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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红床的故事-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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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清楚,记忆的印象无法确定下来。想到确定下来的并非是真实的印象,还要打些文字描绘的折扣和表现需要的折扣,我便迟迟动不了笔。同时,让我犹豫的是,同样我的记忆也还在流动着。我的一个朋友曾撰文说:艺术就是“凝现着”,表现出来的只能是一瞬间的印象。他说的是飞矢不动的道理。另外,随着我自身生活的变化,心境的改变,再去感觉记忆中的印象,那印象自然改变着。许多自传体的作品,都显现着一种夸耀。也许艺术正是一种夸耀。而我却希求着时光的一层层剥落,显现出那真实的感受和真实的印象。我明知那是徒然的。一切不可避免地要受落笔时心境的左右。在落笔以后的将来,再重新翻看记忆的心库,再读落笔时的表现,也许又会有大不同的感受。正因如此,
  我越来越觉得落笔的困惑,同时也感到无可奈何的落笔的渴望。
  在对那个叫英的少女的记忆之前,我曾对班上的一个女同学关注过。那还是初中一年级。一群情欲将萌或初萌的中学生,都有同一的单纯可笑的假正经。男女界线划得泾渭分明。班上有一段时间悄悄地流传着我说的一句话:我将来肯定要找一个漂亮的女的结婚。流传面之广,大概只有我一个人蒙在鼓里。崐以致所有的女同学都对我侧目而视,所有的男同学经常对我起哄,而我却不知为了什么。我承受着一种瘟疫般的隔离,如同当时阶级划分的隔离。后来我还是想不起是否我说过这样的话。我想我应该会那么说的。正是隔绝使我对女性生出朦胧的情欲来。我默默地偷偷地老是心神不宁地用眼角去看那个女同学的身影。中午午休的时候,我伏在课桌上,从两手缝去看她。她坐下来时,用手拉一下裙子,裙子里忽闪露出她的肌肤,使我心跳得厉害。我回到家里,把我的名字和她的名字并排写在纸上。我用火柴点着了纸,烧成了灰。我伸出手掌,
  

情之轮(2)
伸到窗外,让风把掌中的黑灰吹开去,吹得飘飘扬扬。窗下斜角的门口也许正有着一双大圆的眼睛注视着我。我记不清究竟那是不是我最早情欲的萌动。我甚至记不清那个女同学的名字了。我只记得她的个子矮矮小小的,她的颧角高高,眼鼻挤得很近。从后来记忆的印象来看,她长得一点也不漂亮。很长一段时间,我弄不明白女性美丑的区分。
  我的中学生活实际上只有大半年,大的社会运动就来了。以后一年多的时间,我都在家里沉湎在书中。家的住房是租的。胖胖的房东老太太独身住在楼底下,墙板壁上糊着旧报纸。楼上板壁隔着两家租户。弧壁那一边住着一对老夫妻和他们的女儿。父亲说那女儿是领来的。不知为什么,我觉得那姑娘不好看。她天天经过我家房间的门下楼梯去。我从来不注意她。我只记得她个头高。
  她读的是高中。那时,对高一级的女生,我就不把她们当女性去注意了。
  有几个有,我家从只有几个平方米的居室搬出去,搬到一间新楼的房里去,就是那种很常见的水泥楼房。那是“抢”住的。称之为公房的那些楼房正空着,搬进去的住户宣传自己的行动为抢房革命行动。抢房革命行动多了就形成了抢房革命运动。新公房里几乎每日都有抢房与反抢房的大辨论。那些日子也淡忘了。记得旧日隔板同住的姑娘,也抢搬到同一层楼上。就在楼门前过道上,进行过一次大辨论。人与人挤紧了,我被挤到了墙角。我身后是同一朝向的那个姑娘。我肩背上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极柔极软的感觉。她一动不动。我听任自己被往后挤紧。她只是一动不动。人群散时,我回房间。我不敢去看她。似乎听到她在后面长长地一声喘息。我怕是我把她挤得太紧了。我也有所怀疑,那一声叹息是不是后来我加进记忆中的。
  我和她同乘一辆车到区里去,参加抢房运动的大会。车也挤,这一次是她站在我身侧。她挤着我。我顶着座椅背。她伸手抓把手时抓着我的手背。从开始到下车一直抓着。我也有所怀疑,我那时的个子还未能够到车杆把手的。但我记得她抓着我的手。她的手比我的大。
  抢房革命行动转化为抢房反革命行动。我家就搬回了旧居,依然向胖老太太交房租。姑娘家没有搬回。回到旧居里,我才开始许多带有情欲的回忆想象。从极柔极软的感受延化开来。每次想象,我都忽视她的脸和整个身体的形象,只留下那一份感觉。
  英少女坐在后门斜角的形象,是若干年之后,可能是在我结婚后的记忆中凝定的。有关英少女形象的周围前后,都象在摄影光圈焦距之外一样显得模糊。
  青少年时情感的外部记忆是紊乱的。看到一些把少年情感写得清晰动人的作品,
  我就露出微笑。我清楚那些作品是如何虚构出来的。外部印象的紊乱正与我内心紊乱相同。前楼搬来一户眼睛有点斜睨的女人。她带着一个幼小的女儿。她在建筑队的男人经常外出。她下班回家就拉着小女儿串门。她经常用手捏捏我的脸,说我脸白得象牛奶。她的男人回家后,薄薄的板壁那边的动静便十分烦恼人。我脸上由此冒出许多青春痘来。我经常照着镜子去捏它们。我相信,它映着我内心中不堪的丑恶。
  英少女形象凝定之前,那一个早晨,我在生煤炉,用扇子扇着炉门,青烟摇曳着散在巷子里。她从后门口进来,穿过板隔的壁弄,从我身边走过去。她倚在隔壁人家的门口,身子侧着朝向着我。隔壁人家住的是一个拉三轮车的老头,常和老太用浓重的苏北口音争闹。她在那儿站了好一会。我能感到她的眼光。一瞬间中,我突然想到:她是为了我。她站在那儿就是为了我。这一知觉令我兴奋。事后,我反复想着她的举动,她和拉三轮车老头家没有任何来往,崐拉三轮车家对她没有任何吸引力。那么,她站在他家的门口不是为了我,又是为了什么?这一发现,使我把眼光投向她。一旦知觉,她的形象入我心中。我“看”她的时候,她的形象就长久地凝定了。以后的经验往返重复,女性对我的倾慕,总在我无动于衷时。一旦我有动于衷,我很少有把握主动权的能力。用二十年以后的话说:我极力想得到呼应,一旦我投入,我就失去了主动。
  

情之轮(3)
当时,我的脸上正不断地冒着丑恶的青春痘。我自形惭秽。有好些日子,我遮着自己的脸去朝向她。有好些日子,我又躲着偷偷地看她。我想她是知道了我的主动。她不必穿过楼下的板巷,她只是静静地坐在她家的门口。
  我都记不得和英少女说过什么话了。要说过什么,那也是一些简短的无聊的话。在小说中编出一些简单无聊的对话,能表现出少年爱情的单纯清新的美。
  但我不想破坏真实。在我以后独身生活时,有一段时间,我曾怀疑那朦胧的爱,觉得那只是少男少女的的一种互相吸引。想到她那时可能还在读小学,最多是刚进中学吧。一切举动自然是幼稚的。我不相信那是爱。然而与女性具有了实质性的接触后,往往使我生出失望来。失望的时候,我又觉得朦胧单纯的爱才是真正的美。
  英少女对我说的话都是简短的,带着赞颂。赞颂我的聪明。在前后几条支弄里,都知道我的聪明。下棋打牌,小技小巧,我显得聪明外露。她赞颂的词是“贼”。在支弄里的苏北话“贼”的意思就是聪明。我没赞颂过她。我是不敢。学校里班上女同学压抑我的力量太强,以致我见到女性,就有点张口结舌。这影响我一生对女性总感有一种距离,一种生疏。同时轻易把对象偶象化。一旦有女性之爱便受宠若惊,便变主动为被动。
  英少女在支弄里大声说话,操着苏北口音。她的话其实很俗。人生的经历多了,回忆起来,对单纯少女的话,觉有一种朴实的感受。她有一个哥哥,很粗宽的身材。很宠英。他们的岁数相差不大。他常和她说笑。有一次,他对她发了火,她躲支楼上去哭。她贴着楼上矮矮的木栅窗,把眼哭得红红的。她不看我。我却觉得她是朝向我哭的,我只和眼光默默地安抚着她。后来她哥哥去拉她,笑着拉她。她只管扭着身子。我觉得她挣扎的样子很好看。我有点嫉妒她的哥哥。
  我已忘了矮小的穿裙子的女同学。偶尔一次复课时见到她,她老是在我面前走动,我却不再注意她。我和男同学粗声说笑,动手打闹。我感到她们都在看着我,看着满脸长着青春痘的我。在楼道的走廊上,有两个结伴的女同学迎面而过,我听到其中一个咕哝了一句什么。我知道她是针对我的。那是一种旧情绪的延续。我朝她看了一眼。我只是勇敢地迎着她看了一眼。那个女同学的眼光却退缩了。我觉得我长大了。是成人了。班上许多女同学都长大成人了。那个矮小的女同学还只是个女孩子。那时候我并不懂要看女性的胸脯。注意成熟女性的胸脯还是在后来。女孩子成不成熟,我是以感觉作依据的,那依据自然并不可靠。
  我长大了。我面临着上山下乡。那是我命运的必然。少时父亲指着我肩上的一颗黑痣,说那是扁担痣,长大要种田挑担的。那颗痣平平的,暗黑不亮,似乎是印在皮肤里。我从痣认识到下乡对于我来说,是一种宿命。宿命带来的是无奈。那以后,宿命的感觉时不时来缠扰我,二十年,它就有了一种习惯的力量,使我整个人生的基调都显着无奈。
  十七岁。应该还虚年令十七岁的我,常常独自从支弄走到弄堂,从弄堂走到尽头。面前是半截墙似的水泥河堤。河堤边倒着煤灰、废纸和垃圾。河水溢着一股腥臭。我尽量放慢脚步。我慢慢地踱着步。当我意识到我踱步的时候,我的心就有一种悲怆。我自品这种悲怆,觉得悲怆使我与众不同。我便更加放慢脚步。我心有所待,而又无所待。只有一次,英少女从桥那边沿着堤走过来。我远远地看到她,我感觉她也看到我。那是是一团熟悉的身影。我面朝前方,尽量放慢脚步踱过去。悲怆的感受就成了一种形式。她走到我身边的时候,崐我扭过了头,我面朝河中。我无所可见。我能见她低着眼略瘦显平的脸。我感觉到我与她之间流动着无言的悲怆。
  到上山下乡时,我还从来没离开过故城,我还从来没乘过火车。我本应该分到边疆去的。我本应该去乘几天几夜火车的地方去的。父亲给家乡去了信。那里是我的血缘之根,是父亲常常提到的地方。经常有乡下的人到家中来,说是搭船来的。有一次,母亲给客人包馄饨,把她表脱下来放在一边,客人走后,
  

情之轮(4)
表也就消失了。父亲赶到河边,船已开了。那印象一直在我的记忆中。我很不愿意去乡下,我似乎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我父亲给我安排了这一走。似乎是匆忙地安排的。以后我曾多次埋怨过这一安排,但我的内心早已宿命地接受了它。我注定要到那个地方去的。围绕去与不去,家里人的态度,乡下人的态度,我的态度,我在这儿都省略了。写那个是不适宜的,会破坏这篇作品的调子。
  我怀疑我是把踱步河堤从后面搬到了这里。其实插队后的第一年里,我回故城回了七次。七次在故城的时间比在乡村的时间要多得多。每次我都提着乡下的水产土产,吃力地挤着汽车,挤着火车。年底的时候,常常乘的是闷罐子棚车。那是一种运货的火车。我挑着满满的一担子,前面是大米后面是猪腿。那一次,扣在猪腿上的绳滑落了,站台上几乎只有了我一个旅客,车就快开了,车上的人堵到了车门口,我使劲把一袋米托上车,又使劲把一条猪腿从高高的棚车踏板上拉上车。那一刻我想我应该是哭的,然而我只是满头满身是汗地庆幸着。
  乡村生活的场景,在我以往的作品里,或者淡化,或者美化了的。我想只有经过了那些真实的场景,我才有堤边踱步的人生悲怆感。只是写作的习惯告诉我,我应该对英少女有一段告别的沉重。
  乡村的太阳暖洋洋的。在城里,我从来对太阳没有这一点感受。乡村暖洋洋的太阳下面,青蝇嗡嗡地飞,草篱笆上爬着蓝色的小喇叭花,山墙边的一块土场上,靠桑树田边积着筛落的粗砻糠壳,猫在门口的青石上懒懒地睡。
  一旦写到乡村景色,我就有一种习惯的笔调,其实那都是不真实的。我从来只沉湎于我的心中,我总是忽视外在的景色。到结婚成家以后,妻子还常常不留情面地纠正我对绿、蓝、青的色辨。
  我初下乡时,一度住在堂兄家里,那是两间半被烟薰黑了的暗蒙蒙的旧瓦房。半间里还隔养着猪。整个房子里都充溢着猪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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