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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胆。”
一声大喝,震的屋内所有人耳朵嗡鸣。
没人夸奖“好一条大汉。”都恨不得这人不要来此,特别是躲在柜台后面偷偷瞧着大厅被打的稀烂,肉痛的拿出小算盘不断的盘算,损失有多大。
大喝之后,那人一轮手中关刀,不大的客栈大门,立刻变得通行无阻。
“嘚嘚”的马蹄声,让大厅成了战场。
不出门不知道江湖上的高手众多,刚踏入泰州王予就感觉到自身的武功应付起来有些吃力了。
被两位同境界的人围攻,能逼退一位,杀掉一位,已经很了不起了。
辗转挪腾之间,王予只追着新郎官,不理会后面的铠甲壮汉。
寿袍大老爷已经死了,他可不想再步后尘。
只可惜,武功差上一线就是差上了天,更何况遇到的是王予这种见缝插针的人。
新郎官的轻功身法和步伐,没有王予的高明,被追上也是几个刹那的事情,而在追击的过程中,两个吹唢呐的人,也都倒在了王予的剑下。
只怪这两人选错了对手,若是他们向十二个护卫出手,王予还要紧张一番。
左手擒龙控鹤功的劲力一拉一扯,正逃窜的新郎官身体一顿,像被绳索困住了一样,时间虽短,却很致命。
身后追赶的铠甲壮汉此时刀气还没凝聚完成,却也再顾不得蓄力,只能先救人再说。
锋利的刀气如芒在背,王予若是躲过,自然也就放开了对新郎官的绝杀。
王予自然是要躲过的,而在躲避的时候,手中的软剑灵活的缠绕在了新郎官的身上。
其实这本就是新郎官身上的东西,算是物归原主。
斜跨着的红带子,让新郎官刚刚兴起逃出生天的喜悦,凝固在了脸上,或许他是幸运的,没多少人是在喜悦中死亡。
混江湖的人更是如此。
骑马的铠甲壮汉,并没有因为新郎官的死亡而放弃对王予的追杀。
而王予在没了旁人的牵扯,更能认真的全力对付对手。
铠甲壮汉的内力很强大,强大到王予都不敢轻易撼动锋芒,每一刀扬起落下,都快如闪电,刀法也简简单单就是一招下劈。
王予连续躲避,又远程用指法企图磨杀,却又意外的发现,人家铠甲坚硬,自己能洞穿石头的指风,连在上面留下印记都不可能。
另一边的场面,在石映雪加入之后,已经伤了对方一人,取得稳定胜利也只是时间问题。
客栈外面的雨声更急了,鼓声也跟着发生乐变化,一阵急促的连续敲打,好好地一座客栈却被外面的人给拆的四面漏风。
黑压压的一群人,王予随意的扫了一眼竟然有四五十人。
这些人的兵器也和江湖人大有不同,完全是一个缩小了的军队。
其中有刀,有盾牌,有长枪,也有弓箭。
刚刚看到了一点胜利的希望,又被敌方的援兵给扳了回去,王予掌沿迸发出一道刀气,“嗤”的一声劈砍在了铠甲壮汉的身上,能挡住之风的铠甲,如同纸糊的似得,被劈除了一道口子。
口子里深可见骨,涓涓细流流淌而出,铠甲壮汉越是用力,伤口处流出的鲜血就越多。
王予精神一振,他都差点忘了自己还有这门绝招,只心下估量了一下,凭他如今的内力也只能放出五道这种刀气。
骑马的铠甲壮汉,第一次眼中露出了痛楚,带着头盔的脸王予看不到,也没谁能看的到,只凭着对刀劈下的力度上了解,这人受到的影响比他想像的还要大。
风雨进了客栈大厅,王予也方便了许多凝练生死符,只是瞬间,手上就多出了一些冰片。
一扬手,急射而出,围上来的那些人盾牌在前,挡住了正面的冰片,却被碎裂后的细冰沫子给击中了身体。
冰沫入体之后,仿似没有任何的影响,真要进行下一步队形的转变,却忽然发觉身体发痒的,扔掉了手中的盾牌,脱掉了身上的皮甲,躺在地上哀嚎的乱抓乱挠。
突然地变故,也包括被王予意外击伤的骑马壮汉。
这人连同马儿倒在地上,只是身上的铠甲仿佛是特制的,根本没法脱下,痒的在地上打滚。
王予忽然发现,原来江湖打斗,只要用对了方法,就能瞬间击败对手。
未免夜长梦多,迅速的闯入人群,拳掌翻飞,如同一阵风似得掠过,他经过的地方,敌手像外面风雨中的树叶一般飘零洒落。
争杀结束,一直藏在三楼的那个面试女人才在楼梯口上现身瞧了一眼。
掌柜的金山则战战兢兢的依旧打着算盘,嘴里喃喃自语道:“亏了,亏了,亏大了。”
徐震拄着长枪气喘吁吁的跌坐在地上,他的武功最低,却最拼命,身上的伤口比旁人还多。
只有上官子来一脸震惊的瞧着王予,他实在未曾想过,自家少爷结交的朋友,武功竟然这么厉害。
到现在,他也从一些老人口述的记忆中,翻出了来袭的这些人是谁,自然更加明白,逃跑都费劲,击杀敌人又有多大的难度,说句灭自己威风的话,泰州没多少人是这个少年的对手了。
“哎呦,累死我了,你们泰州的高手这么多吗?”
王予接过石映雪递过来的凉茶,大口的喝了一口,喘了口气道。
“这些不是泰州的高手,我刚刚记起来,奔丧的是“会死人”史铨,接亲的是“夜夜新郎”辛无情,最后闯进来的是“将军”没有名字,这些人都是五皇子的手下,平时都是在都城混的,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泰州。”
这是王予第二次听到五皇子这个人,一个是天潢贵胃,一个是边缘流民,根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人,却偏偏有了冲突,最关键的是他还不知道冲突是为何而起的。
这是傅百工检查了一遍被王予放倒了的人,道:“少爷,那些人都死了,而且每个人都没有舌头,另外骑马身穿铠甲的壮汉,也是一样。”
又是一个不幸的消息,王予揉了揉鼻梁,缓缓地道:“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
纠结的再多,他的情报网也铺不过来,只能是水来土掩兵来将挡,没啥好办法可想,当然他也可以选择退回去。
远处,在客栈看不到的地方,一个矮小的丘陵上,停着一辆小贩的小推车。
小贩这次没有表演他的冲藕粉绝技,而是眯起眼睛瞧着客栈的方向,不知心里是再想风雨太大生意不好做了,还是再想两碗藕粉竟能卖出二百两银子的高价是不是可以把价钱订的更高,
二百两银子一碗,或许也是有人会买的。
“还是大哥精明,要不然咱们兄弟几个也要深陷敌营了。”
那个让王予后面排队的汉子,憨厚的说道。
“废话,大哥不精明,怎么能成大哥呢,就你除了吃饭,还能干啥?难道回去继承你老爹的一百亩地,五处房产?然后把你未婚妻娶了,生一窝孩子?”
另一个瘦高的汉子,理直气壮地说道。
“就是哪像二哥白手起家,已经挣了三十两银子了,还不是全部扔给了青楼里的可怜女子,出来跟着大哥混,这叫什么?这就叫本事,我都要学着呢。”
说话的是另一个身穿补丁衣服的瘦弱男人,手中的破碗里,还有半碗藕粉,小心翼翼的喝了一小口,又觉得喝得多了,吐出了一点。
“走吧,咱们另寻个地方,继续摆摊。”
少峰刀王马光耀,仿佛从风中,嗅到了不祥,不打算在这里继续待着了。
“那大哥不追嫂子了?”
憨厚的汉子,不解的问道。
“还追个屁,保命要紧,赶快收拾东西。”
马光耀没好气的上去就是一个脑崩子。
离州府,施府。
此时艳阳高照,一些树叶都被太阳炙烤的卷了?起来。
施忠烜喝着从丰县传过来的高价百果酒,怀里抱着两个美人,满意的不得了。
而更让他满意的是,他留在都城的妻子居然如此给力,不知用什么方法说通了五皇子,竟然派出了他的得力手下,前来给他解决麻烦。
只要一想到那个叫王予的县令死了之后,丰县就是他的囊中之物,心头又是一阵意动。
瞟了一眼桌子上的丰县特产“六味地黄丸”,他就觉得又仿佛年轻了十岁。
盘算着,下一次该轮到谁了。
“嗯,刘员外家似乎他的儿子有个未婚妻,要不可以尝尝鲜?”
施忠烜越想越觉得可行,这些屁民,就是好拿捏。
第165章 杀手
都城郊外。
一处华丽的避暑山庄。
山庄的主人是一位富商,专门经营盐铁生意。
而背地里,谁都明白这个生意是谁的,这个山中姓什么。
五皇子,洪少呈正坐在花园的池塘边上垂钓。
身后是一排下人,只有一个中年文士,轻轻地摇着羽毛扇,静静的瞧着水中的游鱼。
鱼是锦鲤,鱼钩上则没有上任何鱼饵。
锦鲤在鱼钩的附近游来游去,最后尾巴一摆,溜了。
这时洪少呈才慢悠悠的说道:“还是先生知道我,底下的人都说我沉迷女色,为了一个残花败柳的女人,把十分之一的实力,用在了没用的地方上,是最大的错误。”
“那些人懂什么,下过围棋的人都知道,金角银边草肚皮,京城的水太深,外面好点的地方都有太多的人去争,只有其他人不曾注意的角落,才能发展出一点实力。”
中年文士侃侃而谈,这些都是现实,谁也不能否认。
“是啊,若是本皇子再多几个像先生这样的高人,那还能被几个兄长们压得喘不过气。”
三十多岁的洪少呈,经营了几十年,却因为母亲去世的早,失了内援,外面也没多少人看好他这个皇子,所以手下人才凋零,才从江湖上找了些好手,撑起了一点门面。
中年文士矜持的不做讨论。
与此同时。
王予他们的车队已经在金山客栈休整了三天了。
后面既没有追兵前来,外面也没了卖藕粉的小贩,平静的等着风雨停歇继续上路。
失去了杀人能得到修炼值的方法,王予的重心就放在了努力耕耘上。
让他静下心来安静的修炼,他可受不了这种慢的不像话的煎熬。
有时候他也再想,自己身上的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机制,问答无回应,试探也没有任何提示,却总是在不经意间,就改换了提升修为的方法。
车轮辘辘,刚刚下过雨的地面,泥泞一片。
好在王予改进的马车,能够适用于大部分的环境。
“以你的性子,为什么不邀请那个女人?”
石映雪一撩额头上的长发,透着车窗瞧着新雨后的树木,突然说道。
“为什么要邀请?这不是挺好的吗?”
王予放下手中的秘籍,抬头诧异的问道。
“呵呵。”
石映雪回头白了王予一眼,不想和这人说话,心累。
黄昏。
秋日的黄昏格外的迷人,特别是新雨之后,昏黄的夕照。
夕阳照耀在干净的建筑上,树叶上,泥水坑的水洼里,给这些本就常见的事物披上了一层金色。
郭翔宇站在夕阳下“悦来客栈”拐角处的阴影里,阴影恰好能遮掩住他的身体。
他仿佛永远也不愿意自己的身上染上金色。
一身宽大的蓝布长衫,,非常的宽大,因为他的长衫内藏满了各种各样的暗器。
冰凉的飞镖在衣袖内的手中紧紧的握着,汗水早就浸湿了单薄的内衣。
每一次他要杀人之前,总是很紧张,紧张的同时却也很兴奋。
这条街是城里唯一繁华热闹的地方,也是有着唯一客栈的地方,另个唯一就让来往的客人们无从选择,只能乖乖的来到这里。
他的目光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过,就看到了一个卖藕粉的小贩。
这个小贩他认识。
泰州鼎鼎大名的少峰刀王马光耀。
只可惜马光耀不认识他,因为他只在暗中生活,也只适合在暗中生活。
这样的生活已经有好几年了,习惯是一种强大的本能。
他没有去想着抗拒,只因他相信,只要有人出得起价钱,马光耀就绝对不会再推着他的车子起早贪黑的卖藕粉了。
死人从来都不会需要银子。
他的目光没有多瞧一眼,高手从来都是对气机敏感的一群人,况且马光耀不是他的目标。
客栈的斜对门有两个乞丐。
他知道其中卖力的要饭的那个是假的,这个假乞丐叫做吴君。
吴君是个很爱干净的人,甚至已经有了些小小的洁癖,如今却装扮成了脏兮兮的乞丐,可知牺牲有多大。
他知道吴君小时候很穷,也是因为穷,所以选择的武器就很便宜。
身旁放着的竹杖就是吴君的杀人利器。
怎么用他不知道,没有那个刺客会随随便便的透漏他们的底细。
悦来客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