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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无敌:开个客栈扮猪吃虎-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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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童没有任何怀疑的接了过去,咕咚一口。
  紧跟着。。。
  。。。
  又是咕咚一口。。。
  咕咚咕咚。。。
  “我靠!你小子不呛吗?这么小就这么能喝,把你爹的酒都给喝完了哟。”
  男人赶忙坐直身子,一把将酒葫芦夺了过来。
  而孩童却是晃晃悠悠,醉眼朦胧:“爹,还有再悠吗?你可莫要把我累坏了,累出你这一头白发诶。”
  “我还小,还没娶媳妇呢。”
  闻言,寻天涯也是噗嗤笑出声来,他站起身子,把寻风华放到秋千上轻轻的推着,没有了刚刚的小孩子模样。
  他温和的笑着:“好嘞,好嘞,乖儿子,不累你,不累你。”
  寻风华摇头晃脑的嘟囔着:“爹爹,你这白发到底是怎么弄的?为什么我朋友的爹爹他们的头发都是黑色的呢?”
  寻天涯闻言,一愣,眼中黯淡之后又是有着温柔:“是爹一个不辞而别的混账兄弟,给爹涂成了白色。”
  “我看是想婆娘想的吧。”将婉歌背着一个背篓从院外走了进来。
  提着锄头作势就要给寻天涯来那么一下子:“刚刚我听对门的王婶说,你这混蛋闲着没事就看婆娘,越是穿着不检点的,你恨不得眼睛给人家贴身上。”
  寻天涯赶忙伸手去挡:“诶呦喂,娘子你可真是错怪我了,你也错怪她们了。”
  将婉歌哪里舍得真打,她气哄哄的把锄头放在地上,两手叉腰:“那你倒是说说怎么错怪了,要是说不出个好的借口,今天晚饭可就别吃了。”
  寻天涯嬉皮笑脸的赶忙跑到将婉歌身前,先是不害臊的在其脸上啄了一口,接着把其身后的背篓取下。
  “我给你讲啊,我的好娘子嘞,你想想她们是多么伟大的一个人品,那可是堪比圣人。她们的美不仅仅让自己看,还让别人看,这种无私奉献的人格,可真的是让人佩服的五体投地。”
  “至于我吗,你想想,我如果不看的话,她们怎么知道自己美不美呢?她们就该怀疑自己了。我就好比是圣人的学生,我不去捧场,不去听讲,她们又怎能散发出自信的光芒呢?你说对吧。”
  “我呸!”将婉歌差点一唾沫唾到寻天涯脸上,但鉴于寻天涯刚刚啄上一口的缘故,将婉歌也是红着个脸,走到秋千上看自家孩子去了。
  只是刚来到秋千旁,将婉歌就是一个狮子吼:“王八蛋,你又骗我儿喝酒,今儿我给你没完!”
  将婉歌赶忙抱住那在秋千上醉睡过去的寻风华,然后对着寻天涯就是一脚。
  寻天涯依然一副嬉皮笑脸,拍了拍腿上的脚印:大丈夫能屈能伸。
  看着将婉歌抱着孩子走进屋子后,寻天涯也是坐在石桌前,自顾的喝着酒,眼中迷离。
  他还在挂念着他那唯一的朋友:风华。
  当年长安城,来安和风华失踪后,他们沿着整个皇宫,整个长安去找风华的下落。
  只是却是依然没有踪迹。
  而随着寻找的地方越来越大,越来越广,他们那些人也是没了踪迹。
  寻天涯找了整整两年,也曾去过南山,也曾去过满江城,但是都没有风华的下落。
  唯一让人不敢妄想的就是江多娇的尸身没了。
  寻天涯不知道是风华成功了,还是尸身出了什么意外。
  寻天涯不敢深想。
  他在南山呆了几个月,在还没有风华的消息后,他便是下了南山,继续寻找。
  而在第三年的时候,他来到这个镇子,却是不曾想遇到了曾经的老熟人:将进酒和将婉歌。
  他们开着一个小饭馆,那时正值客人散去,收拾桌椅。
  当看到寻天涯的时候,他们眼神也是警惕起来。
  寻天涯倒是没有再多说什么,他一屁股直接坐到椅子上,点了一碗面。
  本想打探点关于风华和水晴柔等人的消息,哪知这天下之大,他们也是没有任何的耳闻。
  有些疲倦的寻天涯便是在这里一来二去和将婉歌安了家。
  当然两人走到这一步的细节就不多说了。
  只知道将婉歌看上了寻天涯的:那一剑天涯,值得托付。
  而寻天涯起初是觉得漂亮,后来也是日久生情。
  搞的将进酒后来和寻天涯喝酒时也是哭笑不得:没曾想那时初见面时提防着寻天涯会对他们下手,不曾想是下这种手。
  这。。。
  这真的是不得不佩服。
  不过将婉歌也的确是个会持家的贤妻良母,本就是穷苦人家出身的她,把家打理的井井有条。
  即便是寻天涯的一些小毛病,也都能尽量的包容,
  当然,寻天涯也不是那种滥情之人,将婉歌的所作所为都感动着他。
  他现在的浪都是嘴上的浪,沾花惹草再也没有碰过。
  基本上这两年跟着将婉歌一起劳作补贴家用,有了孩子了更是以陪伴为主。

第163章 一晃五年寻天涯(二)
  “一起喝点吗?”
  将婉歌把孩子安顿好后,看着窗外那怔怔出神的寻天涯,拿出一壶酒,走出门外,路过背篓时,又从中拿出那回来时买的烧鸡。
  他莲步轻移到寻天涯身边,亲昵的靠坐,将酒递给了寻天涯。
  寻天涯回过神来,也是笑着环抱住将婉歌。
  看着这个前两年还略微打扮,生完孩子后开始穿着朴素的妻子,寻天涯搂的更紧了。
  “还在想着找张风华吗?”
  寻天涯点了点头:“多年的老友,说没了消息就没了消息,不免让人挂念。”
  “天下之大,家书抵万金,书信需几月,马车行路远,一生之够爱一人。”
  将婉歌安慰的说着:“茫茫人海,找一个人又谈何容易啊?放平心,有缘自会再相见。”
  寻天涯轻撩了下将婉歌的秀发:“喝会儿吧。”
  说着,寻天涯给将婉歌也是倒上。
  “诶呦,这么恩爱,是不是打扰你们接下来的好事了。”将进酒打趣的提着酒和菜走了进来。
  身后还跟着一个农村模样的女人,那是将进酒的娘子:杜清雪。
  将进酒也是在今年,经过媒人的牵线,与这门当户对的杜清雪结为了夫妻。
  两人都是平民百姓,
  将进酒在这镇子上口碑很好,经常被人夸赞能干,而杜清雪也是懂事孝顺的好姑娘。
  两家自然一拍即合,皆大欢喜。
  而将进酒就在寻天涯他们家的斜对门,平常劳作完之后都会过来聚聚。
  这种感觉朴实而又温馨。
  “哥,你咋现在跟天涯待一起久了,也变得越来越没正形了。”
  将婉歌红着脸娇嗔了一句,然后拉着杜清雪跟个小姑娘似的走去了厨房:“你们俩先聊会儿,我们做点菜去。”
  “行嘞!记得多做点啊,千万别少做,上次想再继续喝的时候都没菜了。”
  将进酒笑着对厨房那边打趣道后,也是把目光看向寻天涯:“咋的了,兄弟,这愁样,是缺钱不,哥这边还有。”
  寻天涯摇了摇头,递给将进酒一杯后,自己也是杯酒下肚:“没事,只不过刚刚想起风华来了。”
  闻言,将进酒也是叹了一口,轻拍了拍寻天涯的肩膀:“顺其自然吧,说不定哪天就遇上了。”
  跟着他也一杯酒下肚,把哪来的肉铺展开来:“还是现在这生活得劲儿啊,娘子孩子热炕头,三天两头喝点酒。”
  寻天涯笑道:“怎的?比起你当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还要舒服吗?”
  “那可不,你是不知道朝堂比江湖还要险恶的很,伴君如伴虎,伴臣如伴狼啊,那要不小心翼翼的都活不久矣,说不定哪句话,或者不说话,你的人头就不保了。”
  “今儿你是当朝宰相,明儿你就可能锒铛入狱,或者被诛九族了。”
  说着将进酒也是眼中有着怀念之色:“不过马上孩子出生后,也能给他吹下牛皮了。”
  “你不知道,每天看着你在那逗娃,我这心里痒痒的都不能行。”
  “嗯?”寻天涯喜笑颜开的看向厨房那边:“你这是要当爹了啊?”
  “那你咋,不赶紧生几个,成这亲干啥。”
  “哈哈哈!”寻天涯大笑着,然后和将进酒又再继续喝了几杯。
  不多一会儿,将婉歌与杜清雪也是把炒好的菜端了过来。
  四人在这农家的院子中,笑谈不断。
  说着他们的过往,说着他们的将来。
  不过,他们这样子,谈的将来也不过是家人平安,平凡喜乐。
  对于他们这曾登过山巅的人,见惯了高处的风景后,也才明白平凡,平淡才是唯一的归宿。
  他们这些年的笑容比起以往几十年都多的太多了。
  睡的也比以往香了。
  每天干干农活,做点杂事,陪陪娘子和孩子,日子还算比较不错。
  虽然有着一些街坊也会说没有志向,但寻天涯等人也是一笑而过。
  因为对他们而言,别人的志向太容易实现了。
  当官?将进酒曾经可是御前贴身侍卫。
  发财?寻天涯有一万种方法。
  流芳千古?现在一些暗地里的小书上哪个没有他们的大名。
  而人这一生基本上图的也就是这些,至于其他的那就更不用说了。
  如果要真的让他们说一下他们目前最大的志向和愿望是什么,那便是:
  食一碗余生烟火,笑看家人闲坐,平安喜乐。
  这,是寻天涯等人,也是大多平凡人的最大愿望和奢望。
  不过寻天涯他们是真的做到了,不怕别人欺负,也不怕没钱花。
  可能最怕的就是孩子没管教,成了一个混球。
  除此之外,一切都还算理想。
  寻天涯把脚伸在长石凳上,背靠在将婉歌肩膀上。
  看的出他有些喝多了。
  想来也是有些好笑,原先寻天涯初到南山时,可并不怎么喝酒,最大的乐趣就是比剑。
  不曾想,与风华这些年,也是酒不离手了。
  吃饭的时候喝点,
  带娃的时候喝点,
  一人的时候再喝点。
  当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将婉歌把头也是侧靠在寻天涯的头上,抚摸着他那白色长发。
  眼中有着心疼之余还有些欣慰。
  曾经她对风华属实有些倾心,但至从了解了寻天涯后才知道他才是那个对的人。
  两人相处的极为舒服,寻天涯的风趣洒脱还有那“多情”下的专一,让她也是每天过的很开心。
  即使有时看孩子也挺累,下地干活也有些枯燥。
  但是寻天涯逗个趣,闹个乐,她所有的阴霾就全都烟消云散。
  两人在一块很少有吵嘴的时候,即便有,两人也是各自哄着对方。
  要是哄不好了,那打一架也就好了。
  毕竟来自小说群9:8;0!2:0。5'?8,5。6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
  各自托付一生的人,哪有那么斤斤计较,都是为了这个家,也都为了彼此。
  他们的感情不像风华和江多娇那般传统平静的恩爱,倒像是放荡的公子与刁蛮的千金。
  谈不上欢喜冤家,但是也称得上玩闹伴侣。
  虽有时院子里也鸡飞狗跳,但也有推杯换盏。
  不论哪种,处处都有温情。
  这才是她想要的生活啊。
  将婉歌看着肩上的寻天涯,
  寻天涯看着天上明月,醉眼朦胧:
  “我与拔剑时感应,在桃花中相逢,你我一剑皆是天下惊,却在归鞘后不知所踪,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但愿不复醒。”

第164章 一晃五年水晴柔(一)
  “你看那卖豆腐的姑娘,长的真水润啊。”
  “堪比闭月羞花,芙蓉出水嘞。”
  “不得不说这长得好就是有优势,队伍都排这么长。”
  “人家从两年前开始卖豆腐时,这人就没断过。”
  “走,咱也买两块尝尝去。”
  。。。。。。。。。
  满江城,
  此时一条繁华的街道上,有家小店的生意特别好。
  它只有一个窗口,但是那排队之人能延伸到城中。
  这些人里面有真心买豆腐的,因为那豆腐是真的好。
  也有真心来看老板娘的,因为这老板娘长的也是真好看。
  “客官,三文钱一块。”水晴柔笑着对面前一雍容华贵的青年说道。
  青年显然是个公子哥,他拿豆腐时还想趁机摸下水晴柔得手。
  水晴柔又怎会如他所偿,只是她也没有曾经那所谓的灭绝样子,而是直接一把鞭子卷起豆腐,像根棍子一样将其递到青年面前:“你要的豆腐。”
  青年见状,眼中更是火热,如此有范儿,他最是喜欢。
  只是这时一把大刀一个刹那间直接把水晴柔案板上的豆腐给切成几十个一模一样的豆腐块。
  而后泰硬那壮朗的身子直接出现在窗口处:“下一位!”
  看着泰硬的身躯,再看着那案板上那插着的大刀。
  青年缩了下脖子,赶忙扔下钱灰溜溜的走了。
  “这帮崽子竟来自小说群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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