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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想抓住一点熟悉可靠的东西,在满目荒凉里寻找一些慰藉,哪怕这慰藉终不免落花流水去。
被称为墟城学院的校园里充满了追逐,充满了寻觅,于嫣有些身不由己地和一些不甘心教书的人一样怀着这样或那样的欲望,想在学院里有一席之地可以立身,但结果却是惟追逐才更失望,惟寻觅才更荒凉,好象一切都是安排好了的,无论怎样都逃脱不了命运的网,摆脱不了命运的捉弄。有时会茫茫然,饱食终日,碌碌无为,于嫣想,如果天天都是坐在一张办公桌看一扇窗户,她宁愿辞职离去。那叫什么,象五柳先生那样挂冠而走吧。一切都是虚空,一切都没有出路。
望着走出图书馆的于嫣,王社当时心里一阵酸痛,不知是悲天悯人,还是他自身体会到哀莫大于心死。夏星在母亲去世以后,整个人都变了。每天都是神思恍惚,有时会独自呆在屋子里一天不出门。她没有象王社那样考入墟城学院,在武娟的帮助下分配到市委办公室上班,武娟则进了团市委。走廊上的于嫣依栏凝视,王社尽量依偎在她身旁问她是否要回去休息。于嫣象是在自言自语:“这一代学生真是泡在咖啡馆的一代,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王社说:“于馆长,我们现在都不是几个茴香豆能哄走的孩子,嘴上的胡子也不是一夜长出的。”于嫣用陌生的眼光望着王社。升本以后的墟城学院并没有多少变化,除了硬件上在新校区加紧建设以后,学风却是江河日下。刚进校的新生在相互熟悉以后便会成双成对地过起小夫妻生活,学校里桃色绯闻层出不穷。有一个女生把男朋友带到寝室过夜,“吱吱扭扭”的声音和喘粗气的声音造成环境污染,同寝室的人到校办公室门前静坐抗议。王社在考入中文系以后又把文学社团搞了起来,名字依然叫“山桃”。文学社有一个小女孩见到王社突然神秘地说:“王社,经过研究我忽然发现成功的秘诀,那就是文学要写性。鲁迅的《不周天》郭沫若的《残春》许杰的《飘浮》都是写性意识流动,叶灵凤的《女娲氏之遗孽》写一中年有夫之妇与另一男子汉相爱,张资平的《苔莉》写克欧与丧兄的老婆私通,《梅岭之春》写侄女与叔父**,还有郁达夫的窥淫癖同性恋之作以及白采的杀父娶母之作……”“够了。你还是个小女孩子呀。”王社大吼一声,头脑暴裂般的痛。“王社,我是真心诚意想和你交流一些文学上的事,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我。”那小女孩生气地捶一下王社的肩。王社说:“以后别跟我提文学上的事。也别谈什么狗**文学社的事。既然你知道文学与性有这么大的关系,你有过体验吗?敢和我造爱吗?”这时,那小女孩子象贼一般地逃脱了。和于嫣相识以后,王社成了图书馆的常客。在得知于嫣原来是中文系的教师以后,两个人很快成为文学上的知音。
王社和于嫣坐在操场上,蓝天丽日,天气不错,但两个人的心情却都不怎么好。王社不屑地把于嫣递给他的书放在草坪上,刚想坐下,一个足球向他滚来,他发泄般地飞起一脚。望着凌空远射的足球,于嫣说一句“无聊!”王社懒洋洋地躺在草坪上,望着茫茫苍穹,突然意识到自身生命其实是那样渺小,那样脆弱,那样自生自灭毫无意义。惶惑。绝望。既然死亡是命定的为何还要延捱时日,人类自命为万物灵长宇宙主人,其实却和万物一样不过是这无边无际的宇宙的衍生物而已。把以前的自我变成一堆苔藓,把斑烂的憧憬剪裁成碎片而已。变得平庸,变得木然痴呆,变得比阿Q还要阿Q的平方阿Q的立方。天空中飘起了雪花。那么轻那么静地飘然而坠。柔柔地,悄悄地,默默地,亲吻着楼房、树大地。王社尽情地享受着雪花的抚弄,伸出手,雪花便驯服地伏在手掌上,一片片,一层层,王社不忍蹂躏她们,不忍心毁灭她们,她们便激动得碎琼乱玉地流下晶莹的泪珠。……王社沉浸在一个古老安谧的天然世界,仿佛是一个寿敝天地无有终极的真人一样,冥想中,去世离俗积精全神地游行天地之间,静悟宇宙大道,用深邃的目光破译着河图洛书中才有的文韵。
浑浑沌沌中,王社眼前展现一片猩红。是夏星。她把手伸到王社面前。沉默。死寂。
“去吧。”于嫣笑得有些不自然,她推一把王社,“我理解你的。”
“上专科时的同学。”王社抓紧夏星的手站起来,“现在,已经上班了。”
“知道。”于嫣站起来走了。
王社默默地和夏星一起走出草坪,走出校园。
“王社,爱是残忍的,爱一个人真的等于亲手杀死一只蝴蝶,再把它当作标本。”
“我不想听你作诗的。”
“咱们真的完了?”夏星流泪了,她顿一下脚,欲言又止。
王社掏出一支烟点上,但刚吸几口就觉得肺部烧灼般地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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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绝尘而去
第五卷 第十六章 绝尘而去
“在我的生活里你就是我的唯一:我永远都不会把你忘了,我会好好的爱你;不让你受到伤害;我只喜欢你,王社,我说的是真心话。最酸的是眼泪,最苦的是思念,最幸福的是热恋,最难忘的是情感,最伤心的是失恋,最有缘的是认识你!缘相遇,情相知,心相惜,值得一辈子珍惜。”彩虹走向已经躺在床铺上的王社,很动情地牵着他的衣袖说,“拥有一份真诚的情爱,生活中便少了一份无奈,生活中便多了一份活力。不是寂寞时候想你,而是想你感到寂寞。或许茫茫人海真的有缘分吧,如果不是那或许世界上,真的有一见钟情吧,王社,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上你了。”
王社有种恍若梦中的感觉,难道说这个梦真的这么长。王社伸手捏了一些彩虹的手,肉乎乎的,是一种真实感,是一种带有青春情愫的冲动感。王社抑住内心的冲动,他冲彩虹笑了笑。现在同一个村寨,难道说这不是800年前的魏庙吗。“魏庙?”王社喃喃自语着,并没有与日俱增彩虹。
彩虹走了。
望着彩虹娉婷的背影,王社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王社想到了晓涵,不过,那是一个武功盖世的女子,是他没有过门的妻子。而现在,眼前的一切令王社有一种恍若梦中,又不得不相信是在真实发生的苦恼。晓涵,刘晓涵,他分明记得晓涵说是去随完颜亮丞相去见成吉思汗的,怎么会变成眼前这般模样。王社百思不得其解,他越想越急,越急越苦恼,在想象中昏然入睡了。
朦胧中,王社觉得有一些嘈杂的声音。
“里长,起床吃饭了。”是蒋振随的声音。
王社猛然一惊,他睁开眼睛,见东方红日挂在树梢,天光大亮。院落外是一阵急促的敲门身。王社起身回望一下整个院落,见自己依然置身在魏庙的居住地。他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自己分明刚才是被人送到一个叫张大屯的地方躺在床铺上的,怎么会又是在魏庙的院落里呢。
门外的敲门场愈来愈急促,王社起身去打开门。
蒋振随冲王社笑了笑。
“里长,怎么叫了这么长时间,你睡得真是很死。快些一块去吧,里长不是要处理好多村务的吗?如果真的这样拖拖不办,会令一些村民对我们里政不放心的,也会有一些闲言。如果朝庭知道了,会对你不力的。你的父亲刚去世,我知道你很悲痛,但你要以国事为重。走吧,咱们一块吃饭。去我家。吃过饭,还有好多里政等你操办。走吧,里长。”
王社洗漱一番,和蒋振随一起走出院落
路上,蒋振随和王社并排走着蒋振随看了看王社。
“你昨天说要吃卷菜馍,你嫂子半夜就爬起来做饭了。”蒋振随笑逐颜开地说,“你是我们的父母官,只要你想吃的,我都会想尽办法满足你的只是我现在有些事情要办,可能会有一阵子不在家。”
“蒋族长,你要去哪里?”
“合州。”蒋振随叹息一声说,“我的孩子去合州大半年没有音讯,挺牵念的我想去看一看。”
“那我也和你一块去吧。”
“这怎么可以,你是里长,咱们魏庙大小事务都由你操持你不在,这魏庙还不成了没有王的蜂?朝庭要是怪罪下来,非同小可里长,你现在父孝在身,还是不去为好。”
吃饭的时候,王社又提出要和蒋振随一块前往合州,蒋夫人放下筷子,冲王社笑了笑。
“王大人心系子民,真是个好官,我正愁着我们家官人上了年纪,路上不方便呢。”蒋夫人说,“王文大人,你去就去吧,你和我家官人一同上路,也好有个照应你们家的事情,我会让族里的人去照应一下的到时候,我也会去看一看老夫人。王大人,你年轻,不更世事,出去也好见见世面。”
听夫人如此一说,蒋振随也就点头同意了。
王社和蒋振随出了魏庙,直奔合州而去。
路上,时而会看到兵车匆匆,勇丁忙忙,一派大战在即的气氛。
“看来是要真的和蒙古人开战了。”蒋振随嗟叹到,“战火一起,遭苦受难的还是老百姓呢。王大人,不知这仗真的要是打起来,我们大金国能否坚持到最后这些年,大金国国库空虚,民生凋零,真是担心咱们能否是蒙古人的对手。”
“不是要和蒙古人和谈了吗?”
“和谈,王大人,你看这兵员调动的迹象,能象和谈吗。再者说了,就是咱们大金国想和谈,蒙古人能否愿意还是要另当别论的。”
“蒋族长,你言之有理。”王社想到晓涵去暗中保护完颜亮丞相去蒙古和谈的事,他想,如果真的和蒙古人开战,去和谈的人岂不是会让人家扣作人质晓涵,如果真的会这样,到时候她会怎么办呢王社隐隐地为晓涵担心着,不觉天色已晚,他和蒋振随在一个叫义马的驿站旅馆安顿下来。
小旅馆很幽暗,两个人要了两碗面食,简单充饥一下,便躺在床铺上休息了。
夜间,一阵嘈杂声把两个人惊醒,就听店小二在大声呦喝着“山贼来了,山贼来了”两个人急忙起身,王社见蒋振随朝门外跑去,自己也随着跑了出去。旅馆外,灯火通明,一个独眼人骑在马上手持火把正指挥着手下人包围着旅馆。王社一阵惊恐,蒋振随安慰着王社,他让王社稳定心神,不要慌乱。
“各位客官,咱们只是在这兵荒马乱日子没法过了,才出此下策咱们只要钱财,不要性命,各位客官,有钱的就出个钱场,没有钱的就赶紧走人。”独眼人挥动一下手中的大刀说,“走吧,你们现在就走吧。不过,身上的银两要掏个精光,记住,一定要掏个精光。走,开始走吧。”独眼人指挥着人群朝山匪们留出的一个通道走去,每出去一个客人,都会有山匪去搜索一下身从有一个老者身上搜索出一块碎银时,一个山匪抽出刀便那个老者腰斩了残酷的场面令人心惊肉跳,后面的人纷纷把自己藏在身上的银两掏了个精光。
“咱们也掏吧。”蒋振随见状低声对王社说,“钱财是身外之物,咱们保住性命要紧。”
王社见蒋振随把自己身上的财物掏了个精光,他有些踌躇。
“快快,后面那个后生,快把你身上的值钱的东西掏出来。”独眼人冲王社嚷了起来,“别磨磨蹭蹭的,干脆些。”
王社朝身上摸索一番,真的有一些碎银,便掏出来朝一个山匪递了过去。
眼前的山匪冲王社微微一笑,那是一种令王社魂牵梦绕的笑靥,如果不是那个小山匪的脸上涂抹得乱七八糟,王社一定会惊叫出来“晓涵”两个字的。
那是一双含烟飘雾的眼。
王社是永远记得的,一定是晓涵,只有晓涵才有的那一又眼睛,眼前的人却是一身山匪装束,这令王社有些匪夷所思。王社把手里的碎银拿在手里,他有些犹豫王社想,如果眼前的人真的是晓涵,那么自己现在的表现一定会让晓涵嘲笑的面对眼前后山匪,自己表现得如此怯弱,分明不是大丈夫所为上一次打狼,自己就没有在晓涵面前表现得英勇,这一次,他觉得自己应当充分把男儿本色表现出来,而且要表现得淋漓尽致王社想到这里的时候,便把伸出去的手又缩了回去走在他前面的蒋振随见王社没有手里的银两,急忙走近王社把他手里的碎银抢过来。
“大人,你想干什么?咱们是要活命的,你可不要如此犯浑,难道说你还真的想舍命不舍财吗?”
“不,面对强盗,我们不能束手�