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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的声音-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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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家江南饭店吃饭。

  下午,我对叶普凡说,去山上走走吧。

  我住的对面那座山以前我一个人爬过很多次。爬山就好比看到了人生突围的目标。因此,我对爬山抱有莫大的兴趣。只可惜大多都半途返回。已很久没有爬过山了。不过,对于爬山的兴致依然没有减退。

  叶普凡说热。他冒汗了。从江南饭店出来,他不住地用手擦拭额上的汗水。我问他中午吃得如何?他伸出舌头舔舔上唇和下唇,像在回味菜香和饭香。在把他脱掉的西服拿去放在我的租房之后,我们就朝对面的山走去。

  通过短短数小时的交往,我发现叶普凡的身上潜藏着许多优点。比如性格随和,为人诚恳,谈吐风趣,甚至有点可爱。

  但是,不曾想到正因为一次爬山,使两颗年轻的心猝不胜防地打开了一扇恋情之门。

  山路陡峭。石壁和土坎如虎盘踞,把山路咬成蛇线形。

  我们边走,边聊。来到山下便马上攀登。在爬到几十米高的位置时,我的一只脚突然踩住了一块碗大的石头。石头摇摇晃晃,滑了几寸远,我的脚跟着滑了下去。在我将跌倒的顷刻间,叶普凡迅速扶住了我。

  他说,有我在,你就不用摔跤。

  我下意识地缩缩手,他攥得更紧,还说你要是不想摔跤的话,就乖些。

  他小心翼翼地走在前面,每攀登一两步都回头来照顾我。

  树木葱郁,撑起了一个个绿色篷子。野草繁茂,在风的指挥下,株株成了乐队成员,正演奏着激情澎湃的交响乐。

  大约用了一个多小时,我们才爬上山顶。

  心境豁然开朗。山,大气磅礴,墨绿深沉。山下,一幢幢建筑物组成的图案如桀骜不训的飞马,披戴着阳光的银缎子,如梦如幻。远处,雾霭游荡在建筑物的上方,与天际的云山相接。 

  他站在草丛中微微喘息着说,我唱首歌给你听吧。

  绿树、青草生机勃勃。几朵粉红和淡紫的花朵点缀着草丛。一条小路横穿山梁,时隐时现。近处的路只有巴掌那么宽,藏在草丛中。要仔细辨别,才能够发现。

  我说,好啊。

  叶普凡清清嗓子,抬抬肩膀,叉开双腿,唱起了老歌《映山红》。他边唱边舞动着手臂。如痴如醉。

  我轻轻地拍着手又说,好,好。

  6

  头顶湛蓝的穹苍飘着白云,如浪花涌动的海。

  叶普凡又惬意地告诉我他对老歌热爱至深。老歌中那种对黄土地的赤子情怀触动了他的心。接着,他唱了一首渔歌。优美的调子把人带入了夜晚的海上,渔火摇曳,少女少男相约的诗情画意之境。

  我望着他那时圆时方时扁时闭的嘴巴,像在欣赏一幅漫画。当捕捉到他孩童般透明的眼神时,飞快地跑开了。

  歌声戛然而止,他边叫着我的名字,边追赶。

  眼看他就要追上我,我穿过刺棘踩着落叶,不由得惊叫了一声。

  急速追来的他稳稳地抓住我的手。我欲转身,又一个趔趄撞进了他的怀中。

  有野兽,不知道是什么野兽,叫声很可怕。

  没事的,有我在。

  走吧,听起来挺吓人的。

  既来之,则安之。我们坐一下再走吧。

  他说。他的怀抱有点让人沉醉。我浑身醉软地趴在他的肩上,内心一阵慌乱。

  野兽的怒吼接连不断地传来。给整片树林布上了阴森森的气氛。 

  我和他相互搀扶着走到横倒在地的一节粗壮的树枝旁边坐了下来。

  他说,谈谈文学吧。我把头扭向他。一道电光触击了一下我的肉体。那电光正由他的手腕和口腔蔓延过来。

  我们本来并排坐在粗树枝上。他的身体慢慢地朝我靠近。他的手捏了捏我的手说让我坐他的腿上。我竟鬼使阳差地坐在了他的腿上了。

  我的脑海涌现出了某个公园里一个男生和女生偷偷相会的模糊画面。男生和女生拥抱在一起,他们传神的目光擦亮火花。

  他的嘴巴朝我的唇叠来了。 

  唇与唇,齿与齿的磨擦,我把丰富的想象安排在吻里。

  记忆深处,我被强吻过一次。吻我的是一位中学老师。一次,我值日,去办公室抱作业本刚好那位瘦如黑猴的胡老师一个人在。他贼溜溜地盯着我,把我按在墙上,他的舌头就像蛇一样插入了我的嘴里搅了几圈。我怀中抱着的一大沓子作业本全掉在了地上。几位女老师随着我的呼叫声步入了办公室。胡老师受到了降级处分,转入了其他学校去了。过后的一段时间,我总是做噩梦,梦到蛇缠身。

  渐渐地,我的眼中盛开了一树的桃花。那桃花情意萌动,变成了整片桃花林。花瓣纷纷落下,我的天空一半是阴一半是晴……

  突然,他的舌尖在我的牙齿之间周旋,又像梦中纠缠我的蛇,以及对胡老师的回忆更让我害怕,就扭了头。这时,树枝从顶端较细的地方“咔嚓”一声折断。我的双脚压在了树枝下面,和他两人双双摔倒。

  郁水,你伤到了吗?怎么样?

  他叫着扑向我。

第四章
7

  叶普凡先用两根手指,又双手把我的脚脖子完全围起来捏捏按按,搓搓揉揉。我说痛,痛,轻一点。他便轻一点。他的双手在我的脚脖子上忙碌一阵子便拿开一只手,另一只手则放在我的脚背上轻轻按着。按了左脚按右脚,最后拉着我站了起来。他问,还痛吗?我说,痛。他说,我背你。他蹲了下来。我说,你真背我。他说,真背。

  我不客气地趴上了他的肩膀。我心里稀里糊涂的,为什么要不客气。应该是客气一点。男女平等。即使我脚痛,也不想欠他的人情。倒是他似乎非常高兴。他高兴的模样像我背他,而不是他背我。

  走了几步路,他嘿嘿笑了两声。

  我问,你笑什么?也跟着嘿嘿笑。他说,你就有那么开心?!

  别说被一个男性背着还真是一种心理上的满足。尤其这个男性长得不赖,又有才华。但我想说,算你占了大便宜。我一想到他占大便宜了,就从他的背上溜下来,要与他划清男女界线。他说,你走不走?你不走我走。他独自跑了几步。

  树林里虽然听不到了野兽的吼叫,我却担心会突然从后面蹿出一只狼或者山豹来偷袭我,就说等等。我跛着一只脚去追他。他停下脚步,又蹲在地上。我犹豫了一下,再一次趴在了他的背上。 

  叶普凡背着我从树林返回草丛,又歇了两歇背我下山。下山的途中也歇了几歇。行走在山路中,他的腰弓着,步子慢得不能再慢。好几次,我忍不住说,还是让我自己走吧。可他说没关系。他说时便停下来回头看看我笑一笑,才接着走。

  他一直把我背下山。我感动得一塌糊涂。

  晚上,他回去了。回去的第二天给我发来了一条信息:郁水,你的身影就像天边美丽的霞光,飘落到我的梦里,让我陶醉,让我迷恋,让我从此添了思念……

  8

  休息了两天,脚已经不痛了。我的写作得继续。我要向病魔作战,向一切困难开战。当我在文档里写下这句话的时候,已泪流满面。

  关于写作,我做着某种新的尝试。顽固的病已让我无法预计什么。医生给我开了简单的药方暂控制病情。药虽苦,每天喝着便品不出什么味了。而写作,需要毅志。我在小说中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了自己对生命的热爱,和渴望爱。

  写作时,我是个懒散、自由的人。披着长发,穿着宽松的睡衣,盘着脚,挺直身子,跟前放着一杯热茶时不时地啜上一口。

  每天,我还会抽出一点时间来用抹布把租房的地板擦得干干净净。我擦地板先从门前擦。双脚蹲着,井然有序地挨着擦几下就朝后移动一步。擦了门前擦床前、桌前,又擦电脑桌的周边。直到擦完厨房便跑到窗前站着做一次深呼吸,边听街上传来的歌声,边观赏窗外的风景。

  那些歌伤感、疯狂,有港台著名歌手唱的,也有大陆当红歌唱家唱的。只是混杂在一起,便听不清楚歌词了。

  窗外的楼下有一条公路。晨日,几辆中巴车相继驶出。骑三轮车的地摊小商小贩用力地蹬轮子,头臂和身子左右摆动。有时,路上一次出现七八个骑三轮车的人,他们你追我赶,像在进行比赛。

  骑三轮车的人也便是最能让我留心的特别风景了。

  远远地望着他们,想象着他们的生活,再想着一个和自己有关的人。

  掠风是我的网友。他是一位美学教授。

  一次意外地在网上遇到他,我跟他谈得很投机。叫他掠风老师。跟他交谈愉快而受益匪浅。没有认识叶普凡之前,我会想到他。

  是叶普凡把我从虚拟世界中拉了回来。

  莲子打电话问过我,你觉得叶普凡如何?

  还行吧。

  应该是特好,对吧?!

  莲子笑,我就也笑。我笑莲子真会说实话。

  莲子在万寿商贸科技公司工作。我们经常联系。打电话一聊一两个小时,乐此不疲。她会隔三差五地来看我,我去看她的次数却少之又少。她来,有时晚上就住在这里。我们睡一个被筒。不是同性恋,但习惯把各自的胳膊搭在彼此的肩膀上入睡。若是星期天,她来便买一些吃的。晚上我写作,她坐在一旁看书从不打扰我。若因我写作太晚早上起不来,她便先弄好饭,等我起来吃。有这样的一位朋友,我感到很幸福。有时,我跟她开玩笑说要是我是男的就好了,我们一定是一对好夫妻。她却说她不让我做男的,她做。我们就打闹起来。闹够了才收场。上次她来时提到叶普凡,就把叶普凡的手机号码留给了我,又把我的手机号码也发给了他。       

  我笑有原因,莲子笑是为什么呢?她不说我猜不到。猜不到便也不猜了。

  我是一只夜猫子。寂静的夜间,穿越时空的隧道,我的思想在文字中行走。文字的颜色、字体形成的光泽把信念、希望和青春的梦投射。大多数,我从下午要写作到第二天凌晨三四点。

  睡觉前,我的脑海全是叶普凡的模样。想他是快乐的,但也有点困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五章
9

  我没有理由自我悲哀,只有靠顽强不屈的精神赢得自信。

  我用文字构建一座理想的灯塔。一个个文字就像建筑工人手中的一块块红砖。我把它一排一排地摞在纸页上,形成一堵墙,一座山。书写长篇是一次心灵远旅。见到自己点点滴滴的心迹在文档中安家落户,一种欣慰油然而生。  

  叶普凡来的时候我正在写稿。一杯刚泡好的茉莉茶放在电脑桌上。茶呈现淡黄的颜色。一朵朵漂浮或游动的花朵就像水仙子,摆弄着柔嫩的身姿。这样的茶喝起来清香,爽口而养颜。啜上一口,再敲击着键盘,心情舒畅,思维敏捷。

  我跟叶普凡也仅仅是第二次见面,而且两次见面的时间只相隔了四五天,可他一见到我就紧紧拥抱住了我。

  他说,想你,见到你,心里才踏实。

  他把头在我的脖颈埋了埋,便趴在我的耳边轻轻哼起了一首《桂林谣》。哼了几句,他离开我,自在地晃着头,大声歌唱起来。我被他感染,张着嘴,跟着他轻摇身子。

  他说,你也唱。我会唱,但我不唱。我说,我给你鼓掌,给你伴舞,为你加油。听你唱,比我自己唱要得劲儿。我拍了几下手,又继续晃身子。

  他不唱了,怔怔地盯着我说,你那也叫舞?我只是晃身子,没有规律地晃身子,我承认不叫舞。我说,意思意思就可以,没必要钻牛脚尖。

  他“哈”笑了一声。他的笑只有简洁的一声“哈”,奇怪。他说,不清唱了,得配乐。我说清唱有什么不好,原汁原味。他说,就像青菜,原汁原味的生菜叶好吃还是放油放盐放佐料,再放热锅里炒一炒好吃?我说生菜叶好吃。他拽了拽我的头发,表示不满。我也不满地朝他吐吐舌头,可还是走去把电脑打开了。

  几分钟后,他从电脑中“我的音乐”里面找到了《桂林谣》这首歌曲播放,并且拧低音量,自己亮嗓随歌词高唱起来。 

  窗口的风和着音乐的节拍,与窗台上晾的一条裙子一起载歌载舞。

  我以为风是男子,裙子是女子,他们是一对恋人。

  风的身高、体重和面容没人知道,但多情的裙子把他召唤来了。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相爱。风是隐形的,也只有与裙子在一起才显出他的雄性与气度。

  那风是我的风吗?掠风还是叶普凡或别人?

  我看着窗口,听着叶普凡的歌,浮想联翩。我说,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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