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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山老杀掉老狗吃肉的缘故,妖小乙对他非常的厌恶,故此没有跟着木进入待客的草庐,而是到院子里看到了看自己的兄弟。
好久没有欺负过这只小黑狗了,妖小乙的爪子很是痒痒。
不大一会儿的功夫,山老家的小黑狗便嗷嗷地哭叫着四处乱跑,不过却没有什么人理它。
“这只小黑狗被我欺负了之后,奋发图强,刻苦修炼,终于成为一代狗王,并于十年之后与我会战于紫禁之颠……”
妖小乙一边把小黑狗按在地上搓巴,一边在心中得意的想。
小黑狗的悲惨遭遇并没有持续多久,木很快从客舍中出来,招呼了妖小乙一声,背着手乐颠颠的回了家。
第二天,山老早早的来到了木的家,带着他的两个儿子,挑着几个箱笼,放到了院子里。
木很热情的招呼他们,煮了不少肉,让他们饱食了一餐,随后用毛皮把箱笼装满,并把最漂亮的狐狸皮摆到了最显眼地方。
山老带着儿子们来到了织女家,一直跟着他们的妖小乙很清楚的听到,山老和织女说了木向她求亲的事情。
妖小乙这才明白,原来木要迎娶织女。
木早就念叨过要娶织女为妻,但妖小乙现在的记性很不好。
因为他现在是狗,脑子远没有从前好使,即便他拥有人的灵魂,也无法改变这种身体上的差异。
妖小乙的心思并不在木迎娶织女上面,在他看来,这里理所当然的事情。
木和织女这对狗男女,整日里打情骂俏,除了恪守礼法,不进行造小人的活动之外,跟一家人也没什么区别。
妖小乙关心的是自己身体出现的莫名其妙的变化。
狗的战力有多强,妖小乙很清楚,但自己却能轻而易举的咬死一头熊……他把这个归功于修炼,归功于木给他吃的药丸,给他进行的药浴。
不过,木从山老家回来之后便不在给妖小乙进行药浴了……他的情绪非常低落,整天躺在石板床上装死,唯有做饭、吃饭,撒尿、拉那啥的时候才活动一下。
木情绪低落的原因是因为织女拒绝了他的求亲。
不仅木对此很不理解,就连妖小乙也是如此。
在妖小乙看来,木和织女早就是淋上油的干柴,只要一有火星就会爆燃起来。
“难道男女之间真的存在如水般纯洁的友谊么?”
妖小乙开始怀疑人生,为此专门去看了看织女,结果发现织女也和木一样躲在屋里。
织女并不向木那样颓废,她在教熊孩子数数,从一数到十七,翻来覆去不停地数。
妖小乙很怀疑织女是不是只会一到十七这几个数字,但他没有在这件事上多做纠结,而是很敏锐地发现了另外一件事情。
织女非常心不在焉。
很明显,她正在思考一些另外的事情。
妖小乙从她脸上害羞的表情判断,织女应该是在想木求亲的事情。
这让妖小乙有些搞不清状况。
在他看来,彪悍的织女怎么也不是一个会害羞的女人……就在一天以前,织女还抡着石斧把偷看她方便的木撵得上蹿下跳。
“唉,女人心,海底针。”
妖小乙叹了口气,装模作样地感慨了一番,然后离开了织女的家。
他现在是狗,人类的感情生活,他是干预不了的。
木不可能总呆在家里,织女也一样。
第二天中午,织女在取柴火做饭的时候,碰到了带着妖小乙遛弯的木,两个人都尴尬的不行。
木涨红了脸,结结巴巴的想说什么,最后什么也没说,吼叫了一声,抱起不断挣扎的织女冲回了自己的屋。
“他汪了个喵的,着火了!”
妖小乙兴高采烈的跟了过去。
第16章 求亲(2)
“哈!”
随着一声稚嫩的呼喝,一柄石斧挂着风声,朝妖小乙的脑袋砸了过来。
妖小乙脑袋一晃,躲过石斧,然后便看到织女家的熊孩子手持一根细长的竹棍,气势汹汹的跑了过来。
熊孩子的后面跟着黑狗,正警惕的瞪着妖小乙,生怕他伤害自己的小主人。
织女家的熊孩子已经满四岁了。
当初妖小乙给他留下了记忆太过于深刻,熊孩子对此一直记恨在心,现在终于找到了报复的机会。
至于能不能打得过妖小乙,这不在熊孩子考虑范围之内,再说有黑狗跟在身边,他也不怕妖小乙咬他。
妖小乙当然不会咬熊孩子,更不会咬黑狗……故此只能掉头逃跑,熊孩子和黑狗见状,一起大叫着在后面追赶。
“这倒霉孩子,别人在屋里那啥你娘,你他汪了个喵的在这里撵狗……”
妖小乙一边跑,一边在心中大骂。
他并没有往远处跑,而是一直在院子里绕圈,同时心中不停的犹豫,寻思着是不是该把熊孩子和黑狗引到木的屋子里面。
妖小乙终究没有这么做,他不想坏了木的好事。
尽管他心里对木满是腹诽,但那并不代表他真的讨厌木……说实在话,妖小乙已经把木当成了朋友,自然希望木能过的开心一些。
指点江山、挥斥方遒、意气风发且撵的妖小乙上蹿下跳、四处乱跑的熊孩子是被织女喝止住旳,还顺便削了一巴掌。
熊孩子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挨打,大哭着跑了。
妖小乙趁机仔细的打量了一下织女,没有在她身上发现任何异状……织女的面色一应如常,头发丝毫不乱,衣服什么的也都完好无损,一点也不像进行过激烈战斗的样子。
“难道木那方面的能力已经不行了?”
妖小乙揣着浓浓的疑问进了屋,一眼便看到赤条条地躺在石板床上的木。
这家伙正翘着二郎腿,得意的哼着难听的小曲儿,一副得偿所愿的样子。
“过几天家里就不是我一个人了!”
一见到妖小乙,木便揉着他的脑袋高兴的说。
妖小乙喉咙中咕噜了两声,然后便进了东侧屋……他需要一条肉干磨牙,免得控制不住自己,咬了木。
次日,木又去拜访了山老,山老则带着自己的儿子们再度出山,拜访了织女。
这一次,织女答应了木的求亲。
老奸巨猾的山老担心织女变卦,便在定亲的时候,当场敲定了婚期。
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结婚是很庄重的大事,祭礼,媒人,证人,宾客……什么也不能少。
山老带着几个德高望重的老人,为木规划了一个符合“士”身份的婚礼。
为了准备结婚用的东西,木需要准备很多东西,例如酒,粟米,衣裳和饰物等物品。
这些东西村子里是没有的,需要去集市进行交易,木便带着妖小乙又进了一次山,筹集交易用的皮货。
狩猎从来就不是想做就能做的事情,尤其是在猎捕大型动物的时候。
木带着妖小乙砍了很多粗大竹子,做了不少带盖子的竹筒,还采了很多草药,配置了很多汤药,每个竹筒中都放了一些。
这些汤药是用来防腐的。
动物的血、筋、内脏都很有用,却很容易腐败,故此需要先做好防腐处理,才能拿到集市上交易。
木准备猎捕的目标是老虎。
老虎浑身是宝,皮、骨、肉、筋、血和脏器,每一个的价值都很高,只要打到一只,木结婚需要的东西便全有了,而且还会有剩余。
对于木来说,猎虎的难度在于寻找老虎。
这种强大的林间王者行踪不定且活动范围很广,寻找它们是最困难的事情。
大多数猎人只能通过脚印,粪便,毛发等信息判断老虎的踪迹,但木不一样,他有妖小乙。
妖小乙被木按着头,在一坨老虎的大便上停留了大约三十息的时间,然后一个劲儿反胃、干呕、并且怨气冲天的妖小乙便带着木找到了老虎。
“我汪你个喵的,你这个大傻子,如果下次再做这样的事情,我他喵的就先把你咬死!”
妖小乙恶狠狠地盯着木的背影,咬牙切齿的发下了誓言。
狩猎老虎的过程异常的简单。
一见到老虎,木便冲着它跑了过去,在老虎袭击自己之前使用了定身术,然后用绳子把老虎勒死,就算大功告成了。
木这样做是为了得到一张完整的虎皮。
完整的虎皮,特别是头、足、尾俱全的虎皮价值极高。
当然,虎血、虎筋和虎心虎肝等内脏的价值也都不低,这些东西都被木装进了竹筒,用防腐汤药进行了处理。
至于虎肉和虎骨,木准备留着自用,虎肉是他和妖小乙这几天的食粮,虎骨用来配置强身健体的药散。
另外,木还把虎鞭留了下来,很小心的用麻布包好,放到了自己的怀里。
“哈哈……这家伙不中用了,需要用那东西补。”
看到木的举动,妖小乙满脸嘲讽,一肚子幸灾乐祸。
木不知道妖小乙在想什么,只是自顾自的工作,他把竹筒一一封好,还在上面刻了字,免得忘记竹筒中装的是什么。
妖小乙这些文字很感兴趣,但他哪个字也不认识。
“原来文盲的感觉这么不好啊!”
妖小乙郁闷的想,然后把头埋在了虎肉当中。
“老虎肉可是好东西,一定要多吃点,这样才能长劲儿。”
妖小乙一边吃,一边鼓励自己。
木处理完老虎之后,把那些大小不一的竹筒放上了马车,径直往集市的方向赶去。
集市也叫集墟,是商业行为的必然产物,具体出现的时间已不可考,只知道旧石器时代便已经存在这种专门交易物品的聚集地了。
不管在哪个时代,兴隆昌盛的商业都是文明发达的象征,唯有那些人口较多,交通便利,相对发达的城中才有集市。
木所在的村庄非常偏僻,距离最近的城也很远,木和妖小乙自狩猎的场地出发,乘着马车足足走了三天两夜才到。
第17章 垠城
在赶往集市的路上,妖小乙再一次被木的马吓住了。
足足三天两夜的时间,木的马一直在小跑,从未休息,也未进食……这是完全违背常理的事情。
“这匹马肯定跟法术有关,否则决不会这样。”
妖小乙悄悄在心中下了决断,准备找个机会研究一下马的吃食,以便从中找到马能长时间奔跑的秘密。
木的目的地是一座叫做垠的土城。
垠城面积并不是很大,也就三里见方,从这头走到那头,用不了多长的时间。
这里的建筑以人字顶土坯房为主,都不怎么高大,屋顶覆盖着竹瓦或者草帘,屋前有门,屋后有窗,门和窗的共同特点就是窄小。
城中的院落和村子中院落大小相仿,不过院墙都是土坯墙,院落中间也没有田地,而是堆满了各种各样的货物。
垠城内部的居民以商人和手工业者为主,囤积一些物资对他们而言是非常必要的。
从事生产的农人都居住在城外,他们离不开自己的土地,只有在买卖物品或者遭遇盗匪和兵灾的时候,才会在城中出现。
集市就在城中,或者说垠城本身就是一个大型的集市。
街道两边满是挑着箩筐售卖物品的人,各式各样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喧闹异常。
木赶着马车往城里走,妖小乙蹲坐在马车上,好奇的看着路两边熙熙攘攘的人群。
垠城的人显然都比村里的人富裕,这点可以从他们身上的穿着分辨出来。
衣着一向是财富的展现方式之一,唯有生活富足的人,才会追求衣着的华贵。
爱美之心,自古有之。
衣服最早的功用是御寒和防御,在满足了这两项要求之后,又开始向华美方面发展。
织女做的麻衣在村里面算是手艺最好的,除了分出了上衣下裳之外,还加上了束带和其他一些装饰,但与垠城人的穿着相比,只能算是普通。
垠城人穿的麻衣,不仅有束带和装饰,还出现了领和大袖。
领和大袖,在衣裳的概念中,还增加了“礼”的内容。
人们在举办重要活动,参加重要事务的时候,都要穿上自己最华美的衣裳,就是“礼”的体现,而领和大袖,则可以让衣裳看上去更加华美。
除了麻衣的款式之外,垠城人和村里人的鞋子也有很大区别。
鞋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同样是身份的象征,只有那些社会地位较高的人,才会注重对鞋子的选择。
村里人中,有很多人平时并不穿鞋,唯有在外出劳作、出远门或者正式场合才会穿鞋。
草鞋是这个时代最常见的鞋子,也是社会底层的人最常穿的鞋子。
如果天冷的话,人们还会在脚上裹一些用来御寒的兽皮或者麻布。
织女喜欢干净,只要出门,便会穿上草鞋。
木是有身份的人,平时总是穿着自制的兽皮鞋,做工虽然粗糙简陋,但是很实用。
垠城的人,穿的都是麻鞋,兽皮做底,麻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