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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带着未来空间-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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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泉一个箭步上前,将开山刀递给左手,右手向银环蛇的七寸处抓去

    其他人见了这一幕都有些心惊胆战,就连捉过不少毒蛇的廖再华也是头皮发麻,捉蛇的人大多会用一些蛇钳、蛇夹或蛇钩之类的工具,简单一点的也会用木杈、网罩或索套等,像叶泉这样直接徒手去抓七寸的,只能用不要命来形容。

    廖再华等人自然不知道,叶泉并不是在冒险,在精神念力的作用下,又拥有超人一等的反应速度,捉一条毒蛇并不会有什么危险,如果被精神念力笼罩着毒蛇发动了攻击,叶泉有十足的把握先行避开。

    银环蛇在当地人口中有个“四十八段”的俗称,毒腺中有两种神经毒素,是整个新华国最毒的一种蛇类,毒性还在眼镜蛇、五步蛇和金环蛇之上,被咬后的人不会感到疼痛,反而困乏想睡,很快就丧失知觉,在短短的数小时内,如果没有送到医院或没有血清,就会没命。

    银环蛇喜欢在夜晚活动,白昼隐匿于石下或洞中,极少出来,虽然是最毒的毒蛇,但比起眼镜王蛇、舟山眼镜蛇和尖吻蝮这些会主动袭击人的蛇类来,性情比较温和,除非遭受攻击或受惊,一般不会主动攻击。

    不过,再温顺的毒蛇也是有攻击性的,而且银环蛇在攻击前不会发出警告,攻击起来更有隐蔽性。

    这条银环蛇在叶泉用手来捉时发起了攻击,不过,在精神念力的安抚下,显得有些迟疑,动作慢了不少,被叶泉右手闪电般一晃,捏住它的七寸

    银环蛇在南越岭的数量可不少,就是在桃源村的田间地头也经常会碰到,也有人被咬伤过,民间有“见蛇不打三分罪”的说法,叶泉既然捉住了,就没有放生的理由,向脸色有点苍白的陈浩笑道:“以前还不知道你这小子这么怕蛇晚上把它炖了,给你压压惊。”

    陈浩看着缠绕在叶泉手臂上的银环蛇,不敢靠近,苦笑道:“你以为谁都像你捉银环蛇就跟捉黄鳝一样。”

    其实,叶泉虽然玩过无毒的小蛇,但对有毒的蛇还是向来敬而远之的,若是没有逆天般的精神念力和过人的敏捷,他比陈浩好不到哪去。

    叶泉取了个网兜将银环蛇装了,怕不保险,在外面又套了一个。

    *************************

    中午快十二点的时候,九个人停下来吃了一些干粮后,休息了一会,便整理背包,开始上路了。

    走了大概四五十分钟,韩月盈和元慧两女就开始感觉两腿像灌了铅一般,迈不开脚步,提议休息一下。

    不说叶泉,陈浩平时喜爱运动,体力上并不差,而廖再华当了三年兵,还是侦察连的,自然比一般人要强的多,所以身上的东西比几个女孩要重得多,公用的设备都由男士背着,但几个男士还是有些高估了女孩们的体力。

    袁仪程和丈夫申剑峰两人都喜欢到野外旅游,性格也坚忍得多,而廖小蕾从小就是野丫头,喜欢各种运动,体力上不错,而韩月盈和元慧两女都是第一次来到山里野营,在上午时一鼓作气,还跟得上众人的脚步,到了下午便有些后继乏力了。

    “那就休息一下吧。”廖再华道。

    叶泉自从精神念力突破之后,看人的眼光一直很准,早就知道每个人的强弱,当下从背包里取出一把山楂果,道:“大家尝尝这山楂果,有点酸,正好生津止渴,恢复体力。”

    山楂果带酸涩,正好是八到十月成熟,平时众人未必爱吃,但此时都感到口干舌燥,喝了水也只是缓解一下,当下都笑嘻嘻地接了。

    两个山楂果吃下去,众人顿时觉得舌底津涌,喉咙舒服了许多,廖小蕾吃了几个还不过瘾,道:“真好吃,还有吗我以前都不知道山楂果会有这么好吃。”

    叶泉又从包里抓了一把,这山楂果是空间出产,味道自然要比寻常的山楂果好得多。

    山楂有重要的药用价值,自古以来就成为健脾开胃、消食化滞、活血化痰的良药。

    现代研究发现,山楂含糖类、蛋白质、脂肪、维生素c、胡萝卜素、淀粉、苹果酸、枸橼酸、钙和铁等物质,具有降血脂、血压、强心和抗心律不齐等作用。山楂内的黄酮类化合物牡荆素,还是一种抗癌作用较强的药物。

    他在神农山上一共种了二十棵山楂树,就是准备用来消食开胃用的,不管是生食还是制成干品,味道都不错。

    再次上路时,叶泉帮两个女孩带了不少东西,背包比上次去盘王岭野营时还要重得多,虽然有灵能空间随身,但叶泉还是把必要的东西都背在身上,一来怕露出马脚,二来就当成是对自己的锻炼,而且这一次行程对叶泉来说,轻松得很,他现在的体力和耐力几乎是以前的两三倍,75的背包总共有五十多斤,在他的背上轻若无物。

    叶泉与廖再华体力最好,两人轮流在前面开路,同行了一个小时,倒是开始熟悉起来。

    廖再华身上不缺一丝骨子里的傲气,虽然是个官二代,但没有多少纨绔之气,倒是军人作风很明显,记叶泉放下了成见。

    廖再华也对叶泉刮目相看,他在部队里当了三年兵,最后一年甚至在云西省的边疆地带,深入丛林执行过十数次危险的任务,自认实力不比一般的特种兵差,野外的生存能力更是远远超出常人的想象,但叶泉不管是体力耐力,还是对野外环境的适应,都不比他差半点,这让他从心底感到敬佩。

    对此,叶泉倒不以为然,他曾在假期里,跟着大舅和叶明山在深山老林里打过几次猎,所以对南越岭的情况十分熟悉。

    过了三点半的时候,不仅韩月盈和元慧两人感到浑身困乏,其他两女的气息也沉重起来,每过三四十分钟,便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下。

    叶泉走在众人前面,偶尔挥刀砍去拦路的枝条,突然间,他停了下来,并示意后面的人不要出声。

第70章 弹弓打野鸡

    

陈浩小声问道:“怎么了”

    叶泉指着前面的灌木丛,道:“前面有野鸡。”

    陈浩听了大喜,道:“在哪让我开张一下。”

    陈浩随着叶泉指的方向,好不容易才在十多米外,一处灌木丛的后面看到了露出来的鲜艳羽毛。

    跟前面碰到的环颈雉鸡不同,这是有着漂亮长尾巴的红腹锦鸡,又叫金鸡,体态纤巧,步履轻盈,因腰腹部羽毛艳红夺目、羽毛在阳光照射发出闪闪金光而得名。

    雄鸟羽色华丽,体长约一米,头具金黄色丝状羽冠,上体除上背浓绿色外,其余为金黄色,后颈被有橙棕色而缀有黑边的扇状羽,形成披肩状,下体深红色,尾羽黑褐色,满缀以桂黄色斑点,尾羽的长度超过身体的两倍以上,全身羽毛颜色互相衬托,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具全,五彩缤纷。为中国特有鸟种,也是驰名中外、最漂亮的观赏鸟类之一。

    雌鸟与雄鸟形体相差很大,体重要小三分之一,羽色以棕褐色为主,头顶和后颈黑褐色,其余体羽棕黄色,披肩不发达,尾羽较短,羽毛上虽有斑彩,但不及雄鸟艳丽。

    一般来说,在山里遇到不是白色环颈的野鸡就不要打。

    红腹锦鸡在山里的数量要比雉鸡少得多,还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过考虑到这种鸟类已经大范围地人工养殖,野化起来也容易,打上一两只也无妨。

    陈浩看到后一阵兴奋,举起手弩就要射击,叶泉按住他,道:“等等,有两只,应该是一公一母。”

    叶泉从包里取出一把自制的弹弓,裹了一颗钢珠,向陈浩小声道:“我们一起射,你打前面那只,我打后面那只。”

    陈浩没有叶泉用精神念力搜索周围环境的能力,只看到前面的那只野鸡,藏在后面的那只连根羽毛都没有瞧到,见叶泉手执农村小孩子才玩的弹弓,笑道:“这东西能打到野鸡吗”

    叶泉瞄了他一眼,道:“说你没文化还不信,这东西在远古的时代就用来猎杀小型动物,练熟了在二三十米内,指哪打哪,咱们一起射,看看是你的现代手弩厉害还是我的古老弹弓厉害”

    弹弓早在人类蒙昧时代就出现了,吴越春秋上有一首弹歌,上面记载“断竹,续竹,飞土,逐尅!�

    诗歌以二字短句和简单的节奏,写出了砍伐竹子,制造弹弓,射出弹丸,射中鸟兽的狩猎过程。

    历史上,既有汉代韩嫣、春秋晋灵公和魏国末代皇帝曹芳之类的人,因弹弓而得恶名;也有像南齐桓荣祖和隋朝长孙晟这样,因善射弹弓百发百中,而留下美名的人物。

    叶氏先祖是将门出身,步战、马战和箭术皆精,有专门的箭术传给后人,族人定居桃源村后,又因地处南越岭,山中多猛兽,为了自保和打猎,对射箭这门绝学自然不敢放下,叶泉在未迁居以前练习过一段时间的箭术,小时候更是随身携带弹弓,到处祸害鸟兽。

    叶泉自制的这把弹弓,是闲暇之余用榆木枝作弹弓叉,以八根扎血胶带作弓弦,以他现在的蛮力,在二十米起钢珠来很有威力,如果再用精神念力来瞄准和锁定,在三十米内也可以做到百发百中。

    网络上有不少用现代工艺制造出来的弹弓出售,不管是威力还是精准度都要比自制的好得多,但叶泉玩弹弓,只是缅怀一下儿时的乐趣,这制作的过程自然不能假手他人。

    随着一声惊响,两颗钢珠分别从手弩和弹弓兜里射了出去

    叶泉射出的钢珠飞进了灌木丛里,而陈浩射出的那颗钢珠准头不错,正打在草丛中露出来的那片羽毛上,可惜的是,他不清楚那片鲜艳的羽毛是锦鸡尾巴上的,瞄准的位置应该再向左偏一点。

    尾羽被钢珠击中,那只锦鸡并未受伤,但受到的惊吓可想而知,顿时一声惊叫,扇着翅膀猛的跳了起来,在众人眼中留下一个漂亮的身影,然后向前方一窜,不见了。

    “哎呀没打中”陈浩叹道。

    卡尔从廖再华身边窜了出去,不一会儿,口中叼着一只锦鸡跑了回来,陈浩见那只锦鸡的眼睛部位被打出一个血洞,明显不是卡尔咬死的,不由瞪大了眼睛,看着叶泉,有些难以置信地道:“怎么回事该不会是你打到的吧”

    叶泉笑而不答,倒是谢燕取笑道:“你射的那只锦鸡怕是跑出十里了,还能是你打的”

    陈浩苦笑了一下,向叶泉道:“你真是变态啊,我连影子都没看到,你居然能打中这野鸡的眼睛”

    廖再华捡起野鸡看了一下,在心底也是赞叹,锦鸡被钢珠击中了眼睛,可以说被一击毙命,连一声惨叫都没有发出。最重要的是,他就站在叶泉的身后,却没有发现有两只锦鸡躲在哪实在是太丢侦察兵的脸了。

    叶泉道:“运气而已,我也没想到会正好打中眼睛。”

    跟刚才廖再华打到的雉鸡不同,叶泉打到的是一只成年的公锦鸡,有七彩斑斓的羽毛,特别是尾羽长达两尺多,艳丽多彩。

    元慧等几女围了上来,对锦鸡的尾羽爱不释手,韩月盈也很喜欢,不过见到锦鸡血肉模糊的脑袋,心有怜惜地道:“打了两只够吃了吧,还是别再打了。”

    廖小蕾伸手在她脸上捏了一把,笑道:“没想到我们的盈盈还是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呆会吃的时候,可别跟我抢。”

    谢燕也道:“这些野鸡很多地方已经人工养殖了,打几只没事的。”

    叶泉道:“不打野鸡就打兔子吧,不过,山里的兔子比平原的兔子要难打多了。”

    山里到处都是草丛灌木,如果打猎时被野兔警觉,很容易就能逃掉。

    打猎的时候,猎人们都会悄悄会靠近,像他们这么一大群人行走过来,动静不小,再多的野兔也会提前察觉,从而躲起来。

    廖再华也知道这些,干脆又脱离了队伍,独自一人带着卡尔钻入了山林之中,半个小时后,提着一只肥大的野兔归来。

    叶泉也用念力搜索,锁定了一只躲藏起来的野兔,指挥着豹子头上前将其驱赶过来,用弹弓再次建功。

    见两人又打到了猎物,自己却还是两手空空,陈浩着急起来,不再将目光只放在野鸡和野兔上,看到了动物就开弓,在浪费了七八颗钢珠后,终于让他祸害到了一只大山雀。

    在经过一棵老树的时候,突然惊起了一只猫头鹰,这东西白天的视力不好,飞行的姿势摇摆不定,就像是喝醉了酒一般。

    陈浩举起手弩就要射击,叶泉连忙把他拦了下来,解释道:“别打,这东西现在很少了。”

    猫头鹰以前在南越岭一带很常见,叶泉小时候经常会在集市里,见有人将其关在笼中出售,他自己也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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