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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青梅-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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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一点也不想继续留在这。

    不光是舍不得他,她越想便越是堂皇,留在晋王府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可她甚至不知道该如何说这种心事,她该如何告诉他?她连表达出如此复杂的心事也不会。

    盛森渊只沉吟了一瞬,“何……”

    “算了。”沈朝元用更快的速度打断了他只来得及吐出一个音节的话。

    她抿着唇,顿了顿,摇头说道:“我相信您很快就能回来,再来的时候,就可以带我走吧?”

    她可以不在乎一切,什么都不要。

    但为什么要剥夺少爷的东西?他已经为了她弃文从武,如果让他连从军也放弃,那他还有什么?回丰城吗?一无所有,毫无前途的他,回到丰城,又凭什么忤逆父母的命令呢?那时她对于他而言就是比一个丫鬟更严重的累赘,她永远见不得光,被她拖累的他也一样。

    “我只是随便想想,但我是讲道理的!”沈朝元笑笑,一脸不在意的样子。

    似乎方才真的只是跟他开个玩笑。

    “我一定会尽快做到。”盛森渊握住她的手,“我绝不会让你嫁给别人。”

    沈朝元微微一笑,也握紧了他的手。

    “我听说从军很危险,你要小心。”她对于战事并不是很了解。

    不然,拼着逼他回丰城,她也绝不会让他去冒那么大风险。

    “我当然会很小心,我知道你会担心我。”盛森渊随口回答一句,并不想深谈,便转而说起了别的事,“你还记得你离开前我在院子里建造了那栋小楼吗?现在已经建好了,等以后,我带你回去看。对了,还有这个。”

    他拿出绣着渊字的荷包,这是分别那天,沈朝元亲手绣的,亲手送到他手里。

    盛森渊一直带在身上,只洗过两次,都是亲手洗净,然后晾在屋里。

    沈朝元也翻身下床,从梳妆台的屉子里取出一个木盒,盒底埋着一根木钗。

    “这是你送我的,我也留着。”

    她怕盛森渊看不清楚,将木钗举到他面前。

    木钗尾端,也刻着一个“元”字。

    盛森渊说:“没想到你还留着。”

    那天分别时太匆忙,他以为沈朝元把木钗留在了盛府。

    “您说要去别的地方,我当然也带上,它是我的宝贝。”沈朝元得意地说。

    正因为有这份考量,她才没把它弄丢。

    正得意间,没料到盛森渊突然从她手里夺走木钗,换了一根。

    一样是木钗,可沈朝元能看出分别。

    尾端的“元”字,新换的可粗糙多了。

    盛森渊不好意思地说:“你收好这个。”

    “那个才是我的!”沈朝元急哭,“那是您第一次送我的东西!”

    唯一的生辰礼物,换一个算怎么回事嘛。

    盛森渊小声叨叨:“新的这个是我在路上雕的,我那天没想到你会送我一个亲手绣的荷包,所以我也想还你一个我亲手做的木钗。以前那个虽然好,但那是我舅舅的手艺,总觉得跟随便买的一个一样。不过,新的这个是不是真的很差?你也看得出来吧?”

    叨叨完就把旧的递回来,“算了,还是给你原来那个,你把新的给我,我再改改……”

    沈朝元一听便缩回手,“不要!”

    “这个太差了……”

    “那也是少爷您亲自做的,我要这个。”沈朝元嘚瑟地把木钗收到背后,“给我了,我的。”

    这逻辑她还是捋得清的,所谓“进了我的口就休想我吐出来”。

    盛森渊无可奈何:“我是临时想的,太仓促,以后我再给你做个更好的,一定比我舅舅的好。”

    “嗯。”沈朝元拿一半耳朵听,低头把玩着这根木钗,“我觉得这个也挺好。”

    盛森渊估摸着这就是俗语讲的“情人眼里出西施”,但没说。

    沈朝元既不知道什么是情人,更不知道什么是西施。

    讲那些废话,还不如多看看她,他与她相处的时光,便只有这几夜了。

    ……

    盛森渊每晚都来拜访,两人会说好久的话。



    第67节

    

沈朝元和她的少爷从未分别过这么久,几个月,这是多少个十天?她想把自己每一天的经历全都告诉他,也问了他这些天的经历,二人有说不完的话,到了夜里,饶是昏昏沉沉,沈朝元都没有一次真的睡着,只有临近天亮时,她才会迷迷糊糊倒下,苏醒时盛森渊便换成了郑婵。

    当然,夜里不睡觉,白天也不会有什么好精神。

    连续几天,沈朝元都在白天里浑浑噩噩地走来走去,在路上和午饭后抓紧时间打瞌睡。

    郑婵总觉得她的古怪情况和夜里屏退下人有关,即便有这种怀疑,她也不敢不遵从命令,依旧老老实实去自己房间休息。幸好,这种古怪情况并没有持续太久。

    因为第四个夜晚,盛森渊没有再来。

    这是二人默契的约定,他不来,便是走了。

    沈朝元在床上发了一个时辰的呆,倒头睡下,再醒来时又是那位“睿智的涪陵县主”。

    她又恢复了一成不变的作息。

    早饭、上经义课、午饭、午睡、练琴、学习骑术、晚饭、苦读……没有变化。

    唯一辛苦的就是杨柳。

    因为沈朝元突然失去了对出府玩乐的兴趣,而她不出去,杨柳也别想走。

    好在,文思偶尔会来,杨柳就当打发时间跟他说说话,倒也没闷死。

    延陵郡主有了新宠,是鸟,送了一只给正月园,沈朝元懒得养,转送沈朝夏。据闻沈朝夏没时间,将养鸟的重任交给沈朝定,再见到它时,它都被教得会背诗了。沈朝元对这位四妹心服口服。

    晋王府里一堆闷人,也幸好沈朝元不怕闷,无聊且无聊呗。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着。

    直至……

    年后。

    正月初十,在晋王府本是一个寻常的日子,从沈朝元回府后便不寻常了。

    晋王长孙女的生辰,谁敢怠慢?

    这是她归来后第一个生辰,晋王希望能郑重办好。

    但提前三天,府里没反应,提前两天,府里没动静,提前一天,也就是初九,他忍不住了,命人把世子妃叫来,问她有没有把帖子发出去。

    “发什么帖子?”世子妃没有准备,发了会儿懵。

    晋王黑了脸,“你难道把元娘的生辰忘了?”

    “媳妇记得!”世子妃忙说,“只不过,元娘有孝心,虽然没人要求她,但特意穿得素净,恪守吃斋的规矩,说要给父母守孝。媳妇本来也打算要给她大办一场,可她得知后却严词拒绝,说是就算办了也不会来,她说得这样坚决,我哪忍心勉强她?反正我们又不会委屈她,等守孝这几年过去,再认真地大办一场,不是更好?外人知道她如此守礼,也只有夸的。”

    “难为她有这份心。”晋王一怔,慨叹一声,“好,那就成全她。”

    “媳妇也是这样想的。”世子妃又恢复浅浅的笑容。

    晋王道:“但是她已经十六岁了,如果真要守孝三年,岂不是十八岁才能谈亲事?那太晚了。”

    “您放心。”世子妃笑道,“媳妇打算举行一次斗花宴,邀请一些和元娘同龄的孩子来玩,我听詹夫子说,元娘的琴艺很好,届时给她一个机会展示,也让其他夫人看看元娘的本事,将她记在心中。”

    “你能为元娘考虑得如此周到,很好,当初我为时琰选你,果然是选对了。”

    世子妃甜甜一笑,见晋王没有其他吩咐,行了个揖礼向他告辞。

    ……

    沈朝元只知道她的生辰可以不用请其他客人,全家人一起吃个饭就行,十分高兴。

    不过,吃完饭,世子妃却特意将她叫去,说下个月准备在府中办个斗花宴,请她参加,希望她能准备一项才艺。

    “好啊。”沈朝元答应得很爽快。

    只要别以她为主,叫她参加别人的宴会,沈朝元是不会拒绝的,她不扫兴。

    世子妃笑吟吟请她回去,一边在心里琢磨发出去的帖子该如何写。

    作者有话要说:  从少爷去飞燕山到再出现其间的主线,细纲改了好几次,有点卡文。

    ☆、剑舞

    从晋国仓惶逃入棠国后,已经过了许多年,世子妃已经习惯了棠国京城的生活。她在这里有许多朋友,也举办了许多次宴会,很有经验,思考片刻便想到了该如何下笔,写好一封请帖后,便将这份原本发下去交给仆人誊抄。

    誊抄后的第一封请帖,便在世子妃叮嘱后,由宛椒亲自送去正月园。

    另一边,沈朝元已经到家。

    回卧房,她把几人都聚在一起,先问郑婵什么是斗花宴。这话理应问世子妃,但她更愿意跟郑婵探讨。难得有郑婵也不知道的事,她发了会儿懵,眼睛看向青字辈三人。青宁道:“婢子倒是听说过斗花宴,世子妃曾经举办过几次。”

    “她刚才把我叫去,说邀请我参加。”沈朝元等青宁说完话,给出补充。

    “原来是请您参加宴会。”郑婵恍然大悟,她还以为是什么大事。

    “我已经答应她了。”她对郑婵说。

    只有郑婵才知道她在悄悄“守孝”的事,这还是郑婵给提的法子。

    郑婵道:“不妨事,您只是在家中赴宴,就像参加大公子的生辰宴一样,没影响。”

    沈朝元本来有点愧疚,听了这句安抚的话才松一口气,“那就好,对了,青宁,你继续说。”

    青宁便若无其事地接着续起自己方才的话。

    斗花宴的规矩很简单,既然以“斗花”为名,总得点题。

    来参加的人各自带上一盆花,不拘品种,只看花色是否纯净,花瓣是否饱满,有没有虫眼,枯败的痕迹等等,总之选出品相看起来最好的一盆花,评为头名。若是男客就奖长剑,若是女客就奖金钗,除此之外还有第二,第三名,则得玉佩。世子妃有相好的朋友,在京城中有些名望,一般都会答应赴约,来做斗花宴的评审。这些评审掌握着评花的最大权力,由她们选出前三名。

    这是“小宴”,如果是“大宴”,还有可能评选出前十名。

    在“斗花”后,还有斗艺环节。

    琴棋书画是艺,吟诗作对也是艺,如果是武勋出身,愿意展示武艺那么主人也欢迎。

    “怪不得叔母让我准备才艺,看来是想叫我在斗艺时展示吧?”沈朝元猜测道。

    “这个倒简单。”郑婵说。

    其余几人都纷纷点头,大约能料到她会准备什么才艺。

    晋王府的人都知道沈朝元擅长——

    “是的,我打算舞剑。”沈朝元说。

    “唔……唔?”郑婵瞪大眼睛,以为自己听错,“毯沁?”

    郑婵强行把舞剑的音调套在“弹琴”这个词上,然后又纠正,“是弹琴吧?”

    “不是啊,我打算舞剑。”沈朝元也连忙把错误纠正回来。

    “舞剑?”郑婵懵了,“可是您没有学过……没学过吧?”

    她把目光转向杨柳,难道县主在丰城时还研究过这项才艺?

    杨柳赶紧摇头,“我不知道。”

    她不敢打包票,她认识沈朝元不久就跟着她上京了,也许沈朝元以前学过,总之她拿不准。

    “我没学过。”沈朝元迸发灿烂的笑容,“可是,那有什么关系?现在学也可以。”

    她指着青黛,点名叫她出来。

    青黛晕乎乎地站在沈朝元面前,得知自己从今起就是一位夫子了,剑艺夫子。

    “你教我。”沈朝元觉得她做了一个很简单的决定。

    郑婵忍不住插嘴问道:“县主,您还不会?”

    “这样说也可以,但我马上就能学会了。”沈朝元道。

    “哪有那么容易学?这可是舞剑……不对……”郑婵说着说着就无奈了,她发现自己竟然不知不觉被沈朝元的逻辑给绕进去,幸好及时察觉,立刻跳了出来,“您为什么非得舞剑?有那么多才艺,您就非得挑这个?舞剑多危险,何况您以前从没学过?”

    就算她学过,郑婵也不敢轻易答应让她拿剑。

    为什么?

    沈朝元的答案空前的朴实:“叔母不是让我准备才艺吗?”

    “您不是会弹琴吗?”郑婵连忙提醒她。

    “你是说,等斗花宴那天叫我弹琴?”

    “嗯!”

    “那多没意思,大家都知道我会这个。”沈朝元道。

    郑婵难得见到她任性一回,深感棘手。

    沈朝元已经开始催促青黛教习了。

    “你先等等。”郑婵叫停青黛,仍旧试图将沈朝元劝得回心转意,“县主,您先不要急着学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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