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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与逍遥(出书版)-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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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目光落在采石场边上的那幢房子的最高一层。好像有灯光在闪动,一扇窗子突然打开了,有一个人模模糊糊出现在那么远、那么高的地方,猛然探出身来,双臂远远伸出窗外:那是谁?是个朋友?是个好人?是个同情者?是个乐善好施者?是单独一个人呢?还是所有的人全在?还会有人来帮忙吗?是不是以前被遗忘了的论点又有人提了出来?当然,这样的论点肯定有。逻辑虽然是不可动摇的,可是它无法抗拒一个希望继续活下去的人。他从来没有看到过的法官究竟在哪里?他从来没有进去过的高级法院又究竟在哪里了(《诉讼》,页236237)
希望竟是以这样一种令人绝望的形式透显出来。K怎么不死得理直气壮一些?为什么不像伊鲍里特那样去死,或者像基里洛夫、里厄医生那样,反抗像狗一样被人杀死?清醒的逻辑告诫人们,为了生存的权利。宁要恶的事实,也不要模模糊糊的希望,不是才合乎人的自由意志和理性?K张开手指,举起双手,让屠刀在自己的心窝里转两转,不是侮辱了生命的至高权利?

现在,该来看看曹雪芹的“新人”形象的结局了。
绕了一大段弯路才进入这问题,绝非写作手法的精心安排,而是所关涉的问题本身的要求。曹雪芹的新人重新回到“石头”,世界,问题随之又来了:这位新人本来就想要走出石头世界,返回石头世界出于迫不得已,在石头世界中呆下去决不会舒畅。是否还有希望挪开这块石头?曹雪芹的新人已经尝试过给无情的世界补情,由于石头心的缘故,补情归于失败。如果挪开大荒山的石头,又该用什么来填充世界的根基?这些问题可能想得太远了些,至少,挪开这块石头的希望毕竟值得尝试一下。
挪开这块石头的艰难尝试可以这样进行:一个人用自己全部生命的力量把石头顶起来,让后来的精神从石头缝隙中穿过去。如果真的有人这样尝试了,顶起石头的英雄会不会被石头的压力扭曲、甚至被同化为石头、被石头性吞噬?如果这位英雄自己肩起石头是以化为石头为代价,否则就没有力量肩起石头,人们从他身下匍伏而过会不会被石化呢?即便这位英雄肩起了石头,人们进入新的天地仍会以石头为路标,那么,他所指引的新的天地是否仍然是一个石头世界?既然这位英雄是靠自己的自由意志肩起石头,他的牺牲会给后来的人们带来新的生命品质?
这些担忧可能都是多余的顾虑。毕竟,历史上有多少人有勇气和毅力肩起石头?能肩起石头已经堪称伟大。
令人惊喜的是,中国精神史上出现了这位肩起石头的英雄:曹雪芹新人形象的补情精神真的发展为肩起石头的硬骨头精神。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笔下人物历史地现身为现世的人一样,曹雪芹笔下的人物也历史地现身为现世的英雄,他就是在青年时代立下“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夙志的鲁迅,直到现在,他依然是我们的精神旗手。
……觉醒的人……各自解放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孩子们——引者]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
与西方精神史一样,中国精神史上有大才华的诗人代不乏人,然而,能身为一种精神风范的诗人总是极少数,屈指可数,甚至好几代风流人物过去了,也难遇见一位这样的诗人。在中国精神史上,能身为精神风范的诗人,屈原、陶渊明、苏东坡、曹雪芹之后,可能非鲁迅莫属。2O世纪留下大量作品的诗人不在少数,又有谁能像鲁迅那样竖立起一种精神?
这是一种什么精神?
鲁迅首先是一个觉醒的人,甚至他的仿徨、苦闷、阴冷,都是觉醒的表达,在他看来,历史要求他有这样一双觉醒的冷眼。“觉醒”在这里意味着什么呢?“觉醒”都是针对蒙蔽而言的,曹雪芹的新人最后不是“觉醒”了吗?鲁迅觉醒的冷眼正是曹雪芹新人形象的结局,也是鲁迅使命的开端。鲁迅传承了曹雪芹新人的使命,只是使命在此已由为无情的世界补情转变为把无情的石头肩起来。鲁迅与曹雪芹的新人在气质上具有共同的基础,曹雪芹的新人在红楼情案终了时已经变成石头,石头做成了鲁迅的骨头。
鲁迅对儒家信念的抨击与曹雪芹的新人何等相似:在鲁迅眼里,儒家的道德谱系不过是“虚伪道德”,“以残酷为乐”、把“幼者”作为“长者的牺牲”的“畸形道德”:“不错,孔夫子曾计划过出色的治国方法,但那都是为了治民众者,即权势者设想的方法,为民众本身的,却一点也没有。这就是‘礼不下庶人'”(《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与贾宝玉一样,鲁迅似乎生性与儒家精神格格不人:”孔孟的书我读得最早,最熟,然而倒似乎和我不相一干”(《写在后面》)。
在不少人看来,鲁迅对国民性的分析和揭露最令人惊异和令人推崇。但是,国民性只是民族精神的结果,而非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几千年来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的历史王道,正是历史王道的体现者先王、圣贤扭曲了中国人的心灵。鲁迅用贾宝玉式的口吻说,中国史籍中有二十四史那样的浩瀚文献,可见革命也经历过二十四回了。然而,历史上的所谓革命,不过是朝代更替,丝毫没有改变社会的性质。革命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但这“天”究竟是什么呢?革命到头来都是新的皇权出来替天显道,中国革命的目的始终不过是一个皇权问题。皇权变换,天道也就行了。于是又重新“怎样服役,怎样纳粮,怎样磕头,怎样颂圣”。一治一乱就是中国的历史。这是不是像曹雪芹的新人在排列“成者王侯败者贼”的王道历史?所谓治,就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所谓乱,就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在鲁迅眼里,圣人谱系中也有启伐有扈、汤伐桀、武王伐纣、周公平四国、灭管蔡,换句话说,也有血腥、杀戮、暴政。王道的历史永远在肯定”吃人”的正当性,迫使中国人承受人吃人的事实:人肉筵宴是历史事实,而且还有人想继续排下去。鲁迅对历史王道的认识,真的比曹雪芹的新人更透辟?
与历史王道相辅相成的是礼教、如果历史上道吃人,礼教就是让吃人者有胃口。鲁迅仍然用贾宝玉的口吻说,中国的人间秩序是根据所谓的天理秩序来设立的:王、公、大夫、士、皂、舆、隶、僚、仆、台;台是最下一层,由此往上,一级臣服于一级,每一下层都负有道德义务。但台也有自己可以施威的人,那就是女人和儿子。照此来看,中国的礼教不是教人活着,而是教人活着比死了还不如,何况圣贤之徒也常常互相杀戮,天下何时太平过。比起鲁迅的深刻,曹雪芹的新人是不是已经算不得什么呢?
历史王道和礼教秩序内化为内在的人性就成了所谓的国民性。由于现实的残忍和道德的伪善,中国人变得随便和滑头,固守本性所有的东西,在自慰中寻得自我:排异守旧、没有情操、精神胜利、上谄下骄、袖手旁观(而且只要是看“头”却“女尸”,只要有,无论谁的都有人看);由此发展为随便、通融、圆浴、旷达、伪善、装腔、口是心非、言行乖离。可以说,无论鲁迅对王道历史或国民性的认识比曹雪芹的新人深刻多少倍,那特质之性乃一脉相承。难怪鲁迅说:“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
对儒教和国民性的批判都还算不上鲁迅自己的思想。事实上,鲁迅对贾宝玉的理解之深,超乎人们的想像:
在我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少欢喜,少有罣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绛洞花主》小引)。
鲁迅究竟站在什么立场指控中国传统精神?鲁迅如果仅仅站在贾宝玉思想的立场,被誉为深刻、尖锐的儒家王道和礼教批判,不过用现代话重复了庄子的见解,为人津津乐道的国民性针钵,再现的不过魏晋狂士风范和宝玉的“残忍乖僻之邪气”,算不上什么“觉醒”。认识到“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才是鲁迅自谓的“觉醒”:重返大荒山、无稽崖的“出家”,已经不再是出路。比曹雪芹有幸,鲁迅遇到了西方思想,出路有了。
鲁迅早年接受过西方的生命进化论,乃众所周知的事。不过,鲁迅并非全盘接受达尔文的主张。所谓适者生存,依然不过是在否定某一部分人的生命权利。应该肯定的是生命力本身的权利。生命力要发展,必需有一个场所,这个场所只能是历史。历史不是用来显现王权和天理的,而是为了个体生命力的伸展。生命力的权利写历史一旦结合,历史的发展就有了一个合理的理性法则,依据这个法则,历史也就有了意义。历史的意义不在某种价值形态的实现,而在人的本然生命力的更新。自然性的生命力才是最终极的实在,在这里,尚力论的历史主义成了一种形而上学。鲁迅坚定地说:“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有敢来阻碍这三事者,无论是谁,我们都反抗他,扑天他!”(《华盖集?忽然想到(五)》)
自然性的生命力获得的形而上学权利,是否还有更深的价值基础呢?没有。生命力的价值根据就在自身,“既是生物,第一要紧的自然是生命。因为生物之所以为生物,全在这生命,否则失去其生物的意义”(《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鲁迅接受了斯塔夫罗金的立场,又有什么不好理解呢?“革命有血,有污秽,但有婴孩”;“只要有新生的婴孩,‘溃火’便是‘新生’的一部分”(《译文序跋集?“毁灭”第二部一至三章译后记》)。
这不与庄子一样,任何价值都被还原为本然少仁命力吗?然而,“觉醒”的鲁迅并不同意庄子的消极保真,而是倡导以生命的自然力吞噬恶。本然生命实现自身就是最高的真理,一切价值都在这一真理之下:“鸷鸟猛兽以软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一味佩服赞叹它们。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说了空话”(《朝花夕拾,狗·猫·鼠》)。这里的对立难道不是生命的原生力量与历史中的道德秩序的对立?这是不是说,唯有弘展自然生命才是历史进步的法则,礼教、王道正因为压制本然生命才是不合理的?人吃人是否仅仅出于礼教、王道才不正当,为了生命力的自然权利吃人就合乎历史法则,就可以把“人肉筵席”继续排下去?生物性的生命力的更新不得不跨过血泊,这是历史生存的进步:“后起的生命,总比以前的更有意义,更近于完全,因此也更有价值,更可宝贵,前者的生命,应该栖牲于他”(《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因此,生命的生物力应当成为历史的道义法则;“能杀才能生,能憎才能爱”。这是不是说,生命生物力的法则的确残酷,为了生命的法则,人应该残酷?这是不是说,世界的本相是荒凉、阴冷,生活的创生也应该荒凉、阴冷?荒凉、阴冷是世界的事实,事实有至高的权利:“事实是毫无情面的东西,它能将空言打得粉碎”(《花边文学?安贫乐道法》)。据鲁迅说,托尔斯泰的以善抗恶论固然是诚善的理想,但见诸事实,就毫无意义;除非有刀子在手里,才能讲人道主义。但什么时候有过不带血的历史?历史带血,“社会才会改革,人类才会进步,能从原虫到人类,从野蛮到文明”((而已集?革命时代的文学》)。恶是生命世界的事实,生命力的发展不可能脱离恶。庄子畏惧历史时间中的恶,于是想扭转生命力的方向,返回原生命。与庄子相反,尽管认定生命本然才是最高的法则,但在鲁迅看来,生命力的生存必须进入历史时间中的恶。恶是生命力必得造作的,因而恶堪称人性生命力的价值。
鲁迅尽管与庄子一样,把一切价值真实置于生物价值之下,却颠倒了庄子的思想方向。鲁迅精神的独特性和伟大都得自于这种颠倒。然而,这种颠倒的深刻和勇气是哪里来的?来自鲁迅深刻的冷眼。深刻的冷眼又是哪里来的?不就来自曹雪芹的新人的“觉醒”;看透了给无情的世界补情根本不可能?
在欧洲赢得了声誉的第一位俄罗斯作家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在欧洲赢得了声誉的第一位中国作家是鲁迅。他们靠什么赢得声誉?当然是靠富有智慧的洞见。什么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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