坠带有些许复古倾向,莹润的碧玺上发着葡糖紫光,典雅又大方。
  
  路璐收到礼物后高兴的直跳脚,当下就把耳钉摘下来,把耳坠带了上去,又把左手伸到凌嘉眼前,让她为自己戴戒指,凌嘉笑着为她戴上,拍拍她的手,说:“从今以后,你就姓凌了!”
  
  路璐只顾对着镜子美了又美,压根没听到凌嘉的话,等美够了,方才大悟一般,问道:“你干吗不姓路?”
  
  “凌路璐多好听。”
  
  “路凌嘉也不难听。”
  
  “少废话,赐予你凌姓是你的荣幸!古有凌统凌蒙初,今有凌昌焕凌则民,姓凌多好!”
  
  “咦,姓路的也不差啊,古有大画家路皋,今有大作家路遥,还是姓路好!”
  
  “你不跟我对着干你心里就发痒是吧?”
  
  路璐嘿嘿笑,“这样好啦,我是凌氏,你是路氏,你是我的,我也是你的,多好。”
  
  凌嘉懒得再计较,翻了翻白眼,拉着路璐一起去做饭,毕竟只有吃饱了,才有精神继续斗嘴。
  
  路璐和凌嘉的感情在稳定中前行,吕楠和桑榆的感情也在稳定中上升。
  
  自打与桑榆同居开始,吕楠彻底变成了一个三好青年,按时上班,准时下班,早上叫桑榆起床,晚上为桑榆做晚饭,若有应酬,每隔半小时她必会给桑榆去个电话,无形之中,“家”字在吕楠心里扎下了根,不管做什么,她第一位想到的,总是自己的家,和家里的那个人。
  
  桑榆对家倒并不陌生,毕竟她和路璐曾经有过一个“家”,但吕楠在桑榆心里的份量,却越来越重了,她和吕楠一起,把两人的家打扮的有模有样,工作上遇到不顺心的事,只要往家里的沙发上一躺,被家里的那个人一抱,那些不顺心立刻烟消云散,桑榆喜欢这种感觉,平淡又踏实,就像连绵不断的涓涓流水,柔韧细腻。
  
  四月一过,五月初来。
  
  路璐等人接的活越来越多了,即使有小牛的参与,也忙不过来,无奈之下,只好再给老丁要人,老丁看着自己的爱徒把工作室办的越来越大气,满心欢喜,他想了想,把一个马上毕业的大四男生介绍给了他们,男生叫冯凯,一米八三的个头,皮肤很白净,是个长相颇为秀气性格有些腼腆的小伙子。
  
  冯凯在一月份考过研,可惜卡到了英语上,他为考研辛苦准备了整整十个月,其中大部分时间都拿来学英语,结果还是被英语卡住了,卡住就卡住吧,大不了往B区C区调,可谁知道调剂比应付初试更难熬,调剂这东西,是要看运气的,调剂那会儿,冯凯电话打了无数个,受了无数老师的冷言冷语,但他还是带着希望去调,每隔48小时就在研招网上换上两个学校,结果运气不佳,竟硬是没有一个名额能落到他头上,研招网上那两句雷打不动的“调剂志愿已能被招生单位查询”或是“调剂志愿已被招生单位查询”,看的冯凯心灰意冷。
  
  冯凯很灰心,也很气恼,他想不明白,他这分数放到BC两区也不低啊,怎么就是没人要呢?他永远也忘记不了调剂的辛苦,他觉得作为一个考研人,若是第一志愿录取不了,就成了四处乞讨要饭的孩子,调剂中的黑幕无处不在,学校也并不是一方净土,那种感觉并不比在社会上被人歧视要好,冯凯将这权作为积累社会经验。
  
  冯凯觉得自己就是没有当研究生的命,发誓这辈子也不要再考研了,那种猪狗不如的生活真不是人受的啊!他转而做好了简历,公司一家接着一家的去投递,但结果却与调剂一样,大部分都是石沉大海。
  
  冯凯明白,随着毕业生越来越多,工作也越来越难找了,正好老丁把他介绍给了路璐等人,他第一次来到工作室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里,这里不算大,但室内所有的摆设都有艺术情调,暖意融融的,就像个家一样,再看秦浩梅馨路璐和小牛都是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年轻人,且热情诚恳,大方友好,冯凯要随着他们一起创业的豪情油然而生,他决定要把这里当成自己的一个家,他希望自己能成为这个家的一份子。
  
  路璐等人对冯凯的到来自是很为欢迎,因为他们都知道,丁老识人很准,他介绍过来的人,都不会差。
  
  冯凯为了出入方便,想租一间房子,秦浩梅馨的房子早已装修完毕,等月底就能入住了,秦浩让冯凯等过几天直接搬到他那里就好,他的房租一直交到七月份,冯凯还没毕业,也刚刚开始工作,身上的钱有限,作为日后要整日朝夕相处的朋友,能行个方便就行个方便吧。
  
  冯凯想到在调剂中和在招聘会上受过的漠视,为秦浩等人的热心感激不已,这个还没完全走出校门的单纯小伙子,感动的竟是差点掉下泪来。
  
  到此为止,路璐等人的工作室经过四年多的成长积累期,从起初的三人组,变成了现在的五人组,几个年轻人稳稳的向前迈着步,带着希望在人生之路上奔跑,现在的路璐常说,活着很难,但活着真好。
  
  是啊,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活着真好。且看个人如何去理解“活着”两字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周工作依然会很忙,更新依然无法固定,只能逮住空闲时间尽量多更些,呵,见谅。




第 103 章

  春天多风,且风很大,暖中带凉。
  
  顺风而走的人们,多半能省掉不少力气,逆风而行的人们,大多都费掉不少力气。
  
  不管顺风亦或逆风,几乎无一例外的,人们的头发多被撩乱了,人们的衣服也多是沾上了些许灰尘,但匆匆行驶的人们却顾不得这许多细节,拢拢头发,理理衣衫,继续前行。
  
  转眼到了五月中旬,风渐小,天渐热,夏天的影子娓娓而来。
  
  周静与路璐之间一直保持着朋友之间淡淡的联系,周静为路璐介绍了不少客户,若心血来潮了,偶尔也会去他们的工作室里坐一坐,她喜欢那个能让人放松心情的地方。
  
  路璐梅馨秦浩与周静早已熟识,聊天起来不用顾忌太多,倒是还没走出校门的小牛和冯凯两人,与周静刚刚相识,又见周静一身贵气,说起话来多少带些青涩拘谨。这让周静想起了自己的年轻时代,时间真是快,曾经的青涩少女早已不再,辗转换上了一张世故的脸,幸或不幸,总归是种经历罢了,周静暗叹着。
  
  有次周静问路璐:“你信命吗?”
  
  路璐说:“信,也不信。”
  
  “何解?”
  
  “你看它”,路璐指指头顶的蓝天,“我们常把它叫做老天爷,老天爷似乎掌握着一切芸芸众生的命运,活了这把年纪才发现,老天爷总爱欺软怕硬,你越是认命,它越欺负你,你越不认命了,它反而会让你越过越好,与天斗,其乐无穷,但看你能否坚持到底罢了。”
  
  周静颔首莞尔,她承认,她对路璐一直有一种浅浅淡淡的喜欢,这种喜欢就像山涧清晨时分缭绕在苍翠松林间的那一抹朦胧白雾,看着很美,伸手却抓不住。
  
  是你的,跑不了,不是你的,来不了,周静很明白路璐不可能属于自己,所以她宁可与路璐保持一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朋友关系,留下一份美好存于心底,未尝不是一种快乐。
  
  周静依然不清楚路璐的取向,她也不想再去刻意弄清楚些什么,她觉得能跟路璐淡淡的交个朋友挺好,但周静隐隐的也能感觉的出,路璐和凌嘉之间有些猫腻,因为每次在她不经意的提到凌嘉时,路璐的眼睛总是亮的吓人,那种亮是装不出来的,也很难掩饰的去,周静爱过,她明白路璐眼睛里发射出的信号代表着什么。
  
  周静觉得很有意思,她找凌嘉的时候,貌似不经意的提起了路璐,接着紧紧盯着凌嘉的表情看,凌嘉显然要比路璐老道的多,她几乎露不出什么破绽来,但眼眸深处的那层笑意却被同样老道的周静捕捉到了。
  
  周静不想再打哑谜,索性直接问凌嘉:“你喜欢路璐?”
  
  “喜欢啊,你不也很喜欢路璐的么?”凌嘉耍太极。
  
  “你也像我喜欢路璐一样喜欢路璐?”
  
  “我像所有喜欢路璐的人一样喜欢路璐。”
  
  “你跟我绕累不累啊?”
  
  “不累。”
  
  两人相视一笑,心知肚明,有些话,感觉的到就足够了,没必要说出来,也没必要去追根问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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