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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在学校都能见到约翰,但是从来没有和他说过话,因为我们处在完全不同的圈子里。而且我对于他也上字型艺术课感到很惊讶,他看起来可不是那种会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的孩子。他上课甚至什么文具都不拿,一开始做作业了,就拍拍我的后背,向我借铅笔和橡皮,而我则很不情愿地递给他。后来,他就经常坐在我的后面,需要什么就找我借什么。不过,他借了也很少用,因为他几乎就不做功课。每次上课,他都会到处招猫逗狗,惹得全班哈哈大笑。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不是约翰自己选择去上字型艺术课的,他是被迫的,因为其他课的老师都不愿意要他。而他也明确地表示不愿意待在那里,所以就使劲去破坏课堂。谁都不招惹的时候,他就会在老师背后搞怪,或者发表一些尖刻的评论,或者给老师或者周围的同学画讽刺漫画,虽然是故意丑化了的,但是真的很像,引起了周围的阵阵哄笑。
我第一次见到约翰的时候,曾经暗想:呸,这个男孩不适合我!他留着小混混头,就是那种“鸭尾头”,穿着紧身的水管裤和一件超大号的外套,与我习惯的那种干净整洁的男孩子截然不同。他对别人口无遮拦的品头论足和刻薄的小聪明让人害怕,我真担心他会把矛头对准我。但很快他就向我开炮了,叫我“古板小姐”或者“鲍威尔小姐”,并且拿我整洁的衣服和时髦的口音开玩笑。
第二章 “你好,我叫约翰”(4)
第一次被他开玩笑的时候,我一下课就红着脸跑了出去,希望他不要再出现。可是,就在短短两周的字型艺术课要结束的时候,我开始盼望见到他了。除了在课堂上,我们没有在其他地方相遇过,但是,我发现自己开始急切地想见到他,并且暗地注意他了。他使我发笑,而且他的行为方式让我觉得很新奇。我总是顺从于权威,努力取悦别人,但是约翰正好相反:他很霸道,爱挖苦人,而且非常叛逆。他好像谁都不怕,我好羡慕他可以随意嘲笑任何人和任何事。
一个认识我也认识约翰的朋友告诉我,上学期末约翰的妈妈出车祸死了。我非常想念我的爸爸,因此可以体会到他的感受。他从未提起过这件事,也从未提起过其他的家人,但是我觉得他表现在人前的尖酸刻薄的外表后面,一定隐藏着深深的悲痛。这种想法令我越来越密切地关注他了。
一天早晨,字型艺术课的同学们出于好玩儿,互相测试视力。我才发现约翰和我一样严重近视,不戴眼镜几乎什么都看不见,而且极其讨厌戴眼镜。他当时带着那种很贵的角质框架眼镜。当我们看不清或弄错了的时候,就会一同大笑起来。那次是我和约翰第一次真正的接触,从那之后,我们就经常在上课的时候说话了。
约翰来上课的时候,背上总是斜背着一把吉他。他告诉我,他现在组织了一个乐队,名字叫做“科利人”,是根据他原来的学校“科利银行中学”取的名字。有时下了课,我们坐在一起的时候,他就会把吉他拿过来弹上几首当时流行的曲子,比如博·迪德利、恰克·贝利或者罗尼·多内甘的歌。在弹吉他的时候,我看到了另外一个不同的他。因为热爱音乐,那时的他,面孔变得柔和起来,往常的那种愤世嫉俗、藐视一切的表情也消失了。
学期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他了,于是我开始不停地自责。这简直有点可笑:他根本不是我为自己设想的那种类型,而且我也看不出来他对我有一点兴趣。但是有一天,事情发生了变化。当时放了学,其他同学都走了,我收拾东西也准备离开,约翰抱着他的吉他坐在距离我几英尺远的位子上。突然,他开始轻声唱起了当时很流行的一首歌《她不美吗》(Ain誸 She Sweet),后来披头士乐队的唱片里也曾收录过这首歌。
哦,她不美吗?
看着她沿街走过,
我悄悄问你:
她不美吗?
哦,她不好吗?
一次、两次望着她,
我悄悄问你:
她不好吗?
目光向她的倩影投过,
天哪,难道不完美吗?
哦,我问你,一遍又一遍:
你不认为那简直就是优雅吗?
是的,我悄悄问你:
她不美吗?
我的脸刷地红了,说了声对不起,还没等歌唱完就匆匆跑开了。但是我看到了约翰的眼神,他在唱歌的时候一直盯着我看,难道他对我也有意思?
我把这件事偷偷告诉了菲尔,她告诉我,约翰不适合我,叫我不要这么傻。她和约翰住得不远,每天同乘72路汽车去上学,所以比较了解他。她经常借车票钱给约翰,也很喜欢他,但是还是认为约翰不适合我。她提醒我别忘了和巴里订婚的事情,但是我暂时不想考虑那件事了。随着对约翰的暗恋,我和巴里的约会也越来越少,一个星期里最令我期待的事情就是去上字型艺术课。
一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看见约翰上楼梯时紧盯着一个女孩看,那个女孩穿着紧身的黑色短裙,长长的金发垂了下来。我听见约翰冲那个女孩吹了声口哨,还对他的朋友说:“她长得挺像碧姬·芭铎的。”
我也不甘落后,周六一到马上去买了最流行的希尔顿金发染剂,回去自己染了头发。星期一到学校的时候,我的头发呈现出不同层次的金黄色,非常漂亮。约翰注意到我的时候,我高兴极了,他笑着说:“哇,霍伊莱克小姐。”我能看得出,他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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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你好,我叫约翰”(5)
一天下午,我们所有的中年级学生都到礼堂去讨论,约翰和我隔了几个座位。我的一个朋友海伦·安德森忽然靠上去拨弄他的头发。海伦和约翰关系不错,但并不是喜欢他,而只是表示对他说的话感到有趣的一个善意的动作罢了。但是当我意识到自己内心的妒忌时,不禁大吃了一惊。
尽管约翰和我在上字型艺术课的时候也会聊天,但是,我们在校园里却都待在不同的朋友圈子里,很少能见到对方。我觉得他是那种难以接近的类型。虽然我很喜欢他,但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会真的走到一起。
假期快要到了,我们都很兴奋,有人建议在回家之前开个午间聚会。一个老师巴尔兰德答应让我们借用他的房间,并且说也会去参加。巴尔兰德以前是个拳击运动员,他非常严厉,不过人很好。我们高兴极了,找到了录音机,然后每人凑了一些钱去买啤酒。
我很期待这次聚会,倒不是因为可以在那儿碰到约翰,我想这个聚会都是一帮乖乖的学生,他肯定不感兴趣,反而觉得,这样可以让我转移一下注意力,之后我们就可以度假去了。我很盼望有这样一段时间,可以让我对约翰的感觉淡下来。
聚会那天气氛很热烈,阳光透过一楼脏乎乎的窗子照了进来。这个房间我们很熟悉,每个星期都会在这里聚一次,选一个主题来画画。我们把桌椅推到一边去,摆出食物和饮料还有一大堆唱片。来的都是原来圈子的人,大概10到15个,我们自从大一的时候就是朋友了。那天我上身穿了一件宽松的黑色棉外套,下面配一条带有黑色蝴蝶结的黑白相间短裙,脚上穿着我最好的黑色采螺鞋。走在校园里,我的感觉好极了。
一起到来的还有几对恋人,所以气氛就更加热烈了。安·曼森刚刚开始和杰夫·穆罕默德在一起,杰夫是约翰的一个好朋友。安和杰夫在那边接吻,我和菲尔偷偷地看了一眼。当约翰走进来的时候,我的脸立刻开始发烫,心通通直跳,装着没有注意到他。他和我一样一身黑色,还是常穿的那条黑色紧身裤、厚运动衫,还有他的仿麂皮鞋子。他直奔我而来,说:“愿意起来一下吗?”我的脸红了,但是还是很高兴地站起来和他跳了一支舞。
记得当时放的是一首恰克·贝利的歌,正跳着的时候,约翰大声说:“你有没有想过要和我约会?”
我当时非常慌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于是就说:“对不起,我就要和一个霍伊莱克的男孩订婚了。”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真想能有个地缝钻进去,因为我的话听起来很傲慢,而且一本正经。
“我他妈的又没让你和我结婚。”约翰回了我一句,接着掉头就走了。我把一切弄砸了,心里难受极了。但是几个小时以后,聚会快结束的时候,约翰和他的朋友邀请我和菲尔去俱乐部玩儿。这是个好消息,也许我什么都没有损失吧。
于是我劝菲尔和我一起跟着他们去了学校旁边的“夸夸谈”酒吧,我们学校的学生没事经常去那里。酒吧里非常嘈杂拥挤,想说话还得互相大声喊。我们以前都是放了学直接回家的,从来没有去过那种地方,因此这是第一次尝试学生的社会生活。我们喜欢那里的噪音、笑声以及令人目眩的气氛,想到以前的生活,才意识到自己错过了很多有趣的东西。
约翰是和几个朋友一起来的,有杰夫·穆罕默德和托尼·卡里克尔,他们待在酒吧的另一边,没有过来。菲尔和我也遇见了一些朋友,和他们聊了一会儿。但是喝了几杯“黑色天鹅绒”(是一种英国产的吉尼斯牌烈性黑啤酒和苹果酒的混合饮料,当时的学生们都喜欢喝这种东西)之后,我觉得有点头晕,该坐车回家去了。我有点失望,约翰没有跟我说一句话,而且我怀疑他约我来酒吧的时候还在嘲笑我。
就在我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叫住了我,开玩笑说我像个修女一样,让我再多待一会儿。菲尔说她要去赶汽车了,问我是不是一起走。我知道她不同意约翰的要求,但是我很想留下来,就冲菲尔抱歉地笑了笑。菲尔无奈地耸了耸肩就走了。约翰和我又喝了几杯酒,然后在我耳边轻声说了句“我们走”。我们就穿过人群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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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你好,我叫约翰”(6)
当时天已经黑了,街上静悄悄的。从酒吧刚一出来,约翰就吻了我,那是一个长长的、充满激情、令人无法抗拒的吻。他轻声对我说,他的朋友斯图亚特有一个房间,我们可以到那里去,然后就抓着我的手带我走到了马路上。我当时被巨大的喜悦笼罩着,他也是一样。在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愿意跟他到任何地方去。
斯图亚特的房间很大,在一个合住的屋子的后部。房间没有窗帘,一个充气垫子放在地上,四周散落着衣服、资料、空烟盒和书。对于乱糟糟的房间,我们根本就无暇顾及,一进屋就迫不及待地冲到垫子上做爱。和之前的那次经历相比,我觉得这次感觉棒极了。而且我想约翰的感觉肯定也非常好,我们相拥躺在一起的时候,他平时高傲自大、无法无天的行为早就融化得一干二净了。
那之后约翰说:“上帝啊,鲍威尔小姐,事情不一样了吧?订婚又能怎样呢?”我告诉他我和巴里的爱情结束了。约翰咧开嘴笑了,说我非常性感,他整个学期都在注意我,希望能和我在一起。“另外,”他补充说,“以后我不再叫你鲍威尔小姐了,从现在开始,你是辛。”
当我回过神来时,发现马上就要误了回家的末班车了。我们赶快穿好衣服冲向车站,我和约翰匆忙吻别后就跳上了火车。挥手告别的时候,约翰大声问我:“你明天有什么打算?后天呢?大后天呢?”
“来见你。”我也大声喊着回答。
也许其他人都觉得我们两个不合适,但是我从一开始就感觉到我们之间有一种紧密的联系。我对约翰的感觉和其他的男孩都不一样:更加强烈、更加激动、更加坚定。而且,我能感觉约翰也有同样的感受。也许我们都意识到很需要对方,但是当时我根本没有这么深入地分析过,只是简单地觉得那绝对不是一时的放纵,而是真正的爱情。
第三章 科利人(1)
就在我去艺术学院读书之前,家里装了第一部电话。那是个笨重的大家伙,就装在楼梯下面的墙上。每次必须往下面的盒子里塞两个便士才能打电话。刚装上的时候,对我们来说还很新鲜,我一下子被它突然间发出的刺耳铃声吓得蹦了起来。尤其是第二天的时候,我听到铃声响了就急忙冲过来,慌乱中连听筒都抓不住。
和约翰在一起之后的第二天,他让我去找他,但是我去不了。假期刚刚开始,妈妈计划带我到白金汉郡的查尔斯哥哥那里去住几个星期。我一直都很期待这一天,可突然间它成了我和约翰见面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