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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笼-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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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笼甩了把脸,甩出一地血沫子,眼皮有些疼,不知里面塞了什么人体细碎玩意,这让他想起了五岁时第一次骑马,结果骑的太快,被不知什么种类的蚊虫砸在脸上的那种刺痛感。

    甲缝满是肉糜,甲面更多是刀痕斩印,两口刀砍的坑坑洼洼,刀口大半卷刃,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停,半点不能停,心脏疯狂跳动收缩,给疲惫的身体注入一股股滚烫的力量;同时脖后逆鳞处,龙煞的力量在周身滚荡,卷入血液中,让其分泌出一种粘稠的玩意,把用劲过猛而崩裂的筋肉骨膜黏合。

    新力未起,旧力将尽之际,一口钩镰刀忽从斜侧劈开,戚笼条件反射的一转,刀口擦着胸甲划出一声刺响,出手者心中一喜,刃口一翻,刀背上的镰勾便扯住甲衣缝隙,左右两刀客配合默契,两口眉尖刀一捅一斩,上中下路全是绝路。

    戚笼爆喝一声,声音滚轧,像马抖毛一般连皮带甲猛的一抖,巨大的作用力让钩镰刀往外一弹,持刀人脚下桩子一晃,下意识的往前踏了一步,风声乍起,抬头,一口砍入了脑门,嘎吱一声,颅骨卡住了刀口。

    “他妈的!”

    戚笼狞声,撒手,脚如印蹄,一脚踏断了眉尖刀木柄,身如疾矢,闪过另一刀,右手猛的抓住另一人头发,刀尖子冲着喉咙口就插了进去,鲜血从脖子后面喷出,同时猛的一拔,血水混着刀刃斩在了另一人的脸颊上,这次没卡住,对方脑袋像鸡汤煲熟后掀开的盖子,咕嘟咕嘟冒着血泡。

    “徐大哥!”

    戚笼不知道这徐大哥是哪一位,见黑暗中还有人影要围上来,将卷刃废刀一甩,脚尖一勾,双手一前一后握住钩镰刀近半丈长的木柄,往街道口堵住的那十几口铁皮棍子杀了过去。

    刀光和棍阵卷成了一团铁光芒。

    “戚爷,这是河帮的人,用的是丈二棒,脚下是千斤坠。”

    戚笼这种老手,别说露个马脚,便是露个马毛他都抓的住,顿时攻势一变,大刀刀口由攻转守,刀下木柄却往下盘戳撩,顿时打的对方脚步慌乱,阵中几人被挑摔在地,戚笼手臂内旋,向下一撩,凶狠的一抖刀面,两颗人头就顺着地面乱滚。

    河帮前身是白江上的一伙纤夫,强的吞弱的,练武的降伏了不会拳脚的,便渐渐成了一伙势力,平常自然是拉船运货,若是碰上没背景的,船头往江中一停,水鬼上船,做些强买强卖的买卖。

    拳种出于自然也必融于自然,不管最早的纤夫老大练的是什么本事,如今河帮的功夫一个是船桨演化成的丈二棒,一个是舟中腾挪横转的千斤坠。

    只是这种积年累月养出的械法多半受困于天然弱点,棍法能上能下,而棒法则是能上不能下,桩功千斤坠乘船可以,在陆上则有移动缓慢的弱点。

    戚笼上守下攻,这弱点自然也就暴露出来,等破了阵势,砍下七八颗脑袋,余下的人顿时一哄而散,不敢再送人头。

    “戚爷,那寸土坡前拦着的是八街巷子的破落刀客,这些人前身都是败兵卒子出身,凭着几十口钢刀,做着杀抢劫掠的买卖,什么伙儿都接,而且嗜钱如命。”

    “嗜钱如命,那就看他们是不是真的要钱不要命。”

    戚笼脚尖一挑,一根燃烧的丈二棒便落在手上,棒长一丈二尺,顶端稍细而底端粗,火光烧在手上,戚笼竟感觉到一丝痛快,一手长棒,一手长刀,放声大笑扑了上去,只一人,便好似千军万马!

    败卒子焉敢言勇!

 第三十章 灯笼照 小桥流血(完)

    “黥老会的青皮是挡不住的,”鲍无常冷不丁道。

    他是刺客,不是刀客,没有硬碰硬的义务,虽然他长的很像屠夫;但自一开始,跟戚笼硬碰硬的对上数招,差点被气势正胜的敌人剖开肚皮后,便就立马缩入人群中,遥控指挥各路人马。

    “一群赌棍,败了也是正常。”

    城墙上,萧高功目光灼灼,很显然口不对心。

    青皮在黥老会中不是流氓混混的意思,而是身上纹有青笔纹身,力量、体力、皮肉硬度均获得一定增幅的打家,据传这是某一脉名族传承的家族秘术赌来的。

    兴元黥老会是黥老会总舵的一府分支,黥老会最早是由一批私开赌场被抓,脸上受烙刑的赌徒组成,在与各城地头势力合流后,势力越发强盛。

    怪蟒帮侯桀便是兴元府黥老会的一名元老,当然,若不是被会内人出卖,他也不会这么容易就被抓住。

    此时被刀架着,跪在城头的光头巨汉不是侯桀是何人。

    “告诉那位薛侯爷,我姓侯的愿意臣服,要钱出钱,要银子给银子,只要他留我一条命!”侯桀大吼道,身上衣服全是血迹,随即就被塞了嘴。

    二人都没搭理他,萧高功缓缓道:“三府皇薛的本家找我说情,给他薛三宝留后,我应了。”

    “好!”

    话音刚落,明火执仗赶来的黑甲府兵也被戚笼斩的七零八落。

    “我答应过夫人出手一次,但只一次,你确定要用在此处?”

    鲍无常看着那蒙面披甲刀客,以及他那悍如鬼神的刀法,缓缓点头:“如果他真是赤身大魁首,值当,总管有话,城内不允许有变数。”

    “叫你埋伏的箭手准备好,他们上桥便动手。”

    语罢,萧道人紫袖一挥,便就盘膝坐于蒲团上,在他身前倒扣着九个冰碗,冷气升腾间,隐约可见一个拳头大的骷髅头,粉嫩的肉挂在脸上,像是新摘下来的。

    这叫做软骷头,是活生生从母体中剖取出的,刚定型的婴儿头,而且要想完好取出,成功率并不大。

    这种存母体中,灵智混沌,没沾后天之气的材料,却是上好的邪术载具。

    萧道人捏掌,后背一口木剑嗡嗡颤动,忽然化作一道灰光,依次从骷颅头耳朵钻入,嘴巴钻出,每出入一次,灰光便浓郁几分。

    他是平天道这一代道行最高的法师,风水术和法术并修,小小年纪便名传修行道,不过三十出头,便是兴元府十三公城并尊的高功,正当他志得意满,想要再进一步时,却碰上了一个邋遢、恶臭、好色、胆小怕事、出身不明,身上几乎没有一丝优点的挂单老道。

    老道人带着一个白痴,用一张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委任状,自吹自擂的便成了黑山城首席高功。

    他自是看不上对方,当即邀战,连赌十局,他摧枯拉朽的赢了前面九局,但在第十局却被对方以极卑鄙的手段暗算,用女人月水破了他的心剑,直接让他道行报废。

    事后,老道提出了个交易,只消认败,便不把自己道行大损的事说出来。

    他只能同意,而对方则踏着自己的名声,成了千里之地的首席堪舆大师,这让他很多天都夜不能寐,他死都不会忘记这个人!

    好在被废的天才也是天才,他花了不到十年便再度修成一身精纯道行,并且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突破了后天境界养出识神,十年磨一剑,他今日归来,便是要把当日的所受的耻辱、绝望、愤怒,通通还回去!

    戚笼的龙刀枪狠狠戳入一个甲士肚皮,猛的一搅,嘎嘣一声,龙刀枪枪头下面的那根弯刀便就绷断,戚笼枪口一缩,虎口猛压,枪杆子直接把对方挑入护城河中。

    枪杆子也咔嚓裂开,木刺翻碎,这已是他用废的第四口兵器。

    “古代的千人斩猛将也不过如此!”

    许跃年不过二十,可以说是听着赤身贼的传说长大的,但如今他才相信,传说之所以是传说,这不是没原因的。

    “哪有千人斩的猛将,拳术再高也不可能,”照灯笼咂咂嘴,又佩服道:“百人斩差不多了!”

    他正经武行出身,戏武打,更能明白其中的难度。

    “没有百人,”戚笼嘴里像是塞了火碳,极度沙哑,“七十八人,这是当场死的数。”

    如果没有龙脉强化的气血、龙煞修补的肉身,戚笼大概最多能撑到三分之一的进度,这是他一身武道修行的极限。

    饶是如此,他已筋疲力尽,虽然腰背挺拔,看上去风吹不倒,雷打不动,但两个膝盖像是压了千斤石。

    龙煞都有些偃旗息鼓,那股桀骜劲收了不少。

    “尝尝,”照灯笼从腰上摸出两颗糖丸子,其中一颗塞入嘴里,另一颗塞入戚笼手掌,“养嗓子的。”

    二人互视一眼,同时咧嘴一笑。

    “他们现在不敢上来了,”照灯笼看着寸土坡下徘徊的一些黑影,又附耳道:“过了无定桥,往右五十步就是入水口子。”

    戚笼转头,只见高耸的坡子上,尸首、血水、兵械,几乎覆盖了每一处地方。

    “寸土坡,还真是寸土必争的坡子。”

    戚笼牙根咬碎糖衣,甜味盖住了鼻间腥味,转身往桥上走,被杀破胆的人没有关注的价值。

    “蜡烛还有油吗?”

    照灯笼一瘸一拐的跟着,忽然想到了一事,回头道。

    冯悦把眼珠子贴在纸面上,“还有三分之一。”

    “那就好,我祖传秘宝八成的功效就在这根灯芯上,蜡烛油可以烧完,灯芯不能灭,这可是大明宫第一盏灯的灯芯,唐明皇亲自点的,宝贵着呢。”

    “这么厉害?”

    冯悦忍不住把眼珠子贴紧了灯笼纸,想看个仔细。

    然后,他就看到了对面纸上,同样一颗小巧玲珑却外翻的眼珠子。

    眼皮子光秃秃,白色眼珠忽然翻了过来,满是红色血丝还有黏稠的经络,盯着冯悦,小嘴巴轻轻一吐。

    “噗!”

    “啊!!!”

    冯悦惨叫一声,纸灯笼掉落,同一时间,戚笼的神经疯狂跳动起来。

    “小爷的传家宝!”

    照灯笼练了二十五年的硬马桥,硬生生在最后一刻抓了灯笼。

    可灯火早在落地前便灭了。

    “不可能!这是唐国国运养出的香火,只有阴风才能吹灭!你看到了什么!”

    “一个,一个胸口插剑的小姑娘!”

    许跃惨叫着打滚,他捂着的右眼上,黑血汩汩涌出。

    戚笼猛抬头,正好撞上了城头上,萧道人冷漠的视线。

    “制天地之鬼神,驱伐六天之寒灵,摧戮九魔之凶气,九鬼恶神剑!”

    萧道人并指、划下。

    咔擦

    先是一声,然后铺天盖地!

    肉眼可见的裂纹从桥头蔓延到桥尾,裂纹之中,血水溢出,一条条沾着血水的绳子如土地公之胡须,胡子密密匝匝,扯开桥身,捆住四人。

    同一时间,箭雨从天而降,淹没桥上人,下一刻,无定桥轰然塌陷。

    “让人去捞尸体吧,”萧道人转身离开:“告诉白夫人,我答应她的都已经做了,剩下的,便只是私人恩怨!”

 第三十一章 水陆大会 砍头大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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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贾家小儿年十三,富贵荣华代不如。能令金距期胜负,白罗绣衫随软舆。父死长安千里外,差夫持道挽丧车。”

    筷子敲着碗沿,一人悠闲自在的哼着某首唐国的小诗。

    “嘿,你说,咱们这位薛侯,像不像那善斗鸡的童子,能令金距期胜负,白罗绣衫随软舆。这一句判的可真是准啊!”

    城外新开的一摊铺,油乎乎的桌面,两壶酒,一碟茴香豆。

    两酒客,一风流倜傥,一高高瘦瘦。

    另一个酒客摸着两颗茴香豆,塞入嘴里咀嚼着,然后眯了口酒,眼也眯着,往上看。

    “总算走了,总算走了!”

    旁桌的一个商人喝的伶仃大醉,‘啪嗒’一声跌在地上,嘴里还嘟囔着。

    “两里外就是军营,你们这里怎么跟庙集似的。”

    一外地客人忍不住道。

    “嘿,匪过如梳,兵过如篦,官过如剃。前几年闹麻匪,这几年麻匪不闹了,城里乱七八糟的税变着法的往上涨,好吧,咬咬牙,心里安慰总算能过个安生日子了,现在可好,山海关外的大官又来闹事,这梳、篦、剃后,总得让人喘口气吧,再不喘口气就只能熬死了。”

    本地人一脸抱怨,“还不如闹麻匪的时候呢!”

    风流倜傥的捣了捣高高瘦瘦的,“看,夸你呢。”

    另一面桌上,另一个多舌的借着酒兴,故作高深的咂摸了几句,“嘿,为什么解散全城戒严,那是因为全城不用戒严了,为什么全城不用戒严,嘿嘿,三天前那个晚上,甲兵如龙卷,喊杀声冲天,所有人都听的一清二楚,没人敢开门看;我听人说,有几条大街上,血啊,那是洗都洗不干净,您品,您细品!”

    “又夸你呢,”风流倜傥的兴致很高,高瘦男子依旧仰着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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