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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评传-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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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西周政治统治的衰落

殷周变革之后,小邦周面临着如何统治大邦殷的政治难题,为了解决这一政治难题,小邦周采取了三条有力的措施。

第一,确立了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政治分封制。周王朝大封同姓贵族,并将异姓贵族的封地、封国受制于同姓贵族,实行了贵族分层统治。这种政治分封本身隐含了自我灭亡的因素,因为分层统治的贵族,由于地理自然条件的差别,生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彼此之间争夺领土的政治、军事斗争是不可避免的。原来作为周王室统治基础的分封诸侯,就有可能成为给自己挖掘坟墓的人。

第二,建立了严格的等级制度,《左传。昭公七年》记载芋君无字之言:“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天有十日,人有十等……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左传。桓公二年》记载晋国大夫师服的话:“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凯觎。”说明了这种等级制度的政治作用。这种等极制度又是经过制礼作乐,用一系列礼仪、舆服等外在形式加以标志和强化,所谓“礼藏于器。”《左传。

桓公二年》记载: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锡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旌旗,昭其明也。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由于分封的政治、经济结构的不平衡,凯觎之望因实力。地位的升降会越来越强烈,容易形成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这首先表现在礼仪、舆服等外在形式的僭越上,这标志着社会内部蕴藏着一种冲破等级秩序的要求和力量,周王朝制定的等级秩序的崩溃表征了周王朝政治分封社会基础的瓦解。

第三,在意识形态上强化了以德配天的天命论。如果说周公制礼,用衣食住行,婚丧祭祀等各种典章制度和礼仪形式规范了人们的言行举止,使人们在外在行为上服从小邦周的政治统治,接受小邦周安排的社会秩序,那末,西周以德配大的天命观对大族殷来说,在理论上圆满解释了小邦周灭大族殷的合理性,使人们在思想上、心理上能接受这个事实,维持社会秩序的安定。

因为殷夫德,周有德,所以“天降丧于殷,殷既坠厥命,我有周既受。”周立殷亡乃是天意,用以德配天来证明天命靡常是合理的。小邦周取代大族殷是一种合理的天命,“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天命。” 同时,对其他各族人,包括殷族遗民来说,周人统治又是一种不僭的天命,有德失德则无关紧要。

《左传。宣公三年》记载楚庄王进兵于洛水,问周鼎大小轻重。周大夫王孙满回答说:“天祚明德,有所底止。成王定鼎干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这里德是次要的,是服从天命的。过去周革殷命是因殷失德,所以天命周代殷。现在周德衰,但天命未改,所以代周是不合天命。呈然在西周以德配天的天命论中已有理性因素,但是天命仍是一种神秘的威慑力量。

小邦周要统治大族殷和其他各族,确实是相当困难的政治任务。殷鉴不远,管蔡又乱,“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 的古训,“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的历史兴亡的事实使周朝统治者自然会有一种深沉的忧患意识。小心翼翼,怀民,惠民,保民是德的具体表现,但这个德是对周朝统治者而言的,所以周室衰败时,变风变雅之作都是针对天命的恨天,怨天思想的反映。

两周的天命论是用两种方式加以形式化。一是加强青铜祭器的作用,周灭商之后,在很短的时期内出现了一大批铸有长篇铭文的青铜器,从铭文中可知,大部分是奉祀祖先的祭器。根据郭沫若《西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一书所收的167篇西周青铜器铭文中,属于作器记事的有85篇,占二分之一强。这些铭文不外乎是炫耀祖先的功德,周贵族的业绩,以此来提高周贵族的威望,强调周受命于天。

相比较,商代青铜器很少铭文,它们以本身造形所具有肃穆、庄严的格调表征了殷贵族的高贵。胜利的小族周的贵族就只能靠自我歌功颂德来提高自己在殷贵族面前的威望。春秋以后,周朝衰落,日常生活用器及货币成为主要的青铜器,它们作为商品大量出现在市场上,是西周天命观淡薄的一种标志。二是,周易八卦的形式框架,成为一种借天喻人,以天象证人事的思维工具。由“一”、“一”

两个直观符号构成的64个卦象作为一种形式符号沟通了天命和人事、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之间的联系。爻的产生,卦象的组合和变化,虽是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后的一种相当简陋、粗糙的概括,但并不能反映客观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用它们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其内容当然是荒谬的。作为一种思维形式,是一种强制性的结构,是天命神学体系所迫切需要的,而且与卜蓍这一民间习俗直接相关,因而有很广泛的影响。春秋战国之际兴起的诸子思潮对这种思维形式都是摈弃的。老子注重顺其自然的理性态度,墨子强调实践的重要性。

孔子虽喜读《周易》,但重视的是其中辩证思维方法,而不是其迷信和爻卦的形式框架。这标志了西周天命观念的衰落。到了战国后期,以邹衍为代表的阴阳五行说显赫一时,再到汉代董仲舒手中集大成,成为一种完整的理论构造和思维方式,这是天命观发展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对思维形式的一种需求的表现。

平王东迁,周王朝政治统治开始衰落,王室独尊,诸侯并立的分封局面已不复存在。周王室也只能“晋郑焉依”,周平王本身也是由晋文侯助其于公元前760年杀了王而确立统治, 所以《国语。郑语》说:“晋文侯于是乎定天子”。周王室已沦为争霸诸侯“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傀儡,甚至连太子也被诸侯扣作人质,领土也不断受到诸侯的蚕食。礼乐征伐出自诸侯,政逮于大夫,陪臣执国命,臣弑君,子弑父等等篡逆行为经常发生,私分公室也成为惯见的社会现象。司马迁对此作过相当精确的描述和概括:“平王之时,周室衰微,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 这些膺越行为在观念上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例如,《国语。鲁语上》记载里革和成公讨论。臣杀其君谁之过的问题。里革认为是“君之过也。夫君人者,其威大矣。失威而至于杀,其过多矣。且夫君也者,将牧民而正其邪者也。若君纵私回而弃民事,……将安用之?桀奔南巢,纣踣于京,厉流于彘,幽灭于戏,皆是术也”。又《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记载,史墨对鲁昭公被季氏放逐,死于乾侯一事,从理论角度分析了它的合理性,“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虽死于外,其谁矜之?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周王室不仅失去了对诸侯的控制权,而且封君世袭的分封制也开始被委任的郡县制代替。《史记,秦本纪》说武公十年(公元前688 年)”伐邽冀戎,初县之“,《左传。哀公十七年》记载,楚文王任彭仲爽”实县申、息“(公元前688 年),《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晋”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分羊舌氏之田以为三县“(公元前514 年)。

伴随着王室独尊,贵族分层统治局面的瓦解,周王朝制定的等级秩序也趋解体。公室贵族降为士、庶,象庶民上升入仕一样也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

《左传。昭公三年》记载了晋国公室和贵族衰败为士、庶的情况:“虽吾公室,今亦季世也。戎马不驾,卿无军行。公乘无人,卒列无长。……栾、却、肯、原、狐续、庆、伯,降在皂隶。”“晋之公族尽矣,肸闻之,公室将卑,其宗族枝叶先落,则公室从之,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士、庶因军功,因学问,因才干上升为仕的情况亦屡见不鲜。这种上下等级移位使周王室的政治统治失去了社会基础。一些诸侯国开始以刑法的方式否定原有的等级秩序。春秋晚期郑国的邓析私造刑法,并创办私学,教人诉讼。后来虽然“郑驷杀邓析”,但“用其竹刑”。 春秋以来作为等级标志的礼仪舆服等外在形式规定也被大肆破坏,“诸侯刻桶丹楹,大夫山节藻棁,八佾舞于庭,雍彻于堂” 的现象比比皆是。

孔子在《论语》中惊呼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抨击在舞、祀等礼仪形式方面僭越的言论很多。不仅如此,本来用礼仪舆服的外在形式加强等级秩序,巩固自己地位的贵族,春秋以来却渐渐不懂礼了,而不得不向“士”阶层学礼。

二、文化冲突的基本内容

春秋以来,“道术将为天下裂”,“帝术下私人”,“处士横议”的社会现象是西周官学和诸子思潮文化冲突的外部表象,“皆原于一,不离于宗”的西周官学是以天命为本,以神德为宗。祝宗卜史是文化活动的主体,用筮蓍方式将天有十日和人有十等联成一个固定形式框架是他们文化活动的基本对象。从老子、孔子、墨子为起端的诸子思潮是将“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作为自己的理论使命,这些士阶层以独立的个人主体性,用理性思维的方式来判断万事万物的真、善、美。他们强烈地表达出隐藏在思想背后的社会各阶层的物质利益,观念情趣和政治欲望。天、自然现象、人本身都成为他们认识、思考、探索、分析的独立对象。理论思维与社会政治、伦理道德、自然科学相结合,而和宗教思想相分离。这是一个思想解放的时代。随着周王朝在政治统治、社会结构、经济体制等方面的衰败,以天命、神德、礼乐为核心内容,以八卦为外在思维形式的西周官学也成为社会批判的对象。天命到底有没有?变幻莫测的自然现象后面是否存在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每个人的自然属性(食、色)应该不应该得到尊重?这些问题,就自然成为西周官学和诸子思潮冲突的基本内容。也就是说,天命和道论,神德和人性,群体和个体,迷信和理性是两种文化冲突的基本点。

(一)天命和道论

西周的天命观是在“周因于殷礼”基础上对殷人宗教思想的一次变革,这次变革具有明显的理论色彩。殷人的宗教是一种蒙昧状态的鬼神论,是原始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的一种混合物,并把这两种崇拜统一于天神。天神是一种盲目的,任意的,不可制服的精神力量。这点从商代的青铜器可得到折射。商代的青铜器高、大、重,少铭文,在造形上显得肃穆、威严,从而具有一种神秘、恫吓的力量。诚惶诚恐的祈求是殷人对天的基本态度,所以占卜、祭祀是殷人决定言行规范的基本方式。“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周公追述殷人的政治时说:“若卜筮,罔不是孚。” 盘庚说:“各非敢违卜,用宏兹赏。” 这点可证之以殷虚卜辞。据1955年出版的《殷虚发掘》统计,刻有文字的龟甲兽骨,多至十六万片以上,多是占卜所用。卜辞的内容包含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的种种事务。卜辞记载的殷人杀祭的方法有十数种,用牲的数目多至百头,用牲的种类,有羊、牛、猪、狗,并有大量用人作牺牲的情况。

周人灭商之后,为了解决小邦周统治大族殷这个政治难题,殷人的尊神先鬼,粗陋蒙昧的鬼神论显然不能适应需要。周人必须在宗教观念上解决人事努力和天神的盲目支配力量的矛盾,解决朝代兴亡,特别是周人代殷的合理性,解决周人王权至高的不可侵犯性和天神权威的关系,解决如何对待在数量上,在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水平上远胜过自己的殷人的问题,等等。

正是在这些问题的处理和解决的过程中,周人对殷人的鬼神论的宗教观念有所损益,进行变革,奠定自己的宗教理论依据。其基本出发点是用一定的理性原则将天神发展为天命。也就是说,周人的天命是一种自觉的力量,它是人间社会的立法者和最后的仲裁者。人的生死,社会的变迁,朝代的兴亡都是天命一种预示征兆的,自觉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为人所认识和把握的,具有理性原则的活动。

西周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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